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何以為人間,只因悲喜無法共情---「王鳳雅小朋友事件」
前段時間,一則關於《王鳳雅之死》的文章在網路上炸開了鍋。
文章里描述,親生母親拿著患視網膜母細胞瘤的女兒王鳳雅博取網友同情,從水滴籌等其他眾籌網站獲得捐款共計15萬元,但她沒有把這筆錢用在治療王鳳雅身上,反而拿去為兒子治療兔唇。沒過多久,王鳳雅小朋友離世。
於是,批判聲如潮水一般洶湧而至,母親楊美芹變成狠下毒手的惡魔,很多網友都哭了,他們罵道:「喪心病狂的家長,希望司法機關介入。」「這不是詐騙,這就是謀殺。」「重男輕女限制了我們的想像。」
看到這樣的事,我也非常憤怒,在我的邏輯里,世界上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不可能會有家長狠心到用放棄女兒的生命去換取兒子的一張臉。所以,我用兩塊四毛的微博發表了一條評論:「這位媽媽,你可曾想過自己曾經也是一個小女孩。」
這也是我想對楊美芹說的話,它好像一句無力的譴責,在明知不可能的情況下,試圖喚起楊美芹對女兒的愧疚,希望她認識到重男輕女思想的錯誤。
但今天我想收回評論,為自己沒有了解事實全部下定義而道歉。
根據@平安-太康調查,楊美芹實際籌得款項35689元,並非文章所說的15萬元。而@丁香醫生在事後走進農村,實際採訪到楊美芹後發現這樣一些細節:
1.王鳳雅錯過最初的治療機會,不是楊美芹故意為之,是出於無知,楊美芹從未給包括王鳳雅在內的5個孩子辦理過醫保,沒有醫保就不能被轉院治療。當聽到醫生說:「等醫保辦下來孩子可能都不在了。」楊美芹還和醫院大吵一架。
2.楊美芹不是不想給王鳳雅治療,而是覺得沒辦法治好。她對病症的認知非常有限,認為癌症等於死路一條。一開始,她不知道視網膜母細胞瘤就是癌症,後來知道了,她說:「孩子要是治不好了,我還籌什麼款」,於是,她停掉了水滴籌款,並用已經籌到的這些錢為王鳳雅做保守治療,買一些她喜歡的東西,好一點的奶粉,更多的玩具。
3.志願者們難以理解,為什麼楊美芹不把籌來的錢全部用於治療王鳳雅的病。但楊美芹卻覺得,志願者把治病看得太容易,面對連醫生都承認有巨大風險的嚴重病情,她覺得自己已經是對得起孩子了。
4.兒子的唇齶裂手術,後來被證明是去年4月份嫣然基金會的免費救助。
——作為母親,楊美芹的確在治療過程中有許多做的不對的地方,但絕對沒有到十惡不赦,也不該被釘在重男輕女的恥辱柱上。如果要對整件事作出評價,我想說的是:人間何以為人間,只因悲喜無法共情。
這件事發生之前,楊美芹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位農村家庭的母親,她和智力有障礙的王輝結了婚,懷孕後離開了本可以讓她獲得一兩千塊月收入的雜技團,專心照顧小孩。
她覺得自己像任何正常母親一樣,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小孩。
但,在嚴重的疾病面前,一個選擇是花費十幾萬去搶救,經過非常痛苦的化療,20%的成活率,另一個選擇是盡量保障孩子在走之前吃的好玩的好。
這,對於一個想盡辦法卻只籌到三萬元的楊美芹來說,對於一個年收入不到兩萬元的農村家庭來說,根本不是一個選擇題。
@丁香醫生的微博里還提到一個有良好收入卻做出同樣選擇的父親,周國平。在得知自己的女兒妞妞患了視網膜母細胞瘤後,他拒絕了醫生給出的「左眼摘除,右眼試行放療和冷凍」建議,他寫道:「既然難逃一死,何必再讓她在死前遭受這番痛苦呢。」
以前,在網上看到偏遠山區的父母不給小孩上學的機會,我覺得他們愚昧迂腐;得知貧困家庭的母親帶著孩子跳河自盡,除了心疼小孩,我還會罵母親不負責任;長期生活在落後鄉鎮的女孩遭到性侵後躲在家裡不吭聲,我怒其不爭:為什麼不勇敢報警把壞人繩之以法?
但我現在意識到,沒有體驗過他們生長的環境,沒有真正理解他們的顧慮,發表這些有關對錯的評論是有些無知的。
對於他們來說,或許還沒有能力去理解一條生命多可貴、知識才能改變命運,他們只能想到,明天這個家有沒有錢維持下去、明天能不能活下去。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應該做的,有時候根本不是他們能選擇的。
關於王鳳雅之死,就像網友說的:楊美芹在自己的認知和能力範圍內,已經做了一個對孩子最有意義的選擇。
如果沒有辦法理解,只能說,這個人間,悲喜實在無法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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