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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放棄

法官的放棄□ 趙正輝 2012-2-23 17:02:33  來源:2012-2-19 人民法院報  有道是:「法官是會說話的法律。」這體現了民眾對法官人格的認同和正義的期待。的確,法官不是常人,既是民眾心目中的聖賢,又是除惡扶正的「青天」。「成賢」不易,需要付出許多,如果沒有放棄的胸襟,就不會擁有持正若剛的定力。  法官追求的是公正,創立的是公信,需要有排斥力和棄己心,需要放棄的很多,也只有放棄常人能夠擁有的許多,才能成為一名好法官。  時下,法官需要放棄官念、物慾、隨性、「信言」和「碎足」。  放棄官念是職業定力。古人云:「圖功名者必有聽命,甚仕途者難有品德」。在當前司法行政化環境下,對法官的要求至高若上,有時法官面臨權與法的考驗。想從政做官並無不當,但一個法官官念過甚,勢必把功名利祿擺在首位。追求官職,本質上是權力欲的表現,權力與私慾相生相伴。如果一個法官的追求是官職,必然與職業的上帝——法律貌合神離,與公正同道不同行,只能是形走正道,神行歧路。棄官念是法官的職業內力,只有內力強才能心無旁騖,執法如山,施法行雲如水。  放棄物慾是職業襟懷。董仲舒說:「行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謀其功。」這是一個講究現實的年代,有人說成物慾橫流。在這種背景下,要求法官放棄物質上的高追求,可能是一個鬱悶的童話故事。可以想像一個「房奴」法官坐在公堂之上的悲催感。但是,現實又只能如此。一方面要為法官爭取合理的俸薪,另一方面又要求法官做聖人,這是現實的無奈。一位知名法官說過:「門外的繁華不是我的繁華,我是過室內生活的人;官場的名利不是我的名利,我是終身享受清淡的人。」法官守護正義,切不可追名逐利,朝三暮四不該法官所為,法官當心繫一處,拋開世俗,丟棄富貴。  放棄隨性是職業所限。人的一世,但求興緻所至。問題是,目前法官的職業不一定是自己所滿意或感興趣的。更何況,有許多事情,在法官還不懂得如何選擇或者沒有能力選擇時已經確定,選擇權利不在法官本人。其實,現代人越來越隨性,講究人性化,包括生活的隨意、信念的自由,一切都放得開、悠著來。但法官職業的威嚴需要拘謹、嚴肅,甚至是刻板和冷漠。賭檯上玩一玩,寺廟裡跪一跪,艷浴里泡一泡,包廂里抱一抱……這些均不可為。法官必須約束自我,保持操守。   放棄「信口」是職業修為。任何一部法律的文字都簡潔和精悍,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和執行者,無論是裁判文書,還是談話調解,或者與人閑聊,法官都應謹言慎言簡言,言語有分寸,說理有章節,辨析有層緒,做到通透,分明,有據,著力,切不可信口開河,也不要絮道綿冗。老子曰:「善言,無瑕謫。」「慎終如始,則無敗事。」(《道德經》)司法的精華可謂「辯法析理,勝敗皆服」,法理如同經文,誦讀三年不解其意,點化一語茅塞頓開。當事人要聽的不是經文般的法條和法理,而是法律賦予現實之中的公理和是非,有人主張法律文書通俗化,這不無道理。然而,要將嚴謹的法理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出來,可能比法言法語的表述要求更高,因此,法官要修鍊言語功底。  放棄「碎足」是職業必須。常言說,看一個人就看他去什麼地方,與什麼樣的人交往。老子曰:「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道德經》)。法官業外生活,生活圈交際圈都應當注意,不要什麼人都交往,什麼飯桌都坐上,什麼場合的牌桌都陪上,不適合的地方不能去,不能吃的飯絕不吃,不能交往的人不要交往。眼下法官最容易被律師搭上朋友,這是一個需要小心的交往。有時,不得不撕破同學的面子,傷及親友的感情,甚至得罪領導,要求法官「大義滅友」。不看熱鬧的書,不去熱鬧的地方,不交熱鬧的朋友,凈化生活圈交際圈。  人的一生總要有所收穫。收穫有時在意料之中,有時在意料之外,但無論是哪種收穫,得到了希望得到的東西,情感也罷,事業也罷,利祿也罷,總會帶來欣喜和歡樂,使法官在收穫中幸福、滿足。  放棄遠比收穫困難。放棄無用的東西,毫不可惜;放棄有用的東西,或者是在兩可之間做出痛苦的選擇,選擇一方意味著必須放棄另外一方,這种放棄不僅艱難,而且痛苦。但是,法官必須學會放棄,在放棄中成長、成熟。  放棄有時很渺茫。法官所放棄的,並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或者是不合適的。旁觀者清,當局者迷,身在局中,有時很難放棄。但不論是一種什麼樣的放棄,既然放棄,就要無怨無悔。法官得到的,或許就是另一種精神生活的家園。  只有收穫而沒有放棄,必然導致負重難行。其實,生活的過程就是不斷收穫和不斷放棄的過程。收穫是為了放棄,放棄是為了更好的收穫。  一個法官群體的放棄,帶來全民的收穫,那就是司法的公信,給民眾收穫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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