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四十歲離家出走的男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十八歲的時候,四十歲是個遙不可及的年齡,大概那時候每個人都有活到三十歲就去死的念頭;二十八歲的時候,四十歲也就是一個本命年的距離,但是生活又充斥了太多的紛擾繁忙;三十八歲的時候,四十歲彷佛已經不是個問題,生活美滿無可抱怨,夢想則封藏在一個小小的容器里,僅供觀賞。
可是,在一戰之後的英格蘭,有這麼個男人:四十歲之前,過著不算大富大貴,但是絕對令人羨慕的中產階級生活,四十歲之後,毫無徵兆,離家出走,只身前往巴黎,開始繪畫生涯,並最終成為一代大家。他就是斯特里克蘭,毛姆的名篇《月亮和六便士》的男主角,一個高大沉默,滿臉紅鬍鬚的男人。
源於高更,高於高更
在某種程度上,斯特里克蘭就是高更。高更,1848年生於法國,前三十七年的人生可謂波瀾不驚:就職於證券交易所,同妻子結婚,不久之後有了第一個孩子。十年後,按部就班地擁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一棟郊外的小樓,五個孩子。按說,對於這安逸的中產階級生活,不該有任何不滿。
但是在三十七歲這一年,毫無徵兆,高更和妻子分居,如斯特里克蘭一般,開始認真繪畫,並建立起自己獨特的畫風。高更還曾短暫與梵高接觸過,兩個天才,兩個瘋子,最終這段碰撞以前者重返巴黎,後者割掉自己的耳朵而告終。
書中的斯特里克蘭,最終在塔希提島找到歸宿,這完全是借鑒了高更的人生。1891年6月,高更到達塔希提,他在瑪泰亞的農村租了一個小房子開始作畫。當地生活成為他靈感的泉源,繁茂的植物和鮮艷的居民服飾,激發了他的靈感。他的多數傑作都在這一時期完成,比如經典作品《我們從何處來?我們是誰?我們向何處去?》
在書中,斯特里克蘭最終也是在塔希提島找到靈感,最終畫出了讓自己魂牽夢縈的巨作,但是毛姆筆鋒一轉,並未讓這帶有原始美感野獸靈感的巨作傳世,只是用文字將那驚鴻一瞥的印象存留於紙上,斯特里克蘭在臨終前囑咐土著妻子,燒掉它,燒掉一切,得到天啟的東西不需要留存於世。
那畫作到底什麼樣呢?我們只能從《月亮和六便士》的文字描述中體會:
From floor to ceiling the walls were covered with a strange and elaborate composition. It was indescribably wonderful and mysterious. It took his breath away. It filled him with an emotion which he could not understand or analyse. He felt the awe and the delight which a man might feel who watched the beginning of a world.
四面牆壁從地面到天花板全都覆蓋著奇怪而複雜的畫面。文字無法形容那幅畫作的美妙和神奇。它讓醫生屏住了呼吸,讓他心裡充滿了一種他既無法理解也無從分析的感受。他感到無比敬畏和歡樂,人若是有幸目睹天地初分的景象,大概也會懷著這種心情吧。
1903年,高更死於心臟病發作,他終於不再被鴉片、苦艾酒、靈感缺失以及周身病痛所折磨了,在靈魂離開軀殼的那個時刻,不知他是否想起曾經的生活,曾經的妻兒,是否會後悔自己無法過那種子孫繞膝的晚年,又是否已經實現了自己想要實現的夢想?
渴望自由的靈魂總是相似的
高更死後13年,在地球的另一端,一個同樣三十七歲的年輕人,斷然做出決定,到大慈山虎跑寺斷食二十一天。入山前寫下詞作:一花一葉,孤芳致潔。昏波不染,成就慧業。兩年後,這個年輕人決絕地遁入空門,他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弘一法師,以前的李叔同。
弘一法師從來沒有正面解釋過自己出家的原因,無論他的摯交好友,還是他的日籍夫人,都覺得這個轉變有點「不可捉摸」。是的,如高更和斯特里克蘭突然中年「發瘋」一樣,沒有人能用常理去解釋這一點。人們總是想用自己理解的方式去解釋自己不理解的現象,所以斯特里克蘭的突然出走最初被解釋為和情婦私奔,弘一法師的遁入空門也曾經被解釋為家道中落無以為繼。
眾說紛紜中,他的弟子豐子愷的解釋較為中肯:
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個層次,一是物質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靈魂生活,有的人做人認真,滿足了「物質欲」還不夠,滿足了「精神欲」也還不夠,還必須去探求人生的究竟。
弘一法師正是這樣一個做人認真的人:當浪子的時候像浪子,當教員的時候像教員,練書法的時候書法精通,習畫畫的時候畫藝精湛。所以,在後半生,他認真地扮演著法師的角色,將失傳七百餘年佛教中戒律最嚴的南山律宗拾起,清修苦行,直到圓寂。這要靈性,也要決絕。
這種決絕,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毛姆特意留給了離開馬賽前往南太平洋群島的斯特里克蘭。
I liked the picture of him starting at the age of forty-seven, when most men have already settled comfortably in a groove, for a new world. I saw him, the sea gray under the mistral and foam-flecked, watching the vanishing coast of France, which he was destined never to see again; and I thought there was something gallant in his bearing and dauntless in his soul.
我喜歡這種義無反顧的形象:在四十七歲的年紀,當絕大多數同齡人早已過著安逸舒適的日子,他卻毅然去尋找新的世界。我彷彿看到他迎著凜冽的北風,在白浪翻飛的茫茫大海上,極目眺望漸漸消失、再也無緣重見的法國海岸線;我覺得他的行為有著慷慨激烈的風采,而他的靈魂有著勇往直前的氣概。
gallant,多麼不容易被用在中年男人,或者說中年人身上的詞啊,勇氣。
為什麼我們總感覺生活在別處?
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毛姆借敘述者之口問斯特里克蘭,你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要捨棄舒適的生活,做出這世人不解的瘋狂之舉?
斯特里克蘭的回答簡單而堅決:
I tell you Ive got to paint. I cant help myself. When a man falls into thewater it doesnt matter how he swims, well or badly: hes got to get out orelse hell drown.
我跟你說過我必須畫畫。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進水裡,那麼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勁也好,都是無關緊要的:他要麼掙扎著爬出來,要麼就被淹死。
只是那麼簡單的執著:我必須畫畫。有些人沒有出生在正確的地方。偶然的命運將他們丟到特定的環境里,但他們總是對某個不知在何處的家鄉念念不忘。他們是生身之地的過客,從孩提時代就熟悉的林蔭小徑,或者曾在其中玩耍過的熱鬧街道,都無非是人生路上的驛站。
他們始終把親友視如陌路,對生平僅見的環境毫無感情。也許正是這種疏離感推動他們遠走高飛,去尋找某種永恆的東西,某片能讓他們眷戀的土地。也許正是某種藏得很深的尋根意識,敦促這些天涯遊子重返他們的祖先在湮遠的太初便已離開的故地。
有時候,人會偶然造訪某個地方,卻神秘地感到這裡就是他的歸宿。這裡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鄉,儘管周邊的環境他從未見過,儘管當地的居民他素未謀面,他卻願意安頓下來,彷彿這些都是他生來便已熟知的。在這裡他的心終於不再躁動。
這可能就是為什麼我們總是覺得生活在別處,夢裡不知身是客的緣故吧。
Immortality begins at forty.
這是樂樂老師很喜歡的一篇博客文章的標題,這個標題也很適合來形容《月亮和六便士》。四十歲,你說人生已然過半,眼望前方,無甚驚喜。四十歲,我說人生可能剛剛開始,縱然艱辛,仍可不朽。你需要破壞一些,重建一些,不僅是你自己,還有你身邊的人。
你可以隨時飛去世界某個角落,聽朴樹和許巍歌唱,聽那些年輕時讓你激動過的歌,看那個曾經讓你心跳過的人,看同為四十多歲的他們,仍然能為理想仗劍走天涯。
你也可以花上幾周的時間,去內華達炎炎沙漠,燃燒火人,跳舞唱歌,解放身體,追尋自我,因為那曾經是你最酷最野的青春夢。
若覺得內華達太遠,則可以到戈壁去,每天走五萬步,朋友圈裡所有人都在見證你的中年重生。畢竟肉身如此沉重,痛苦可以保持靈魂輕盈。
然而,以樂樂老師看來,若要保持靈魂輕盈,也許你不必一定要去沙漠燃燒火人,去戈壁灘長途跋涉,更不必像斯特里克蘭一樣拋妻棄子遠走天涯,弘一法師那樣遁入空門遠離塵世。可能,在你的四十歲,能讓你神奇回藍的,就是聽樂樂老師在剛好讀書會,娓娓道來《月亮和六便士》的故事。
每天用二十分鐘的時間,transport自己到熱情和夢想的國度,去巴黎的街道,馬賽的港口,塔希提的世外桃源,去傾聽,去閱讀,去感受,去經歷,斯特里克蘭的夢想,那個熊熊燃燒在毛姆文字中的夢想,是你一個人的秘密花園。
在現實中,你還是兒子丈夫和父親,然而在剛好的世界,你又夢想家築夢者逐夢者和斬殺惡龍的勇士。因為,即使滿地都是六便士,心中有夢的人,也能抬頭看到天上的月亮。這個五月四日青年節,我們帶著《月亮和六便士》,在剛好讀書會,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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