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仁被打倒七十年後,高利貸又回來了
來自專欄人間正道是滄桑
這幾天接連看見兩個事,一個是借裸貸的女大學生自殺;一個是女生名下掛了父母的高利貸,一家人也選擇自殺,被救回來之後再一次自殺。二十一世紀了,還會發生這樣的慘劇,我不希望評價這種事的時候出現你借高利貸是你自願類似「受害者責備」的言論。
就像前幾年有腦殘公知給黃世仁洗地,說什麼楊白勞借錢不還就應該拿喜兒抵債,否則沒有契約精神。契他媽的約,看過《白毛女》嗎?楊白勞向黃世仁借高利貸,黃世仁一開始就打定了喜兒的主意。本來約定開春之後還本錢,喜兒一家辛苦勞作攢了七塊大洋,但是黃世仁一看錢快攢齊了,就要求過年前連本帶利一起還上,楊白勞不同意,就把他打暈了按的手印。
這次裸貸女大學生自殺的事也異曲同工,來看這段新聞:
涉世未深的小翠照此做了,寫下一張借條,內容是借款兩萬六千元,時間一年。為什麼不借五千而是借兩萬六?女人的解釋說,這是小額借款的習慣。五千元加一千元的利息,一共六千,另外兩萬元是違約金。如果小翠一年內沒有還清,就要支付違約金,如果還清了就自動作廢。小翠信以為真,寫下借條。一個月後,那個女人打來電話說,債主做生意的資金有點周轉不過來,需要她提前還款,且必須按借條上的金額還,也就是兩萬六千元。如果還不了,她的裸照將被公之於眾。
驚慌失措的小翠根本拿不出這筆錢,最後,那個女人提出一個解決方案:幫小翠再找一個借款人,用借來的錢還之前欠的錢。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做法,結果只能是掉進一個無底洞。但如果小翠不同意這個方案,裸照就會滿天飛。她答應了。於是,小翠的借條越來越多,債台越砌越高,拿到手的只有五千,而欠款居然到了上百萬元。這時,那個女人不願再幫小翠找借款了,給她指了一條活路:介紹給小翠一些有錢人,陪睡一次減一萬多元債務,陪個幾十次就能免除全部債務了。」最終,不堪受辱的小翠選擇了自殺。(來源:《她死於裸貸》https://zhuanlan.zhihu.com/p/26197116)
另外微博上那位姑娘第一次自殺的時候,網友輿論質疑的是兩點,第一是演戲假自殺,第二催債的微博截圖:
其實看上面這條「用戶名+數字」就是個典型的殭屍號。大多數人不懂這些高利貸的套路,你要是借一個校園貸不還,也一堆人用簡訊轟炸你、在網上用殭屍號發這種信息,還會騷擾你的家人、同事、同學、領導。
高利貸,借方和貸方的地位是極其不平等的。借方往往是一方大族,鄉紳地主,有著可以恣意妄為的「最終解釋權」。放到現在就是黑社會,他們有打手有人脈,通吃黑白兩道,甚至連賣淫渠道都給你準備好了。還記得山東辱母案嗎?那些催債人對無法還款的人做了什麼?還給人留活路嗎?這就是為什麼對高利貸受害者妄加指責是錯誤的。就像楊白勞,不借高利貸是現在死,借了高利貸是到期死,怎麼能去苛責一個人飲鴆止渴的求生欲呢?錯的是這個吃人的社會,而不是楊白勞。
從根本上講,高利貸是有悖於現代文明社會基本原則的。不要扯什麼「你自願借的高利貸就要有契約精神」之類的話。馬克思的理論,是從剝削的角度反對高利貸,認為高利貸是金融資本對勞動者的剝削;同時一些西方學者從契約論的角度反對高利貸。洛克首先提出了契約構成社會基礎的理論,盧梭發展為社會契約論,當代哲學家、契約論大師羅爾斯,為契約提出了道德的要求。
關於契約的道德性,我們先從兩個例子說起。假如,有一個甲方客戶找我要在公眾號發廣告,我們談好了價錢一萬一篇,他同意了我也同意了,這就達成了一種契約(注意這個契約的含義不要跟法律上的要約、合同弄混了,本文所有內容不涉及法律上的討論,完全是政治和道德意義上的)。第一種情況,我在自己公眾號上把廣告發出來了,甲方說不好意思我們方案有變動,不需要你這個廣告了,不能給你錢。這大多數人都覺得是甲方不對沒錯吧,畢竟我這邊已經提供了勞動和服務,公眾號已經產生了曝光量和廣告效應,這樣單方面的說我們不會付錢了,完全不講道理對吧。第二種情況,我已經把這篇廣告軟文寫好了,發給甲方客戶確認,然後甲方說不好意思我們方案有變動不需要了。那麼這種情況大家覺得誰占理呢,是不是覺得我已經寫出來了付出了一定的勞動,就算不能給全額的廣告費也要給一定的報酬對吧?第三種情況,我還沒有開始寫,甲方說取消了,我說不行,我現在缺錢,你必須得發我這廣告,因為我們在前面已經說好了,不能浪費感情。這個時候呢,是不是就覺得我不那麼理直氣壯了。但是你從上面三種情況來看,無論哪一種,無論是我占理還是甲方占理,佔據主動地位的永遠是甲方,因為甲方有錢啊,所以對我來說最好的情況是什麼都沒有,壞的情況是付出勞動打了廣告還什麼都沒有;而對於甲方來說情況恰好相反,最好的情況是一分錢不付打了廣告,最差的情況也能什麼都沒損失。說明在契約中我們雙方的地位是不對等的。
好,第二個例子。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痛罵那些給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的。有的是在小區裡面,一群人穿著白大褂,免費體檢,然後告訴來體檢的老年人你血里有顆粒,需要吃我們這個XX葯,我們這個葯還能治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balabala……或者是做那種理療儀的,也是說電磁波包治百病之類的屁話,然後一群大爺大媽們就在他們的門店裡免費體驗,一般每個人旁邊都會配一個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員自我介紹,大概說爺爺/奶奶,我是XX醫科大的,暑假來找的兼職,我給你講吼,你這個體質balabala,我們這理療儀balabala,正好能治你的balabala,你看你每天來還要排隊balabala,不如買個回家去吧balabala。一般的大爺大媽們,說實話,沒有那麼高的科學素養,一聽理療儀、電磁波、血液顆粒這種唬人的話,再加上還有一個自稱的大學生給你煽風點火,而且這些節儉的老人們積蓄真不少,看見自己孫子輩這麼大的年輕人一口一個爺爺奶奶這麼貼心的服務也不太好意思,幾萬塊錢的廢物儀器也就這買賣了。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簽訂契約的雙方雖然是自願的,但是信息地位是不對等的,一方是可以用各種專業術語唬人的「大學生」,一方是對自己身體狀況很看重的老年人,我們從一個普通人角度出發,都很明顯的會認這是不道德、不可取的。
我們看上面的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權力和地位不對等,第二個例子是信息不對等,這兩種情況都使契約產生了道德上的困境。一些高利貸的案例也是如此,就用我們兩個姑娘自殺的例子來看,一個隨隨便便能提供千萬級的結款,一個能夠建立起完整的賣淫嫖娼網路,他們在「權力與地位」上肯定是相差甚遠的。
所以說高利貸肯定是不道德的,但是法律的制定是要低於道德的,因為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雙方權力地位不對等從而契約就失效肯定是無法操作的。但是許多法律都認可了羅爾斯的「契約失效第二法則」——就是信息不對等。我們用小翠的例子來看,本來借了五千,借方忽悠她「小額借款的習慣」借條寫兩萬六,這就是明顯的信息不對等。有人說因為她笨借五千寫兩萬六,所以活該。她確實是笨、沒有社會經驗、沒有法律常識,但是她不活該。法律,就是保護笨人不受「聰明人」的侵害的,這才是文明社會;因為你笨我能騙得你傾家蕩產,那是叢林法則。
認為借高利貸一方也是錯的觀點是典型的「受害者責備」。其實應該這樣想,借錢就不應受到高利貸的剝削,就像女性穿的性感夜行不應受到流氓騷擾一樣。我們可以從善意的角度提醒借錢的人避開高利貸、女性出門多穿一點,被高利貸剝削、被流氓騷擾永遠不是他們的錯。
有人講,楊白勞這些農民,不借錢就會餓死,借高利貸可以理解;而這些大學生呢,為了買手機買電腦而借高利貸,不值得同情。但事實上,高利貸的欺騙性就在這裡,你以為你自己能還的上。看前文的報道里說:
小翠因為買不起電腦而一籌莫展的時候,認識了一個熱心女網友。女網友建議小翠試試小額貸款,說自己曾經貸過一次,買了台蘋果手機,只要按時還完就行,利息也不高。按照小翠打工的收入,每月還幾百,一年也就還清了。小翠覺得這是個好辦法,自己既能提前用到電腦,經濟上也能承受。知道小翠有意後,女網友介紹小翠加了另一個女人的微信。這個女人無比熱情,向小翠詳細介紹了貸款的種類,說小翠如果貸五千的話,每個月只需還五百,還滿一年就行,完全在承受範圍之內。
一個大學生,自己勤工儉學,算了算收入完全還得起,借一個網貸買電腦並不是多大的罪責吧?混賬的難道喪心病狂的不是欺騙他的人嗎?同時,高利貸的複利也具有非常高的欺騙性,一些網貸都通過日利率來計算,看似很低,但換算成年利率再利滾利地加起來,還是非常可觀的。這種信息不對稱,如果沒有學過專業金融知識,是很難以分辨的。
這兩個悲劇引發的討論,往往把過錯歸咎於受害者,讓我很傷心。即便從法律上講,人的生命權高於債權,楊白勞已經走投無路自殺了,我是十分不能理解那些嚷嚷「心疼黃世仁」的人。小翠有沒有錯?她可能就是想早幾個月用上電腦,充其量算一點虛榮。一家三口自殺的人有沒有錯?當然有,首先父母沒能做好債務管理,還把這個包袱甩給了女兒;而女兒頂多也就是過多消費了一些,在網上隱瞞了一些不利於自己的信息。但是罪不至死吧?罪遠遠不至死吧??保爾柯察金說過:「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於我們來說只有一次」。能在網上說出這個女孩子「死也不還錢」的人,不是腦子壞掉了,就是良心壞掉了。
究其原因,還是大多數網友太缺乏生活經驗了,比如有些人認為借了高利貸就應該節衣縮食,過艱苦樸素的生活。從道德上講是可以肯定這種觀點,但是《人民的名義》看過吧,蔡成功銀行貸不了款只能借高利貸,最後利滾利把大風廠賣個幾遍都還不起。那是一種幾輩子也還不起的絕望,除了垂死掙扎意外別無他選。有一個預言我覺得很貼切:有個旅客在沙漠里走著,忽然後面出現了一群餓狼,追著他來想要群起而噬。就在餓狼快追上他時,他見到前面有口不知有多深的井,不顧一切跳了進去。那口井不但沒有水,還有很多毒蛇。他大驚失神下,胡亂伸手想去抓,抓到了一棵在井中間橫伸出來的小樹,才把他穩在半空處。他還沒鬆一口氣,發現有一隻大老鼠正以尖利的牙齒咬著樹根……在這生死一瞬,他看到了眼前樹葉上有一滴蜜糖,於是他忘記了上面的餓狼,下面的毒蛇,也忘掉了快要給老鼠咬斷的小樹,閉上眼睛,伸出舌頭,全心全意去舔嘗著那滴蜜糖。
至於心疼債主的人,黃世仁怕是也不需要你一個楊白勞來心疼吧。
最後再引用兩篇史料,可以讓我們細緻而直觀地感受什麼叫「吃人的」高利貸。一篇是陳翰笙先生的《廣東的農村生產關係與生產力》:
廣東農民撲進高利貸者的懷中,猶如一個孩子撲進祖母的懷抱要求愛撫那樣無依無靠而又天真無邪。他投奔高利貸者的門下時,不僅以諸如青苗、穀米、蠶桑、豬牛和生果之類他生產的農產品作抵押,也常以衣物、農具之類的用品和他的房子做抵押的。全省有一大批婢女和合法或非法的妓女,還有她們的一支龐大的後備軍。他們只不過是供奉在高利貸祭壇上的一群無依無靠而又默默無言的犧牲品罷了。
農民一旦踏進高利貸的墓穴,他們往往沿著避不開的階梯越走越深。廣東的無地農民至少有百分之七十或八十是由於抵押而失去他們的土地的。高利貸無疑針對那些擁有微薄的生產資料的可憐的農民行使幾乎是萬能的威力。高利貸就像一種微生物那樣生存在小農們的毛細血管系統里,吸吮他們的血液,是他們的心臟衰弱,逼著他們在日夜悲慘的條件下從事農業生產。
另一篇是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的《尋烏調查》,這一篇劃時代的巨作有怎樣的意義就不用我多贅述了,這裡只選取有關高利貸的部分。在全文第四章尋烏的舊有土地關係中,又分為十個小節,分別是 (一)農村人口成分 (二)舊有田地分配 (三)公共地主 (四)個人地主 (五)富農 (六)貧農 (七)山林制度 (八)剝削狀況 (九)尋烏的文化,高利貸的部分在第八節剝削狀況的第二部分中,節選如下:
1. 錢利。錢利三分起碼,也是普通利,佔百分之七十,加四利佔百分之十,加五利佔百分之二十。通通要抵押,有田地的拿田地抵押,無田地的拿房屋、拿牛豬、拿木梓抵押,都要在「借字」上寫明。大地主、中地主、公堂、新發戶子(發財的小地主及富農)都有錢借。其中以借額論,中地主佔百分之五十,新發戶子佔百分之三十,大地主及公堂佔百分之二十。以起數論,新發戶子最多,佔百分之七十五,中地主佔百分之二十,大地主及公堂佔百分之五。以借債人論,加五利(年利五分,每百元利五十元)、加一利(月利一分,每百元年利百二十元)差不多通通是貧農借的。加三利(月利三厘,每百元年利三十六元)也有,但極少。以貧農借額作一百,加三利佔百分之二十,加五利佔百分之七十,加一利佔百分之十。貧農的借主多半是新發戶子,三元五元,十元八元,零零碎碎,利上起利。抵押品貧農無田可指,多半指房子,指牛豬。借主時時想吞併貧農的房屋牛豬,或他很小的一塊田,或一個園子,察到貧農要錢用,就借給他,還不起,就沒收抵押品。也有中等地主借這種吞蝕貧農的小份子債的,古柏的祖父古有堯就是一個例。他曾經用這種借貸法吞併貧農三個菜園子、兩個房子。今天借一元,明天借兩元,逐漸成一大注,便有資格吞併一個菜園子了。他常常處心積慮,用這種乘人之危、零碎借債的方法去謀人的財產。他於地方的事、公堂的事一切不管,因為這些事頗妨礙於他個人的發財。他算得個典型的重利盤剝者……
2. 谷利。谷利比錢利重得多,乃富農及殷實中小地主剝削貧農的一種最毒辣的方法。十二月、三月兩個期間借的最多。貧農為了過年,故十二月要借谷;為了蒔田,故三月要借谷。不論十二月借,三月借,均六月早子收割時候要還他,利息均是加五,即借一石還一石半(三籮)。這種六個月乃至三個月算去百分之五十的利息的制度,乃是高利貸中很厲害的。貧農六月收下早子,還去租谷和借谷,吃到八月就沒有穀子了,又要跟地主富農借谷。八月借谷一石,十月打番子時候還他,加二利,要還一石二斗。若貧農十月還不起,只得同債主說:「埃今年毛有還了,明年早子收了再還。」債主就說:「也可以的,本利加算起來才行。借給你的那一石本,算加五利是五斗,那利息二斗利上起利也要加五,就是一斗,你明年六月總共還我一石八斗。」(本一石,加利二斗,又加利五斗,又加利一斗,共一石八斗。)那末從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一個對年,共是加八利。假若他明年六月又還不起,那末從一石八斗再行加五起算。假如那個農民到了那年番子時又還不起,轉到次年六月,再轉到次年八月,如此轉下去,一年轉兩回,轉到十年就成了一個十分驚人的數目。 3. 油利。油利是所有借貸關係中的最惡劣者。所謂「對加油」,尋烏南半縣有茶子山的地方都有的,北半縣沒有茶子山,所以沒有對加油。什麼叫做對加油呢?借一斤,還兩斤,借兩斤,還四斤,借四斤,還八斤,這樣叫做對加油。什麼期限呢?九月打油時候為標準,九月以前一年之內不論什麼時候借的,一概對加利。 油山]是地主或富農的,租給貧農耕種,地主富農收油租,二十斤油收十斤,六十斤油收三十斤,計收百分之五十。地主富農收了這些油租,大概百分之九十是挑赴市場發賣,百分之十是用對加利借給貧農。但他借時,往往說這油是他兒子或他媳婦的私家油。有些呢,也確是他兒子、媳婦的私家油,富農家裡的媳婦們和他還沒有當家的兒子們常常有私油。它的來歷是,當摘茶子的時候將過了,茶子樹下的零茶子遺落沒有拾的,他們就拾起,打出油來作為他們的私財,他們就有資格放高利貸。 4. 賣奶子。……「嫁姑娘賣奶子,都要還埃。」這是尋烏的習慣話。債主們對那種「可惡的頑皮農民」逼債,逼到九曲三河氣憤不過的時候,往往是這樣說的。讀者們,這不是我過甚其詞,故意描寫尋烏剝削階級的罪惡的話,所有我的調查都很謹慎,都沒有過分的話。我就是歷來疑心別人的記載上面寫著「賣妻鬻子」的話未必確實的,所以我這回特別下細問了尋烏的農民,看到底有這種事情沒有?細問的結果,那天是三個人開調查會,他們三個村子裡都有這種事。劉亮凡是城區富福山人,富福山離城十八里,那村子裡共有三十七家人,分為劉、曹、陳、林、黃五姓,共有五家賣奶子(客籍叫兒子曰奶子)的,內三家都姓劉,是劉亮凡(城郊鄉蘇維埃主席)的親房,名字叫做劉昌育、劉昌倫、劉昌純,其他兩家,一家叫林芳廷,一家叫陳良有。劉昌育(劉亮凡的胞叔)是小木工人,餘四個都是佃農。劉昌育有四個奶子賣去三個,劉昌倫三個奶子賣去一個,劉昌純兩個奶子賣去一個,林芳廷三個奶子賣去兩個,陳良有一個奶子賣去一半。五家都是因為破產到完全沒有了,沒法子,把奶子變賣得些錢,一面還清債主的賬,一面自己吃飯。買主都是附近村莊里的本姓紳士和富農,紳士更多,富農次之。賣價每個百元(起碼)到兩百元(最多)。賣時兩家在名義上不說「賣」而說「過繼」,但社會上一般都說「賣奶子」。要寫張「過繼帖」,普通也叫作「身契」。……這種賣身契只有賣主寫給買主,買主不寫文件給賣主。所謂媒人即是中人,多的有四五個,都要「水扣錢」,抽賣價的百分之五。房族戚友臨場有多到十幾個的,都要「畫押錢」,歸買主出。親房及強梁的(多半是紳士)畫押錢要多,有十多元到二十元的,普通房族戚友畫押錢每人一元以內。奶子的年齡有三四歲的,有七八歲的,有十三四歲的。買賣奶子,由媒人背了送到買主家。這時候奶子的父母總是痛哭流淚,甚至兩夫妻打起架來,妻罵夫沒有用,尋不到飯吃要賣奶子,旁人也多有替他們流淚的。劉昌育賣奶子,他的侄兒劉亮凡就是一個看不過意流了淚的。現在講到調查會的第二個農友李大順,看他供給的材料又是怎樣?他是雙橋區的黃沙村人,他那個村是個有人家四百戶左右的大村,內中賣奶子而被他親眼看見的有五家,每家賣出一個奶子。有一家是賣往廣東平遠縣的八尺地方,李大順在路上撞到這個背著小奶子的父親往平遠方向一路哭了去,這人撞到熟人臉上不好意思到十分。他為什麼要把奶子賣往廣東八尺呢?因為賣的價錢更高,一個奶子賣得二百多到三百元。不論賣到什麼地方,四五歲的幼年奶子賣的價錢更高,因為容易「養得疼」(帶得親)。年齡大了,像八九歲的、十多歲的,反倒賣不起價錢,因為不容易帶得親,並且容易跑掉。至於到調查會的第三個農友梅治平,他是雙橋區藍田村的農民,他村裡也有賣奶子的事。他的叔父梅宏波窮得不得了,三個奶子一個過番(往南洋)去了,一個在家,一個賣往平遠。附近暗徑村,貧農梅傳華七個奶子,賣出五個。那天調查會到的就是劉、李、梅三位,他們自己村子裡出賣兒子的事,就有上述那麼多起。三人中一個是北半縣人(劉),兩個是南半縣人,那末全縣的情形也不難推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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