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兩千次,跨省去抓人,惹不起惹不起
by 丹尼爾
小時候看警匪片的時候,特別喜歡一個橋段——千里緝兇。每次看到熱血幹探們勇往直前,百死不悔,就會燃得不要不要的。
現實中也有不少類似的故事,比如:
再比如:
我們應該向這些勇敢敬業的人民警察致敬,這不,前幾天又出了一件橫跨千里的抓捕事件。
內蒙古涼城警方從北到南,橫跨2300多公里,在廣州抓捕了一位名叫譚秦東的醫生,原因是該醫生寫了一篇名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
一時之間,輿論嘩然,在熱度上能夠與之相提並論的,也就是美國空襲敘利亞了吧。
本文,就來說說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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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氣勢洶洶的輿論面前,內蒙古涼城警方的官方微博做出了回應:
這份聲明有很多地方讓人值得質疑。
首先,警方說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散播不實言論和虛假消息,導致多家經銷商退款退貨。
譚秦東在文章中明確表示「相似內容可以在權威醫學雜誌、網站上查詢」,而且文章中的主要內容也都來自權威的媒體以及網站。
虛假消息需要權威專家來鑒定,如果你說他是胡說八道,污別人清白,也應該請第三方的權威機構進行鑒定,看鴻茅藥酒是不是如譚醫生所說,是毒酒。
涼城警方請來了哪些專家鑒定呢?如果最終證明譚醫生確實在胡扯,那他道歉、賠償是天經地義的;但如果沒有證據表明譚醫生的文章有問題,那涼城警方憑什麼用刑事案件的偵辦手段去抓他呢?
其次,從媒體以及譚的代理律師給出的數據來看,這篇《毒藥》文章在被刪除前的閱讀量也只有幾千,做自媒體的都知道,一篇文章只有幾千的閱讀量,它的影響力是非常有限的。
所以,警方如何有效證明,譚的文章與「多家經銷商」退貨這件事有因果關係呢?
還有一件事我始終沒想明白,有人說鴻茅藥酒是涼城的支柱企業,所以被動了蛋糕的鴻茅藥酒集團自然要鋌而走險。
但仔細想想,這種說法有點不合邏輯。譚的文章閱讀量只有幾千,根本沒法對樹大根深的鴻茅藥酒造成什麼實質上的傷害,鴻茅藥酒其實完全可以當這篇文章不存在,繼續悶聲發大財,這篇文章最多小範圍傳播一下,很快也就被人忘了。
但跨省抓捕,不僅傷財費力,還引爆了互聯網,讓鴻茅藥酒走到了顯微鏡下,關於過去他們的種種都被扒得一乾二淨。
所以他們到底圖什麼呢?我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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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的數據顯示,鴻茅藥酒在2016年中國電視廣告的投放額名列第一,達到了150億元。
試想,一家A股的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潤能有多少,鴻茅集團能在電視廣告上投放150億,那麼他們要賣多少瓶酒才能拉平在廣告上的投入?
再加上工人工資,設備維護,工廠用地等成本,可見,鴻茅集團如果想要實現盈利,其每年賣出的產品數量也必然是個天文數字才行。
不但廣告投入高,鴻茅藥酒的治療範圍也非常廣泛,簡直是包治百病的神葯:
從動脈硬化到陽痿早泄,從便秘腹瀉到更年期綜合征,沒有這個藥酒管不了的。
我也是頭一次聽說腦血栓病人還能喝酒。
而藥酒的配方更有意思:
先不說何首烏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明文表示的傷肝藥物,檳榔和酒精都是世界衛生組織明確判定的I類致癌物,附子和半夏共同服用也會增加毒性。單就豹骨這一項藥材就值得我們仔細研究一下。
豹類在我國早就已經是國家級保護動物,有的甚至已經達到了極危的水平,從2006年開始,國家就禁止收購豹骨,也禁止了捕獵豹類,那豹骨這味中藥怎麼辦?還可以使用庫存的啊。
用一點少一點就是了。
現在是2018年,鴻茅藥酒的配方中依然存在豹骨這味藥材,而每年幾百上千萬的銷量用了12年也沒有把豹骨用完,我覺得主要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1) 鴻茅集團未雨綢繆,在2006年之前就擁有了一個超級超級大的豹骨倉庫,裡面的豹骨堆積如山,足夠用到中國成為發達國家的那一天;
(2) 郭德綱的相聲里有個段子,說一隻王八燉了十年甲魚湯,鴻茅集團可能也是這樣:往一大缸里倒一耳挖勺豹骨粉,這一缸能灌幾萬瓶酒,但你又不能說這裡面沒有豹骨。
(3) 壓根就沒豹骨,他們在吹牛逼。
(4) 有人能給他們供貨,不斷提供豹骨來源。
顯然,除了第一種可能性以外,其他三種都夠鴻茅集團喝一壺的。
而我覺得當地的公安部門可以把跨省抓捕醫生的精力分出來一點點,調查一下豹骨的問題,沒準能破個大案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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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聽過鴻茅藥酒的名字,因為電視上經常看見他們的廣告,他們的廣告詞傳播性也很好,比如「每天兩口,把病喝走」這種。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以為這種酒就是一個保健品,和市面上面向中老年人的各類保健品一樣,但問題是:鴻茅藥酒其實,是葯!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網上,可以看到鴻茅藥酒的信息,其屬於甲類非處方葯,酒劑類中藥,批號為Z15020795。
那這就出現了另一個問題——我國《廣告法》明文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2. 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3. 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4. 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顯然,號稱自己包治百病的鴻茅藥酒並沒有依照廣告法去進行宣傳。
比如這個百病消
而且《人民日報》旗下的《健康時報》曾有報導,鴻茅藥酒的廣告曾經被25個省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違法,通報次數達到了2630多次。
儘管如此,鴻茅藥酒的廣告卻依然在各個平台上招搖過市。
我很想知道這是為什麼?
另外正規藥品在上市之前,必須要經過大量的臨床實驗和雙盲實驗,明確了藥品的確有效之後才能投入市場。畢竟藥品是人命關天的事情,草率不得。
但臨床實驗核查數據專欄上並沒有與鴻茅藥酒有關的數據。
一個連臨床實驗都沒有過的藥品居然就這麼進入了市場,還請來大牌明星代言,廣告上了央視。
恕我智商有限,我實在想不到這和街邊打把勢賣大力丸的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而藥品在投入市場之後,也必須在說明書上寫明服用此藥物的副作用是什麼,會產生什麼不良反應。
但顯然,鴻茅藥酒在不良反應這方面描述的也非常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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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鴻茅集團在此事件成為焦點之後,專門成立了一個部門,主要針對的就是我們這些不三不四、毫無節操,喜歡惡意構陷的公眾號寫手。誰胡說起訴誰。
所以在沒有板上釘釘的結論出來之前,我也不敢說被抓的譚醫生就是對的,更不敢說鴻茅藥酒是什麼毒藥,萬一人家真的包治百病呢?下一屆諾貝爾醫學獎是不是就非他莫屬了?
我如果這時候說了什麼不該說的,那我豈不成了打擊民族自尊心,毀滅民族自信心,崇洋媚外的狗漢奸了?
但我智商有限,鴻茅集團和涼城警方的一些事我實在看不明白,理解不了,還有很多人和我一樣,也理解不了。
這就希望鴻茅集團和涼城公安局能好好解釋一下了,就當拯救一下我們的智商。
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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