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中央考察特首參選人忠誠能力品格理所當然
2017年特首選舉提名期昨日展開。特首梁振英認為,現時無跡象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修改「8.31」決定對香港政改的要求,坦言任何認真、有誠意的特首參選人,不能隨便排除中央對香港的權力和責任。中央是特首選舉的重要持份者,對特首有最終的實質任命權,因此對特首人選提出準則和要求,並關注考察參選人的忠誠、能力、品格和實際表現,是盡職盡責。排除中央對港的憲制權力和責任、散播「欽點論」,完全是別有用心干擾特首選舉依法順利進行。
政改議題是此次特首選舉的焦點之一。人大「8.31」決定是香港政改的憲制基礎,因此如果未來重啟政改,也必須遵循人大「8.31」決定的框架。因為重啟政改關乎產生特首辦法的嚴肅問題,涉及香港的憲制安排,是否堅持人大「8.31」決定,是不可迴避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特首參選人對具有憲制地位的「8.31」決定,採取了極不嚴肅的態度。特首參選人曾俊華把重啟政改放在其已公佈政綱的重要位置,但對待「8.31」決定的態度卻搖擺不定、朝三暮四,既想獲得中央信任,又想滿足反對派選委提名的「要價」,試圖「左右逢源」。這是既喪原則底線,又失政治品格的行為。
特首職責神聖,肩負著向中央和香港雙重負責的重大使命,唯有政治品格高尚、政治立場堅定者才能勝任。如果連人大「8.31」決定這個重大原則都不能態度鮮明地堅守,不惜拿原則立場來作「魔鬼交易」,換取提名和選票,這樣的政治品格,如何能獲得中央和港人的信任,如何能擔負起特首的重任,如何令人相信這樣的人能捍衛「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特首選舉提名期昨日正式展開,各參選人正積極向選委拜票,爭取成功入閘。根據「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要按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經過法定選舉程序產生行政長官人選,最後要由中央任命。中央對特首的任命是實質性任命,對特首人選的實際情況不可能不聞不問,閉著眼睛任命。中央必定要在競選過程中認真考察參選人的政綱,考慮參選人的實際表現,從忠誠、能力、品格等各個方面,評估其是否能夠擔當特首重任。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早前列出中央對下屆特首人選的四大標準,即: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中央信任、港人支持。中央會按照這些標準,觀察各位參選人,認真研判各位參選人的施政理念和取向。同時,中央不會干涉投票過程,更不會干涉選委的判斷和決定。可以說,中央在香港特首選舉中盡職盡責,做法合法合理合情、天經地義。
但本港有些人刻意把中央關注特首選舉與干預混為一談,聲稱要排除中央對香港的權力和責任,更不斷炒作「欽點論」,企圖打擊獲中央信任、主流民意認同的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炮製中央和港人對立的假象,繼而拖低林鄭月娥的民望,干擾正常選舉。這種選舉炒作,既無視甚至污名化中央憲制權力,也對候選人施加無端壓力,不公義也不公道。相信市民大眾和選委們會明辨是非,看清真相,不受誤導,對新一任特首人選作出明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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