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日本盛產流浪漢,但卻沒有磕頭、扒車窗的乞丐?
在國內的大街上,經常能看到使出各種奇招怪術來行乞要錢的真乞丐或者真職業乞丐。
這些人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和憐憫來賺取錢財,況且這樣在馬路中間、在熙攘的車流中乞討,真的覺得「命比錢薄」么?
然而在日本,雖然你也能在大街上見到衣衫襤褸、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但是卻見不到「伸手要錢」的人……
在東京曾遇到過這麼一件事:
那夜細雨,正值梅雨季。
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老人騎著一輛自行車,車後馱著一袋高高的空殼易拉罐。我想起明天是一周中規定的扔資源垃圾的日子,老人顯然是搶在垃圾收集公司之前先下手,把一些酒家下班時不要的易拉罐統統收走。
一輛自行車前後可馱幾百隻的易拉罐。我好奇,停下腳步問老人可以賣多少錢?老人很警覺,因為個人收集這些易拉罐,嚴格說來是違法行為,地方政府因此會失去一筆不薄的收入。
老人最後伸出三根濕漉漉的手指,我明白,雨中折騰這麼久,這些易拉罐也就可賣3000日元。今夜是這位老人一個星期中唯一一次發橫財的機會。用這筆橫財,他會去買幾包速食麵,兩塊豆腐,帶上一瓶清酒,躲在大橋底下塑料布圍起來的小屋中美味一番。
老人是一位流浪漢。
在生活中,身陷困窘之境是很平常的事,在日本的流浪漢中有的人是因為家庭破碎而心灰意冷、有的人是因工作不堪重負(我們都知道日本的工作壓力是相當大的),甚至有的人曾是資產過億,在破產後流浪街頭,但是這些人在社會上流浪,卻沒有一個人向陌生的路人伸手要錢。
他們在堅持著作為人的最後底線和尊嚴。
平時,他們會去火車站的垃圾箱或列車上去撿人家扔掉的雜誌。然後會在黃昏的時刻,把這些雜誌收集起來,在車站附近甚至銀座這樣的繁華街頭,擺一個書攤,讓這些剛發行沒幾天的雜誌以便宜的價錢賣給想看一看的讀者們。警察在他們不妨礙別人的時候會大動善良之心,睜隻眼閉隻眼。
而日本的便利店也經常會把那些已經過了「賞味期限」/最佳的食用期限的便當等食品分發給流浪者食用。
有些流浪很多年的人說:有過流浪生活的人,就不想再去按部就班地去工作,因為沒有鬧鐘的生活,是幸福的。
還有一個原因,也是日本沒有乞討者的原因:在日本,乞討是一種犯罪。
日本において乞食行為は、日本國憲法第27條を根拠法として、禁止されている。
根據日本憲法第27條規定,在日本乞討行為是禁止的。
軽犯罪法1條22號は、こじきをし、又はこじきをさせることを禁止し、違反者には拘留又は科料の刑事罰が規定されている。
日本輕犯罪法第1條第22號規定,乞丐或者把讓人當乞丐是禁止的,違反者將會被認定為刑事犯罪,處拘役或罰款。
児童福祉法34條1項2號は、児童にこじきをさせ、又は児童を利用してこじきをする行為を禁止し、違反者には3年以下の懲役若しくは100萬円以下の罰金、又はこれの併科とする刑事罰が規定されている。
兒童福祉法第34條第1項第2號規定,讓兒童行乞或者利用兒童行乞這種行為是禁止的,違反者將會被認定為刑事犯罪,處3年以下監禁、1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或者監禁與罰款並處。
以日本憲法為基礎,日本各地還有根據各地情況而制定的地方法律。
但是,僧侶化緣、街頭賣藝以及正當網路集資所獲資金,不屬於乞討行為。
日文:https://ja.wikipedia.org
這種處罰不僅僅只在現實生活中起作用,在網路上同樣適用:
2015年,居住在日本香川縣的23歲男性因乞討行為被檢察機關逮捕。
原因是他在自己的網路直播過程中說了一句:お年玉をください?/請給我點壓歲錢吧。經人舉報,警方核實過後,該男子就被逮捕了。
至於日本為什麼會立法禁止乞討,民眾們是這麼認為的:國民本就該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來維持自己的生活,要是違背這個原則的話,是行不通的吧。
日本政府對於貧困的國民,有特別的「生活保護」政策。只要你生活無著,就可以去當地的政府申請「生活保護」。像在東京,享受「生活保護」的人,每月可向當地政府領取「生活保護金」,這些錢夠基本吃住。但是,也有很多流浪漢拒絕接受這樣的美事,他們覺得:自食其力,是做人的一份尊嚴。
慶應大學社會學的島田教授曾對「日本為什麼沒有乞丐?」這一問題做過回答:
第一,日本人具有極其嚴重的羞恥心,情願餓死也不會乞求施捨;
第二,不勞而獲者在日本是最被人瞧不起的;
第三,在日本傳統武士道文化中,「人窮不能短志」的理念深入人心。
做人吶,就得有點骨氣、有點志氣,真希望那些在來往車流中拍窗戶點頭哈腰要錢的人能抬起自己的頭,靠著自己的努力勞動換取自己的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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