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離婚了」

「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離婚了」

1

這句話是我的好朋友櫻桃的媽媽經常掛在嘴邊上的一句話:「要不是為了你,這種日子我一天都過不下去的,你可一定要努力……」

櫻桃的父母婚姻生活一點也不幸福,從記事開始,櫻桃就在大人的爭吵、羞辱、攻擊中度過的。在櫻桃小時候看來,她爸一無是處,喝酒、賭博、甚至有時還會家暴。櫻桃的媽媽是個柔弱的女人,小時候每次家裡爭吵以後,她媽都會在夜裡抱著櫻桃啜泣,傷痕纍纍。而且越是傷痛,櫻桃媽就抱得櫻桃越緊。「我媽經常睡覺的時候緊緊錮著我,我一動不敢動。有時候我覺得翻下身都有罪惡感——我怕我媽覺得我遺棄了她。在我小時候,我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和我媽在一起的。她沒有朋友,她只有我。」

櫻桃媽媽無時不刻不再向櫻桃控訴她爸。早晨送她去上學的路上、逛街的閑暇、晚上娘倆一張床上睡覺前,櫻桃媽媽總是不住地吐槽、抱怨,抱怨她爸,抱怨生活,抱怨命運。櫻桃說她從沒見過像她媽那樣對人性那麼一目了然的人,「打我記事起,我媽對我爸人性的審視就已經上升到了鞭辟入裡的地步。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可我覺得打我一出生,我媽就已經挖掘完了我爸人性的全部特點。」

櫻桃說她小時候最大的願望就是爸媽離婚。「有一次我從他們的爭吵中聽見了離婚的字眼,高興了好半天,天天期待著這一天到來,可是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她說她是真的受不了她媽媽那麼苦了——也受不了自己一直作為他們痛苦的親歷者了。可是她媽直到今天也沒離婚,她常說,為了孩子一定要忍下去。換句話說,要不是孩子,早離婚了。

「我根本沒有感動,我小時候只覺得巨大的壓力。於是就想盡辦法逃離家庭,但我媽對我爸的吐槽從來沒離開過我。高三的周末我媽還會打電話來宿舍,跟我喋喋不休地抱怨半小時我爸和她的工作。」

「可是我長大以後突然發現,我爸並不是那麼不堪,他是一個好父親,即便他不是,那至少在我心中,他應該是一個好父親。他或許他不愛我媽,但是他絕對是愛我的。可是我媽這麼多年的諄諄教誨讓我對他們本能的遠離——我不恨了,但是也親密不來,包括跟我媽。」

2

這樣為了孩子不離婚,忍氣吞聲的父母絕不是少數。而說實話每次他們一本正經地討論要不要離婚時,我都想啞然失笑。

誠然,夫妻嘛,床頭吵床尾和,所有孩子在看到爸媽爭執的第一反應還是想要修補的,所以這種情況下的小孩自然不希望父母離婚。可是對於那些結婚不到十年卻把這輩子的架吵完打完的主兒,為了孩子?不好意思,就你們這樣的婚姻狀況,孩子希望你們還是離了的好,你們這種婚姻啊,孩子都覺得沒勁。

看過一個非常犀利的觀點:

父母口口聲聲說為了孩子不離婚,那麼捫心自問孩子的每個願望父母都實現了嗎?他想要的零食、想學的興趣、想玩的玩具還有想要的愛可都給了孩子了?要不是,那為什麼偏偏在這件事上這麼「尊重」孩子的感受呢?

所以啊,你根本不是為了孩子,你還是不敢離婚。婚姻是一種共抗風險的制度存在。你怕的是離開這種制度優勢之後你的生活現狀會面臨危機。誠然,在這其中孩子也起著影響作用,比如一個人撫養孩子的經濟狀況、自己的年齡危機、是否影響再婚等等,但是這些顧慮更多還是從父母自身來考量的。我當然也知道,對於櫻桃媽媽這樣的女性而言,離婚意味著要承擔更大的成本——對於那些非安迪類的女人,不離婚要承擔一個人的家暴,離婚了要承擔全社會的暴力。

這些我都明白,但對於孩子真正的感受而言——你根本就不是為了孩子,或者說,這種做法根本就不是最優解。

3

自啟蒙運動以來,人的自我意識就已經被發覺。「愛別人的前提是愛自己」,這麼簡單的道理家長們還是不懂?家庭關係中夫妻親密關係遠重要於親子關係你不懂?如果你真的能夠做到一口氣咽下雲淡風輕,往後幾十年里再苦再難也能坦然面對,那盡可不離婚;可是如果做不到,那麼你的隱忍、你的壓抑都會變成你的苦情意識,疊加在孩子身上。就像櫻桃媽媽的「我只有你」意識,很偉大,但也讓櫻桃疏遠了她。

你知不知道離異家庭的孩子性格有缺陷?

你知不知道離異家庭的孩子會很容易誤入歧途?

離異家庭的孩子自卑。

離異家庭的孩子容易些形成邊緣性人格

……

我知道。但是我想說,說離婚後孩子心理有問題的,你們不離婚親子關係照樣好不到哪裡去。

想想看,子女問題產生矛盾的,基本上都是雙方在培養教育子女這件事上意見不統一,分工出現了嫌隙,那按理說你一個人帶孩子,教育理念總不會衝突吧?為什麼還會有問題?

因為你們根本沒讓孩子感覺到愛。不管離婚不離婚。孩子需要的是有人可以心平氣和的陪伴、分享,你們離婚給不了的陪伴,在一起照樣給不了。所以,趁早離吧。

這種壓抑、將就的婚姻給孩子帶來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以櫻桃為例,在她成年之前相當長的時間裡,她一直覺得自己的存在是帶著原罪的,自己是導致父母婚姻不幸的根源,這導致她一度及其自卑;不敢嘗試婚姻,因為在櫻桃看來,「婚姻是最可怕的一件事,一旦邁入,根本沒辦法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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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這種缺失、病態會潛伏在孩子一生的性格中,但是我還是反感當下很流行的「原生家庭決定論」。因為從微觀上看,我討厭任何形式的先驗性的論斷——影響是終生的,所以呢?那些童年不幸福的孩子就只能等死嗎?我在這麼多熱文中,只見了病症,不見療法。把傷口剜出來給患者看再告訴他「影響是終身的」,太不厚道。

從宏觀角度看,父母這個身份具有年代性。柴靜的《看見》在「雙城的創傷」一文中,有這麼一個細節:出現心理問題的班級的班主任是六七十年代人,在他們那個年代,情緒是一個不應該被重視的東西。換句話說,不是我的父母看不到我的情緒,是「我們」的父母看不到「我們」的情緒。我知道幸福家庭的寶寶有很多,但是不幸福的,絕對不少。不同的時代各自的局限性,放眼全國,每個個體都存在這不同差異的性格問題。若如此,豈非都不要治了?我們這一代人一起等待命運的最終審判好了。

① 對於櫻桃這樣的孩子,最要緊的是趕緊和父母的「苦情教育」訣別。就像你不可選擇你的父母一樣,你的父母也不是主動選擇你的。他們苦也好痛也好,路都是自己選的,你沒必要買單。這不是狠心,這是理性。

② 儘可能經濟獨立,進而讀書交友遊歷形成自己的世界觀。此番之後,如果心裡仍有揪扯,那就多陪陪父母。記住,此時再回歸家庭,你是一個局外人,像朋友,像鄰居。當局者迷,關心則亂,不跳脫就不自由。

③ 理解父母的局限性。不是每個人在二十多歲的年紀都做得來父母的,就像時代的局限,就像父母自身的局限。理解的目的不是為了感激,理解就是為了理解。就像理解北極圈也有不凍港一樣自然。

④ 拋棄「原生家庭決定論」,那些人壞著呢,讓你看見了問題卻把希望給你堵死。問題是有必要看見的,但所有問題,一定有解決方法。

⑤ 相信不相信愛情,要不要結婚戀愛的,其實都不要緊。自己快樂最重要。但不要放棄積極的心態和成長的可能性。

還想那些已經離婚或者要離婚的的父母說,要知道孩需要的是被愛,在孩子面前父母必須是大人,必須足夠理性。不管在不在一起,都請對你家孩子上心,也不要對孩子抱怨他爸他媽,你可能已經不需要一個好伴侶,但孩子心中需要一個完美爸爸/完美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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