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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受害者有罪論?


有一天,一隻山羊在山下喝水,一隻狼從山上衝下來嗯住了山羊。

在狼咬斷喉嚨之前,山羊問狼:「為什麼你要吃我?」

狼回答:「誰叫你在我眼前晃悠的,活該了吧?!」

不知過了多久,也不知怎麼回事,狼的話傳到了山羊群里。

從此,每當有山羊被狼擄走,總會有羊在傳著同樣的話:

「誰叫他/她在狼眼前晃悠的,活該了吧?!」


只能說因為他們沒有經歷過,他們覺得自己在受到傷害時能夠大殺四方,厲害的不行。。有一次我坐計程車,因為剛從高鐵下來,(我暈車)整個人拉著大箱子接近暈厥,高鐵旁邊有很多私家車也就是黑車,有一個過來真的是搶走了我的箱子放在了後備箱然後承諾拉我去哪裡哪裡,這裡我確實有錯,我承認,坐了黑車,車上還有其他幾個人,也是學生,不過他們的學校是另一個,我就稍微放心了,最後另外幾個學生先到他們學校,車裡只有我一個人了,司機開始動手動腳並說很多淫穢的話,我當時怕的要死,根本不知道在哪裡,我有錯,不該做黑車,但我真的怕,我怕我反抗會被傷害,所幸,我還算冷靜,透露出我有同學給我打電話的假象,最後他在繞了兩個多小時後,把我送回了學校。

我當時給我的爸媽說這件事,我想他們安慰我,結果迎來的是無邊的謾罵,說我為啥坐黑車,我。認錯,然後就開始罵我沒骨氣沒膽量,不跳車不打開窗戶喊人。。我只能說,我當時真的害怕,真的,人都是這樣,我怕他傷害我,沒經歷過,他們就覺得自己很厲害,很厲害,當時的我心裡的恐懼在他們看來不值一提,我已經很努力的冷靜並且用我當時可以保證安全的方法救了我自己。我有錯,我承認。。可你們,我的爸媽,能不能有一句安慰。。。。。


受害者有罪論難道不是本世紀最好笑的笑話嗎?

出了什麼事就怪受害者,空姐和滴滴司機這事一出就怪空姐

「女孩子晚上別出門,自找的」

「打滴滴不就是想被包養嗎?」

「誰讓你衣著暴露?活該」

呵呵^_^我只想一拳錘爆那些傻逼噴子的腦闊

對,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我也不錘沒毛病的腦闊


可能是從小家長灌輸的吧。被同學欺負了,父母第一反應是「肯定是你招惹ta了,不然為什麼ta要欺負你?」

堅持「受害者有罪論」的人覺得別人遭遇不幸都是活該,他們大概以為,只要自己不去招惹別人就能永遠避免不幸。

同樣可怕的觀點還有惡人無辜論,比如,一個殺人犯,無論有多殘忍,總會有人認為他是出於無奈才起殺心。比如馬加爵案發生後,很多說他被室友欺負才會殺了他們。事實呢,馬加爵就是一個極端的人,他的室友純屬無辜慘死。

世界上哪有那麼多因果關係,受害人與施暴者之間可能都沒有任何衝突,只是因為施暴者需要發泄,被害人剛好成為那個無辜的發泄途徑。


因為既然已經被稱為受害者,那麼其受害已成事實不可改變,人們總是會從各個方面去想規避這一事實的方法,然而每個人都不能控制他人而只能控制自己。

因此在你不能確保他人不會侵犯你的情況下只能從自己找原因去規避這一情況的發生。

人們習慣從受害者的角度去幫他/她思考,想著他/她如果做些什麼可以規避被害事實。

可是人永遠無法控制別人,只能控制自己。

所以得出結論:你自己當初怎麼樣怎麼樣就可以規避這個犯罪了,可是你沒做,現在你被害已成事實,犯罪者會被懲處,可是這也無法改變你被害了,吃虧的是你自己。

所以這是你自己的問題

不能說這是沒有道理的,我並不贊同受害者有罪這種說法。犯罪者是應該受到懲處的,這毫無異議,所以犯罪者有罪。但是受害者之所以受害,是因為這個犯罪事實不出於自身意願,那麼即使社會治安再好,也只能盡全力的去減小你受害的可能性,並不能完全保證你是安全的。

就算保證了你是安全的,你最終還是受害了,即使受害者受到懲處了,於你個人而言,又怎樣呢

推動了治安的進一步完善?

所以人們默認了犯罪者本該受到懲處的時候,如果說非要能用一個方式去避免這次犯罪,那隻能說受害者自己沒有做好規避這次犯罪的準備了


他們說,你蠢,所以你活該

室友兩天前被騙了一千多元的人民幣,相當於普通學生一個月的生活費。她跟我說的時候顯得苦惱且小心,詐騙方式是在網路上常有的電信詐騙。她告訴我的時候除了嘆息錢財的流逝,我還能看出來她更害怕講述經歷之後得到的是對她指責的回應。

得知她的擔心我不禁想起本質相似的社會事件,如被強姦的女性總被指責穿著不檢點;如總被壓迫的人被默認為無法站立就該被弱肉強食。

或許很多人在網路上看到這樣的事情會站在道德制高點對「埋怨者」進行批判,但當人們脫離網路回歸生活,這群人中的大部分所站的制高點立場會轉變成他們所批判的人。

如果你否認,那麼仔細想想,你會不會在得知身邊某個女同學在酒吧聚會被人下藥的時候你認為女生不該出現這種場合,你是否會覺得某場考試裡面平常成績平平的同學名列前茅而你卻認為不該,其性質與前者並無不一。

很少很會認為這種想法是把自己推向一個也傷害著被害者的加害體,導致這種看似有因有果的觀點總作為社會生活的一個潛規則。但其實這是存在著一個邏輯漏洞的謬論。

我在街頭告知陌生男子時間不能成為被他拐賣的因;我願相信別人提供幫助不能成為被騙取的理由。

由於這些對被害者指責的說辭,他們也形成了一套自己應對思想並傳播給周圍的人:

冷漠。

這又形成了另一種社會現象,最常見的莫過於摔倒的老人沒有走上前扶起來。

人們抱怨著,曾經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風氣在這個時代再也沒出現過。但卻沒人願意去探究腦子裡被「默認」的某些思想存在是否真的合理,交往成為博弈,言論影響行為。

輿論成為一個令人恐懼的字眼。

在你準備凜然地進行立場站立的時候,一定要靜止下來思考,這究竟是正義,還是道德的偽道士。


不叫受害者有罪,而是受害者有過失。因為大多數人都擔心成為受害者,而加害者和其手段是防不勝防的,所以在評論類似的事件當中受眾就更喜歡代入受害者並指出受害者的過失,通過交流增加防範經驗,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


說個自己的吧,不像其他那麼嚴重但我覺得也算

舍友A打呼嚕磨牙,聲音超大,然後我倆頭對頭,所以聲音就在我耳邊,本人又特別受不了磨牙的聲音,跟指甲滑黑板的感覺一樣,要是比她晚睡就直接吵到睡不著,聽歌聲音開到很大很大都還是擋不住那種,給舍友B就說了下太困了晚上沒睡好,B知道是因為A,結果B說,誰讓你不早睡的。????黑人問號臉,是A打擾到我了,且嚴重影響了我的睡眠,然後還怪我了。。。我他媽!!!(算了算了不能說髒話)


最近關於一些事情,見過網上一些人討論。

A:這是她選錯了路,因為選擇了渣男!所以死了活該!

B:事後諸葛亮可不聰明,你是不是還想說,地震死難者都是自己住錯了地方?

A:不一樣,那個男的家裡有錢,一看就不是好的。最活該的是女人,跟有錢人處對象肯定是拜金。拜金是原罪!死了活該!不管渣男再怎麼渣,她自己選擇的。一想到這樣,人的同情就會越來越少!

B:所以同情越來越少,還變成了敵視和傲慢。你是不是忽略了男方有外遇,女方主動提了分手?這貼里像你這樣的人很多,真是個嫌笨不嫌惡的年代!

A:別給我扣帽子,我明明嫌惡更嫌笨。

B:比起詐騙犯,你也會更嫌惡被騙氣急身亡的學生吧?

A:這不是一個事情!我們還是說說這女的懷孕吧,都被男方搞的懷孕兩次了,還能說什麼?嘖嘖,還自殺,這麼極端的女人娶回去會怎麼樣,還過分了!

B:不帶套難道不應該怪一下男方么?而且本來男方說要結婚的啊。至於自殺這個,似乎不影響是非吧?還是說你覺的,一個人心裡脆弱,就是劣等人,對劣等人怎麼對待都沒關係?

A:人類不需要劣等的,極端的。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死了不值的同情。

B:我還能說什麼呢……

......

以上對話來自百度貼吧。

怎麼看待?噁心唄!都嫌惡更嫌笨了(從他們的一系列言論中,我真看不出像A這樣大行其道的人真有在嫌惡),還能對這群人渣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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