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徒困境」里做到雙贏有多難?
開始之前我們先說一個故事。代入一下,假設你自己是剛搶劫完銀行的搶劫犯,撤退途中被警察給逮了,和你一起落網的還有你的同夥B,然後警方這回玩了出隔離審訊,「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的政策下給你分析了一下現在的情況:
如果你們兩人中一個認罪一個不認,那麼坦白的人就會被豁免、不認罪的那個則會被判重刑(10年);
如果你們兩個都認罪了,則兩人都將承擔中等程度的判決(5年);
如果兩人都不認罪,那麼等著你們的就是相對較輕的判決(1年)。
當然啦,警方並沒有給你們串供的機會,各自選定離手之後就是生死由命了。你會怎麼選呢?是賣隊友保平安,還是講義氣不出賣對方?
這個考驗信任的故事可能接觸過心理學或者博弈論的寶寶或多或少都聽過,正是大名鼎鼎的「囚徒困境」實驗。而故事最後的那個抉擇看似非黑即白,但卻並不容易做,畢竟你之後的命運可不只掌握在你自己手裡呢。
我們都想要雙贏,最起碼不能雙輸吧?可面對種種背道而馳的選擇,我們想想也能理解,畢竟沒有溝通,誰能交付信任?沒有制約,誰又能保證不「出軌」呢?
那我們不妨現實點吧,換個方向,如果能「串供」的話,你能保證雙贏嗎?能憋住了自己,還穩定住對方嗎?你要怎麼合作,又如何給予信任、獲得信任呢?
為什麼連給予信任都要放上議題?
因為我們是互相的鏡子。
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只要事關到人性抉擇,我們幾乎都會把當事的對方架上帶敵意的對立面,巧的是,對方也是這樣想的——美化自己的意圖,同時又醜化對方的動機。#鏡像知覺
回想一下,當你從精通小道消息的A那裡聽說,B在背後說了你的壞話,你會怎麼反應?
你會去查實,還是當面對質一下?不不不,別把人們都想得那麼理智,明明大家的做法更多的是管Ta呢,先給B的人品打把大叉,或者還隨口抹黑一把對方!
好吧,氣也出了,時間線繼續走。無辜的B終於發現了你的冷箭,不甘示弱地回擊了,同樣的做法,如你所願地開始在你背後咻咻咻——
事情進行到這裡,作為始作俑者的你會心懷愧疚再主動認錯嗎?我猜你不會,不僅不會反省,反而會在心裡寫滿——我就知道!Ta就是一個XXX,我根本沒說錯Ta!你看這不是被我抓到證據了!
有交情算什麼,碰上幾句不知真假的流言你都要炸了,別說是提金錢、提我們文章最開始說到的人身自由了。合作?信任?開什麼玩笑?所以說吧,給予信任有多難,至少你得先邁過自己這一關:
在衝突中不要認為對方與你在價值觀、道德觀上格格不入,你所以為的「對立」很多時候都來自對對方動機、目的的誤解,這才讓衝突顯得更加嚴重,而在誤解之下產生的行為往往會強化原有的誤解,然後滾成一個大雪球。
反省好自己,你就可以開始「調教」你的對手了。
不能只有自己當好人吧,既然付出了信任,自然也要有收穫才可能雙贏。
溝通也好,合作也好,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不要高估自己的透明度
我們在人際交往中會出現一種「透明度錯覺」,認為自己的感覺是流露在外的、認為自己的肢體語言傳達出了自己的情感(善意、開放性),而實際上接受者卻沒有收到這樣的信息。
如果對方恰好也是走的「含蓄內斂看我臉色行事」路線,那這段溝通可能從還未開始時就埋下了夭折的伏筆。
彼此要分清「敵我」
共同的困境會激發合作,共同的威脅和目標能讓人們變得團結,這種化解法適用於任何層面的衝突。回到最初的囚徒困境里,兩個犯人之間有競爭嗎?有的,兩人都在爭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那兩個犯人有共同的敵人嗎?也有的,給他們製造出這個困境的警方就是。
不得不說我們的心理有時候很「奇怪」的,同一個人,當他被劃在了「自己人」的範疇,他的缺點可以變成閃光點,可信度、親和度跟著直線上升;而當他成為對立的「別人」時,多半只能收穫呵呵加白眼。對這個困境里的兩個犯人來說,他們共同的大Boss明明是警方才對啊,這麼一想,是不是會覺得對面那人突然變的可愛起來了?#當我們意識到了「他們」是誰時,也會更加明確「我們」是誰。
模仿可以增加信任
實驗顯示,當談判者模仿他人的特殊習慣時(類似關係親密的人平常的做法)可以獲得更多的信任、發現更多的共同利益、更加願意滿足互相的需求。
囚徒困境的產生正是由於人們在個人與集體利益的選擇間搖擺不定。
當人們對個人利益的看重超過了集體利益時,自然會選擇對自己更有利的、用出賣來換取無罪的可能;反之,兩人都想著集體至上,那就沒有這個困境的生存空間了,畢竟一起閉嘴就能雙贏得到輕判+輕判的加法並不難算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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