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小米的巨額虧損和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
一大早就看到小米在香港遞交上市申請的新聞,其中最抓眼球的莫過於一句「2017年小米虧損439億元」。
什麼情況?!早就知道小米對消費者仗義,前幾天還承諾利潤率永遠不超5%,但是,也不至於把自己虧成這樣吧?
好奇心驅使,去聯交所下載了招股書,發現原來大有玄機:
看到了吧,2017年毛利152億,經營利潤122億,人家經營的好著呢!
問題就出在這個「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上面,連續三年都是大額負值,2017年更是達到了驚人的負的541億元。
什麼是「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
因為在知乎上回答過優先股相關的問題(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3562020/answer/25968956),自然對這個問題產生了興趣。
知道100人里有99個人估計都不會去翻招股書里的財報。其實,答案就在這裡:
先看財報附註35:
原來,小米成立以來已經融資了這麼多輪,而且貌似優先股就是主要的融資方式。
你問,為啥不直接股權融資呢?因為「進可攻退可守」啊。對投資人來說,經營的好就轉股,經營的不好還可以按固定利率計息(招股書里說是8%,好高)要求公司贖回。對於初創公司的風險投資,這種融資方式的流行自有其合理原因。
當然,我對小米的融資一無所知,這些只是猜測。
那麼第二個問題來了,為什麼優先股會導致大額虧損?
答案在附註2.17
劃重點:關鍵就在於這句「貴集團將優先股指定為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
如果對我之前那個回答有印象的同學,應該知道,優先股在會計上既可能劃分為負債,也可能分為權益,涉及到複雜的財務判斷。如果說國內銀行發行優先股是為了資本充足率方面的考慮,普遍通過設計將其歸入權益;小米則沒有這方面的動機和考慮。而且參考贖回條款(優先股股東有權要求贖回)、轉股條款(非固定對固定),小米最終是將其歸類為負債,並且以公允價值計量。顯然,這一會計處理已經得到了審計師普華永道的認可。
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負債,如果公允價值上升(因為小米經營的好,轉股權的估值在漲啊),負債金額增加,對應著就會在損益表上產生公允價值變動損失。這,就是小米的虧損的原因。
2017年虧的最多,其實恰恰說明優先股的估值漲的最多,說明小米2017年經營的最好。
另一方面,從資產負債表看,這麼多年虧損形成的大額累計虧損(截至2017年底高達1290億元),也使得小米的股東權益也是一個大額的負值。
未來會怎樣?
從會計處理來看,只要小米的經營不發生根本逆轉,那麼隨著轉股的實施,這部分按公允價值計量的負債就會整體轉入權益,小米的權益自然就會轉正了。
招股書中說,持有人從2015年7月3日後就有權選擇轉股。如果我沒猜錯的話(畢竟股權協議的內容一般都比較複雜,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條款),小米上市完成後,絕大部分優先股股東都會選擇轉股。
樂觀估計,這項因為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大額虧損,也將在2018年年報中成為歷史。
問題回答完了。作為小米多年的用戶,在此也祝福小米上市成功。
P.S. 小米這份招股書有500多頁,很長,只能有空再慢慢細讀了。不過前面雷軍寫的董事長致辭值得一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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