王寶強離婚事件是否凸顯了《婚姻法》的不合理,是否應推動廢除《婚姻法》以實現社會平等?
06-06
你認為《婚姻法》中哪些條款是不合理的?
和婚姻法有神馬關係。出軌明星多的去了,財產還不是一樣的分,也沒見誰讓婚姻法背鍋。被罵是轉移財產行為,刑法的問題好么!快去另開一個問題刑法是否合理,要不要修改刑法,我來佔座!
他離婚案子到現在都沒有結果,
怎麼作為案例分析。
樓上的什麼漏洞補漏洞,就一個原因:如果婚姻法規定主動出軌的過錯方財產少分或不分,我估計中國90%以上的官員都無家可歸了。手上有點權力的中國男人有幾個不充分利用身邊資源的,制定法律的人本身就是潛規則上去的。要他們反潛規則,無異於與虎謀皮,虎口拔牙。 如果有像加拿大等國家制定的法律涉嫌犯罪的人永遠不能在政府部門任職的規定,同事對離婚的嚴格規定,中國男人出軌率就可能大大降低。所謂的婦女兒童保護法在我看來就是一紙空文,沒有強有力的執法機構強力執行的法律,不過是糊弄人的遮羞布。 出軌無分男女都應該被譴責,被社會孤立。孩子應該被保護起來交給合適的家庭監護,中國現在離婚率超級高的現象才有可能緩解。否則談什麼婦女兒童保護都是些鏡花水月的事。
司法不健全,媒體任意解讀,偽造當事人的發言,讓本來應該是生活和諧基礎的家庭成為最不穩定的定時炸彈,怎麼不讓人唏噓不已。
找個自己不愛的有錢人嫁了,然後馬上出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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