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有多可怕?


我覺得《未成年人保護法》可以改名《小兔崽子保護法》了。

現在初中生一米八人高馬大的學生不少了,即便他們殺人放火,《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會為他們保駕護航直到滿14周歲。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本意是保護未成年人成長不受侵害,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但是隨著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網路技術發達,未成年人更快的進入早熟。

而且隨著普法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未成年知道這個規則甚至利用這個規則

法律應該被尊重,被維護。

但同時我覺得有必要與時俱進。

現在的孩子14歲已經不是70/80年代的14歲了。還有,2015年之前男人被強姦都無法按強姦罪定罪。因為當時對強姦罪的定義為「強姦婦女以及兒童」才可定位強姦罪。

這塊屬於「法律漏洞」,

直到《刑9》出台,強姦罪才真正的把男人也給算了進去.......


以前看的一個故事:西部某個地方,一個不到十四歲的男孩想和一個十六歲的女孩談戀愛,女孩不願意就拒絕了,然後男孩qj了那個女孩,女孩的母親把他告了,但是因為他不滿十四歲,於是法院就把他放了,他出來之後就去那個女孩家尋釁滋事,和女孩母親爭執時,當場就把女孩母親殺了。


犯罪行為最基本的特徵是對社會具有危害性。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是國家的希望,但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弱,容易受侵犯受誘惑,比如吸毒、賭博等,未成年人因為沾染上不良行為,但自我保護意識、好壞辨別能力弱,所以很容易定型,從而發展到嚴重不良行為甚至犯罪。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對象往往就是未成年人。因為未成年人的活動對象一般是未成年人,所以未成年人之間很容易發生衝突,而這又難以預防,所以對社會的危害性還是不小的。未成年人問題永遠是社會關注的問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國家、社會的利益,一旦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社會反響就會很強烈,但部分不法分子會藉此機會傳播謠言,造成社會恐慌,影響人們的生產生活;如果過於嚴重,還會給國家帶來負面影響、社會動蕩。

未成年人犯罪危害不僅他人、社會,還危害家庭和自己。未成年犯罪會給自己的家人增加各方面的負擔,辜負家人的期望;未成年人犯罪其實對自己傷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很大,白白毀掉自己的前程,信任危機、不被社會所容納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長遠來看是沒有人因此受益的,是不應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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