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運動唯一由引力支配是胡言亂語(MP14)

―當代物理主流理論的常識悖論之五

作者 苟文儉

【首先要說的話】:物理理論的某種命題,如果與它自身陳述的基本事實矛盾,又違背了推埋的邏輯常規,就稱是物理理論的常識悖論。

基本事實無法否認,推理的邏輯常規必須遵守。但作為自然科學之首的當代物理的主流理論卻是逆行其道,不僅自身有一系列常識悖論,而且還總是強加給了當代世界的主流社會,不僅構成了邏輯與觀念的極大混亂,造成了極大的社會浪費,也嚴重損害了物理學的美與尊嚴。對此我們決不應該視而不見!

本文標題所述的,就是當代物理主流理論的第五個常識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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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物理主流理論中,對宇宙大結構研究的形式化表述是廣義相對論的宇宙學方程。廣義相對論是描述引力場和引力的理論,用宇宙方程表述宇宙行為,理所當然的結論是:引力是形成宇宙大結構的唯一主宰,即宇宙運動唯一由引力支配。

(二)

關於受力存在物的運動是否受力作用支配,分子物理學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例證。

分子物理學中,當分子間距達到分子直徑約10倍時,分子運動就可以看成是理想運動,即分子力對分子運動的影響就可以完全忽略。

在宇宙學領域:星系的平均直徑約10萬光年,而星系之間的平均距離約300萬光年,是星系平均直徑的30倍;而且分子力是電磁力,其強度是星系間引力強度的約10^35倍;也即引力對星系的影響程度,弱於電磁力對分子的影響程度達10^35倍。

10^35倍這個差距到底是一個什麼概念呢?直觀的例子是:比如說引力是1N(牛頓)的大小,相當於1kg重物10分之一的重力,對應的電磁力就是10^35N,這相當於1萬個太陽在地球受到的重力(太陽質量約2×10^30kg,是地球質量的33萬倍)。

作者也對兩個相鄰星系之間的引力做了估計計算,其結果是:在兩個相鄰星系之間,平均每10^13kg物質,才有可能受到僅約1N的引力;這就相當於一只螞蟻要去拖拉世界屋脊―喜馬拉雅山,這喜馬拉雅山能被拖動嗎?

當然,宇宙星系相對運動速率可能沒有分子相對運動速率大,但宇宙星系之間的引力是如此之弱,對星系運動的影響毫無懸念地就應當忽略不計。

毋庸置疑,宇宙運動唯一由引力支配,與宇宙學領域的基本事實完全矛盾。

(三)

我們知道,廣義相對論表述的基礎是等效原理,即認為我們無法區分引力效應和非勻速運動;因為引力效應決定於引力質量,非勻速運動又決定於慣性質量,所以等效原理一般又都表述為物質的引力質量與慣性質量完全相等。

慣性物質也必然是引力物質,如果慣性物質也都構成了引力,等效原理無疑是正確的。但請特別注意:在光運動中轉移的物質,它要參與引力作用,但慣性質量卻是零。這也就是說,光轉移的物質是引力物質而非慣性物質。再考慮宇宙學領域光的大量存在,因此毫無疑問:在宇宙學領域,物質的引力質量將遠大於慣性質量,等效原理不成立。

在宇宙學領域等效原理不成立,但卻要在宇宙學領域使用依據於等效原理的廣義相對論,這顯然就違背邏輯推理最起碼的常規。

(四)

在廣義相對論的宇宙學方程中,宇宙模式是由宇宙物質密度Ω決定。

對宇宙的可觀測物質而言,天文觀測的基本事實是:在星系內由光學手段直接觀測到的是Ω< 0.02;在星系範圍通過觀測用動力學規律估算得到的是0.1≤Ω≥0.3;對大範圍宇宙學尺度,由紅移量推算的結果是0.25≤Ω≥2。

這裡的問題是:Ω依賴於觀測,廣義相對論本身並不能對宇宙物質密度做任何可能的限制。也即廣義相對論本身並不包含描述宇宙模式的任何要素。也就是說,宇宙學方程並不包括描述宇宙行為的邏輯前提,但卻又說它可以用描述宇宙行為;這就象有人說他用有理數的規則計算出了2^1/2的取值-樣,如此違背最起碼邏輯常規的推理還允許嗎?

考慮上述(二)、(三)已有的結論可以肯定:宇宙運動唯一由引力支配,不僅是地地道道的常識悖論,簡直就象是說用有理數的規則能計算出2^1/2的取值-樣,也是地地道道的胡言亂語。

(五)

在作者創建的IV模型中:宇宙星系產生於宇宙真空早期的一次轉動漲落;這種轉動漲落的隨幾性是宇宙大結構的主要特點,而形成星系時仍然保持的這種轉動漲落的運動就構成了星系的初始運動。即支配宇宙星系運動的是初始運動而非引力的加速運動。對此,在作者2008年底出版的專著《粒子及其質量計算》中有詳細論述,以後也還準備寫專門文章再做簡要介紹。

【特別說明】:對當代物理主流理論的常識悖論,作者已羅列了第五個。真誠歡迎感興趣的網友對作者的這些常識悖論的認識批評斧正。作者的原則是:以無可?辯的自明的基本事實、以及公認的邏輯常規為依據,而不是對華麗的形式化邏輯(數學演繹)做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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