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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一至卷第五)(嘉興藏B403)

  楞嚴經直指

  A 首楞嚴直指敘

  大覺能仁。成道十日。即說華嚴。以眾生住地煩惱。為諸佛不動智。如將寶位直授凡庸。故非三乘之流所能諦信。當時聲聞在坐。不見不聞。然而最後拈華。則金色頭陀。獨得別傳之囑。慶喜繼之。為西天二祖。雖登位於剎竿倒卻之時。而發悟在擊鐘驗常之際。則楞嚴一經。又宗門之法印也。古今疏此。俱擅所長。吾師  天然是和上。宴坐丹霞。以三月成直指。適屆示生之期。甘露降於叢竹。今釋受而伏讀。青蓮發筆端之瑞。赤珠映意地之光。微眹不留。是跡皆剗。言言本色。不借華詞。其不可思議之妙。實有與諸家迥絕者。彼皆悟門各得然。而見量未忘。往往以詞害志。執葯成病。原其所由。不過能推非心離塵有性而已。夫能推是妄離塵無體。此如來語也。如來不雲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耶。真覺無功。根塵何咎。極其轉名不轉體之致。未能迷悟並銷。而迷悟不銷。則常光便隔。妄即不存。真復何在。當下覺了。已落紆迴。故為之直示曰。非別有一真在緣慮之先影像之外也。若謂分別之心與塵俱滅。則無分別。晰不與塵俱生。各成一物。於何立界。故為之直示曰。但據其所謂全性者舍分別而更有。不知其所謂分別者舍全性而必無也。於此不明。詎稱圓悟。所以破心破目。無罪加誅。有正有倒。將名作實。體用上下。析見見於現前。人法後先。失空空於頓覺。斷而得顯。因緣自然之戲論滋深。修乃可成。諸佛眾生之分疆愈遠。倘能豎掃同時始信因果俱幻。是故。法性海中本絕思惟。四十九年不說一字。若雲此謂權。此謂實。此謂見。此謂修。此謂圓融。此謂行布。才成實法。便非了義。乃至性覺必明。妄為明覺。依經立解。寧不較然。然於性覺生取心。則明能生所。無如其與妄俱來。於明覺生舍心。則所必障明。無如其並真俱棄。遂使覺與所明如來語下二俱有過。安知明與無明。如來藏中。一亦不存。故又為之直示曰。覺明不礙性覺之常然。性覺豈傷覺明之自異。悟理之士。亦可以立地冰消矣。而每至險崖輒生前卻者。蓋聖境不捐故。凡情競起也。識其惟一干慧。則流轉四生。名為亂想。洊登妙覺。名為極果。皆是分外。不契本然。故又為之直示曰。舍亂想必無干慧。亦猶舍干慧必無極果。遂以亂想為干慧。似有悟迷。至於干慧。而回觀亂想。悔不安住。尚若遜其所不及者。然後知迷之不可得也。迷不可得。悟亦何為。能仁成道之後。適還其眾生之初泯法界量。現法界身。說法界事。顯法界理。若作聖解。即受群邪。縱將寶位。直授凡庸。亦恐凡庸不應重受。彼聲聞在坐。不見不聞。正與破顏微笑。同一玄賞。今釋豈能更有思議於吾師不可思議之中耶。謹因讀疏之餘。隨見隨拈。因月有指非月所取。若其全經旨趣。則一總論。已化為無縫天衣。一切眾生。於一原題。全現出無見頂相。開卷瞭然。無塵不破。此即枝中覓本。委上求原。不妨引而伸之作鈍根之助爾。

  嗣法門人今釋稽首和南敬序

  B 刻首楞嚴直指緣起

  老人疏是經。三月而成。入理深談。多提持向上。啟發悟門。真足為上根之助。遠邇緇素。渴仰法味。  大中丞傅公竹君。遂捐資全刊流通。何其易也。昔天台智者大師。聞是經為天竺所秘重。晨夕西望懇禮。願早至此土。歷百餘載。有沙門般剌密諦始攜來。以國禁嚴密屢不果。乃書於微細白氎。析臂藏之肉內。航海而達穗城。時值丞相房融出知南銓。請譯於訶林風幡堂。親為筆受。故經中文句皆明暢而曲析。

  傅公未識 老人。未讀經疏。而亟欲流通。使法雨得以均沾為快者。豈非於楞嚴宣勝義中大有夙契之緣歟。夫菩薩以利物為懷。就事就理。雖有淺深。究其指歸。原無二致 公昔守慶陽。今撫粵西。識度超卓。指麾敏捷。一舉止間。悉不落尋常蹊徑。其與會中文殊師利。摧邪輔正。選擇圓通。而終出於無是非是。機感相類。即事顯理。願 公與大地含靈。同入圓通無礙門。親證如來無見頂相。即理顯事。願諸閱者。與 公同發菩提心。現觀世音三十二應身。挽斯世斯民。躋於羲軒之治。則於 老人之法施 傅公之流通。兩無辜負爾。

  住丹霞今辯槃談謹述

  C 首楞嚴直指總論

  丹霞沙門 釋天然函是 造

  威音王以前。無佛名。無眾生名。此時正是道。祇是無人覺知。大哉斯語。可謂揭光明於重晝。嘆浩淼於全潮。悟即醍醐。迷仍毒藥。所以掩室摩竭。杜口毗耶。豈惟真機絕待。實乃至道難言。菩提敷座。便欲示般涅槃。雙樹披胸。復言不說一字。前後斯旨。首尾全提。十二部中。真實皆為方便。三時五教。權小盡攝妙圓。法界何知。同覺迷而終始。智光自鑒。含真妄以圓常。從上以來。於今猶是。鼓萬靈之出入。而不與聖人同憂。窮三藏之指歸。要難明百姓之事。本自不迷。何當更悟。指爾??為菩提。徒興獨尊之見。還涅槃於生死。誰識大覺之心。須知妄旋不覺。始信妙即無明。會三世於剎那。融十方於當念。此中最難泯合。動念即涉塵沙。自信已是移時。任運翻同罔象。凡庸日用。乃上哲之措心。愚外有無。悉至人所結舌。動亦匪妄。性智本自澄然。真竟何歸。虛空同於寂照。尚非劫外。孰謂今時。真如無性。明昧所以隨緣。生滅由心。能所因之互現。從一真界。妄見自他。於如幻門。別成心色。六塵逼塞。動靜兩緣。五陰堅凝。賢愚各執。從眼門入。名之曰色。從耳門入。名之曰聲。鼻舌身意。各自分司。香味觸法。更相容現。根塵何異。分別亦常。乃惑亂之我境我心。即聖神之真智真理。如斯差別。要須一回。共坐如來道場。恆終身而弗覺。誰示塵勞境界。啟眾昧以同歸。生死相續。首曰淫心。分別妄緣。良由見性。性本非見。寄根以明。心不是淫。因色所蔽。見色心昏。見相心發。同此心目。勝劣攸分。因心有想。達想即心。豈有暫常。覺迷遂別。知流轉之所自。心境豈殊。識常住之恆然。見聞不易。七處徴窮。多聞何益。面門光晃。示根性各各圓明。世界合開。表身土重重攝入。身心本無廣狹。體用似有滯圓。良由二種之根本弗明。遂使能推之離塵無體。是以現前之見相可辨。黑暗之心眼仍迷。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始信心本常住。眼有虧全。住名主人。不住名客。亦猶空本澄寂。塵自動搖。心性真空。生滅從念。豈不知念為所緣。猶未明心必不滅。蓋以久在迷中。心已成想。以想緣心。心同想謝。離想徴見。見露想窮。故分別之餘。猶留根性以待發明。雖對現雲暫。更歷陳年亦如現在。觀身遷謝。念念不停。觀河宛然。童耄無異。對境曉了。匪落思惟。回憶分明。豈勞誦習。故知眾生佛性。只在目前。忍見如來涅槃。瞥入心念。乘分別之弗及。指現量於當時。暫爾回頭。曠劫如昨。更窮顛倒所在。以究遺失之由。始知見聞之性。惑於色空。不可言悟。而不生滅心。仍居身內。豈得非迷。一臂無殊。各稱倒正。全潮已錯。誰論浮漚。於此不覺。妄意承當。則常住心地。但為所悟。而現領法音。祇是能緣。能緣之分別。既無自性。則所悟之心性。必有所還。豈知八種差別。盡屬世間。而八種見精。終非汝外。前塵是物。汝見非他。知覺不雜於無情。我汝仍分於隔體。各自遍周。見中豈分內外。亦無斷續。空體不定方圓。說理極其詳明。語證猶存分量。若指所悟為是。必以能緣為非。是非歷然。物我難化。物中徴見。先絕所悟之心。是盡無非。又窮能悟之識。大道無私。非二乘之可議。三摩自住。須大智以能言。華相本空。菩提悉遍。是非俱遣。但一文殊。一二兩亡。孤懸妙覺。苟非深徹法源。鮮不惑為神我。更若徘徊四種。將復誤作因緣。第一義諦。即在世間諸相之中。但一發明。當無別事。四義成就。迥出明暗通塞之外。若能見見。頓證菩提。欲知見所由悟。當識見所由生。見本性真。境從妄得。由妄見境。遂使明妙局於根中。知心無妄。頓令見精超於塵外。別業喻根。同分約器。根迷既豁。如赤眚之忽消。器量本空。若圓影之非故。真智無見。真理無塵。目見從今。見緣依昔。十方國土。儘是妙明。當處見聞。何曾虛妄。如來藏中。陰入皆真。真如性內。處界元實。性色真空。乃至覺明真識。本然周遍。亦隨眾生所知。從此發明。得未曾有。自信心精無外。不在身中。反觀十界依空。含裹心內。恩切歸元之感。願深同體之悲。已獲法身。希除細惑。人法之分別易捐。俱生之伏眠難見。猶須他請。以釋同疑清凈忽生。知覺明之妄立。同異互見。起含識之有為。世界既成。眾生流變。因緣各遘。業果相尋。在覺明起滅之內。如陽??翻波。處性覺妙明之中。似太虛常寂。悟元不藉。須信眾生之覺性常如。迷豈有因。誰謂妙空之世界猶在。日明雲暗。風動霽澄。虛空不動。諸相互流。觀性元真。觀相元妄。合妄成相。合性全真。真則惟妙覺明。一切皆非。真則隨緣周遍。一切皆即。由是應俗應真。現凡現聖。大覺之赴感恆周。群生之當念自滿。全憑妙指。發本真音。破經卷於一塵。同海光而普印。始信妙覺本圓。無因自妄。必使狂性忽歇。勝凈元周。了性空而不住生死。悟緣起而不住涅槃。三種相續。猶在夢中。一念熏修。暫出纏外。是皆不可功用而得。豈更復以戲論而成。所以發覺初心。先觀因地。後當審除。此發明之見聞覺知。即究竟之常樂我凈。但能審擇生死。便可遠契涅槃。不隨虛妄。任運靜深。現前清水。無俟去泥。畢至到源。豈逾純凈。惟是迷中之根性無知。緣塵生識。悟後之結處宜辨。討賊尋媒。障分別於初心。融種習於後智。猶稱方便。未擬圓修。解六同一。黏脫俱旋。除器觀空。同異頓撤。知妙圓中之黏湛忽然。則勝義根之清凈原在。暗明由見。迷妄乃昏。根知非塵。不循自脫。七種之體性堅凝。何待杵音始驗。六門之知覺常妙。豈為寤寐所殊。妙性本凈。明妄當知。解應結心。根塵無咎。性憑凈力。理行相成。擇根境之圓滯。借鑒群機。悟直捷於修持。頓超權學。一切色法。皆聚於目。昔從見昏者今從見悟。十方音聲。悉達於聞。不為耳礙者還以耳旋。旋聞歸覺。頓轉不住之機。空覺極圓。誰解現前之寂。此觀音本證。已獲圓通。文殊選根。首稱方便。揀二十四聖。指三世一門。依悟圓修。決定惟二。循修起悟。無漏有三。行無虛假。斷愛見之魔。心直如弦。成真因之地。現業易制。自行可違。宿習難除。猶假神力。是以道場建立。加被憑他。然而章句妙微。契會由自。十方諸佛。從此出生。後世修行。不起於座。若欲發初干慧地。畢竟先由漸次進增。更期滿五十五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是為廣垂修范。舍此即涉邪途。苟得直捷悟明。亦自默符正觀。靡有三業未清。六根未凈。可作人天楷模。即此十因不涉。六報不交。寧免禪那差互。所以純情入地。祇由一念之差。即或純想升天。須知報滿仍墜。研窮心識。極於四空。放蕩沉迷。成於阿鼻。佛性流轉。隨念升沈。妄情匪他。如手反覆。但能識本自心。不循知見。便可隨順覺性。頓了聖情。三摩地中。得失俱泯。五陰盡處。境界不留。由初至終。從凡入聖。循顧所悟。不逾初心。非法眼之能窺。豈天魔之得便。若祇依教進修。由戒入定。苟不隨時自覺。未免因勝生心。著境便落邪思。動念即為魔攝。至於生滅已滅。識性現前。誤作菩提。亡失知見。別成諸論。不究妙圓。即使定性聲聞。未許見性。得少獨覺。遠背涅槃。所以不由積累。直下心開。與此遞歷深禪。循致識破。同名干慧。頓入金剛。彼由悟修。此乃修悟。修悟者先行布而後圓融。悟修者先圓融而後行布。悟則俱悟。互有異同。修則俱修。且分難易。頓悟者理虞差別。漸修者事涉淆訛。理之差別。乃在悟之失真。事之淆訛。常恐修多岐路。是以見性離塵。超分別而隨緣自在。真心無妄。出是非以妙慧莊嚴。悟既精詳。修應圓脫。行以理印。差別之義無虧。理以行嚴。根本之門靡逾。陰銷次第。豈閡圓融。因界分明。不淪偏證。本覺凈心。初無塵垢。妄想計度。始現色心。色因空有。觸以離知。記非忘無。生豈滅盡。即使生滅已旋於湛中。入合彌彰於識際。故行陰雖盡。覺心難圓。二乘既誤入於無為。初心猶錯擬乎即色。悟理未圓。才趨解脫之門。適已成於厭境。迷情不盡。侈言非道之行。究必底於撥無。萬法雖空。一真何住。三界之心已絕。現行豈濫俱生。千聖之眼既超。無身恐妨有事。所以同時啐啄。須還作家。無著真宗。未稱尊貴。此經示墮。要先盪其識心。終至圓修。亦即蠲夫聖解。行於異類。始許同廛。誰非見者。誰非聞者。眼見非色。耳聞非聲。全體大用。攝今古於當途。泯智絕愚。齊物我於劫外。猶屬指蹤。未當真詣。默而成之。不得其眹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首楞嚴直指總論(終)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一

  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門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門人 今釋澹歸 閱

  今辯樂說 較

  首楞嚴此雲究竟堅固者。大定之名也。自性真定。當念寧謐。不可破壞。無有時量。亦無出入。以體而言。含裹法界。大而無外。細入無間。絕相離見。故即佛頂為喻。佛之頂相不可見也。以因而言。十方如來。微密寂照。非智能知。非識能識。以修證而言。則自性真修。不落階級。不借功勛。所謂了義。非不了義。以體大而言。故曰如來。以用大而言。故曰菩薩。合普賢行願。無不具足於因果同時之極也。今一切眾生。自性清凈。各不自見。即凡庸之不覺。得大聖之湛圓。夫見即不大。譬全渤局於浮漚。大故不見。似一滴投於巨壑。此眾生之大佛頂也。見即不密。聲光泄於所知。密即不見。虛空本無窺處。此眾生之如來密因也。見修非證。目前之法猶存。忘見為證。一真之量斯撤。此眾生之修證了義也。見行不妙。誰知足為眼礙。妙行不見。始信解絕行成。此眾生之普賢萬行也。見即不定。境紛心目之間。定即不見。知泯繁興之內。此眾生之究竟堅固也。首標經目。極如來因果理行。不越眾生自性清凈各不自見之中。故悟為圓悟。修為圓修。自始至終。不墮邪外。圓覺雲。一切眾生。皆證圓覺。知其皆證。即非眾生。若非眾生。即亦非證。如來所為直取現前根性。以合於無是非是。豈聲聞緣覺之所能構歟。

  △初序分。分二。初諸經通例。分二。初說時處。

  如是我聞一時。

  世尊臨般涅槃。阿難請問結集經首當置何語。世尊雲。當置如是我聞一時。故為契經通例。如是指所說經。我聞謂阿難親從佛聞。一時正說經時也。

  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室羅筏具雲室羅伐悉底。此雲豐德。以此城中。財寶五欲多聞解脫四皆豐足。祇具雲祇陀。亦云逝多。此雲戰勝。波斯匿王太子生時。適當戰勝。故以取名。桓林也。祇陀園為給孤長者以金布地。買置精舍。請佛說法。太子感動。並施林木。故當時並稱。

  △二列在會聽眾。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大有三義。一數多。二名重。三德勝。比丘此翻亦三義。一乞士。二怖魔。三破惡。千二百五十人憍陳那等五人。舍利弗目犍連師徒各一百人。三迦葉師徒一千人。耶舍長者五十人。略五人者。舉大數也。漏有三。一無明。二欲。三有。阿羅漢亦有三翻。一應供。二無生。三殺賊。二乘應供。止於人天。大乘應供。通世出世二乘無生。止脫分段。大乘無生。並離變易。二乘殺賊。止窮四住。大乘殺賊。五住永盡。然此嘆眾。當是大乘。涅槃四依品第四人者。名阿羅漢。斷諸煩惱。舍於重擔。逮得己利。所作已辦。住第十地。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故云佛子。華嚴嘆眾。住一切菩薩智所住境。護持諸佛正法之輪。諸有欲有。色有。無色有。處於諸有。不為界系。故曰善超。

  能於國土成就威儀。從佛轉輪。妙堪遺囑。嚴凈毗尼。弘范三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首二句。孤山雲。隨剎現身。正容悟物。輪圓義。惟愨法師雲。從佛受教。自證已圓。能演佛言。轉化群品。遺囑蒙鈔雲。囑法令傳。囑生令度。毗尼此雲律。律法也。法有輕重開遮持犯。所以調伏自他也。三界欲色無色。即此嚴凈。可為三界軌則。應身略有二。一大應。為十地菩薩。一隨類應。為十二類生。其數無量。此經為阿難啟教。度脫當時。實亦垂拔後世。使皆超諸塵累也。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摩訶拘絺羅。富樓那彌多羅尼子。須菩提。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舍利弗此雲鶖子。母眼如鶖。因以為名。摩訶此雲大。目犍連此雲采菽氏。上古仙人。常食菉豆。母是彼種。從外立名。神通第一。摩訶拘絺羅。此雲大膝。即長爪梵志。以一切不受為宗。問佛負墮。遂投出家。富樓那此雲滿。父名。彌多羅尼此雲慈。母名。連父母名。故云滿慈子。須菩提此雲善吉。亦云空生。解空第一。優波尼沙陀此雲塵性。因觀塵空得道故名。上首者為眾綱領也。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並其初心。同來佛所。屬諸比丘休夏自恣。十方菩薩。咨決心疑。欽奉慈嚴。將求密義。即時如來敷座宴安。為諸會中宣示深奧。法筵清眾。得未曾有。迦陵仙音。遍十方界。恆沙菩薩。來聚道場。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辟支一翻獨覺。出無佛世。寂居觀化而得悟者。一翻緣覺。出有佛世。奉佛指教。觀十二因緣而得道者。無學果滿取證。不復前進。聲聞有學。未至無學。皆雲初心。新發意菩薩。信滿入住。亦云初心。屬當也。四月十六日夏安居。至七月十五日安居竟。曰休夏。九旬中所有疑問。自過不知。一任僧舉。曰自恣。菩薩具雲菩提薩埵。此雲覺有情。又菩提翻無上智慧。埵翻大心眾生。迦陵具雲迦陵頻伽。仙鳥名。其音和雅。喻佛音也。文殊師利亦云曼殊室利。此雲妙吉祥。又雲妙德。文殊表根本智。具擇法眼。經中屢出。

  上初諸經通例竟。

  △二本經緣起。分四。初匿王請佛。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宮掖。自迎如來。廣設珍羞無上妙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城中復有長者居士。同時飯僧。佇佛來應。佛敕文殊。分領菩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波斯匿此雲勝軍。舍衛國王也。諱忌也。即先王昔年崩日。正當僧自恣。宮掖內庭也。長者德財俱備之稱。居士守道寡慾之號。

  △二阿難循乞被攝。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遠遊未還。不遑僧次。既無上座及阿闍黎。途中獨歸。其日無供。即時阿難執持應器。於所游城次第循乞。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無問凈穢剎利尊姓及旃陀羅。方行等慈。不擇微賤。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功德。阿難已知如來世尊訶須菩提及大迦葉。為阿羅漢。心不均平。欽仰如來開闡無遮。度諸疑謗。經彼城隍。徐步郭門。嚴整威儀。肅恭齋法。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淫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羅先梵天咒攝入淫席。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阿難此雲慶喜。佛成道曰。適斛飯王忽報生兒。凈飯王以此賜名。不遑僧次謂不在赴齋之列也。先於巳夏為上座。阿闍黎此雲軌範。律制僧出。必從二師。此伏誤墮之由。缽多羅此雲應量器。唯瓦與鐵。體量合法。檀越此雲施主。從無善心行施者。謂之最後。剎利此雲田主。劫初時。人食粳米。各為封殖。推有德者以為處分。此王者之始。旃陀羅此雲殺者。即屠膾。所謂無問凈穢也。迦葉此雲飲光氏。須菩提舍貧乞富。大迦葉舍富乞貧。均為如來所訶。謂偏貧多疑。偏富多謗也。城之濠塹曰隍。比丘辰巳應供。名為齋者。與眾生接。不得不齋。摩登伽此雲本性。後出家稱性比丘尼。從昔號也。娑毗迦羅此雲金頭。苦行外道。師事梵天而得此咒。聲聞無作戒體。從白四羯磨時發。屬意。意變即毀。將者未然之辭。

  △三敕文殊將咒往護。

  如來知彼淫術所加。齋畢旋歸。王及大臣。長者居士。俱來隨佛。願聞法要。於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光中出生千葉寶蓮。有佛化身。結跏趺坐。宣說神咒。敕文殊師利將咒往護。惡咒銷滅。提獎阿難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如來不自宣說。而以頂光化佛說者。示一切神通。皆智用上事。而於無相體中不動不搖。默寓眾生迷事。枉受驅馳。而於自性亦無得失。一回覺悟。復還本有也。文殊表根本智。以根本智能伏邪外。故敕往護。

  △四阿難悲恨請修。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殷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於時復有恆沙菩薩。及諸十方大阿羅漢辟支佛等。俱願樂聞。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世尊嘗雲。我與阿難於空王佛所。發菩提心。阿難常樂多聞。而我常勤精進。故知空聞不如實證也。奢摩他此雲寂靜。三摩此雲觀照。禪那此雲寂照不二。

  總言則首楞嚴。分言則奢摩他三摩禪那也。蓋由常住真心。常寂常照。寂照無二。即涅槃所謂定慧均等耳。聲聞定多慧少。故不見佛性。十住菩薩慧多定少。故少見佛性。以此而知佛性之為定慧均等。常住真心之為寂照無二。當無二揆也。孤山嘗以天台三觀配之。覺范稍別。亦同此意。不與下文常住真心相符。此經指根性之迷。以復還性覺本有寂照。似與純用功勛者不可同日而語。天如補註依前釋。當為確論也。

  上初序分竟。

  △二正宗分。分四。初直示圓悟。分十二。初徴心。分八。初標常住流轉之由。分四。初審發心。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舍世間深重恩愛。阿難白佛。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何以故。欲氣粗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不能發生勝凈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佛出凈飯王。阿難出斛飯王。凈斛同生。亦稱同氣。兄弟天倫也。詰心詰見。以為下文徴勘。我見如來三十二相者。答見也。常自思惟者。答心也。如來相好。自足安平。以至頂相。共三十二。

  △二分真妄。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凈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性之覺了曰心。心之湛圓曰性。不知者心性無體。隨順不覺。此原迷真之故也。迷則隨境分別而不自知。故有輪轉。是稱為妄。約真妄之由。蓋欲指真心之所露唯根。妄心之相續唯識。故下文徴心。先窮分別之妄。後示見性之真。若從見性而悟藏心之無分別。始知分別全真。輪轉非妄耳。

  迷常住真心而為妄想。故終日住妄想。而不知為常住真心。涅槃所謂佛性流轉五道也。今現在流轉。而誤以妄想為真心者。應觀生死相續。在於何處。圓覺雲。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曹溪雲。前念不生是心。後念不滅是佛。故知念念生滅之非佛心。尚在輪迴之非圓覺。妄想有性。更須知真智無體。一回決了。正未可儱侗真常耳。

  △三敕直心。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酬我所問。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無上菩提即十方如來無上正等正覺。然皆發明真性而得成就。故先標此。肇公雲。直心者謂內心真直。外無虛假。賢首雲。向理之心。無別岐路也。發心為始。究竟為終。於其中間。絕諸岐路。

  眾生日用。全身是妄。故如來特於現前提出直心。要在酬答中分明吐露。故下文得其由目觀見。心生愛樂。遂乃七處徴窮。至於情枯智竭。然後反之能推。目前雖未究竟。亦自可因其所明以通其暗也。今人觀此。盡謂能推之非我心。離塵之有全性。而不知冥心獨照。猶為內守幽閑。移時失候。仍是離塵無體。執自所見。附會聖言。其為心言不直。豈可勝言。故知如來最初丁寧之非無旨也。

  △四徴心目。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是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故我發心愿捨生死。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於心目。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使汝流轉。心目為咎。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將何所見者。審見也。誰為愛樂者。審心也。如是愛樂用我心目者。總答心目也。由目觀見心生愛樂者。分答心目也。塵六塵。勞即六塵汩擾。心為塵勞所依。如賊窩主。目為塵勞所引。如賊嚮導。此窮妄之源也。諸家皆分心屬識。目屬根。故有破心破目之異。愚謂破其迷。非破心目。下經雲。是心非眼。則又何用擇破耶。

  方將發明真心。因根顯性。而謂要當知賊所在。使汝流轉。心目為咎者。何也。須知賊本子民。子民無識。誤陷不良。心目亦然。真覺無性。迷於所明。根境區分。展轉流浪。得其咎因。勞眚頓消。即此四塵。號清明目。心分別性。何異妙觀。革面相從。賊元吾子。亦猶治不易民耳。

  上初標常住流轉之由竟。

  △二執心在內。分四。初正執身內。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祇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十二類生。除空散無身相故。除土木無心相故。浮粗浮。別非勝義。五根俱具八法。能造四大。地水火風。所造四塵。色香味觸。此指所造。塵污染義。

  △二舉現前約定。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閣清凈講堂。在給孤園。今祇陀林。實在堂外。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世尊。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堂在園中。林在堂外。此約境之內外。以伏見有次第。先見次觀。又約見之先後。以伏在內之心。當先見內。汝矚林園。因何有見。亦以起其講堂戶牖之答。取講堂喻身。戶牖喻根也。直解雲。阿難執見由眼。故有因何有見之問。下經雲。汝在室中。門能見不。便含是心非眼之意。

  △三撫慰廣示。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汝今諦聽。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前已約定。以待後徴。此先撫慰。廣標修門也。三摩提大般若雲。世尊入等持王妙三摩地。諸三摩地皆攝入此三摩地。即此三摩提也。故曰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稱性所起。福慧二嚴。還嚴本性。故云妙莊嚴。一門超出。無岐路。無等待也。

  三摩提所云三昧總持。此三昧總持。具有如是根本差別。體大用大。十方如來。皆從此路獲妙莊嚴。覺范以三摩提為但資變化。而妙莊嚴指為方便。所引法華妙莊嚴王。亦取身為異道。以明方便之旨。理固深玄。似非本經切要耳。

  △四窮非內。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遠矚林園。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見堂外者。阿難答言。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無有是處。阿難。汝亦如是。汝之心靈。一切明了。若汝現前所明了心。實在身內。爾時先合了知內身。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觀外物。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誠合明了。如何不知。必不內知。云何知外。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此窮心非身內。故以在堂之身。喻在身之心。在堂之身。先見如來。而在身之心。不見身內。以此而知心非身內。亦有者設言其必無也。頗有者亦因其先見後矚之語。是應有而出其終無也。縱不能見心肝脾胃。而爪生髮長筋轉脈搖誠合明了。又轉難之。總以明其必不能見內耳。

  上二執心在內竟。

  △三執心在外。分二。初正執身外。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窮於身內。故疑身外。似理所無。然眾生迷於境物。隨緣飄泊。不能自主。比之執內。亦無優劣。

  △二窮非外。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一人之食。不能眾飽。喻身心相外。則不相知。今以相知。窮非身外也。摶食即段食。謂有形段可摶也。宿預也。溫陵曰。乞食歸林。乃舉現前方食之眾。故曰我已宿齋。兜羅具雲兜沙羅。此雲霜。佛手柔軟。如兜羅綿。

  上三執心在外竟。

  △四計潛根。分二。初正執潛根。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佛言。處今何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潛伏根里。猶如有人取琉璃碗。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阿難以琉璃籠眼。喻根籠心。不知眼見琉璃。而心不能見眼。以眼非境也。下文自徴。

  △二窮非潛根。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琉璃。彼人當以琉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當以琉璃籠眼。實見琉璃。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琉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心潛在根內如琉璃合。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里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是心眼相隨。若能見眼。眼即同境。故不成隨。若不能見。則心非潛根如琉璃合上四計潛根竟。

  △五開合明暗。分二。初正執開合明暗。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以有藏則暗。有竅則明。脫既不見內而能見外之難。仍是心在身內之說。

  △二窮非開合明暗。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阿難以見暗即為見內。是對眼則暗在眼前。不成為內。故又有此室暗中皆汝焦腑之難。不對無見。總以證成其見暗非內耳。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合眼見暗。名為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前以對眼為外。不得成內。今縱許離外見之非。而以見暗成其內對。則見明亦應成為內矚。故曰何不見面。內矚不成。則內對非義。良以暗在眼前。不得成為見內。亦猶明在眼前。不應名為內矚也。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若在虛空。自非汝體。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覺。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此又許其見面亦成內對。則唯心與眼。皆在虛空。既不成內。又非汝體。故又有如來見汝亦是汝身之難也。眼在虛空而知。則身應不覺。若謂身眼兩覺。故又有一身兩佛之難。此皆虛縱。以證見明必非內矚。則見暗不成內對。

  上五開合明暗竟。

  △六隨所合處。分二。初正執隨合。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佛語本意。謂由阿賴耶識不覺妄動。變起根器。復由根器境界風動。轉生識浪。今引惟取法生心生。以照下語。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雖認思惟之體。然在迷中。不能自返。仍是緣慮。隨合隨有。則不合便無。此即緣慮之驗。三處謂內外潛根也。

  △二窮非隨合。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是心無體。則無所合。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八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若復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十九界七塵皆喻有名無體也。復以內出外入。推窮所知之心。使之自覺。至後窮盡體覺。聖意自見。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心知非眼。雖免所見之難。而見是其眼。反彰迷根之過。故曰門能見不。正責其以見屬眼也。此處已伏是心非眼之旨。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若遍體者。同前所挃。若不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前徴有體。但窮內外。此復窮一多遍與不遍。默示心根無二。使之直下自認也。若挃有在。不能咸覺。窮非一體。設能咸覺。則成多人。窮非多體。遍體同挃。謂如前有所之挃。不能成遍也。若不遍者。同時受觸。不應同覺耳。

  上六隨所合處竟。

  △七在中間。分二。初正執中間。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

  不在內。則內不見心。不在外。則外不見法。乃如來指示實相。此引以為不在內外。故應中間。

  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承上心不在內。故內無所見。亦不在外。則外不相知。今內無知。成內無見。而身心相知。顯外非義。是當在根塵之中也。

  △二窮非中間。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

  處謂塵。身謂根。此分窮根塵。下乃兼窮。以責無體。身有中邊。故曰在邊非中。在中同內。此先窮根也。

  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表者標物以顯中也。東西南北。所見不同。則所表無定。心應雜亂者言中無所取也。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相宗分別根塵識之所緣起。非第一義。阿難認識為心。已在迷位。更謂根塵之中。益見差謬。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

  以兼二不兼二。窮其不在根塵之中。使之自悟。謂此二中無有心體也。

  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

  物指塵。體指根。一知一不知。故云雜亂。知非不知。不知非知。故云成敵兩立。兩立則中無所表。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不成兼根。故非知。不成兼塵。故非不知。二義已非。失其所據。故曰即無體性。體性豈無。惟當自覺也上七在中間竟。

  △八一切無著。分二。初正執無著。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金剛般若雲。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彼無所住。即此一切無著也。不知而生其心一句著落。即以無所住為心。豈不錯會。

  △二窮非無著。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目前一切現在。而所謂不著者。將以現在為有為無。此明不識本心。而欲一切無著。不可得也。世尊徴心所在。阿難不能自覺。即使一切無著。而於當下發明之旨。遠若霄壤。而況能所終不能相奪耶。下意益見。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有不著者。不可名無。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龜毛兔角。言畢竟無也。承上汝不著者為在為無。無則同於兔角。何用不著。既有不著之相。豈無一切之心。故曰有不著者。不可名無也。夫心境不能互無。相見終非獨有。故又反覆推明曰。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若能發明自心。則萬象森羅。隨所對現。不落有無。不則心外有法。茫然兩頭。著與無著。皆為剩義矣。

  自無明發業而後。此心久已不安本位矣。所有見性。黏色而發。未發懵然。發已茫然。當發紛然。不經一回窮盡。宜乎其不能自返。所以必藉了緣也。住在身內。此眾生通見。身外之疑。人皆謂拙。其以心包太虛。一切有情無情。均在容現。此種見解。幾希其不在身外者鮮矣。潛根竅穴。猶乎在內。思惟之體。隨合而有。亦同在外。在中無著。內外無從。真可謂業識茫茫。無本可據。吾人於此。能不聳然。

  上初徴心竟。

  △二顯根見。分十一。初恨多聞求詣真際。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我是如來最小之弟。蒙佛慈愛。雖今出家。猶恃嬌憐。所以多聞。未得無漏。不能折伏娑毗羅咒。為彼所轉。溺於淫舍。當由不知真際所詣。惟願世尊大慈哀愍。開示我等奢摩他路。令諸闡提隳彌戾車。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及諸大眾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真際即常住真心。欲詣常住真心。必由奢摩他路。涅槃明奢摩他五義。一能滅。能滅煩惱結故。二能調。能調諸根故。三寂靜。三業寂靜故。四遠離。遠離五欲故。五能消。能消貪等故。圓覺翻寂靜。可以義括。一闡翻信。提翻不具。亦云斷善根。隳壞也。彌戾車翻惡見。

  △二放光表根性圓明。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曜。如百千日。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前放頂光。表體無說。此放面門。表根性圓明內外無虧也。佛說妙法。有大因緣。則諸天魔梵。人與非人。或喜或駭。身心震動。故地應之。六者聲形吼擊起涌。一時開現合成一界者。國土本自開合。眾生迷隔。佛以威神令之暫見。故知本國無異十方。惟大菩薩達法源底。還住本國。見聞不易。

  將示二種根本。而先放光明。普佛世界。十方國土。一時開現。合成一界。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蓋示生佛同一身土。而一則開合自由。一則根塵隔絕。縱觀廣狹自異。圓滯攸分。而身猶此身。土猶此土。所謂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知神化之忽移。悟乖違之豈實。不妨見還目觀。色同對現也。雜華善財童子至彌勒樓閣。彌勒菩薩彈指門開。命善財入。入已還閉。見其樓閣廣博無量。一切宮殿門闥。七寶嚴飾。所有過現未來諸佛菩薩。名字種族。修行壽命。無不備悉。自見其身。皆在其前。恭敬圍繞。及遍觀已。彌勒菩薩即攝神力。彈指出聲。告善財言。善男子起。法性如是。如是自性。如幻如夢。如影如像。悉不成就。於是善財童子。自見其身。還在本處。夫善財所見。與此何異。及其起已。亦猶還住本國。合掌承聽。故知法性如幻。聞見匪他。迷悟相傾。根性不壞。惟當自信耳。

  △三示二種根本以別迷悟。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無始無明。熏習成種。故云業種。惡叉此雲線貫珠。西域果名。三顆同蒂。喻惑業苦三。不相離也。聲聞悟明四諦。厭有為法。緣覺觀十二因緣。作流轉還滅二種觀。皆迷法界。與不入正教別有所循者。總名外道。圓覺雲。知欲可厭。愛厭業道。舍惡樂善。復現人天。魔羅此雲殺者。謂耽護欲境。惱害正修也。如來為此。特標二種根本。即在現前。開佛知見。學者所當憬然矣。劫此雲長時。塵劫謂以微塵記彼劫數。

  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凈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抂入諸趣。

  二種根本。皆自眾生現前指出。如日用動轉。與事物接。眾生無識。以為自性。此生死根本也。須知元是菩提涅槃清凈體性。不越現前分別明了。主張萬緣。任運緣生。徒自遺背。以此遺背。雖日在菩提涅槃之中。常自惺惺。常自懵懂。所謂佛性流轉也。菩提智果。涅槃斷果。此二果德。在藏識中。不與妄染相應。故曰元清凈體。是單指藏識真相。在動用中。謂之識精元明。為能肆應萬物。故曰能生諸緣。既在諸緣。不能自覺。故曰遺。遺即與攀緣無別矣。華嚴雲。不了第一義諦。故名無明。無明即不自覺也。此不自覺。不唯眾生。凡在悟修。不與第一義相應。皆為不覺。不可不自省察耳。

  審知攀緣之心。與生緣之心。無二無別。止爭迷悟耳。迷則不能發揮諸緣。為緣所轉。遂使識精元明常在終日而當下錯過。是可知悟者之日用矣。龐居士雲。日用事無別。惟吾自偶諧。偶諧之旨。當人自知。未易指注也。

  △四緣見徴心。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今復問汝。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語阿難言。汝今見不。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曜我心目。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前請欲詣真際。求示奢摩他路。故今牒示也。五輪指觀佛三昧經雲。一指端有十二輪現。輪端各有卍字。卍字點間。有千輻輪相。如來舉臂屈指。語阿難言。汝今見不。是第一直指也。舉臂屈指。現為阿難所見。故又曰。汝何所見。是第二直指也。既昧臂指。復提見者。故又曰。汝將誰見。是第三直指也。而阿難乃曰。我與大眾同將眼見。已為當下錯過。而復以見屬眼。到此始供。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曜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曜。阿難言。如來現今徴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汝目可見。而不自認。以何為心。而當拳曜。細味斯語。是猶欲即其迷以指悟也。不能於此豁然。而乃才起推尋。誤當心性。雖非別有。前後茫然。不免更費商量耳。

  △五指能推有體。分三。初斥能推。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相即前塵。攬彼前塵。成於分別。曰想。此想不真。故云虛妄。迷中執此。誤為元常。故云惑汝真性也。七處所酬。皆屬所推。今才起即覺。乃是能推。宗鏡雲。能推是妄心。皆有緣慮之用。然非真心。又雲妄心是真心上影像。愚謂此皆形容其迷中。未能當下覺了。號之緣慮。目為影像。而非別有真心在緣慮之先。影像之外耳。即世尊斥為前塵虛妄相想。亦責其不能當下覺了。觀下經雲。我非敕汝執為非心。益知迷則即子為賊。悟則即賊為子。無第二人也。

  △二求開示。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遍歷恆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所有。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承事諸佛。及善知識。行諸難行法事。此乃發菩提心邊事。涅槃雲。菩提之心。實非佛性。是無常故。乃至相續不斷。名為修道。猶如燈??。雖念念滅。亦能破暗。菩提之心。亦復如是。故知在迷位中。亦能發菩提心。既在迷位。未曾知歸。雖非別有。祇名菩提之心。不名真心常住也。即使謗法永退。祇名闡提。亦非別有。此涅槃所以許闡提當有佛性也。

  七處徴窮。一切攀緣。俱已頓盡。更承逼拶。才起推尋。忽然磕著。慶喜於此。若能瓦解冰消。縱復千咄萬咄。直是無人承當矣。乃聞指良為賤。便生疑網。無上真性。翻成妄想。夫輪轉豈屬前塵。知歸寧論塗路。故謂推尋未脫能所。猶未是如來所訶耳。

  △三正示全性。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凈妙凈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無生法忍。華嚴十忍品頌雲。觀察一切法。悉從因緣起。無生故無滅。無滅故無盡。此忍最為上。了法無有盡。菩薩住此忍。普見諸如來。同時與授記。斯名稱佛職。師子座名。凡如來坐處。若床若地。皆名師子座。清凈妙凈明心者定林曰。離垢而凈曰清凈。即垢而凈曰妙凈。亦即亦離。故曰清凈妙凈明心。清涼雲。心性是一。謂心之性故。是如來藏。謂心即性故。是自性清凈心。溫陵雲。一切因果。指十界正報。世界微塵。指十界依報。依正二報。因心成體。而豈人乃無心。同於土木。此經語意。本酬前文也愚謂實示一切前塵分別。悉無自性。唯心所現。故曰因心成體。所現唯心。故曰咸有體性。此湛然常住。所當自認。不應迷於前塵。妄同生滅。以伏下文離塵有性。即真汝心。離塵無體。斯為影事之旨。

  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吝不舍也。覺觀了知即能推之心也。色香等事。能牽內心而成業用。未牽之前。既牽之後。當牽之中。如雲與空。雲去雲來。虛空常在。所謂全性也。因聲分別。亦復隨聲有無。祇為未曾發明。聲前聲後。不得安住。即滅分別之見聞覺知。而幽閑內守。名為別緣。亦同分別。皆屬影事。非得全性也。

  我非敕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龜毛兔角言絕無也。同者猶如之辭。夫依心之塵難住。則緣塵之心茫然。即此茫然。便同兔角。以其無所據以為修證。同於斷滅。非真斷滅也。諸師指分別之心。以為與塵俱滅。但據其所謂全性者。舍分別而更有。不知其所謂分別者。舍全性而必無。迷悟暫岐。真妄同體。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

  此如來指人於色香味觸中。而識其所謂全性也。離者揀別之義。謂於物我現前。揀別而得之。非遠離前塵而絕諸分別也。迷全性者。附分別而暫見。分別同塵。以其同而滅之。其所謂全性者。亦冥然於無所覺知而已。故西域之冥初。此土之太極。不可語於見性者。非揀別於物我而得之者也。自以為滅分別者之為離塵。而不知內守昏默。其為前塵分別更細。愚先謂輪轉豈屬前塵。知歸寧論塗路。正有見此。此所貴乎別有全性矣。

  上五指能推有體竟。

  △六顯見性非眼。分四。初責多聞。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九次第定謂四禪四空。加滅想受。前八凡外。第九無漏聖位。此雲不得漏盡成阿羅漢者。以二乘羅漢。猶屬權誘。即法華所謂非真涅槃也。按此當指大乘。大乘阿羅漢。乃是十地以後。故知二乘變易亦名生死。愚於爾??。未見初心。皆為妄想。豈到真實。然則凡夫當下發明自性。殆非小緣。謬言擔荷。過何可言。

  △二敘障求示。

  阿難聞已。重複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舍父逃逝。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性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二障謂煩惱障。所知障。煩惱分見思二惑。見惑乃作意分別。即後六結使。謂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思惑乃任運貪愛。即前四結使。謂貪瞋痴慢。所知障亦分取境法愛。取境乃不達外境惟心。見心外有法。法愛乃於所證不達性空。而生愛樂。皆能障自真心。不得常住。無財曰窮。無覆曰露。物不能礙曰妙。物不能混曰明。妙明是本覺。道眼是始覺。有決擇之義。

  △三放光表說。

  即時如來從胸卍字湧出寶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遍。遍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凈明心。得清凈眼。

  華嚴相海品。如來胸前有大人相。形如卍字。名吉祥海雲。智德洋廣如海。蓋物如雲。若放此光。將出妙音。宣揚法海。光普佛界者。表如來藏心流出。遍灌諸如來頂者。表佛佛理齊也。旋至阿難及諸大眾者。表各各性等也。清涼雲。幢有五義。一高出。表三賢十聖位極故。二建立。大悲大智。建立眾生及菩提故。三歸向。大悲攝生。智願攝善。歸向菩提及實際故。四摧殄。如猛將幢。降伏一切諸魔軍故。五滅怖畏。如帝釋幢。不怖惑業故。本覺妙明。此妙非十地所見曰微。唯佛究盡曰密。明能自守。不與物類曰凈。心既發明。自具擇法。故曰清凈眼。此酬前請。

  △四正指見是心。分三。初以拳例眼。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凈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初徴拳相。意在因手。以伏例見必因眼。乃帶言曰。汝將誰見。始終不離直指。而阿難仍曰。我實眼觀。猶是以見屬眼矣。閻浮樹名。檀洲名。此洲有河。底出金沙。其色赤??。比佛身金。勝常金也。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此以手例眼。以拳例見。蓋為反出無手無拳無眼有見之旨。

  △二示暗非見無。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所以者何。汝試於塗。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此實示無手之拳必滅。無眼之見非無。故以盲人見暗為喻。蓋以明見不因眼也。

  △三以燈例眼顯見。分二。初疑睹暗非見。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見。

  阿難不知暗亦前塵。若無見精。誰知暗者。

  △二喻暗光無異。指見是心。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有眼無眼。睹暗元同。則眼開燈現。觀色豈異。蓋欲以燈喻眼。但能顯色。而見暗見明。是心非眼。下文自明。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與諸大眾。口已默然。心未開悟。猶冀如來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佇佛悲海。

  此直指見性即心。將知一切根塵。何曾局礙也。破色心論雲。以彼夢中。於無色處。則見有色。於有色處。不見色故。益信一切根塵。皆自心現。山青水綠。豈作他觀。夜暗晝明。何人境界。聖凡無別。事理全彰。而諸師乃分顯真破妄。漸明究示。恐非當日聖意爾。

  光從胸涌遍灌諸如來頂者。示佛佛同一心法也。旋至阿難及諸大眾者。示聖凡無二心法也。人同此心。心同此見。見同此眼。眼同前塵。塵有明暗。眼有虧全。所以顯見非暫無。是益知心本常住耳。故總而言。則心達於見。見寓於眼。眼顯前塵。悟者之內外圓脫。即迷者之根境膠黏。膠黏而後有圓脫。所謂迷以起悟。圓脫而後知膠黏。所謂悟以達迷。如來法喻。如數黑白。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此上六顯見性非眼竟。

  △七徴客塵二義。以出主空顯見。分三。初如來問悟因由。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敕阿難。及諸大眾。我初成道。於鹿園中。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佛初出家。王遣五人追侍。三父族。一阿鞞。此雲馬勝。二?提。此雲小賢。三拘利。即摩訶男。長者之稱。二母族。一阿若多。此雲解本際。即憍陳那。此雲火器。其先事火。即以為姓。最先解法。故云若多。二迦葉。此雲飲光。佛成道後。在鹿園中。三轉法輪。說苦集滅道四諦。客塵即指集諦。分別煩惱。粗動如客。俱生微細如塵。皆煩惱障。此當時所說。今客塵但喻身境。然身即根身。境即器界。審知根身器界。一如客塵。則煩惱所知。同時頓盡。借小鏡大。不可拘例。下文以動為身。以動為境。便是此意。蓋直指主空。以斥從前遺失真性。認物為己。更無別有耳。

  △二述悟客塵二義。分二。初述客義。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我今長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因悟客塵二字成果。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畢。俶裝前塗。不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德長臘高。故云長老。最初聞法。佛問解不。如雲已解。故曰獨得解名。俶作也。動也。裝束也。裹也。身境變還。剎那不住。誠如旅泊。遄往靡停。誰為主人。甘受流轉。觀化知歸。晏然常寂。

  △二述塵義。

  又如新霽。清晹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虛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名塵。以搖動者。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霽晴霽也。晹日也。隙光照空。塵相易見。塵遍法界。空性不搖。心在根境。妄見紛紜。見妄不紛。性空自爾。

  上二述悟客塵二義竟。

  △三以動靜顯見。分三。初輪掌開合。徴見常住。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佛言。如是。

  以手有開合。反形見無開合。以手有動靜。反形見無動靜。開合動靜。此以喻境。

  △二飛光徴見無動。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回首右盼。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又則回首左盼。佛告阿難。汝頭今日因何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動。阿難。汝盼佛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以頭自動。反形見性無動。此乃指身。故下有以動為身。以動為境之責。

  △三正示見性無有動靜卷舒。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捲。

  此因阿難之明。並示大眾。若復眾生。審知搖動為塵。不住為客。則知在身在境。兩無顛倒。又以頭手現前發明。使無疑惑。然後總責其遺失之過。下文自明。

  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自體空寂。不能自見。而妄認四大。是以動為身也。牛有兔無。皆非法性。實相現前。而反滋妄計。是以動為境也。此凡夫我執難破。二乘法想尚存。所為念念生滅。常計無常。不覺失真。無常計常。終成認物。故世尊總斥為遺夫真性。顛倒行事。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上章以塵顯見。以見顯心。今乃言此見之本常住。此見之元不動也。眾生日用。與一切境憧憧往來。而不能安住者。非我心之水無住也。心不是客。心不是塵。從來久矣。心迷於客。心迷於塵。亦從來久矣。迷則不能自認。客去與去。塵搖與搖。念念生滅。甘同流轉。所謂以動為身。以動為境。而不知客中有主。在動不搖。曾無一念還觀自得。又安得其不顛倒行事。終其身而不自覺也耶。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一

  音釋

  淼

  (音杪水渺茫貌)。

  晃

  (黃入聲光耀也)。

  眚

  (生上聲目病)。

  啐

  (音翠鳥食也)。

  謐

  (音密安也)。

  撤

  (音轍除也)。

  臊

  (音騷膏臭也)。

  儱侗

  (儱音壟侗音同未成器也)。

  碗

  (與碗同)。

  挃

  (音質擿也)。

  懵

  (音夢不明也)。

  隳

  (音灰)。

  矍

  (音钁遽視貌)。

  拶

  (贊入聲排迫也)。

  吝

  (音吝慳也)。

  謬

  (繆去聲差誤也)。

  昱

  (音育日光)。

  赩

  (音隙大赤也)。

  俶

  (音束)。

  楞嚴經直指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二

  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門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門人 今釋澹歸 閱

  今辯樂說 較

  上七徴客塵二義以出主空顯見竟。

  △八示見性不滅。分六。初求示生滅與不生滅。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念無始來。失卻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阿難雖悟離塵有性。而性體之真妄。未究根源。則動用之虛實。目前難辨。是生滅之心。現在周旋。而不生滅性。尚紆湊泊。良由初獲知歸。識智未分。故如來更從根中指出。使知無憎愛之曉了。不假思惟。則不生滅之全機。即在當念。此下文觀河之見所由明也。

  △二匿王啟請。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敕。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迦旃延具雲迦羅鳩陀迦旃延。此雲翦發。此外道說殺害一切。若無慚愧。不墮地獄。猶如虛空。不受塵水。毗羅胝應雲刪闍夜毗羅胝子。刪闍夜此雲正勝。字也。毗羅胝此雲不作。母名。略曰毗羅胝子。此外道說道不須求。生死劫數。苦盡自得。如轉縷圓於高山。縷盡自止。皆屬斷見。撥無因果。六師之二也。涅槃聲聞未許見性。則所見偏真。猶屬七識。未獲常住。皆名有漏。是不能無疑耳。

  △三徴肉身遷變。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佛言。如是。

  以肉身無不變滅。起身中有不變滅。汝未曾滅。云何知滅。正動其自知念念遷謝。冀一覺察。返觀不遠。

  △四較顏貌童耄。

  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世尊。我昔孩孺。膚[勝-力+天]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迫於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發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益之時。

  以童年顏貌。較之衰老。蓋就身變以形身中有不變也。始生曰孩。始行曰孺。皮表曰膚。文理曰[勝-力+天]。齡謂年。年已六十。故云頹。頹衰朽也。八十曰耄。言逼近也。

  △五審遷化密移。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於今六十又過於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唯一紀二紀。實為年變。豈唯年變。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遷。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前結身變。此結年變。至於剎那。即與本際相近。然後出身中不滅一句。世人粗獷。不能見此。故下乃以根性相示也。變化密移四句。總嘆遷流之易。密移不覺。備極迷況。涅槃雲。壯色不停。喻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山水。而乃火宅兒嬉。誠可憐愍耳。始由數十年。以限十年。又由十年。以限一年。由年限月。由月限日。以至剎那念念不住。此而不覺。則誠不覺矣。

  △六正示不生滅性。分二。初問身中不滅。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年變身化。至於剎那。念念遷謝。瞥爾返觀。豈同土木。此而不醒。又煩如來別生垂示耳。

  △二問見水同異。以表無生滅性。分四。初徴見水。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大王。汝年幾時。見恆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攜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恆河水。

  耆婆此雲長壽天。西域生子。必謁長壽。久歷年所。反觀如昨。即見即知。不假思量。

  △二徴見水同異。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還以歲時遷變。且限十年。詰其見此河時。於十年間。同異何似。蓋欲其自覺。所謂不塞悟門也。宛然二字。可謂於糞頭邊。忽爾拾得。未易語人。

  △三單徴見同異。

  佛言汝今自傷發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恆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宛然無異。已解自覺。此復勘其童耄差別。可謂再三丁寧。

  △四示見精不變。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云何於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踴躍歡喜。得未曾有。

  此乃發明身中有不滅性也。現前生滅如彼。其不生滅如此。真在妄中。實在虛內。分別隨緣。知馬影之匪他。見性無遷。悟牛鼻之在手。末伽黎此雲不見道。皆斷見外道。等遍指六師也。

  斷滅與不斷滅。正我法與外道之所岐。阿難之請。其始為天下後世借鑒歟。前雲見無虧損。見無動搖。審知根性。不隨前塵遷變。而猶疑死後斷滅。此皆眾生通病。故即其自童至耄。曾所經見。易為證知。而猶藉聖口抑揚。始獲自認。故知無上秘密。祇在目前。而不覺變熏。流易累劫。夫目必有見。耳必有聞。一人返觀。千聖同軌。當念自信。十世靡移。豈更待捨生趣生而後知其不滅耶。波斯匿王曰。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夫念念不停。則豈非其心之生滅耶。心惑身世。隨其遷流。不遑安住。若當此時。覿面提命。自非夙智。未易憬然。而世尊乃曰。則汝今時觀此恆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真性所露。不落思量。隨見隨知。豈異今昔。此如來所為於眾生迷中。而擇其必不能迷者。一處自覺。則全體宛然。所謂五現量根。與八識同功。常在目前。而不自覺。一遇了緣。便同本得耳。

  上八示見性不滅竟。

  △九指顛倒所在。分三。初問遺失顛倒。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雖悟見聞本不生滅。而四大臚然。五蘊宛爾。迷色空於目前。攬浮漚為自體。顛倒不知其在。真性誰解偏全。若非大闡無遮。法界何因證入矣。如來開示。單指見性。阿難此請。雙舉見聞。宗鏡謂六根中。惟見與聞。隨用常住。易於顯了。故羅睺擊鐘。文殊選耳。皆同此意。

  △二如來示臂以徴顛倒。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阿難言。如來豎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如來一臂垂示。蓋以發眉劍之機。即以出顛倒之狀。阿難不知直領。乃推世間以此為倒。復推世間以豎為正。可謂當面錯過。母陀羅此雲印。證真鈔雲。結印手也。用以制伏魔外。

  佛即豎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若此顛倒。總是如來一臂。不過換首為尾。換尾為首。有何同異。諸世間人。一倍瞻視。而不自覺。各生異見。於此若悟。首尾自換。一臂無殊。直下顛倒名字。無處安著矣。一一人也。倍多人也。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凈法身。比類發明。如來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如來清凈法身。不分報化。現前三十二相。與一切隨類應身。即相即性。即有即空。覺自心所現為正知。覺所現唯心為遍知。此所名正遍知也。若執心在身內。山河大地。同居身外。此心外有法。即為顛倒之處。故因處得號。號性顛倒也。比類者比如來一臂垂豎。而世間人各各倒正。乃推類發明耳。故知如來之身。非正遍知。以此稱名。汝等之身。性非顛倒。以此得號。名正遍知。號性顛倒。無非顛倒。故曰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聖名凡號。總是處聲。殊相劣形。皆為幻質。愚意與諸解乖謬。然揆之聖意。當有微中。不敢雷同。俟之明哲。

  △三正示顛倒。

  於時阿難與諸大眾。瞪曹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遍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色指十一色法。心指八識。諸緣指二十四不相應行。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諸所緣即六種無為。五位共一百法。攝盡一切。此一切法。悉唯心現。而曰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者。指阿難現今想相為身。昏擾為性。同現妙明真精之中。而乃不自覺知。枉同遺失。此所謂悟中迷也。妙心而曰妙明真精者本妙而明。此明真精。揀非虛妄也。本妙圓妙明心者此本妙心。圓融寂照。揀非覺明也。寶明妙性者此明而妙。用全歸體也。瞪凝視。瞢不知之貌。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晦昧即根本無明。無明晦昧。本性蕩然。所謂迷妄有虛空也。空中結暗。此能變之無明。依空起見。所謂想澄成國土也。又以所變之色。映所成能。故曰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既成根身。即此色陰。攬彼六塵。成四名蘊。內搖外逸。所謂昏擾擾者。乃支潤無明。一迷為心。則必惑為身內也。大地眾生。從是倒執。遂同遺失矣。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惟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色身即根身。虛空大地即器界。根身器界。皆為內識變似。本無自性。唯是一心。故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也。百千大海即喻妙明真心。一浮漚體喻惑為身內之心。即前所云汝身汝心也。棄即遺失也。倍人即一倍瞻視之人。猶雲此一倍迷人。如我垂手。各見倒正。更無差別。

  夫人迷於前塵。良由境見不分。故境在見生。境沈見滅。雖生非真生。滅非真滅。然迷中之心性。待因緣而後有。則目前之對現。逐境物以成無。此能推之心。所為離前塵無分別性也。自客塵不住。主空寂然。身限歲時。見無童耄。亦可以悟見聞之必無生滅矣。然乍回之心。雖能脫身世之緣。而離塵之見未易融分別之慮。自以為真性究竟無他。夫安知顛倒誠難自覺。法界元無彼我。渤海不住浮漚。乃以身內為心。詎信色前匪物。自心所現。性海本具波瀾。所現唯心。水月全歸霄漢。萬象體玄。鑒光自滿。而顧妄作親疏。終成同異。則豈非遺失真性。顛倒行事哉。慶喜但謂見聞本無生滅。須知迷悟尚隔偏圓。悟則全悟。會萬物而為自己。鏡中豈有二三。迷則終迷。守所得而絕前塵。空里難忘一一。迷中倍人。當不但昔賢耳。

  上九指顛倒所在竟。

  △十揀緣心以示見性無還。分三。初陳所悟不敢自認。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此言所悟之心。本自妙明。圓滿常住。而能悟之心。現領法音。從緣而起。反觀所悟。未見真切。故曰徒獲而不敢認也。圓音謂一切音即一音。一音即一切音。又一語演盡。又各同一切也。

  △二責認指以揀分別之心各還。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佛所說之妙圓常住。乃指阿難本元心地。此法性也。若阿難聞說。即領佛指。還得本心。不由分別知見。此得法性也。今以現所緣心。緣佛法音。則此法亦與緣心隨有隨無。故曰非得法性。宗鏡雲。阿難尚認緣心。聽佛法音。以為常住真心。取佛定旨。愚謂阿難以常住真心。取佛定旨。而實未敢認也。為其自知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是所悟之心。與能悟之心。未嘗會歸。故有疑問。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如來言教如指。心性如月。標指欲令見月。設教為指心源。因教識心。始知三乘十二分。但為指蹤之談。若因教所詮。徒以心緣所悟。宛在目前。皆為認指。以言教所顯故。此所貴乎當下消歸也。所詮之理與聽者之心。靈昧終別。所標之指。與所指之月。明暗自分。故又有亡指之喻。

  汝亦如是。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因說法而生分別。則此分別之心。應有全性。雖離分別。湛然常住。不隨聲塵起滅。若無全性。則分別都無。便墮冥諦。外道錯亂修習。多由於此。下文自明。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味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此言分別之心。若不發明全性。則所緣之理。與能緣之心。終不能住。如彼旅客。暫止便去也。則何不於未緣法音之前。既緣法音之後。當緣法音之時。瞥爾返觀誰為亭主。正須一悟也。若祇認聲容分別之心。聲容既謝。分別亦亡。於此非色非空。鮮不味為冥諦。此拘舍離等所為錯亂修習耳。離緣無性。各還無主者。蓋以分別之性。緣塵不覺為客。離塵自得為主。此於不覺中。激其自認。非真無主也。

  △三示見精無還分五初問無還。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此還即下八還之還。此無還亦即下當欲誰還之無還也。阿難緣心。經客塵開示。已知無始妄認緣影之非。然現在聽法。尚用緣心。故所悟者。仍是取佛定旨。猶未銷歸自己。則此心性。當還法音。不得常住。故復請妙明元心無所還地也。

  △二示見精非影。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且汝見我見精明元者。蓋指阿難當時見佛之見精也。此之見精。而曰明元。以其根中照了。得無憎愛。實原性覺。但未發明。不可即謂妙精明心。故曰如第二月。若緣塵分別。塵在則生。塵去則滅。此所謂月影也。因阿難已悟緣影之非。而緣心未了。尚滯分別。故復以現前見性。不落思量。使之自認。若當處發明。即為妙精明心。更無別體爾。

  △三列八種塵相。

  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雲霧晦暝。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牆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遍是空性。郁??之象。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凈。

  真際雲。欲求無還之性。先指可還之相。

  △四示八還。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郁??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此列八種還相。以出見精。

  △五正示無還。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則知汝心本妙明凈。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當欲誰還者。分明直指。而後曰種種差別。見無差別。差別可還。彼無差別。豈是別人。汝心即指見性。本字就見性而言。原此見性。本即妙明所露。當處知歸。不為分別所誤。於此錯過。即為喪本。常被漂溺。故可憐愍。

  慶喜聞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便憬然見此分別亦還法音。由其自知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深中疑根。不能自昧。故復以妙明元心為請也。世尊曰。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是離諸相而顯根性。亦可離分別而指識心。乃謂其心性各有所還。何也當知八種見性。隨見隨知。不落思量。雖皆未經發明。無所銷歸。然彼雜妄識。此同現量。聖意所取。正與妙精凈明。體用相似。以冀其當下自認。即同本得。可謂少假方便。疾證菩提。推此而知世所言有得於心。行於事物。明昧兩岐。一放一收。紛然斷續。是皆心性各有所還者也。

  上十揀緣心以示見性無還竟。

  △十一揀塵表見。分六。初揀物非我。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前破能悟緣心。今請所悟妙明。如何即此見精。便當妙明真性。使我得知。仍是不敢自認之意。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凈。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庵摩羅果。諸菩薩等見百千界。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凈國土。無所不矚。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補遺雲。准小羅漢見小千。今阿難初果。乃小千之分齊。初果而能見者。佛神力也。若祇單見一初禪。自力可辦耳。凈名經雲。阿那律答嚴凈梵王吾見此釋迦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中庵摩勒果。此言閻浮提。乃一切閻浮提。華嚴雲。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閻浮提從樹得名。庵摩勒果似桃似奈。當時執此。即以為喻。初地見百佛土。二地見千佛土。十地見無量佛土。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土。不以二相。蓋二乘在定則見。出定不見。如來未嘗不定。未嘗不見故曰常在三昧。眾生隔紙膜。不見外物。此以眾生同列。示所見之廣狹不同。而能見之根性無異也。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遍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汝應於此分別自他。今吾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象。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擇於見中謂擇於所見之中。我體物象。彼此分明。我體即見性也。誰是誰為。使之自擇。至於是物非汝。乃為代擇。又如來方便耳。

  △二顯見非物。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凈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前於我體物象。分明擇出。此乃指歸見性。復曰誠汝見性。使自承當也。汝見而曰清清者。揀非雜識耳。

  慶喜雖知見性不還。而猶不知是我真性。蓋由物我不分。故不能於其見精豁然獲所知歸也。夫眾生日用。身在物中。所見皆物。即能返觀。又雜識妄。故我世尊確指現前諸有物象。而曰是物非汝。劃然不許更余物想。然後曰諸有物性。雖有差殊。同汝見精清凈所矚。見精而曰清凈。又復使知此一見性不與物雜。本妙如是。想相俱盡。純一真心一剎那間。內自證知。不循分別耳。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言見必非物。故指見是阿難。因及不見。亦是阿難。總不是他物也。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者。言人各有見。必不可互見。以可見即成為物耳。故縱雲。若同見此物。即以同見者。名為見吾。反出吾不見時。以窮見必不可見。遂帶言見與不見。亦總是阿難也。故再縱雲。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此阿難見處。不是別人。終縱之雲。若不見吾不見之地。此阿難不見之處。總不是別人也。以世尊自言曰吾。代阿難而言曰彼。

  △三顯物我不雜。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並諸世間不成安立。

  此言物我不雜。以證見必非物也。若見是物。物亦是見。汝能見物。物能見汝。自他不分。體性紛雜。則有情無情。不成安立。諸世間謂眾生與器。即指有情無情也。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此正告之辭。蓋謂見性雖同。各自受用。千江一月。萬影同圓。汝應自知。不相假借。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此帶責之辭。性汝不真者謂性中有汝。如海上之波。未嘗離異。汝在性中。似波還望海。輒見猜疑。若知汝我同源。各自取實。心目共證。豈假問人。

  蓋由自證而起見相之後。乃有色心。心即八識。屬見。色即根塵。屬相。故知見相本自同源。物我難分。從來久矣。阿難不能自認見性。此俱生所執。古今皆然。附物即遺自心。返見仍余分別。若非徹底知歸。必不能於萬物象前翛然獨脫。如水與石。似色投空。本不相離。亦無相入。此固大聖獨證之境。即在凡夫日用之間。所謂見色聞聲。有何同異。而眼光圓滿。宛在現前。聽性通玄。聲響不雜。此雖不藉修持。亦須一回自得。如來反覆設言。蓋有見乎其難。而乃丁寧其易爾。

  △四疑見有大小斷續。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余。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遍娑婆國。退歸精舍。祇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檐廡。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是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承見性周遍必我非他。此復因所見寬狹。疑見性舒縮也。娑婆此雲忍土。伽藍具雲僧伽藍摩。此雲眾園。

  △五示前塵留礙分二初喻器空。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各屬前塵一句。已釋疑義。例眾生不能返見。皆為前塵留礙。下皆發明此旨。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定方則為器局。若不定方則空有體。以喻見性不為物礙。亦能隨物作則。豈為法界之量所限哉。義性即見性之義。云何為在言見性如是。不隨物在也。

  △二除器方圓。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無方圓者空也。以喻見性。入者證入之義。若欲證入見性。但撤前塵之見。見性自如。不須更除虛空方相所在者。為虛空在方圓器中。每因方圓而並疑虛空。心印所謂去妄則兼真並棄也。豈知見對物而顯。物自來去。非見有無。無在不在。不用除也。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是義不然。

  此言見不可縮。亦不能伸。見不可斷。亦復非續。

  上五示前塵留礙竟。

  △六示轉物。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如來藏性。一落轉現。心色宛然。迷於本明。所見皆物。始則境從心生。既則心隨境轉。虛空之性徒在。方圓之見難除。大小之觀。所自來爾。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轉物者轉一切物而為自己。一切萬法。唯心所現皆無自性。唯是一心。但離分別。即是般若。般若周遍。身心圓明。心圓明。則攝事歸理。常照常寂。八風不搖。身圓明。則體理皆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毛端國土廓然現前。不由神用。法爾容攝。

  總之阿難。不能自認見性。皆為前塵留礙。世尊於先章指見是汝。今乃發明為物所轉四字。是其病原。此病既去。則見性周圓。含受法界。一返觀而得之矣。惟不能返觀。則此見性。惟見目前。目前寥廓。以為見大。目前迫狹。以為見小。而不知寥廓迫狹。皆屬前塵。猶方器中。見空為方。別安圓器。見空為圓。而不知方圓亦皆屬器。以空無方圓。悟知見無大小。但能不隨前塵所起知見。名為轉物。直下圓明。雖在眾生身心。與佛無二耳。

  上二顯根見竟。

  △三標見性離是非是。分五。初疑見性現前。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

  猶是所悟之妙明。未敢自認。皆由能悟之緣心。分別未寧。雖承如來指出見性無還。前塵留礙。而分別之身心仍在。則現前之見性徒懸。若取現前反余今我。病在物我未融。是非交互。有諸能入。便違清凈覺心。無見及緣。自到一真法界。欲垂究竟。聊借當機。

  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辨我身。若實我心。令我今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唯垂大慈。開發未悟。

  不能自認妙明。則分別身心。猶作主宰。所謂有實也。雖悟見性無還。隨境對現。無分別晰。而不為用。是所悟之見性為客。而身心分別仍為主。主能辨客。客不能辨主也。以此為我。身心非我。是見與身心分為二體。所謂物能見我。亦極形其不能自認耳。

  △二指無是見。分二。初標相徴見。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且今與汝坐祇陀林。遍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恆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阿難當知。若空是見。既已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已是見。何者為物。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凈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在前之見。窮於無是。將欲奪其所悟。又窮於無非終以奪其能悟。至於所悟之見性頓忘。能悟之分別亦息。則法界現前。無是非是。始為窮竟。此先窮在前之見也。披開。剝析也。

  △二答無是見。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恆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佛言。如是如是。

  人於日用。所有見聞。皆依聲色而得暫現。猶如電光。瞥入明了。分別厘然。此分別性。執為我心。執為我體。亦已久矣。忽而使之離諸分別。還指見聞。雖獲所悟。猶故在前。欲捨身心。難忘在我。將究在我之分別匪他。先教在前之見性頓撤。如來所為窮於無所指陳。然後即此身心。帖然仍舊。原夫一切物象。悉由見有。若復此見。同物指陳。則物從何顯。見從何附。唯指皆是物。正為全體於物。而無是見。若在迷中。不能自見。設得深悟。還同於物。此理精玄。自非菩薩。弗能證知。慶喜示同聲聞。若或於此。可大概見歟。

  上二指無是見竟。

  △三指無非見。分二。初許無是轉徴非見。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見精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此先印其無是。然後再詰其無非也。無是見。則所悟既消。無非見。則緣心頓盡。無上法印。下文自見。

  △二答無非見。

  阿難言。我實遍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佛言。如是如是。

  如夢所見。以為實有諸物。及至於覺。悉我夢現。詎謂即未曾覺。是我非物。祇是無人覺知耳。世間現前。亦如夢見。誠非他事。於此覷著。更無與我緣對。不妨全覺即在全夢之中。與一切夢作覺因緣也。法華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之相。如來明見。無有錯謬。若能明見於無非見者。則現前三界。當作何觀。不可更有名模也。始則窮其無是見者。以消其在前之見。不同於物。既則窮其無非見者。使知厘然分別。不是別人。若能於此。一時放下。則當處身心。與本無二。皆為下文無是非是。先一盪除耳。

  上三指無非見竟。

  △四文殊啟請發明二種。分三。初大眾惶悚。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見性之我頓除。分別之物亦化。非我非物。大智所證。非初心能辨。故有茫然不知是義終始。此即下文雲。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二義。

  △二佛稱實語安慰。

  如來知其魂慮變懾。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非末伽黎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將演大法。先嘆佛語。以堅其信。如來有五語。資中雲。無偽曰真。稱理曰實。不變曰如。心境相應曰不誑。懸見未然曰不妄。四種矯亂謂亦變亦恆。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凡持兩可。無有決定。以明佛意乃是非雙離。心境俱遣。顯真妙性。本無戲論。哀慕者哀其仰慕之情。言須諦思。無辱如來見憐之意。

  △三文殊正請發明。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

  此出文殊。為借大智以助明大法。非聲聞權小所能。精見色空即上於色空上辨見也。二種即指是非是義。是即無是見義。下雲若是見者。應有所指。非是即無非見義。下雲若非見者。應無所矚。互看便見。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鮮。唯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元是何物默含元是菩提凈妙明體。知同一體。則物我渾然。非言可言。非識所識。故曰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上四文殊啟請發明二種竟。

  △五正示見性無是非是。分三。初會見相元是菩提。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宗鏡雲。若未住三摩地中。不信心外無法。以分別智。解心不亡。但緣他境。未住自地。大菩薩指十地以後。首楞嚴三昧經雲。佛說是三昧。非九地已下及二乘能知。此三摩地。即首楞嚴三昧。

  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凈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見指根。見緣指塵。想相指識。根塵識等三。如幻無生滅。無性非性故。一切總唯心。慧者之所達。於中無有想。言思悉皆離。

  △二敕文殊表無二相。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佛與文殊。兩相映發。證明斯義。誠不虛也。佛雲。如汝文殊。文殊雲。世尊。我真文殊。佛雲。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文殊雲。無是文殊。若有是者。則二文殊。佛雲。為無文殊。文殊雲。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故知但一文殊。此外更無增減。以例真精妙覺明性。才落意言。便成惑妄也。

  △三正發明性出是非。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凈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見與空塵。本為妙明真心。則指為色空及與聞見者。皆突然妄發也。既曰第二月。又曰誰是誰非。則知眾生現前。根塵交互。當處瞭然。誰為是非。眨眼錯過。斯成捏目也。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

  種種發明猶雲此是色空。此是聞見。既不如是。應作何觀。智者於此。當自曉然於是非之外矣。

  由是真精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王鼎舜曰。出指非指。所謂見月忘指也。溫陵雪浪皆以指喻指為釋。反增葛藤。無上真詮。豈莊子能例。多見其失念耳。

  見與見緣。如虛空華。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凈明體。一切如來。及大菩薩。住三摩地中。體本如是。本無是非二相。阿難不能自認見性。始則為物所礙。既則見性在前。是見與見緣。不能如虛空華也。不能如虛空華。則聞見不盡。色空樅然。又奚能安住於菩提凈明。如鏡華水樹。宕然於是非之外耶。此古人所云。陽??空華。不落有無。深玄旨趣。正須一悟。非可言說也。

  上三標見性離是非是竟。

  △四斥因緣自然以顯見見實相。分七。初疑覺性同於神我自然。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溫陵雲。覺緣即見性。能見明暗通塞遍緣一切者。前雲見性周遍。又雲身心圓明。遍含國土。即此覺緣遍十方界。湛然常住也。

  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遍滿十方。有何差別。

  外道不達真唯識性。徒以唯識所變。似境所現。即於第七主宰。第六緣塵。執為實我。遍一切處。似濫真覺含十方界也。不知彼立冥初生覺。即此八識不覺妄動業相。以不覺為冥諦。以妄動業相為神我。迷於無性之理。成於身見之患。隨處遷流。祇同生滅。投灰即娑毗迦羅遺種。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佛於楞伽說因緣生法。為破外道自然之計。亦約世間根器之所從起。非第一義。故下又有因緣之疑。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當一氣讀。謂此見性自然周遍。似非因緣。蓋意其同於自然也。故曰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使得分別不入群邪也。

  △二示非自然。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旁引曲喻曰方便。究竟不二曰真實。言佛開示。權實悉備也。甄察也。言當推窮自然之體。自體若無。則神我立破。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此言見性無有自體。有自則不能入他。不入則自不能遍。皆入則自不能成。

  △三疑因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阿難本疑自然。今見推破。乃舉因緣。以因緣義。如來曾說。安於固然。故曰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四示非因緣。並結見離名相。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複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虛空。祇益自勞。虛空云何隨汝執捉。

  汝今因見者蓋即現前見性。為能因能緣。以俟徴破。故曰此見為復因明等而有。為復緣明等而有。若此發明。不因明有。不緣明有。則此見審非因緣矣。窮於因緣。又非自然。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摩尼珠。映於五色。非即非離。法界一真。猶存見隔耳。

  △五再疑因緣。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阿難初疑自然。既蒙開示。以為因緣之說本於楞伽。必無所誤。今復承破。故引聖言以求決擇也。

  △六再斥因緣自然。以表見性離於四相。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不了第一義。故於空明心眼。成於俗諦。外道不達。以為一切世間。皆由勝性。自然而有。體本如是。如來特以因緣破之。謂因迷有。非自性有也。然悟在迷中。現前發明。亦無真俗。故下即以能見反覆推明。見無所因。見無所緣。然後使之當處自悟。所謂見見也。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日月燈明。所以顯見。非因日月燈明而後有見。外道不能離明自發。同於世人。遂成斷滅。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明暗陵奪。非見暫無。示非因緣也。此與盲人睹暗相類。彼示見不屬眼。此示見不因境。意各由顯。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不是明暗通塞。總以顯見非因緣有也。既非因緣。則此見性。不由前塵所起。而又睹暗同明。益信明不循根。寄根明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智者於此。可以起悟。故下即出見見。

  △七直示見見實相。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上見字即覺悟。所謂始覺也。下見字即見明暗空塞而非明暗空塞者。是五現量。既不局根。而又非境。則如來藏性。豈非常露。然未經覺悟。雖猶寄根離塵。祇同流布。豈可以覺悟之寄根離塵。而乃即未覺悟之寄根離塵哉。既此覺悟之寄根離塵。猶離未覺悟之寄根離塵。則未覺悟之寄根離塵。終不能及。宜乎終日常在解脫之中。而局根攬境耳故知如來藏性。時時現前。瞥爾錯過。即入分別。忽遇了緣。便同性覺。性覺即本覺。始既合本。本亦無名。一真法界。寧同戲論也。

  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凈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結責示誨也。實相者如其自性。非內非外。非知不知。一法界性。言思俱絕。

  見見之義。諸疏有以上見為體。下見為用者。約根而言。則下見為用似矣。然在迷位。迷失真性。安得有所謂體也。亦有以上見為用。下見為體。然迷中之根。豈可名體。且現迷之體。安得乎清凈之用也。又有以上見為真。下見為妄。然既有其真。何者是妄。總之皆按經文前後。以為實解。如按見不是明。便謂見本離塵。見既離塵。推而上之。應有性覺。是以上見為體也。或即以離塵寄根之見。已同真覺則應有智照之用。還照自體。是又以上見為用。下見為體也。或以離塵之見。仍非性覺。應有真性以鑒其妄。是皆現按經文。克定位次而不達迷悟之理。豈知真性元無體用。悟者之用在體中。即迷者之體在用內夫圓明了知。不因心念。所謂用在體中也。一切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所謂體在用內也。悟則當處全真。即或未悟。終非別有。前文約見非眼。今顯見不因明。皆即眾生現前根性。與本性覺。無有二體。亦無二用。但在迷中。有而不覺。暫指為無。更名為妄。故此顯出。以待其悟。所云見見即見乎現前見性。本不屬眼。本自離塵。此愚以為始覺之所由發也。夫始覺在未覺時。即是妄覺。為不見現前根性元自清凈。從緣分別。是稱為妄。若承開示。窮於見不循根。見不因境。則分別頓息。即此分別。還擇根性。隨處會通。成妙觀察。所謂始覺。原其所從。悉由本生。迷則為妄。悟則為始。即或未悟。而此分別。豈是別人。如在醉中。為酒所持。忽然而醒。人非別有。醉失其在。亦如夢中。妄見前境。及至於覺。境從何去。人在床褥。更無增損。真性亦然。迷則全體是妄。妄非因真。悟則全體是真真非因妄。楞伽雲。外道謂流注生因。非眼識色明集會而生。更有異因。彼異因者。說言若勝妙。此勝妙者。外道以為自性。謂自性自作生因。一切根身器界。皆從性生。性為妄本。妄不可了。此心與境。悉屬自然。而自然之心。即是神我。遍十方界。是十方沙界。包裹心外。心外有法。心因法遍又成因緣。自然因緣。二說相依。悉屬邪計。總為不達如來藏性。不覺成識。識生見相。見即分別。相為根塵。以分別心。依根攬塵。物我不辨。難於發明。惟有根性。前境對現。無分別晰。暫時透露。故如來於此再三指示。若能覺悟。即與如來藏。更無體用之殊矣。雖然。此亦就未到明了意識。易為體認。非謂與七六二識更有同異也。夫迷中分別。實無自體。惟從不覺。妄自執持。執亦無體。性本如如。境去執融。性真自在。此前文所說無非見者。正使萬物臚然。猶非別體。陰入處界。及與七大。許同一性。皆在悟時。自證境界。殆不可以識解蠡測耳。

  上四斥因緣自然。以顯見見實相竟。

  △五齣妄見顯真。分四。初請示見見非見之義。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我等覺心明凈。作是語已。悲淚頂禮。承受聖旨。

  疑自然。則對現之心猶在。疑因緣。則目前之境尚存。此乃不能頓領見見非見之由也。下文正明根境受迷之始。始迷已豁。則當下釋然矣。

  △二將演總持。囑令諦聽。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將欲敷演大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大陀羅尼此雲總持。然有一字多字無字之異。指下神咒。即多字也。若顯實相。即無字義。實相陀羅。即真三摩地。攝諸三摩地。故一切菩薩凈妙莊嚴。皆依此而得成就。觀照而曰奢摩他。蓋言寂照離諸分別。故曰微密。

  △三示二種妄見。分三。初示二顛倒總相。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此推輪迴由於二倒。二倒實本分別。分別即無明不覺心動。動故有見。即見分也。此見無體。故曰妄。二倒屬相分。根塵所託。相從見現。見既妄。則相亦應妄。相妄則直下根境如虛空華。真唯識性。而得現前。此直指覺悟之方。以答前問也。當處即當不覺心動之處。妄動即業。業即是苦。故曰當業輪轉。別業約根身。同分約器界。妄見是一。約相分二。故下雲。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與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也。宗鏡以別業為分別煩惱。同分為俱生無明。與本經旨。未見體貼。

  △二示別業妄見。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迭。

  目喻真智。燈喻真理。真智無見。真理無境。夜見燈光別有圓影者。是真智因妄動而起分別。故於真理上。妄有能見之根。五色即五根也。真智局見成根則真理惑空為色。同一見妄所生。妄分根塵。自別親疏。悟妄無因。根性現在。故下文雲。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此言真智與真理。本無過咎。咎在妄動自生分別也。見圓影者。名為何等。雖在眚中。見非圓影。亦自可悟。非眚人喻佛界。色即影也。

  複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此言亦不離真智真理而有妄現也。故知真智無性。不覺妄動。真理本空。妄見成色。智不生妄。妄非智離。空不生色。色非空外。悟妄元虛。理智自爾。因是名非。終乖本住。故又曰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燈非見也。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捏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此以第二月因捏所成。豈是形見。喻見圓影目眚所成。豈是燈見也。是既無端。非因是立。總以明真智真理。雖在妄中。猶故宛然。悟同本得。非今所造也。

  △三示同分妄見。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於三十四十五十。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祇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睹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佩玦。彗孛飛流。負耳虹霓。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水中可居曰洲。括結也。量數也。大國二千三百。此屬五天竺。暨此神州。暈適佩玦皆日月旁黑氣。環匝曰暈。薄蝕曰適。佩玦玉器。形如佩玦也。彗孛飛流皆妖星。爾雅雲。彗星為攙槍。孛形孛孛如掃彗。飛徑去。流相連。負耳災氣向日。如負如耳。虹霓陰陽不和所現。爾雅雲。虹即??蝀。霓雌虹也。不見之國。喻無見妄。如清明目。觀諸晴空。

  上三示二種妄見竟。

  △四例現前觀見。以顯見見非見。遠離和合。圓滿菩提。分三。初以別業例今觀見。證成見見。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似前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將同例別。以別例同。故曰進退。似境則非。實有非色所造。益彰見勞。所謂真理本空。空不生色。總出見妄如眚。悟眚非見。故無見咎。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見所緣眚。

  以目觀見者根也。山河國土者即器世間。眾生即眾生世間。二皆指境也。合根與境。皆由無始見病。謂無明不覺妄動而有見分。即前文分別見妄也。見即目見。見緣即國土眾生。此根與境。皆屬相分。原於見分妄發。故似現前。而非實有也。覺明即見分。見所緣即見與見緣。此復原見與見緣之所由眚者。始於覺明。以顯根境無咎。下文自明。

  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云何複名覺聞知見。

  覺見即覺明。覺見即眚。此領上覺明見所緣眚。而獨指覺見。故下急出雲。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蓋原本覺乃如來藏。與對緣而現之根性。皆屬現量。元無過患。總以歸眚於覺見也。所覺即指覺見。能覺此所覺之為眚。即為見見。豈複名覺聞知見耶。眾生日用。由有見妄。則當眼光曉了。不能自覺。故濫色名見。濫聲名聞。瞥爾知歸。豈分本始。此如來所為三致意爾。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並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此結轉阿難現前見與見緣。皆為眚病。非能見眚病者。此能見眚者。亦即現前根性。自知自覺。故曰性非眚者。所謂悟妄即真。故不名見。

  △二以同分復例別業。結准十方。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眾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俱是無始見妄所生。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並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眾生。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凈本心。本覺常住。

  總結前文同別二見。進退合明。以例一閻浮提。又以閻浮提。例彼十方。同是無始覺明。致令無漏妙心。妄為見聞覺知。虛妄和合。若能悟知。當下遠離和合與不和合。則見妄頓除。生滅永息。不生滅性。宛然常住也。

  如來藏性。不覺妄動。而起見分。遂有相生。根塵對現。互相增長。流轉無窮。一切眾生。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曾無暫歇。然本覺妙明。常在根中。雖為根局。亦逐境遷。而無分別晰。未嘗變易。所為寄根明發。離塵有體。性本如是。一朝覺悟。不循功用。即未覺悟。亦無虧染。但在迷位。無人覺知。枉自流易。譬如雲駛月運。舟行岸移。本非實事。然久受驅使。習與性成。在凡夫中。輪迴六趣。目為虛妄。在二乘人。留滯變易。情怯偏空。在十地微細所知。仍隔羅谷。此豈位置實有所殊。見妄積熏。憶持難割。所以草庵久卓。寶所徒遙。此經直指根性。但須覺悟目前。正與華嚴直授初心。豈假勤勞累劫。同一旨趣。寧分頓圓。故知一法界體。自在當人。大地眾生。本成佛道。唯證始知。智慧德相。現具凡軀。非關溯源徒以理信也。是以阿難不達見見。如來唯明見妄。知妄動始於不覺。元非實有。則見性本自現成。祇須覺悟。所謂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聖詔昭著。唯當自信。勿阻長途。空役時歲。古今皆然爾。

  △三斥和合與非和合。分三。初總牒和合與不和合。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覺元即始覺。即謂般若也。涅槃三德。一法身。一般若。一解脫。法身即本覺妙明。般若即此始覺。今再明證菩提之始覺。亦非和合與不和合。和合即同因緣。不和合即同自然。故須辨之。華嚴偈雲。非是和合不和合。辨性寂滅無諸相疏雲。應緣非不合。住體非和合。又緣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盡非和合又合相離故無諸相。非合亦離辨寂滅也。

  △二斥和合。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菩提即始覺。菩提從本覺生。還證本覺。即現前見精。未悟為根性。既悟即菩提。以現前見精。即本覺流露。雖眾生日用而不自知。似藉了緣。然實由本覺所熏。故在迷中。終有時節。所謂緣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盡非和合也。若妄想與諸緣和合而成世間。緣在則似生相續。緣散則塵影銷沈。妄想無性。豈濫覺元。一對辨而悉耳。

  則汝今者妙凈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辨。雜何形像。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何處雜見。此徴雜處。見相相。即明相。雜何形像。此徴雜狀。既不成雜。亦不相即。故曰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謂明既即見。不可以見更見於見也。雖不相即。亦復各自圓滿。合此二難。總以明不成雜耳。故終曰。見必異明。此乃正言見性異於前塵。若雜則各失名字。何處更有明與見之別耶。性即見性也。

  複次阿難。又汝今者妙凈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已滅。此見即不與諸暗合。云何見暗。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合明則應不見暗。若見暗而不與暗合。則見明時。既與明合。應不見明。謂不與暗合而能見暗。則與明合應不見明也。此乃明合而仍了明非暗。總以顯見性唯不各合。始能各見也。

  △三斥非和合。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能緣為根。所緣為塵。念慮為識。蓋見此妙覺元常。與三者互相和合。以自消息。今既發明。應不和合。乃疑之也。不知體本不合。幻起從緣。緣起即是無生。心境皆無自性。百門義海雲。達無生者。謂塵是心緣。心無塵因。因緣和合。幻相方生。由從緣生。必無自性。何以故。今塵不自緣。起待於心。心不自心。必待於緣。由相得故。則無定屬。緣生則名無生。非去緣生說無生也。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此以無邊畔窮非和合。故以互相容證無邊畔也。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非通合。為非塞合。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此以見與明性相差別。反窮非合。引耳顯證。謂見若如耳。自不知明。何由甄別合非合義也。

  上五齣妄見顯真竟。

  △六總收陰入處界七大歸如來藏。以啟真悟。分七。初總收。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此指阿難病源。總由不知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也。處即心體。不知當處出生。則心外有法。離即俱非。離則惑為自然。即則惑為因緣。不知隨處滅盡。則法外有心。動靜相涉。動則物我成待。靜則分別在前。此凡外二乘。均為法礙。唯當處出生。隨處滅盡。益信一切萬法。唯心所現。現無自性。唯是一心。諸妄如幻。徒有名相。其性皆為妙覺明體也。華嚴雲。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石頭雲。會萬物為自己者。其唯聖人乎。又雲。聖人無己。靡所不已。知此者。則知法法如是。心心如是。陰入處界亦如是。但隨當人。各立異相。各生異想。便勞大聖多設方便。俱無實法耳。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此皆不知諸塵幻化。誤以為實。隨緣顛倒。似有合離。似有生滅。悉非實事。而此生滅去來。亦非別有。心印論雲。心不生識。恆涅槃於流注之中。識不離心。徒生死於常住之內也。生滅去來。皆如來藏。人所易知。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實難自驗。蓋由未嘗安住性真常中。證於當處滅盡之理。所謂信位即是。人位未是也。

  總而言之。一法界而已。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一謂如理虛融。平等無二也。良由不識此一法界。則於本無有境。妄見有境。則於本有真心。妄起分別。妄境非有。分別匪無。既迷為有。妄自耽著。隨情造業。遍歷升沈。厭苦求脫。妄見為無。著意遠離。愈乖法體。將空覓空。別立空理。以有遣有。妄起法行。是故凡夫之蘊執既謝。二乘之無我復生。初心之極果易齊。究竟之所知難盡。此皆迷一法界之真如。遂使濫化城為寶所。離塵有體。誤作自然。分別皆心。惑成和合。豈知真智無體。似巨海之波瀾。真理常澄。猶百川之濕性。波浪在巨海而不離。濕性任百川而豈失。入巨海而息波。舍百川而求濕。雖有智者。難以奏功。不若愚人。安於無事。所以狸奴白牯。現自受用之真常。反笑十地三賢。攬他境界為自證。三科皆假。一心亦亡。生死涅槃。本際無二。菩提煩惱。當念靡移。但亡所知。曠然大道矣。

  △二五陰。分五。初色。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五者色受想行識。陰覆也。謂此五者。蓋覆真性也。初總徴五。後乃分釋。皆言虛妄。若知五陰虛妄。則當體全真。不勞轉變。故曰本如來藏。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凈目觀晴明空。唯一晴虛。迥無所有。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虛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目喻真智。空喻真理。真智無見。真理無境。無故不動。喻無始不覺妄動。非有因故。瞪直示貌。勞倦也。無見似見。無境似境。故下徴窮以明虛妄也。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虛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此以狂華喻色。不從空目者。謂真空無色。真智無見也。從空則應有出入。若有出入。則非虛空。自不容華相起滅者反喻空無自性。豈有他性也。色於真空。本非有無。何有起滅。見起滅者虛妄耳。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是故當知色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從目則出當有見。以得目氣分。故當有見也。有見則旋合見眼。無見而翳空。則亦旋當翳眼。眼既不翳。則見華時。目應無過。云何唯見晴空方號清明眼耶。總結虛妄。以見真智真空。現在色陰。未曾移易。華空猶翳空也。

  △二受陰。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澀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宴安調適四句。總以形容諸受未起。以二手掌四句。極言妄動無因。自生觸受也。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虛空選擇來觸。若從掌出。應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受因觸有。故徴觸從空從掌也。從空則不擇身手。從掌則有出入。既有出入。則合應掌知。離應身覺。覺則不待合然後為觸。此推觸性本無。以明受陰虛妄。

  △三想陰。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澀。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說梅思崖。本非實事。而水出足酸。妄想通倫。備悉於此。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非從口入。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想蹋懸崖。與說相類。是故當知想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梅不自說。口不能聞。水不耳出。諸妄無因。無可窮詰。

  △四行陰。

  阿難。譬如暴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逾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行妄心遷流之義。前後中間。念念不到。似生相續。猶如暴流。前後排引。似有次第。不相逾越言次第也。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虛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空喻真理。水喻真智。此言真理不生惑亂也。若惑亂因理。則盡古今無有一人能證理者。

  若因水有。則此暴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此喻行陰不因真智。若因真智。則智為能相。行為所相。二相應別。現可指陳。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此喻真智無有行相。若即行相。則行盡時。應無智體。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是故當知行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喻行陰。不離智理。理智常住。遷流宛然。虛妄之相。從本如是。

  △五識陰。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人喻眾生。瓶喻業。空喻識。眾生被業所牽。識隨業去。如瓶擎空。現陰喻本國。中後陰喻他國。兩孔喻智理。眾生不達智理。妄隨業遷。如塞兩孔。擎空遠行也。

  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彼方喻前陰。此方喻中後陰。識隨業現。無有彼此。亦無出入。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是故當知識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喻識不從前陰至於後陰也。本瓶地喻前陰作業之地。開孔瓶倒喻後陰業牽之處。總言識隨業現。無有去來出入。妄見區宇。似有如是。

  五陰括盡色心等法。色具十一色法。受想行識具心王心所一切心法。該而言之。則根塵識三者。在當人陰中。其始實從無明起行。行增長識。以為名色之緣。自迷如來藏而為識藏。妄見有色。攬色成根。根對外色而生受。受納塵影而成想。想相流注不斷而為行。行積業資惑而歸識。一時頓現。循環無終。全體是妄。亦即全妄是真。以妄元無性。而智理常住。如重雲罥日。遍空霾翳。而日體不動。遇風因緣。忽然晴朗。日豈新懸。迷人得悟。亦復如是。藉厭苦因。乘師友緣。了知虛妄。正如雲散。雲散似緣。日本如故。真如無體。受根塵而弗拒。任識變而常然眾生成佛。非入界之能遮。佛性遷流。豈一真之所造。常在生死去來。而大智朗然。至理澄寂。真不可為愚者道耳。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二

  音釋

  殞

  (音允亡也)。

  殂

  (音離沒也)。

  獷

  (音拱粗惡貌)。

  臚

  (音盧陳也)。

  瞪

  (音撐張目視貌)。

  瞢

  (音蒙目不明也)。

  瞬

  (音順目數搖也)。

  ??

  (音孛塵起也)。

  覷

  (音娶伺視也)。

  懾

  (展入聲怖也)。

  暈

  (音運)。

  適

  (音責)。

  彗

  (音遂)。

  欃

  (插平聲)。

  槍

  (音鏘)。

  駛

  (音試疾也)。

  縠

  (音斛細紗)。

  酢

  (與醋同)。

  楞嚴經直指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三

  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門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門人 今釋澹歸 閱

  今辯樂說 較

  上二五陰竟。

  △三六入。分六。初眼入。

  複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六入即六根。謂根為塵所入。故云六入。即彼目睛瞪發勞者此領前色陰文。前以目喻真智。晴空喻真理。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喻無始不覺心動。乃有見相二分。今即前文所喻單取相中根見。謂兼目與勞。皆即菩提瞪發勞相也。目即根。勞即根中妄見。菩提瞪發勞相相字。正原本如來藏不覺妄動。乃於此目勞而得其狀也。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先標明暗二塵。以顯根見所發離塵無體。謂從覺性流露。而無見自體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明暗該色。非空色者。蓋以出非根耳。謂寄根而發。本無自性。因緣自然。不破而破。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從明則不見暗。從暗則不見明。從根則無明暗時。而此見精。在浮塵內。無有自性。不能顯發。從空則歸當見眼。又空能觀。非關根入。

  是故當知眼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窮諸虛妄。則因緣無托。更疑自然。於何表示。

  △二耳入。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此即本根設喻。以指塞耳。耳勞作聲。以喻耳入之妄。現前不塞之耳。所有耳入之妄。皆如能喻。故曰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於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虛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有聞成性者言聞從空出。則空成聞性。不名為空也。

  是故當知耳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同前釋。

  △三鼻入。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虛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亦同耳入。即本根設喻。以見現前鼻入之妄。下三根例此。

  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回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是故當知鼻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通例前釋。

  △四舌入。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如是嘗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

  從舌即浮塵根。知味根指勝義。謂若從浮塵舌根而生。則此知味之勝義。在浮塵內。於無甜淡時。無嘗自性。不能顯發也。甜苦淡三。而言二種妄塵者。甜苦屬有味。淡屬無味。故分二對。

  若於空出。虛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上言名知味性。此乃承虛空自味。虛空自知。文句便宕。若嫌其重。分貼塵入。板且無義。

  是故當知舌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同前釋。

  △五身入。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於勞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手皆身根。故以冷熱為觸塵。合而順。則離必違。合而違。則離必順。是合覺顯於離知也。涉勢若成因於勞觸謂冷勢熱勢。以多與勝之涉而成。乃因於二手之勞觸。此見虛妄。亦即本根設喻。以明現在身根。亦復如是。同為菩提瞪發勞相也。

  因於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是故當知身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通例前釋。

  △六意入。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

  一切眾生。現在迷中。有意無心。意生則過未分明意滅則現前昧略。念念遷移。終身不覺。此即本根最易明者。如眠寤憶忘。以為全意之喻。蓋眠中之夢。以喻假有。夢而忽寤。以喻假無。不了假有。覽夢塵而斯憶。不了假無。寤失憶而為忘。此極狀意入虛妄。以出下文所喻意根也。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逾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此承上設喻。以例一切憶忘皆如眠寤。憶即似生。忘即似滅。似生非生。似滅非滅。故曰顛倒。始憶曰生。正憶曰住。始忘曰異。忘竟曰滅。吸習即吸此四相歸於意根。四相歷然。剎那不雜。故曰不相逾越。稱意即稱憶忘之意此指六識。根即七識也。七識即見分。眾生惑為我體。所謂勞也。故曰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此言過去外塵。與意相應。憶即儼然。所謂落謝影子。是為內塵也。見聞隨聲色而往為順流。見聞攬聲色而入為逆流。逆流於無所至之處。惟有意根能緣。名覺知性。蓋在迷中。緣塵而有。離塵即無。以不能會覺知而歸本全性。故曰無體。謂覺知無有自體也。寤寐即借上喻眠寤。以狀生滅之假有假無。非實指眠寤耳。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寤寐即當憶忘二字。寐中之夢為憶。寤而忽失為忘。正憶為生。失憶為滅。意不對塵。分別何自。離意不覺。豈更從空。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

  將何為寐。令誰受滅。誰知生者。即此三句。自當警然不為意根所留。

  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二體即寤寐二體。蓋明覺知無性。因寤寐而顯。不能自發也。

  是故當知意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同前釋。

  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又雲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何瞪發皆收為菩提妙性。而此見反斥其無體耶。夫自是心非眼之示。已明指見為心。則此之無體。乃謂見無自性。全體是心。故以見而言。為無自體。以心而言。為無見體。此直指其離塵脫見憬然自得。六入皆然也。

  上三六入竟。

  △四十二處。分六。初色見二處。

  複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顯宗論雲。處謂生門。心心所法。於中生長。故名為處。蓋以六根六塵。是識生處。前言根。此言塵。亦因根對塵。故雙舉推窮也。

  阿難。若複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

  此窮色無生處。始言眼不生色。以見空時。能生之色性既銷。所生之色相亦殞。誰相對而顯其空質也。窮色而極於能所俱盡。顯發並亡。益知現前一切。豈容擬議耶。此但窮色。而言空亦如是。以空色本不相離耳。

  若複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帶言色亦不生眼。以明空華不能發清明目也。見空之時。所生之色見既銷。能生之色相都盡。能所雙泯。空色誰辨。所謂真智無見。真理無色。於斯可想耳。兼言空者。亦猶前義。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此言處。故窮於無處。即成虛妄。既成虛妄。因緣自然。益為戲論。

  △二聲聽二處。

  阿難。汝更聽此祗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聲不來耳。耳不往聲。而聞響俱辦。鐘鼓不交參。動靜無前後。語雖窮聲。意已冥示。讀者思之。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窮聲來耳邊。則應獨來。不應遍至。引證如來乞食城中。祇林無我。亦就現則俗諦易見。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祗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窮耳往聲處。則應獨往鼓邊。不應更聞鐘響。往來俱窮。益顯聽聲俱妄。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同前釋。

  △三嗅香二處。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栴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栴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此單窮塵生處。不借根對。栴檀一切香木第一。銖者二十四銖為一兩。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鼻若生香。則香應從鼻出。今從鼻入。乃稱聞香也。鼻非栴檀。雲作鼻中有栴檀氣。領從鼻出。以窮聞義。證非鼻生也。

  若生於空。空性常恆。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此枯木。

  以空性常恆。香須然木。窮非空生。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以煙相表木。鼻但聞香。不蒙煙氣。煙騰不遠。四十里聞。故知木不生香也。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四嘗味二處。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缽。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此亦單窮塵生處也。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祇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以遇蜜易味。證非舌生。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食無根識。安能知味。設許有知。還同他食。故非食生也。

  若生於空。汝啖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作鹹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咸。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既咸汝舌四句。已窮空生之非。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咸。又出味必托知。空非有知。味性本無。皆唯識變。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同前釋。

  △五身觸二處。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此亦單窮塵生處也。能觸所觸。俱為自身。能覺所覺。還同外境。徴能以見觸位無定。審知以見所知紛紜。下文自破。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能觸在手。則頭應無知。能觸在頭。則手應無用。無用即無知也。今皆有知。故應二身。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頭手皆觸。故應一體。若一體者。無有能所。觸義不成。若二體者。二體皆能。誰為所觸。二體皆所。誰為能觸。不應虛空與汝成觸。即當上文空生之詰。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同前釋。

  △六意法二處。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中既指意根。善惡無記三性即指法塵。法則猶軌範也。法非生成。然無始習氣。成於意根。卻似克定。此不同色等有實性境。由識變現。故徴即心離心。二俱有過。下文自明。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

  心對塵而成緣。若法即心。便不是塵。既無所緣。處從何立。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法塵自性。本非有知。由識變似。故亦可難其知與非知也。知則屬心。然既異於汝體。而又非塵相。是乃同於他人心量。異故似他。知故如心。故有此徴也。若謂非他是汝。則根塵俱知。豈有汝心而有二相耶。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非知而又不同五塵實境。極心所緣。盡於空色。俱無表示。處當何立。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目前見自見。色自色。空自空。現在森羅。而曰俱無處所。此實難解。良由見為色空所囿。局而成根。根塵相待。心境宛然。空本無質。色亦變遷。正當此時。瞑無所歸。見將何附。試一返觀。如夢忽覺。循覽境界。能所樅然。果誰安置耶。一切諸處。亦復如是。

  上四十二處竟。

  △五十八界。分六。初眼識界。

  複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根塵識各六。依古釋。界種族也。各為界限。不相雜亂。下破其界限。會歸如來藏性。不同入處窮生處也。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根塵相對。識於中生。乃因緣生法。凡小以為實有。此破其執。以顯唯心。因緣自然。皆為戲論。眼持過去色習氣以成界性。因現在色對現以顯見性。色因眼曾見。及現在增上力。成色界相。識依眼緣色曉了。以有種子熏習賴耶。現在隨見隨即分別。是識界相。此各徴眼色以窮其無界也。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眼生則無色空。分別無托。此眼又非青黃赤白者言單眼無色。不能成中界也。見即眼見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色生則在空應滅。不能知空。又色變時。汝識應知。知則識性不遷。孑然孤立。從何成界。從變者。又轉計識與色而俱變也。俱變則無界可立。不變則色生之識。能所相類。亦應常不知空耳。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眼色二合而生中界。則識中界應分知與不知。故曰中離。離則一半從根。一半從境。故曰兩合。此所謂體性雜亂。不能成界也。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根塵識三。相依成界。一處不成。則三不成。故曰都無。此顯唯心所現。俱無自性。唯心所現。則非因緣。俱無自性。則非自然。

  △二耳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耳因動靜而根知始現。動靜若無。則根知藉何曉了而生意識。此根知單指勝義也。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浮塵成根。以有勝義耳。知既無所附而聞。而耳浮塵根。又雜色法。何名識界。此耳聞指浮塵。總言無動靜二相不成耳識界也。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聲生則無聞性。誰知聲相。縱雲既謂識從聲生。應許因聞而有聲相。則聞聲時即是聞識。以識從聲生種芽相類也。若不聞識。則非界義。謂聲非生識之界也。聞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若能聞而無知。則同草木矣。許聲因聞蓋原聲相所由。以補聲生之難。聞應聞識乃避聞聲。恐濫根塵之常。識已被聞又奪分別以盡聞識之詰。虛縱虛奪。總見虛妄。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此即眼色共生之破。雜不成中。界從何定。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三鼻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嗅知動搖之性。

  此窮非鼻生。雙舉浮塵勝義。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先破浮根。浮根即身。觸身名塵。證非生於肉形之鼻也。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

  此以下皆破勝義。先破肉知。仍同身觸。

  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虛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次破空知。空若有知。則空應是汝。肉若非覺。則汝身無知。現前阿難。體當何在。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次破香知。香知非汝。此乃指香為知。若聞香之知。又作下文轉計。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栴檀木。

  由汝鼻知。而有香臭。故又有香臭生於汝鼻之計也。是則此香臭不生伊蘭與彼栴檀。伊蘭臭木。伊蘭叢中常生栴檀。栴檀成樹。則彼伊蘭永無臭氣。

  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汝自嗅鼻為香為臭窮香臭不生汝鼻也。臭則非香香應非臭又作下文俱聞之難。

  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鼻若全香。應不聞臭。鼻若全臭。應不聞香。今能兩聞。故應二鼻。若有二鼻。應有二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

  若復一鼻。香臭雜聞。則香臭無定。識界何立。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

  香既生識。則識即是香。故香不復能知香。如眼不復能見於眼也。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

  承上若識能知於香。則識非生於香也。若不知香。則非識體了別。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承上香臭生於汝鼻。故香應知有。此反香非知有。則香界不成。又承上識因香有應不知香。故云識不知香。因界者以識因香立界。今不知香。則因界非從香建立也。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虛妄。

  上窮根塵不能生識。是無中間。中既不立。內外不成。故為虛妄。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四舌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為甜為苦。

  識因舌生。無與五味。則舌具甜苦。何不自嘗。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舌性若苦。舌已成味。誰知味者。舌若非苦。則無有味。識界何立。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前因舌生。舌不自嘗。此因味生。即同於舌。應不自嘗也。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複名舌味識界。

  味既各生。則識應多體。若識一體。則五味亦應無別。無別非識。舌味混淆。識界何立。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此窮空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此窮和合共生。則識無自性。界亦不成。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五身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此窮根生。既無離合二種觸緣覺觀。何從而現身識。粗尋曰覺。細伺曰觀。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此窮塵生。則無根身知離合者。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物則不可以觸而知。身知則必待有觸。此正說以起下文兩即兩非之難。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若觸能生識。則必身知然後成觸。故曰知身即觸。又必知其為觸始名我身。故曰知觸即身。若已為觸。則塵必非根。故曰非身。若是我身。則根必非塵。故曰非觸。豈不根塵二相原無定位耶。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此觸合身則全是身覺。離身則同於虛空。此窮內外俱無觸位。以為下文中界不立之意。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內外即指根境。根境性空。識體如幻。故知三處都無耳。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六意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此窮根生。謂離法則意無所託而生分別也。離緣即離法緣。離法緣。則意之形段尚不可得。而況識耶。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此識心准上應言意識。因下有思量了別二者。是以思量為第七。了別為第六。皆屬意根。而意識原本第八。故得言識心也。自如來藏不覺妄動。即全心是識。故知心識本同。只有迷悟之異。迷則攬法成根。乃有思量了別。此徴同異。蓋欲人不離六七而悟識體。則如來藏不勞別作擔荷矣。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此言意識若同於意根。同則不應更生。而且有根識混淆之病。意識若異於意根。異則生非其類。應無知覺。縱有知覺。不倫於意。云何識意者。猶雲識不生於意也。同異俱非。窮於意生。抑可得體用悟迷之旨矣。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五根識從現境生。非意所攝。既非意攝。從何生意識耶。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

  三法字指內法塵。然此法塵。若離色空等實相亦不可得。以為下文徴窮生滅無體也。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色空色塵。動靜聲塵。通塞鼻塵。合離味觸二塵。唯生滅乃指法塵。然生亦因色空等外法而生。滅亦因色空等外法而滅。是五塵落謝影子。離彼諸相。必無實體。所因之法塵既無實體。則能因之意識豈有形狀。若無形狀。界從何立。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結釋同前。

  蓋自如來藏無有自性。動而成見。因見有相。內似根身。外似器界。外攬內吸。似生分別。若或有知。若或無知。似真非真。似妄非妄。心動成境。境無非心。不可親疏。中間無主。凡夫之物我不分。即至人之色心無二。故如來為凡小說因緣之所生。為菩薩指意言之戲論。皆為方便。未當真詮。此十八界所為皆如來藏。而終之以三處都無也。楞伽雲如來為斷愚夫畏無我句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此之謂歟。志斯道者思之。

  上五十八界竟。

  △六七大。分九初疑四大和合請示。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惟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四大因緣和合變化。此世間法。世尊昔為凡小發明緣起之理。使之隨緣知返。今說大乘第一義諦。非同戲論。阿難仍執昔說。亦慮眾生墮此疑網。故冀開示也。中道了義即第一義諦。

  △二總訶大性體非和合。分二。初責多聞不善分別。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葯人。真葯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世間妄想。隨諸因緣。成一切法。二乘知此。發明無我斷三界生因。得除人執。而非大乘了義。如來因阿難厭離小乘。所有從前開示。直指菩提。陰入處界。皆斥虛妄。悉為祛除法執。所謂真葯現前。不能分別也。

  △二總明大性非和合。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雜和。猶如虛空不和諸色。

  就諸大而言。似有和合。而體實非和。故不能雜。猶如虛空。以起下文和合之為妄見也。四大從妄想生。唯心所現。雖隨諸緣成一切法。而無性之性。未嘗動著。自非深悟。難以語此。

  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此破和合。而以真如隨緣不變。非同變化也。初生為始。滅盡為終。始終即生滅。祇取相成相續二義。始以成終。終以成始。為相成。生以續死。死復續生。為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循還無端。如火輪旋轉。無有首尾。喻生死無休息也。窮諸和合。則生滅之相。現前如是。宛同變化。不知性非和合。眾生迷中。暫時妄見。故曰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上二總訶大性體非和合竟。

  △三收地大。

  汝觀地性。粗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虛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鄰虛。即實空性。

  以粗形細。故取極微析至七分。便成鄰虛。更析鄰虛。即實空性。以起下文色空不相和合也。色邊際謂色之極細。與空相近。故言邊際。

  阿難。若此鄰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

  既可析色成空。自當合空成色。此先約定。後乃徴窮。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汝且觀此一鄰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不應鄰虛合成鄰虛。

  若許析色成空。當許合空成色。若合鄰虛。便有方分。不成鄰虛。

  又鄰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

  既許合空成色。當許合色成空。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合色非空。合空非色。言色空不能互合相成也。再言色猶可析空云何合者。極言空不可合。人所易見。而實色不必析。唯佛乃知。蓋反覆以起下文真空真色之旨。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如來藏中。無有自性。故一切色皆即性色。故一切空皆即性空。性色非色。故為真空。性空非空。故為真色。此真空色。本來清凈。不假修為。體周法界。無有掛礙。眾生迷此。隨知發業。便成十界漏無漏因。因與果殊。無可窮詰。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此無知即不了第一義諦。於第一義。無所了知。便起計度。蓋遍指二乘權始。不但凡外也。識心分別計度即所知量。此結因緣自然。亦兼和合。總名虛妄。

  楞伽雲。漸次俱不生。除自心現。不覺妄想故相生。慶喜雲。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即此漸次俱也。故世尊雲。漸欲俱不生。謂一切諸法。無有自性。不相和合。唯不覺自心所現。故妄想計著耳。審知七大皆自心現量。一切能造所造。俱無親疏。所謂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也。夫唯性色。故色無自性。謂之真空。夫唯性空。故空無自性。謂之真色。色既如是。七大皆然。清凈本然。周遍法界。和合因緣。俱無實義。

  △四收火大。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

  火性無我。寄於諸緣。此似和合。而實非和合也。故先約定。以待後破。執燧求火。即寄緣之事。陽燧取火鏡也。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就現前一眾。以約和合之相。復舉三人各有所生氏族名字。謂非無體性而成和合。反起下文火性無我寄緣非緣之旨。優樓頻螺此雲木爪窿。迦葉波此雲大龜氏。瞿曇此雲地最勝。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於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若火從日來。則日所到處。皆火所到。故應先焚林木。而後然艾。若從鏡出。必先然鏡。若生於艾。何俟日鏡。三處俱窮。後單徴火紆屈也。亦云勞。融泮即指鏡。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鏡日與艾。各有所從。本非和合。火不自生。非不和合。始知火性無我。寄於諸緣。所謂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凈本然。周遍法界。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法界執。滿世間起。起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一處遍界。總見火性周遍。寄緣非緣。隨業所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結同前釋。

  △五收水大。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恆。如室羅城迦毗羅仙。斫迦羅仙。及缽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葯。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

  不定無恆。亦即無自性之旨也。迦毗羅此雲黃頭。斫迦羅此雲輪山。缽頭摩此雲赤蓮華。如日月形。外道定中所見。即以為名。訶薩多此雲事水。四皆大幻師也。望前為白月。望後為黑月。光皎如晝。故云白月晝。方諸取水珠也。月珠相去甚遠。尚能令珠出水。則先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無待方諸。不流當知珠水非從月降。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無從自有。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遍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從珠則不應待月。從空則水應泛沒。月珠與空。三處俱無。水無自性。不能自出。非和非合。非不和合。清凈本然。周遍法界。循業發現。無可窮詰。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結同前釋。

  △六收風大。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黎角動及旁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虛空。生彼人面。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若生虛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虛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若有生滅。不名虛空。名為虛空。云何風出。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汝審諦觀。整衣在汝。而屬彼人。虛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性無從自有。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遍法界拂。滿國土生。周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無體不常。亦即無性隨緣之旨。僧伽黎此雲大衣。袈裟此雲壞色。即指僧伽黎也。風因整衣角動。拂彼人面。故有袈裟虛空人面之徴。若生於衣。應離汝體。謂風性不靜也。拂衣不動。謂風匪暫藏也。若生於空。衣當常拂。又空性本常。風亦應常。風有滅時。空亦應滅。空無生滅。證非風也。若生於被拂之面。自應拂汝。何汝整衣。倒拂於人。衣面與空。現在寂然。皆不生風。不應風無自性而能自生。故知非和非合。非不和合。清凈本然。周遍法界。循業發現。無可窮詰。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結同前釋。

  △七收空大。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無空則應無色。無色則應無空。蓋空色本不相離從識變似。一時頓現。原無自性。此言因色顯發。乃現徴空性。但舉對待。故云無形。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毗舍首陀。兼頗羅墮。旃陀羅等。新立定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虛空淺深。隨出多少。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迥無通達。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虛空因土而出。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虛空。因何所出。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虛空無從自出。

  剎利此雲田主。即王種也。婆羅門此雲凈志。毗舍此雲坐估。即商賈也。首陀此雲穠者。即農夫也。頗羅墮此雲利根。即婆羅門之喆慧者。旃陀羅此雲殺者。即屠膾也。無因自生。應不關鑿。若因土出。則出土時。應有空入。若無出入。則空土無異。應與土出。因鑿則唯應出空。不應出土。若不因鑿則應出土。不應見空。鑿隨人運。土自地移。鑿空二體。了不相到。空無自性。不應自生。非和非合。非不和合也。

  若此虛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若此乃以虛空例諸大也。五大皆圓周遍。皆不動搖。原本如來藏中之所變似。以明非因緣和合之所能得也。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虛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此又以虛空之無出入。益見四大之性真圓融。本非生滅。虛空易見。四大難知。故以相例。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虛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上四大皆雲性色等真空。以地水火風皆屬有法。以其原本於性。各無自體。故曰真空。而此虛空已屬無相。故獨原覺性。以覺性真空。與目前虛空無二。譯人體會用語之妙。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結同前釋。

  △八收見大。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見有覺而無知。有覺則不同木石。無知則不同分別。此正指根。根元無性。故因色空顯也。四大而復加空見識者。以空乃真空所映。故有現前。見則屬五現量。真如所露。即前所選見精者。根能照境。識能了境。人知識有分別。而不知分別之中本有無分別體。在分別而不自覺。於此覺悟。始知分別無性。而此真識。體周法界。以此上合四大。攝盡根識器界。同一真心中所現物。無有內外親疏耳。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見因色空而有。明暗攝色。故下文有明暗虛空三事。此單言明暗。亦即攝空以顯見也。此後但舉明暗。即當攝空。但舉虛空。當攝明暗。

  此見為復與明暗相併太虛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一異亦一亦異非一非異總成四句。以待下破。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虛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

  此破一也。相猶互也。先以明暗二體互亡相奪。以顯見性當互亡時而乃互有。是相暗雖殊。見無生滅。明非一體矣。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虛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虛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虛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

  此破異也。異則俱異。今離三無見。是見無自性。隨明暗以有無矣。三事俱異。異當作無。非同異也。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同即一體。今相背則非亦一。離則各無。今總無則非亦異。空見不分。故非不一。明暗相陵。見無虧損。故非不異。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虛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諦審四境。不與見涉。故單徴見精也。見本有覺。空自是頑。窮非和合。見無自性。不應自出。兼窮自然。

  若見聞知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虛空。並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結會五大歸如來藏。俱無生滅。見聞知覺。總言六根。始以見例。

  阿難。汝性沉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長水雲。生滅同也。謂同於明暗虛空。互相有無。非生滅異也。謂不與明暗虛空互相有無。為同為異兩亦也。為非同異兩非也。四句俱超。則體周法界。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遍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性見非別。覺體自明。此根性所以為真現量也。以一見總會六根。同歸現量。清凈本然。遍周法界。循業發現。無可計度。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結同前釋。

  △九收識大。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識性無源謂此分別。本無自性。因於根塵。妄有所了。非了知性而實無體。此當細審。不可依文漫無分曉。

  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將根顯識。現前明了。以徴所生。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根由塵現。識由根發。無塵則根性無托。識於何附。窮非根生也。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相由根顯。識因相別。無根則明暗色空俱無所矚。識於何了。窮非相生也。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

  此約空生。則無相見。無見則不能分別四境。無相則無所緣。而五根無托。

  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既非見相。則此空同於龜毛兔角矣。又轉計不同龜毛兔角。則必有體。有而非物。縱有汝識。無境可托。分別何從也。亦恐人誤認緣影。故出此難。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此窮無因也。日中無月。識無所附。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

  分言見相之所從現。以窮識生。睛指浮根。境指明暗。成有即境。成無即空。

  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識分別為動。見照境為寂。言兩相背。故非和合。不應自出。再窮無因。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會前根性與五大歸本如來藏中。本無生滅。了別見聞覺知者。了別是識。見聞覺知是根。言識而帶言依起。以明依根而起之識。與根性本自同源。非從所依而有。故曰性非從所。下文自明。

  阿難。汝心粗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般若經雲。六識者。本自一心。由遍六根門頭。而成六識。從見為眼識。從聞為耳識。從嗅為鼻識。從嘗為舌識。從染為身識。從分別為意識。如是根塵三事。和合為十八界。若如實知自性皆空。是能學六根六塵六識。此言不悟見聞發明了知者。蓋使從六根門頭。返觀識性。始知一切分別。隨事付物。體非生滅。湛然常住也。同謂同於六處。異謂異於六處。同故為有。異故為空。即兩亦也。非同異。非空有。即兩非也。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

  此指識即是心。唯識所謂真識也。

  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含即一真不動。在如來藏中。吐即依妄分別。隨處發現。但有纖塵發現之處。即是自心生。不從分別有。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結同前釋。

  於十八界。則雲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俱無。謂識依根塵而生分別。方可言無。而實非識體無也。故此識大。乃雲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周遍法界。此固如來藏中一切含裹。俱無剩法耳。循業發現四字。蓋見四科七大。總無實性。同是瞪勞。同是菩提。一切眾生。應所知量。皆入如來妙凈明體。無是非是耳。

  上六七大竟。

  △七得悟發願。分二。初阿難述悟。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掛礙。

  微妙開示通承四科七大性相交融。真妄不二。波生浪滅。豈離全渤之中。晝朗夜昏。全歸太虛之內。一肩擔荷。萬象靡殊。此所以身心蕩然。得無掛礙也。身即法身。揀下文父母所生。心即常住真心。自疑已斷。見心初際。祇此當念。更無他觀。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

  各各自知正是從迷得覺。知而曰自者。如人飲水。冷暖自覺也。十方即十界。十界在真心中。隨緣影現。此言遍者。猶即俗見真耳。舉空該諸色法。故又曰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此即唯心所現所現唯心之旨。

  心精遍圓。含裹十方。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上言心遍十方。猶從身內之心。豁然通徹。故始言遍。此言含裹。乃安住心中。含育一切。以此心精反觀現前色身。存亡靡計。起滅俱無。微塵浮漚總喻生死去來俱無所得。

  瞭然自知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此乃深明自得。不由他悟。亦結轉如來初示常住真心。今始證知也。

  總而言之。一心而已。十方虛空。與一切世間諸所有物。同是妙明元心中所現物。若有若無。非虛非實。如鏡里像。如水中月。大智湛然。應如是知也。

  △二說偈發願。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贊佛。

  從來不覺。而今乃得。故曰得未曾有。從來不覺。雖在親承而不能贊。而今乃得從心所悟。始解知恩。

  妙湛總持不動尊。

  此贊佛。長水以三身分釋甚當。妙湛法身也。法身無相湛然常寂。無作無為。遍一切處。不生滅故。總持報身也。謂無量劫修行諸度之所顯發。總攝一切無漏功德。盡未來劫。任持不失。無有壞滅。酬彼因故。不動尊應身也。謂隨機感。厭求勝劣眾生心中之所顯現。真如用相。名之為應。佛體不動。無有作意。如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是。如鏡隨形所現。鏡且不動。

  首楞嚴王世希有。

  此贊法。首楞嚴三昧攝一切三昧。故云王。佛為三界大師。故曰世中尊。法具教行理三。大定總持。故曰世希有。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無始顛倒。一時頓銷。此從迷得悟也。本有法身。不因修證。此悟後知迷也。然皆欣逢指示。迴向法王。故以為贊。僧祇此雲無數劫。藏通成佛。須假僧祇此指大乘圓證。華嚴初心。便與佛齊。雖圓融行布二俱無礙。然理則頓悟。於此可見。

  願今得果成寶王。

  已獲初心。終期究竟。果究竟菩提也。涅槃雲。佛性為因。涅槃為果。寶王如來之稱。

  還度如是恆沙眾。

  上句是智。此句是悲。智以起悲。悲智互成。此乃真證心源。物我一體。非有所度之眾。亦無能度之人。如鳥二翼。缺一不可。

  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亦即悲智二者。上承諸佛。下開群品。盡未來劫。不於一事一人一念稍生退屈。故云深心。大論雲。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坐遍大千。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不揀穢土。不舍一人。菩薩悲願弘深。非淺根擔荷。故請證明。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

  威德猛盛。獨出三界。曰大雄。十義具足。降伏魔外。曰大力。與樂為慈。拔苦為悲。無緣普濟。曰大慈大悲。微細惑即所知障。十一地尚有極微細所知愚。唯佛地故盡。志存極果。故希審除。

  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志切度生。故乞早登覺位也。上究塵劫。此互十方。務極時量。坐道場者示八相成佛也。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多此雲空。爍迦羅此雲堅固。謂虛空可殞。而我心堅固不可退屈。此明其上求下化之深願。無有窮盡也。

  慶喜願力堅鉅。可謂深感佛恩者矣。愚謂人之不能發雄猛誓者。皆其見性不徹也。同在如來覺海本無自他。共墮生死迷塗。有何同異。仰荷啟我之人。下哀待拯之眾。在昔切膚。於今膜外。當不如是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三

  音釋

  嗅

  (休去聲以鼻檻氣也)。

  舐

  (時上聲以舌餂也)。

  吻

  (音刎口邊也)。

  撮

  (竄入聲聚而取也)。

  樅

  (音聰隆起貌)。

  爨

  (音竄炊爨也)。

  楞嚴經直指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四

  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門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門人 今釋擔歸 閱

  今辯樂說 較

  上六收陰入處界七大歸如來藏。以啟真悟竟。

  △七明相續妄生。諸大不礙。分八。初滿慈贊佛陳疑。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

  長水雲。如來藏。不空不有。即性即相。名第一義諦。愚謂此乃指蹤之談。即使意絕言窮。猶非親證。當知親證所詣耳。諦真實處也。

  世尊常推說法人中我為第一。

  智論雲。富樓那於四眾中。用十二部經種種法門。種種因緣。廣譬喻說。能利益眾生。當為第一。

  今聞如來微妙法音。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聆於蚊蚋。本所不見。何況得聞。佛雖宣明。令我除惑。今猶未詳斯義究竟無疑惑地。

  微妙即指第一義諦。二乘只解人執。而所知非分。故聞本空周遍。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聞於蚊蚋也。惑即本空周遍二惑, 。二, 惑若除。則所知障盡。究竟無疑。亦即指此。

  世尊。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今聞如來所說法音。尚紆疑悔。

  阿難開悟。即指前雲獲本妙心。常住不滅。然亦大乘法執分別。一聞本空周遍。已得頓忘。而微細俱生。猶未盪盡。故云習漏未除也。二執皆言漏。習漏則唯指二執俱生。滿慈雖登無漏。此單指人空。諸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然屬界內。皆人空攝。顯下所疑乃屬法執。雖較有學開悟。猶遜一籌。而亦可作其盪除俱生之助。疑即疑法。悔悔二乘之誤。

  △二設二難。分二。初難清凈忽生。

  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界等。皆如來藏。清凈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初牒所聞。下起疑義。溫陵雲。清凈則宜無諸相。本然則宜無遷流。此指業用也。謂皆如來藏清凈本然。則當無此業用。山河大地謂器世間。有為謂眾生世間。忽生疑始生。遷流疑相續。

  △二難諸大不遍。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復雲。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陵滅。世尊。地性障礙。空性虛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

  此疑四大各有自性。不能相容。不知如來藏妙真如性。本周法界。四大依起。四大無體。唯心所現。故以四大望如來藏。則曰本性圓融。此如來所說。滿慈今就四大性言。乃有此疑。

  而我不知是義攸往。唯願如來宣流大慈。開我迷雲。及諸大眾。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欽渴如來無上慈悔。

  是義即本知周遍二義。如來說本空。則大地山河。目前宛爾。如來說周遍。則地水火風。性相乖角。

  上二設二難竟。

  △三許宣勝義。告眾令聽。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如來今日普為此會。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唯識雲。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即第一義諦也。

  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正修行處。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富樓那等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涅槃許聲聞亦得作佛。一闡提皆有佛性。楞伽五性兼收。五性一聲聞性。二辟支佛性。三如來乘性。四不定乘性。五無性。即一闡提。此許定性聲聞。及一切未得二空回心上乘阿羅漢等。正與二經同旨。阿練若此雲無喧雜。一乘為諸佛大寂滅場。是真阿練若正修行處。大乘本生心地經雲。觀一切煩惱根原。即是自心。了達此法。堪能止住阿練若處。不悟自心。徒棲遠谷。避喧求寂。舉世未有其方。若頓了自心。是真阿練若。

  △四標性本以顯妄元。分二。初標性本。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凈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宗鏡雲。性覺妙明者。是自性清凈心。即如來藏性。在纏真如等。本性清凈。不為煩惱所染。名為性覺。本覺明妙者。出纏真如等。從無分別智。覺盡無始妄念。名究竟覺。始覺即本覺。悟本之覺。名曰本覺。故起信論雲。於真如門。名為性覺。於生滅門名為本覺。以性覺不從能所而生。非假修證而得。本自妙而常明。故曰性覺妙明。以始覺般若。明性覺之妙。故曰本覺明妙。又真如之性。性自了故。則性覺妙明。以始覺之智。了本性故。則本覺明妙。

  性覺渾侖而言之也。本覺是由始覺轉合而言之也。妙者無有始終。無有分別。此指性體本自寂照。故曰妙明。由始覺以合回本覺。是由明合妙。故曰明妙。覺范論曰。馬鳴雲。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立始覺者。以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說有始覺。推馬鳴之意。以較此經。乃是升本覺為性覺。升始覺為本覺。故異耳。今所言性覺者。則馬鳴以為本覺者也。所言本覺者。則馬鳴以為始覺者也。覺范引馬鳴。謂此經升本為性。升始為本。以本為性。則體合如是。以始為本。則不能無說。蓋由始以識乎本。既已識本。即稱本覺。以明合妙。是何必升耶。

  △二詰性明為妄。

  佛言。汝稱覺明。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詰意謂汝以覺性本明。自不因明而名為覺。抑以覺性不明。是必藉明而後稱為覺。也解深密經如來為始教菩薩。不能擔荷八識。以八識有明與不明二義。故別立第九。取其凈白偏真。亦隨權說。與此正類。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名為覺者。則無所明。

  謂若不以明而名為覺。則覺無所明。不知真如自體。本照本寂。但祇以明一半而為覺性。則明必有所。所立能生。能所宛然。遂成虛妄。華嚴雲。無見即是是。能見一切法。肇論雲。般若無知。無所不知。亦概可見。

  佛言。若無所明。則無明覺。有所非覺。無所非明。無明又非覺湛明性。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上二句推滿慈之意。若無所明。則無明覺。謂無明固不足見覺體也。有所二句是正破。謂性覺本明。不因所有。所立體亡。故曰有所非覺。若一切無所照了。又非本覺明妙。故曰無所非明。無明一句轉縱以出下正告二語。謂性覺本自妙明。若單以明為覺。則明必妄動。此當業相也。

  覺體本明。以無自性。不能自守。故有業相。業則轉而生所矣。世尊恐人於明處認覺。反落妄緣。特先詰其以性明。抑以不明。而滿慈果以覺為所明。乃約其意雲。汝謂若無所明。則無明覺矣。乃明指其病曰。夫有所非覺。無所非明。無明又非覺湛明性。然後直告之曰。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謂覺本妙明。然此明不能自守。易於生所。若以明為覺。是以業相為性覺自體。失於本妙。故曰妄也。

  問世尊詰滿慈。謂汝以性明。稱名為覺。此意易曉。而曰為覺不明。稱為明覺。豈世尊故為探之耶。抑別有旨也。既以不明。又稱明覺。何也答曰。如來藏中。實有明不明二義。明者覺體本明也。無明者覺體無性。以至真故無分別。無分別中。湛然常住。所謂妙也。無分別中。冥然不覺。所謂無明也。然覺體本明。以無分別。不覺妄動。乃有見相。所謂所明也。世尊此問。謂以性覺本明。而名為覺耶。抑以覺體亦有不明。而唯以明者為覺耶。不知覺之不明。覺之無自性。覺之無分別。所謂至真至妙也。若舍此妙。而不能安住。唯以其明者為覺。則此明無性。不能自守。妄生分別矣。故單以無明為覺。即非覺湛明性。單以明為覺。則明必生所。此所為妄也。傅大士雲。安住無明之明照。了達明照之無明。是無明之明照。貴乎安住。明照之無明。貴乎了達。二者相須。偏用未見其妙耳。然此第在為道者言之也。若在性覺。則本妙本明。無古無今。在聖人。則覆明覆妙。無終無始。在眾生世界。則由覺有明。由明生所由所立能。同異熾然。不妨仍是清凈本然耳。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覺性本明。不落能所。故曰覺非所明。是原性覺之無能所。以見覺明為妄也。夫真明無性。不能自守。妄有所覺。故曰因明立所。是又原覺明之所由起。以見所立則能必生耳。此當轉相。蓋以所明猶是真明無性。妄有所動。今則因妄動妄自作主。轉所為能矣。

  上四標性本以顯妄元竟。

  △五原器界虛空眾生因相分四。初示器界因相。

  無同異中。熾然成異。

  無因異望性覺而言。今能所既立。境界妄現。故曰熾然成異。自此至無同異。皆當現相也。

  △二示虛空因相。

  異彼所異。因異立同。

  上熾然成異。乃指器界。今異彼所異者。謂異於器界。而起同相。即下文虛空為同。世界為異。以起下文無同無異。

  △三示眾生因相。

  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同為虛空。異為器界。色空對現。含識從生。故下文雲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四總結因相。

  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如是承上同異與無同異。總攝現相。以有境界對現。故相擾亂。境界擾亂。遂生勞慮。對境分別。而起智相。勞久則分別相續。乃有塵象。塵污染義。謂愛憎污染真性。執取愛憎。循名著相。由是引起塵勞煩惱。此則從人法俱生。而究人法分別。是為四粗。業系二粗。雖出眾生業果。然實已具此。所謂惑業苦三。不相離也。

  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前在三細現相。未有實境。只言同異。今在智相分別之後。名相判然。夫因中但見其異。而不知世界依起。因中但見其同。而不知虛空自靜。對同而顯彼無同。對異而顯彼無異。因所生能。習成含識。所謂有為法也。華嚴雲。何等名有為法。所謂三界眾生。

  上五原器界虛空眾生因相竟。

  △六示三種相續果相。分四。初世界相續果相。

  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故有風輪執持世界。

  前言世界眾生業果之因。此乃分詳生起之相。覺性成所。則所立性亡。故外見有空。明所不及則隨照失宗。故反觀同昧。空昧無主。則動靜兩衡。故相待成搖。此風輪之所由生也。世界依空。風輪所持。皆由覺明為妄。

  因空生搖。堅明立礙。彼金寶者明覺立堅。故有金輪保持國土。

  空因迷覺而搖。堅因執明成礙。以搖撼執。明覺益堅。故金輪外應。

  堅覺寶成。搖明風出。風金相摩。故有火光為變化性。

  取前風金二性。為火大所生。變化者變生為熟。化物成燼。

  寶明生潤。火光上烝。故有水輪含十方界。

  世間之寶。光透內外。如水晶金玉。皆有潤氣。加以火烝。便成津液。若在所明。光明自愛。愛流為種。是為水因。火從心生。覺心妄動。增長愛河。此大不言覺明。而理當具有。故補出此。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濕為巨海。干為洲潬。以是義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

  交發立堅。有相容互彰之義。濕為巨海。干為洲潬。即二性互彰。不相假借。所謂立堅也。此從堅明所生。海中火起。洲潬常注。又即二性相容之中。而見互彰。猶是立堅之意。海即四大海。洲即四大洲。及諸小洲。潬謂近水沙出。皆可居處。宗鏡雲。愛心多者即成巨海。執心多者即成洲潬。風性生慢。火性生瞋。於色起愛。潬中流水。違愛生瞋。海中火起。四大唯心。判然可見。下文分出四心輕重之勢。

  水勢劣火。結為高山。是故山石擊則成??。融則成水。

  瞋重愛微。故外應高山。擊則成火。融則成水。以驗二性所成。

  土勢劣水。抽為草木。是故林藪遇燒成土。因絞成水。

  愛重執輕。故外應草木。成土成水。亦見二性之效。然四大唯心。迭相輕重。故所應外相不同。總以明四大與諸相所起。

  交妄發生。遞相為種。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楞伽雲。四大種從妄想生。即此覺明為妄也。空昧生風。執明生金。風摩金而火現。火烝寶而水流。由是諸相迭興。山陵草木。輕重互形。無有一法不由心現。此以迷起。非自心有。故楞伽又有流注異因之斥。

  △二眾生相續果相。

  複次富樓那。明妄非他。覺明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逾。

  明而以為妄者非他。謂覺非所明。而以覺為所明之咎。所妄既立。則明為所限。故曰明理不逾。下文見聞覺知。正由此分。

  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由是分開見覺聞知。

  無明妄動。而有見分。即有相分。相為根塵。復引見分以為諸識發揮。即當六根對塵。妄生分別。起惑造業。所謂六妄成就也。故見聞覺知。雖總指根。而識亦具。

  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溫陵曰。同業即胎卵。因父母己三者同業。故相纏著而有生。合離即濕化。不因父母。但由己業。或合濕而成形。即蠢蠕也。或離異而托化。即天獄也。

  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成憎。同想成愛。

  見明是見中先成一定分別。故能因色而發。明見想成又因見明與色。而起現行之想。明即當見明。見即當色發也。若男則異見謂父。同想謂母。此中憎即異見。愛即同想。然一切憎愛。即從此生耳。

  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故有因緣生羯羅藍遏蒱曇等。

  同想故成愛。愛以合體初投而言。故曰種。納想以既投而言。既投則愛戀不舍。故增長成胎。交遘五句。總承上文以明其同業吸引。羯羅藍此雲凝滑。遏蒱曇此雲胞狀。胎中凡五七始成。今但舉二七略耳。前三節總四生。此與上節先言胎。後乃總結。

  胎卵濕化。隨其所應。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

  隨其所應當兼業與情想合離而言。蓋以四生人與旁生皆具。卵想胎情。濕合化離。此舉四生之所感。大概如是。其中善惡。各以業應。不可克定。

  情想合離。更相變易。所有受業。逐其飛沈。以是因緣。眾生相續。

  更相變易即前所謂人與旁生悉具四生。乃至或先或後。或權現。或實報。皆不可定。其所應受。皆隨業善惡以為升沈。由是捨身受身。無有斷絕。故曰相續。

  △三業果相續果相。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欲貪由於想愛纏綿不舍。故有父母子孫相續。

  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

  殺亦由貪。為愛身命。須賴滋養。則強弱相制。互相吞啖。

  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貪乃有盜。故以人食羊。雖用財奪命。亦同不與而取。至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生死相啖。展轉無窮。乃約責償而言。因世人食肉不知其禍。故以隔世曉之。殺盜皆本於貪。固本經緣起偏重。然眾生由妄明生所。所復生能。結為我體。為有我故。是彼愛著。增長愛心。妨他利己。則殺與盜。皆由貪起。不可不懲也。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負我命。遂我今盜。我還汝債。成汝今殺。殺盜互滋。相酬無已。此總四生轉結盜殺。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色在汝。故曰汝愛我心。色在我。故曰我憐汝色。因於愛憐。互相系縛。此結欲貪。單指人道。各為詳略。不可拘例。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總結三貪為業果相續之本。

  △四總結三種次第遷流。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

  此原三種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本如來藏。原非別有。因了發相。從妄見生。此乃忽生之所由也。因明立所。故曰因了發相。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故曰從妄見生。以此無同異中。熾然成異。實結生起之因。以見一念妄動。遂致忽生遷流。既無自性。亦非心外。

  此章有三可疑。一疑諸經所標三分。由自證而後見。見而後相。三細亦由迷如來藏。妄有業相。業而後轉。轉而後現。皆先能後所。今經始敘所明。是先所後能也。不知性覺妙明。即當如來藏。妄為明覺。即當妄動業相。諸疏皆遺妄為明覺一句。而以因明立所。生汝妄能。始准業相。故必致疑先所後能矣。夫所立能生。正屬轉相。迷於本住。乃生異見。此能承妄動之後。發現相之始。故有同異與無同異之境相繼而生也。亦因酬三種忽生之問。故原本言之。若依唯識。則器界根身。皆唯內識變似現前。一時頓現。非由漸次積聚。此意在四科七大之前。隱顯互彰。須人自悟。是不可明破耳。二疑世界皆由妄想四大種生。添出金木。諸疏遂有五行之配。夫五行屬世論。非如來所說。雲棲亦云。溫陵謂萬法自五行變化。此出日家。經中罕言。當用四大為正。且金因執明而生。所謂堅明立礙。是地大攝。土勢劣水。抽為草木。水大所生。目為諸相。此可理通。偶有所類。輒引世論。愚於諸疏論中。所見不少。諸師皆有高識。而故隨世諦。殊不可解也。三疑性覺妙明。何故又雲妄為明覺。覺海之中。誰為迷者。既雲性覺。不應復起妄明。既有所明。豈不能障彼明妙。此疑較上二疑更細。未有發覆。愚唯知之。而不能以文言詳釋。亦但曰性覺本妙本明。自能自所。聖人知之。以明還妙。妙本自明。凡夫不知。隨能生所。因所立能。覺明不礙性覺之常然。性覺豈傷覺明之自異。性覺必明。妄為明覺。如來特為滿慈指出。使自深知。殆亦無低昂於其間歟。

  上六示三種相續果相竟。

  △七明覺不生迷。分四。初疑如來妙明世界猶在。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此與圓覺金剛藏菩薩雲。十方眾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疑同而意各有屬。圓覺疑眾生已成佛道。此經疑世界眾生尚在現前。謂眾生即今非佛。不可遂謂已成。如來妙空明覺。不可尚存世界。故知現前不了。猶是法執未忘。觀下文迷方翳目之示。但祛其迷。方非南北。若除其翳。華豈有無也。山河大地謂世界。有為謂眾生。習漏謂業果。上下語詳略俱具。

  △二喻迷人惑方。悟不生迷。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於一聚落。惑南為北。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而出。富樓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聚落喻如來藏。南喻妙明。北喻明覺。惑者喻如來藏不覺妄動而有業相。此明覺之所由起也。因迷即指此。因悟指如來藏。詰此二義。以申下答。明覺之妄。不因如來藏。以如來藏不生明覺。所謂悟非生迷也。亦復不因不覺妄動。以如來藏本無自性。明自生所。生即無生。所謂迷本無根也。滿慈之答。正合下文聖意。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倏有悟人。指示令悟。富樓那。於意云何。此人縱迷。於此聚落。更生迷不。不也。世尊。

  指示令悟者喻十方如來已得妙空明覺也。故知十方如來。同在迷中。藉善友力。還得本悟。此人縱迷者原其先縱似有迷。今得本悟。於此聚落更生迷不。以伏下文覺不生迷也。

  富樓那。十方如來。亦復如是。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此迷即指如來藏不覺妄動。無本者謂藏無自性。妄動即空。無自性故畢竟空也。如來藏性。畢竟空寂。故曰昔本無迷。以有妄覺。故似有迷。以有妄覺。而得始覺。故似有覺。始覺之智。照了妄覺。妄即隨滅。始亦無名。唯一性覺。豈復有目前不了者耶。故曰覺不生迷。宗鏡雲。從來迷悟似迷。今日悟迷非悟。

  △三喻華翳既除。華不更出。

  亦如翳人。見空中華。翳病若除。華於空滅。忽有愚人。於彼空華所滅空地。待華更生。汝觀是人。為愚為慧。

  空本無華。因翳妄見。言華滅者。驗翳除也。以本無生。不應言滅。滅且不言。待華更生。愚慧可見。翳喻妄見。華喻山河。翳除華滅。妄息見亡。

  富樓那言。空元無華。妄見生滅。見華滅空。已是顛倒。敕令更出。斯實狂痴。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為慧。

  答同示旨。但出見華滅空已是顛倒。益見華本無生。故下文特許其所解之合。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問言諸佛如來妙覺明空。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如來既許其今合。而即責其前疑。滿慈未至諸佛。然明鏡之像。像當有無。摩尼之色。色為真似。果位雖別。而法眼自圓。

  △四喻金礦不雜。

  又如金礦。雜於精金。其金一純。更不成雜。如木成灰。不重為木。

  眾生似有所迷。如金在礦。諸佛還得本悟。如金一純。須知金在礦中。元自不雜。此言雜者。歸重出礦。金當一純也。木喻惑障。惑障望諸佛菩提涅槃。如木成灰。前二喻指佛性之在眾生。本來清凈。妄見生滅。生滅元虛。性體自寂。山河大地。豈更有無。唯當證知也。此二喻指菩提涅槃之在諸佛。清凈無垢。還合妙明。性覺不假修持。始覺仍教頓盡。大地眾生。從中影現。終當究竟也。合此四喻。方為了義。

  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菩提智德。涅槃斷德。因窮果極之所顯現。此答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等相何當復生。故終以金木二喻重結問意。

  上七明覺不生迷竟。

  △八示諸大相容。分五。初牒原問。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疑水火性不相陵滅。又徴虛空及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次答四大不能相容。先牒問辭。

  △二以虛空喻藏性相容。

  富樓那。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虛空喻如來藏。群相喻七大。如來藏清凈本然。本非七大。而自性不守。變現隨緣。若有自性。則心妨他性。故云不拒。

  △三以七事喻諸大不礙藏性。

  所以者何。富樓那。彼太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

  舉七事不礙太虛。以喻七大不礙如來藏性。七事不可分貼七大。即下文色空詳略俱具。但取其義。勿拘陳跡。屯聚也。風搖則動者以風搖似太虛動。非真空動也。風卷土雨空曰霾。

  於意云何。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若彼所生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云何空中更見圓日。若是空明。空應自照。云何中霄雲霧之時。不生光耀。當知是明。非日非空。不異空日。

  殊方猶雲各處。諸有為相即指明等。彼指日等。世界同為日色反見亦有不同日色。空中更有圓日現見圓日同於諸相。窮明非是日也。若空自明。不應復有中宵雲霧。窮明非是空也。明非是日。喻四大原本藏性。明非是空。喻藏性不生四大。藏性不生四大。而四大唯藏性現。故又曰不異空。四大原本藏性。而藏性不拒諸相。故又曰不異日。

  △四以喻准法。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猶邀空華結為空果。云何詰其相陵滅義。

  此以喻准法。觀相即觀四大諸法之相。亦猶非四大非如來藏所謂妄也。於無可指陳。更欲詰其相陵滅義。是猶邀空華結為空果也。

  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先非水火。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以相之妄。識性之真。唯妙覺明。先非水火。故知水火無性。皆心所現。不相容納。義窮於此。

  △五喻藏性隨諸相現。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如喻太虛各隨相現也。舉空以盡諸大。謂汝心若發明空相。則藏性隨有空現。所謂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也。各各發明是由一人一大。以推多人多大。若俱發明又由多人多大。以盡大地七大。藏性本空。七大無體。妄動發知。諸相群現。相非實有。知亦元虛。唯一藏性。永無增減。

  云何俱現。富樓那。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雲人去。一東一西。先無準的。

  日喻真性。水影喻所知之惑。各行各隨喻循業發現。唯一性覺。妄有所明。遂起諸相。世間眾生業果各有所感。各不相知。於中無主。憑何準的。然皆不離自性而有所現。於此深觀。自解契合耳。准謂繩准。的謂射的。

  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

  各行各見。則不應是一。現本是一。則不應見雙。故知見一見雙。皆為妄覺。妙覺明心。豈墮所知。強說是非。祇益虛妄。

  上七明相續妄生諸大不礙竟。

  △八示妙明合藏。非即雙離。分五。初示背覺合塵。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於中風動空澄。日明雲暗。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隨覺明所現。見有色空。則覺明乘權。而藏心匿體。所謂傾奪也。由是藏心亦隨覺明而現色空。妄挾真而周遍矣。故知風動空澄。日明雲暗。心變成境。境非他物。隨塵背覺。迷悶不知。一落世間。塵勞何已。

  △二示妙明合藏。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者。此妙明不生滅。乃由始覺還合本覺。始覺而稱妙明。謂般若之智。照明本妙。至於妙明。則常照常寂。此為本不生滅地也。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里。轉大法輪。

  上言妙明之體。此言妙明之用。一謂理法界。無量謂事法界理可遍事。故一為無量。事皆歸理。故無量為一。理無不該故大。事有紀極故小。然事即含理。故小中現大。理可攝事。故大中現小。此一多自在。事理無礙法界也。不動二句。會上一多大小之用。全攝體中。以見性覺妙明。本未嘗動。而十方遍現。故能身中現土。土中現身。依正無礙。大小雙融。此又於用而益彰體妙。方顯事事無礙法界耳。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此結上體用之妙。良由滅塵合覺之所致也。當知如來藏性。本自如然。覺明妄動。流轉至今。非藉大智照了。泯見忘情。雖有真元。無由顯發。有志斯道。當不頇顢。

  △三示如來藏一切俱非。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此非七大也。心即識大。亦即五陰。心攝名蘊。地水火風是色蘊。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聲香味觸法。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此非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也。已上非六凡。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此非十二因緣流轉還滅。指緣覺界。

  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

  此非四諦能證所證。指聲聞界。

  非檀那。非屍羅。非毗梨耶。非羼提。非禪那。非般剌若。非波羅蜜多。

  檀那此雲布施。屍羅此雲持戒。毗梨耶此雲精進。羼提此雲忍辱。禪那此雲靜慮。般剌若此雲智慧。以上六度為能趨之行。波羅蜜多此雲到彼岸。此一為所趨之理。合二指菩薩界。

  如是乃至非怛闥阿竭。非阿羅訶三耶三菩。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凈。

  怛闥阿竭此雲如來。阿羅訶此雲應供。三耶三菩此雲正遍知。舉三以該十號。為能證之人。涅槃此雲無生滅。常樂我凈即涅槃四德。為如來所證之法。此指佛界。已上盡四聖。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世指六凡。出世指四聖。一切俱非者約如來藏本妙圓心。無有悟迷。絕性離相。不存凡聖之心。誰陟生佛之路。既非有法。豈墮無為。所謂龍袖拂開。益彰象王行處。於此全身放下。便可信手拈來。若是睹影神駒。立見追風千里。

  △四示如來藏一切俱即。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聲香味觸法。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屍羅。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般剌若。即波羅蜜多。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凈。以是俱即世出世故。

  一切俱即者諸疏皆約生滅門。愚謂上承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又攝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心之後。則此皆應在如來分上。隨世出世間現凡現聖。應俗應真。皆為全體大用。亦以示世出世間。即妄即真。即相即性。即實即權。指凡夫之當念。拂聖者之殊塗。佛不更佛。無為豈為。入此法門。無轉變相。又有分貼空不空如來藏。及三諦之解。似於本經。皆為添足。

  △五示非即俱離。須憑妙指。分二。初非即俱離妙窮所知。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此又拂非即之意言。以顯掩室摩竭杜口毗耶之旨。合此三義。大啟無遮。才有承當之人。已同刻舟之劍。大須著眼。莫落今時。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此於三義之後。但斥凡小。勿以所知測度如來無上菩提。則從上來事。可以神會矣。長水引圓覺雲。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二示妙音須憑妙指。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

  琴瑟箜篌琵琶喻眾生身。妙音喻如來藏性。妙指喻般若智。宗鏡釋雲。我身五陰如箜篌。身中真如佛性是聲。六度萬行如弦絛。巧便智慧如彈箜篌人。以巧便智慧。修行六度。前來成佛。一塵一毛。皆遍法界。

  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

  上文所喻既明此當但領其意。不必一一分疏。蓋謂寶覺真心。各各圓滿。乃如來按指。即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則塵勞先起。此為有無妙智。大可明鑒也。故知寶覺真心。本有廣大神用。須以大智照了。頓發妙光。所謂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汝若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也。海印華嚴出現品偈雲。如海印現眾生身。以此稱名為大海。普覺普印諸心行。是故說名為大覺。故知海印喻覺海。如來按指發光。當不但顯神用耳。

  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承上汝但舉心塵勞先起。皆由安於權小。不慕大乘。徒滯化城。終非究竟。

  滿慈疑四大同遍。不相陵滅。而不知諸大無性。唯藏性現。藏性如空。因明發相。色空同妙。昧略成緣所明之相似堅。迷妄之緣元脆。覺明不以性覺而不生。性覺豈因覺明而遂滅。所以性覺至今自妙。覺明從本生所。互相隱顯。各立有無。有非實有。本妙圓心。非世出世。無豈真無。元明心妙。即佛即生。悟當念之不移。悔從前之罔覺。妙音各足。要彈指之有人。海印寂然。信發光之匪別矣。

  上八示妙明合藏非即雙離竟。

  △九示迷妄無因。歇即菩提。分三。初疑覺性何因有妄。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寶覺圓明真妙凈心。無二圓滿而我昔遭無始妄想。久在輪迴。今得聖乘。猶未究竟。世尊諸妄一切圓滅。獨妙真常。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滿慈初疑清凈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如來乃雲。性覺必明。妄為明覺。已明山河大地皆由明覺所立能生。熾然成異矣。此復疑性覺本妙。何因有此妄明。不知若有所因。則迷為有始。成性覺過。性覺自妙。明自生所。無性之性。悟即固然。下文止明無因。唯當神會。

  △二示迷本無因。分二。初喻迷頭狂走。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余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於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瞋責己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無狀狂走。於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他故。

  本頭喻性覺。照鏡喻妄覺。本頭自如。何妨不見。鏡頭妄現。因照生狂。識狂無端。本頭元在。此喻明自生妄。本無所因。答亦同之。演若達多此雲祠授。謂從祠神乞育。

  △二示性迷自有。本無遺失。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迷精迷。以歷塵劫。

  此明無因。乃得名妄。一妄既發。諸妄相因。皆從明覺無端展轉也。

  雖佛發明。猶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

  雖經發明。猶不能返。足見一切眾生循明妄馳。而不知歸。此因滿慈而遍責諸迷也。明覺即迷。故曰自有。自迷自知。自知自返。馳豈因他。返當誰藉。識迷不馳。息馳名返。昔生無生。今滅無滅耳。

  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本無所有。

  以寤喻悟者。故知迷人現前。亦如夢中。所見事物。以為實有。夢忽得寤。物今何在。昔亦無從。此正深明尚無有生。欲何為滅也。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縱未歇狂。亦何遺失。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上言狂起無因。以喻覺明自妄。此言狂歇頭在。以喻性覺宛然。悟妄即真。如手反覆。非從外得也。因何為在。結前無因。

  上二示迷本無因竟。

  △三示緣斷狂歇。覺性本周。分三。初示緣斷。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

  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則三緣自斷也。三種相續。為貪瞋痴之緣。以有分別。便緣三種現行。起種子意業。今不隨分別。則意業之緣已斷。而身業之因不生。身業能招苦系。是故言因。以能為未來之果也。分別從覺明生。屬識。故覺明為發業無明。分別為潤生無明也。

  △二示性周。

  歇即菩提。勝凈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

  歇即不隨分別也。楞伽以分別識滅。名為涅槃。起信雲。所謂覺義。謂心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識滅念離。即此不隨分別。涅槃與覺。即此勝凈明心。此心此覺。本來具足。故曰不從人得。骨間肉曰肯。筋肉結處曰綮。即勤苦修證之意。可見此經下文極其修證。皆非從粗至細實有執惑可除。但能不隨分別。真性宛然。涅槃極果。止雲識滅則初心究竟。俱從直捷。圓伏永斷。空有其名。圓覺亦云。唯有頓覺人。並法不隨順。是皆不可以實法矣。

  △三喻結。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系如意珠。不自覺知。窮露他方。乞食馳走。雖實貧窮。珠不曾失。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大饒富。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於自衣中系如意珠喻眾生五蘊身中具有性覺妙明。為妄覺所持。不能自守。待緣方了。故曰不自覺知也。窮露乞食喻佛性流轉五道。雖在流轉。而佛性宛在。故曰雖實貧窮。珠不曾失。智者喻如來。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大饒富。益見妙體既彰。神用具足。不從外得。本性法爾也。

  佛曰。妙覺明圓。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有因。又曰。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又曰。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又曰。歇即菩提。勝凈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又曰。於自衣中。系如意珠。不自覺知。又曰。方悟神珠。不從外得。以此證知性覺本明。何曾有妄。祇為明不自守。妄有所覺。明覺即妄。所謂因迷自有也。自有之迷。全真即妄。尚無有生。識妄無因。則全妄即真。欲何為滅。是以明覺自有之迷。無始以來。不自覺知。起為世間眾生及與業果。循此自迷。自生分別。起惑造業。不自斷絕。一遇了緣。豁然自覺。又以自有之覺。覺自有迷。如夢得寤。猶是昔人。所見現前。宛如昨夢。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此所謂不隨分別三種相續也。昔隨分別。全真即妄。分別若歇。全妄即真。所謂方悟神珠不從外得耳。夫以滿慈但得人空。猶有法執。分別俱生。二俱未忘。依大乘圓證。止許八地斷分別盡。微細所知。須遲妙覺。而此指示。但云歇即菩提。勝凈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故知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須漸除。因次第盡。猶為方便。苟非其人。未易神會矣。

  上九示迷妄無因。歇即菩提竟。

  △十再斥因緣自然以責多聞。分四。初發疑問。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淫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斯則因緣皎然明白。云何如來頓棄因緣。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三因即殺盜淫。謂從不隨分別三種相續。則意業永斷。故三因不生也。此因因緣二字。復起今疑。亦由聲聞四諦。知苦斷集。證滅修道。皆有因緣之義。故引昔悟。

  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今此會中。大目犍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從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

  引大目犍連等。以三人皆從老梵志所聞佛因緣。心得開悟。故能舍邪入正。成就聖果。

  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唯垂大悲。開發迷悶。

  真如無性。隨緣建立。而體常不變。因緣自然。二義俱非。既悟復疑。蓋為群迷。再詳細惑。

  △二原所疑。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此先窮阿難所疑之理。不過謂狂以因緣而生。性因狂歇而出。因緣自然之說。無逾於此。然意重自然。以緣盡性出。似類自然。下文加晢。故有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之示。

  △三喻本頭不失。以出狂妄。分三。初破自然。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頭本自然。一句約定。而後承雲。若本自然。則無有不自然者。故曰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以起何因怖走也。此喻性覺若本妙明。則應無明不妙。何故復有覺明之妄。真如無性。故非聲聞所知矣。

  △二破因緣。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此破因緣也。謂自然頭。能以照鏡因緣而狂。則應亦以因緣而失。何乃本頭不失。雖當狂怖。曾無變易。則又何關因緣耶。前喻真如無性。故有覺明之妄。此喻覺明無因。性覺元妙。元妙則何藉因緣矣。

  △三總破並釋因迷自有之疑。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此因上有因迷自有之示。恐人又以妄為本有。則性覺實有覺明之累。故未狂不狂。皆喻性覺。謂當狂怖未彰。自體妙明。無潛妄處。是性覺又為自然。何為復有明覺。此乃互出不變隨緣。隨緣不變。默寓無性之旨。使當自悟也。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

  本頭喻性覺。狂走喻覺明。蓋以性覺無體。無有分別以無分別。則明自常妙。以無分別。則明自生所。能所紛然。空華起滅。妙明常寂。太虛迥如。既非自然。亦非因緣也。

  上三喻本頭不失。以出狂妄竟。

  △四破因緣自然。引入菩提。分三。初破因緣入無功用。

  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滅生俱盡。無功用道。

  生滅即分別三種緣心。菩提承上歇即菩提。若執菩提心生。分別心滅。猶屬生滅。蓋以泯對待之情。亦以絕因緣之跡。故云必使滅生俱盡。方為無功用道。無功用指初地見道之位。

  △二破自然成無戲論。

  若有自然。如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上文因引三緣斷故。三因不生。證成因緣。故如來特以心生心滅為非見道。先以絕因緣之疑。此則答所說自然成第一義之問。謂若以菩提心為自然者。又只自然心生。生滅心滅。亦生滅耳。無生滅者。名為自然。此防即以前生滅俱盡。而為轉計。亦未深悟者應有之疑。故下文詳發。以究於無戲論也。

  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稱本然性。

  承上自然。乃以因緣形起。故帶破因緣。以結前文也。和合即因緣。本然即自然。此約世間因緣自然名實。以待下破。

  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離。離合俱非。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本然無有然者。和合無有合者。一切性相。皆如是也。既無然合之人。亦無然合之法。人法俱無。則從上以來。意言俱盡矣。故曰合然俱離。此解亦捐。故又曰離合俱非。合即不離。對離而言也。無戲論即無功用。亦取見道之旨。

  △三指菩提勤修。並責多聞留礙。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非汝歷劫辛勤修證。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凈妙理。如恆河沙。祇益戲論。

  遙遠承無戲論言。以下文痛責多聞。自是勤修之意。然華嚴十住初心。以無作三昧。自體應真。煩惱客塵。全無體性。唯真體用。無貪瞋痴。任運即佛。正與此經不隨分別三種相續。則菩提勝凈明心。本周法界。同一旨趣。不如權始。心懸劫量。見滯聖階。故曰非汝歷劫辛勤修證。此乃最上乘。解行同時。非十二部經之所詮證。涅槃雲。雖能讀誦十二部經。不名多聞。唯聞常住二字。深心信解。是名多聞。又當一證。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咒。摩登伽心淫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此誠多聞不如實證。見解難免業緣也。阿那含此雲不來。頓斷欲界前六品思惑。不來欲界也。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秘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如摩登伽。宿為淫女。由神咒力。銷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知歷世因貪愛為苦。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不可以心知曰秘密。不可以解會曰妙嚴。耶輸陀羅此雲華色。出纏登伽所得。出貪愛纏。位納三果。耶輸曾在法華會記莂。已登四果。此重責勉修。復引登伽耶輸速登解脫。以見大根利器。反滯見聞。真成自欺。古今不乏。

  阿難曰。世尊現說殺盜淫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斯則因緣皎然明白。而世尊曰。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於是。此不但深悉阿難疑義。凡在二乘有學無學。乃至大乘初心。法執未盡。鮮不蹈此深惑矣。蓋以菩提之性。顯於緣斷。將知因緣未斷。能障菩提。是菩提之顯與障。皆由因緣也。既疑因緣。則必並疑自然。以緣在自障。緣滅自出。則豈非本自其然。無然不自耶。而世尊但曰。頭若自然。何故狂走。此一不言其所以非自然也。又但曰。頭以因緣故狂。何不因緣故失。本頭不失。何藉因緣。此二不言其所以非因緣也。夫菩提之性。為非自然。故有狂怖。是必致疑狂亦自然。為非因緣。故無變易。則又應疑頭本無妄。反覆含露。或縱或奪。而終但曰。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皆為戲論。是亦可以深悟而自得之耳。至於生滅俱盡。無功用道。離合俱非。無戲論法。則又將指人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別行一路矣。故曰菩提涅槃。尚在遙遠。聊作勸修。以資明悟也。又曰不如一日薰修無漏。又曰如何自欺尚留觀聽。始知佛道垂成。情紆十劫。華嚴十地。利生行滿。而究於始終無作體性。不移毫念。唯是法界圓明大智之用。無有時節。無有三世。若只如是。修證豈遙。自非別行一路。又安得其所至耶。

  上十再斥因緣自然。以責多聞竟。

  △十一示決定義。分三。初述請修。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身意輕安。得未曾有。重複悲淚。頂禮佛足。長跪合掌。而白佛言。無上大悲。清凈寶王。善開我心。能以如是種種因緣。方便提獎。引諸沉冥。出於苦海。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知如來藏妙覺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來十方國土。清凈寶嚴。妙覺王剎。如來複責多聞無功。不逮修習。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唯願如來不舍大悲。示我在會諸蒙暗者。捐舍小乘。畢獲如來無餘涅槃本發心路。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得陀羅尼。入佛知見。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在會一心。佇佛慈旨。

  實相兼心與法內外皆無虛偽。即第一義諦也。既得輕安。重複悲淚。喜今悔昔。感愧交集也。十地以前。悲智互用。十一地以後。純悲無智。故曰大悲。清凈寶即摩尼珠。無垢清凈。比如來也。沉沒溺。冥昏昧。謂為無明之所沉冥也。桐洲曰。身土圓融曰妙覺王剎。如來藏性。雖知遍含。妙行莊嚴。還須親到。故阿難因述所悟。而亟請修門。不知圓修即在圓悟之中。圓悟已究圓修之後。不則心欣極果。悟缺真詮。此如來二決定義。所謂先明因地。次詳煩惱。無非此旨耳。陸宿曰旅。水宿曰泊。華屋即指藏性。門謂修證之門也。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曰無餘涅槃。此本發心。即下文因地。攝伏攀緣。亦即審詳煩惱。師資相構。備殫秘現之機。其為末世借鑒。豈淺鮮哉。陀羅尼此雲總持三昧。佛知見亦即平等覺心。生佛無二也。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於菩提心未自在者。及為當來佛滅度後末法眾生髮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宣示阿難及諸大眾。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於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

  二乘為法執所礙。故曰心未自在。妙三摩提為首楞嚴究竟堅固。即果地覺也。欲求果覺。先辨發心。以始覺發明本覺。故曰初心。二義而曰決定者。決定方便。必無岐路矣。

  △二審觀因地發心。分四。初以虛空喻不生滅因。

  云何初心二義決定。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舍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

  涅槃雲。佛性為因。涅槃為果。涅槃翻無生滅。故知生滅心盡。方見佛性。因正果正。因果同時也。

  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宗鏡雲。紹佛乘人。先須得本。悟自真心不生不滅為因。然後以無生之旨。遍治一切。故知生滅心之不能悟自真心也。若能悟此無生滅之心。即為佛之知見。棗柏雲。若有習氣。還以佛之知見治之。此即圓成果地修證。更無增減。非別有修證也。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以虛空喻無作體性。始終常住。不如有為妄心虛偽變滅。

  △二分清濁以表妙覺明心。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暖觸為火。動搖為風。由此四纏。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為視。為聽。為覺。為察。從始入終。五迭渾濁。

  本由覺明。生起四大。四大假合。妄有六根。分此湛圓。遂成渾濁。圓覺雲。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發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圓覺各還四大。使悟六根假合。皆為幻滅。以顯非幻滅者。豈非視聽覺察元一湛圓。所分湛圓。由於四大。四大生起。本於覺明。故知不隨分別。則狂性自歇。湛即菩提耳。

  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於凈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汩然。名之為濁。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清水喻湛圓覺性。塵土灰沙喻四大。二體不循謂覺性四大。凈染相違。法爾如是也。無明不覺。無有主者。有世間人此約投塵汩凈。若或使之。非有所指也。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喻明與無明。非一非異。容貌汩然極色心擾亂之狀。

  △三示五濁。分五。初劫濁。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

  覺明妄動之始。止有空見。正當妄動。未分能所。故云空見不分也。無體則未成四大。無覺則未成六根。未有體覺。而空見變現。故曰相織。本無二相。而忽有二相。故曰妄成。正指劫初也。劫翻時分。

  △二見濁。

  汝身現摶四大為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前猶有空無體。今則現摶四大而為自體。摶納受也。前猶有見無覺。今則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是四性本無留礙。而為四大壅令留礙。四大本無覺知。而為四性旋令覺知。有情無情。交相和合。是為相織妄成也。見濁之見。從見分來。最初我體。能現根塵。故次於劫。長水以配現相。故初為業轉。亦自有見。

  △三煩惱濁。

  又汝心中憶識誦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憶識誦習三世之境。一時俱現。由憶而過去似現前。由識而現在如曾見。由誦習而未來若預了。此意識之情狀也。性謂識性。性發於根。相現於塵。容塵相也。故曰離塵無相。離覺無性。此言虛妄徒相擾亂。是為煩惱。此配六粗前四也。

  △四眾生濁。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生滅即眾生行業。眾生執吝生死。故知見欲留。然所作善惡殊塗。故業運常遷。遷流無定。生滅靡停。惑業相織。成眾生濁。是為業相。

  △五命濁。

  汝等見聞元無異性。眾塵隔越。無狀異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准。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見聞謂根。性即識性。六根同一識性。而各現聲色。各生分別。便成睽異。識性本一。故曰相和。根塵互異。故曰相背。同中有異。異中有同。故曰失准。此業報所限。當苦系相也。身受為識所持曰命。是為命濁。

  上三示五濁竟。

  △四結成因地。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凈。應當先擇生死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

  見聞覺知根也。此根性屬現量。具有常樂我凈德相。迷則止名根性。悟則四德宛然。此在悟後。故欲即此見聞覺知遠契涅槃四德。言遠契者以初心望究竟也。生死根本乃指六識。從根性發。明必不使流入意地。則現前曉了。無別真常。常光圓滿。永無生滅。

  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湛即圓湛之性。旋返也。圓湛之性。迷則隨順虛妄。流轉生滅。悟則即妄歸真。滅生非滅。非實有虛妄。生滅可除也。故曰得元明覺無生滅性。果在因中。因圓果滿耳。

  如澄濁水。貯於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凈妙德。

  不隨虛妄生滅。即為靜深。非更有止觀法也。不隨虛妄生滅。則真心自見。所謂清水現前也。自心自見。即准初住。入佛知見。與佛無二。至於泥去水純。無逾清水。極於所知障盡。始名見心初起。則初心究竟二無別耳。仁王經雲。三賢十聖忍中行。惟佛一人到其源。所謂源者。無逾清水澄徹。修窮方知省力也。一切變現不為煩惱者。此為如來隨類度生。大悲所感。月印千江。水光不到。即今日用。在了事上。華鳥石人應無差別。唯當自得也。

  十方諸佛所以成就菩提者。皆以不生滅為因。不生滅者佛性也。十二類生所以流轉六道者。皆以生滅為因。生滅者五蘊也。然五蘊元在佛性之中。則流轉不出常住。佛性即在五蘊之內。則不變無礙隨緣。智者知其然。故常即五蘊而得佛性之無生滅。非別有所謂不生滅也。圓覺雲。一切眾生。妄認四大為自身相。此迷法身而為色陰也。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此迷真心而為受想行識也。圭峰曰。但以空寂為自體。勿認色身。但以靈知為自心。勿認妄念。此悟四大之原自空寂。悟六塵緣影之無別靈知。但離緣塵。即同本有也。涅槃雲。滅無常色。而得常住真色。滅無常受想行識。而得常住受想行識。曹溪雲。但轉其名無實性。亦可謂究竟真詮矣。而此又雲。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又曰初伏客塵。又曰永斷無明。然後乃合涅槃清凈者何也。涅槃曰。佛性為因。涅槃為果。是因非果。名為佛性。是果非因。名為涅槃。以要而言。舍佛性無別涅槃。所謂因該果海。舍涅槃無別佛性。所謂果徹因源。今自眾生最初發明。亦惟見聞覺知。外不為空見所紛。內不為四大留礙。根識俱泯。三世何從。業運本空。同異頓撤而已。故華嚴十住初心。便與佛齊。此在大心凡夫。親紹佛種。非餘外人。若因中三德。與果地殊。則圓融行布。不妨互見。與此經湛旋之旨。原非分外。為有虛妄者言之。彼自無瘡。猶在當人諦審耳。

  上二審觀因地發心竟。

  △三審詳煩惱根本。分四。初審根塵顛倒所在。

  第二義者。汝等必欲發菩提心。於菩薩乘。生大勇猛。決定棄捐諸有為相。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

  前約不生滅心。以為本修因地。此審煩惱根本。以盡微細所知。所知即分別。屬六識。下文煩惱根本。雖指六根。以根能對相發知。目為賊媒。而實則六識為真賊也。發業無明。即妄動發業。潤生無明。即愛取為惑。二皆煩惱。作謂六識。受即八識也。七識不流轉。以八識為苦樂因。所謂佛性流轉五道。皆由分別。分別即無明耳。

  阿難。汝修菩提。若不審觀煩惱根本。則不能知虛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煩惱根本為發業潤生。悉於虛妄根塵而現。此六根為煩惱出入之處。故當於處審除耳。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不聞虛空被汝隳裂。何以故。空無形相。無結解故。

  第一義。以虛空形可作之法。可作變滅。虛空無壞。此第二義。亦以虛空無結。以明結處可見。以起下文。

  則汝現前眼耳鼻舌。及與身心。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由六根為媒。引起六識家賊。劫害真性。孤山曰。眾生世界是正報。器世間是依報。以由正報纏縛。故於依報不能超越。下約二報而言。

  △二明眾生世界纏縛超越。分三。初明世界方位。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世為遷流。界為方位。汝今當知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方位有十。流數有三。一切眾生。織妄相成。身中貿遷。世界相涉。

  此承上言眾生世界也。世界下言世界之相。一切下結歸眾生。貿遷謂貿易遷移也。世與界互相更涉。即是身中貿遷。總見眾生織妄成身。一剎那間。分位相易。念念流轉。故須逆流旋源耳。

  而此界性。設雖十方。定位可明。世間祇目東西南北。上下無位。中無定方。四數必明。與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迭。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四數即東西南北。以東西南北之方。與過現未來之世。以三乘四。以四乘三。互成十二。宛轉猶互成也。流流數。指世。蓋方歷世而變始成也。雲棲雲。界四世三。彼此相涉。以三乘四。以四乘三。俱成十二。是一迭。即此十二。一各變十。成一百二十。是二迭。即此一百二十。十各變百。成一千二百。是三迭。一切眾生。身在世界之中。見聞覺知。剎那生滅。粗細之相。乃有如許。古德雲。一念中有八萬四千塵勞是也。功德猶功能也。此言六根了別是同。各各功能。互有全缺。下文自列。

  △二別六根功德。分六。初眼根功德。

  阿難。汝復於中克定優劣。如眼觀見。後暗前明。前方全明。後方全暗。左右旁觀。三分之二。統論所作。功德不全。三分言功。一分無德。當知眼唯八百功德。

  克定優劣。以伏下文選根之意。資中雲。眼者一方三百。旁觀二百。又得二分之餘。共成五百。並前三百。總成八百。

  △二耳根功德。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動若邇遙。靜無邊際。當知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耳之聞根。雖分動靜。而意顯無遺。所謂十處擊鼓。一時俱聞也。

  △三鼻根功德。

  如鼻嗅聞。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闕中交。驗於鼻根。三分闕一。當知鼻唯八百功德。

  闕中交者謂息出盡少停。而後復入。入盡少停。而後復出。是三分闕一也。

  △四舌根功德。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出世間智。言有方分。理無窮盡。當知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舌取宣揚。不取嘗味。蓋從其勝也。世出世智。當在至人分上。然言有方分。理無窮盡。則廣攝凡庸。粗言細語。皆第一義。雖當人不覺。非理之過。故為圓滿。

  △五身根功德。

  如身覺觸。識於違順。合時能覺。離中不知。離一合雙。驗於身根。三分闕一。當知身唯八百功德。

  合有違順。離一合雙。是為三分闕一。

  △六意根功德。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唯聖與凡。無不包容盡其涯際。當知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意遍十方。通於三世。真俗凡聖。靡不周到。與耳功德當無優劣。然耳返無聞。意歸有地。初心方便。同異可見。

  上二別六根功德竟。

  △三令詳六根圓滯。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當驗此等六受用根。誰合。誰離。誰深。誰淺。誰為圓通。誰不圓滿。

  流根謂圓湛覺心。即不生滅地也。智論雲。菩薩自念。我不應知諸餘人常隨生死等流。我當逆流以求盡源。入泥洹道。六根攬納外塵以為受用。故曰六受用根。合離深淺總就六根度量。以見選擇圓通之意。不必分貼。

  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此言圓通與不圓通。功效遲捷。所謂用少方便。疾證菩提也。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本所功德。數量如是。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

  六根皆圓湛覺心所露。故曰本所功德。然隨方隨根。各有相應。故須詳擇。當為發明也。

  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於其中間。亦無優劣。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凈。

  此見不但六根。即十八界皆如來圓覺妙心之所映發。故上根圓慧。隨所觸發。皆可明悟。中下之士。一門深入。六用分明。

  前第一義。審觀因地發心。要在生滅中。明取不生滅性。為本修因。不離五蘊汩濁。指出清潔本然。此第二義。則在審詳煩惱根本。以為降伏。亦即六根以明顛倒所在。顛倒想滅。六根宛然。故就眾生世界。分別淺深圓滯。雖為下文選根之意。猶屬帶言。此實在審除煩惱。所謂逆生死流。返窮流根。至不生滅。一正本修因。一除煩惱根本。煩惱根本。既審所除。則本修因地。益彰圓妙。二以成一。總為發覺初心也。

  上二明眾生世界纏縛超越竟。

  △三明六根虛妄。分二。初審根中積習。分二。初問一門深入。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凈。

  阿難疑一門深入。能令六根清凈。此執有根法也。夫真性寄發。六根皆然。故能一根返源。六根清凈。此疑一六不同。下文既得六銷。猶未忘一。乃執有涅槃也。然既執有涅槃。則不能不執有生死。內外法執。一時俱具。更待下釋。

  △二示修中所斷。

  佛告阿難。汝今已得須陀洹果。已滅三界眾生世間見所斷惑。然猶未知根中積生無始虛習。彼習要因修所斷得。何況此中生住異滅分齊頭數。

  見所斷惑謂見道分所應斷之惑也。思惑屬修道分。見思二惑。皆指十使。一身見。二邊見。三見取。四戒取。五邪見。為五利使。六貪。七瞋。八痴。九慢。十疑。為五鈍使。此十使有分別俱生二種。分別十使。二乘初果准大乘初地圓乘初住斷盡。俱生十使。二三果皆斷。至四果而盡。准大乘亦地地斷。至金剛定。方始斷盡。此言煩惱障也。若所知障。二乘無分。大乘入地初斷分別。若微細俱生。十一地後斷。二障又分現行種子。虛習揀非現行。現行屬因。此因習氣。根本智斷。種子習氣屬果。此果習氣。後得智斷。所謂積生無始虛習也。至於分齊頭數。微細所知。非初心能辦耳。

  上初審根中積習竟。

  △二明一六虛妄。分八。初辨非一非六。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為一為六。阿難。若言一者。耳何不見。目何不聞。頭奚不履。足奚無語。若此六根決定成六。如我今會與汝宣揚微妙法門。汝之六根。誰來領受。阿難言。我用耳聞。佛言。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口來問義。身起欽承是故應知。非一終六。非六終一。終不汝根元一元六。阿難。當知是根。非一非六。

  六用不通。故不為一。耳聞法音。身口俱動。故不為六。非一則不非六。終六則不終一。豈六一之元是見一六之俱非。須知誰成六根。而曰非一。顯覺明之無體也。現見六根。而曰非六。指聞見之非他矣。

  △二以空喻一不成。

  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於圓湛一六義生。汝須陀洹。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此承上覺明無體。故顛倒淪替。圓湛義生。聞見匪他。故見諦六銷。猶未亡一。下以虛空為喻。以明六固元虛。一亦不立。

  如太虛空。參合群器。由器形異。名之異空。除器觀空。說空為一。彼太虛空。云何為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復如是。

  空喻圓湛。器喻諸根。以器望空。似為異空。以喻根望圓湛。似異圓湛也。除器觀空。說空為一。亦猶除根觀湛。說湛為同。此為未入圓湛。旁觀一異。若全身於湛。湛外無心。誰同不同。是一非一。真如戲論。

  △三原眼根因相。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於妙圓中。黏湛發見。見精映色。結色成根。根元目為清凈四大。因名眼體。如蒲萄朵。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此分詳諸根。由顛倒淪替。圓湛義生也。夫性覺本自妙圓。覺明妄為黏湛。本湛而黏。是名顛倒。湛黏則所立能生。故能見之妄明。映空成體。旋體成覺。矣。體即四大之體。覺即六根之覺。此勝義根元。所以目為清凈四大也。由是浮根托體。流逸奔色。此色在浮根既成之後。當指實色。若發見之前。祇有明暗。蒲萄朵浮根之相。四塵色香味觸也。

  △四原耳根因相。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於妙圓中。黏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根元目為清凈四大。因名耳體。如新卷葉。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動靜只指妄覺時相。既有此相。所以黏湛發聽也。因聽有聲。映聲成根。故知一切聲色。先由聽睹。水火風土。旋令覺知。雖皆虛妄。亦非他事也。

  △五原鼻根因相。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於妙圓中。黏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根元目為清凈四大。因名鼻體。如雙垂爪。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通塞二相。從覺明妄見空色。空通色塞。遂發嗅精。嗅久聞香。聞即根性成就。如雙垂爪竅從下穴。氣本上升。形肖其義。

  △六原舌根因相。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於妙圓中。黏湛發嘗。嘗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為清凈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恬無味中恰好之相。變即與恬稍戾。由此乃有妄嘗。嘗即生味。便成根性矣。

  △七原身根因相。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於妙圓中。黏湛發覺。覺精映觸。摶觸成根。根元目為清凈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顙。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此離合亦由妄見空色。空則似合。色則成離。由此發覺。如有所觸。相待為身。能覺所覺。想虛形實。根觸相成。奔流無狀。

  △八原意根因相。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於妙圓中。黏湛發知。知精映法。攬法成根。根元目為清凈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生滅不同外法。此妄明中。隨覺隨昧。似生似滅。發知自映。遂成根性。此根極微。而曰目為清凈四大者。蓋妙圓無所。一有所覺。冷暖搖礙。當體具足。所謂四大種從妄想生。結想成根。當人不覺。至如幽室見。又浮根奔法。此應自鑒也。

  此一段經文。猶是審除煩惱余旨。正以最初悟明。止滅眾生世間見所斷惑。而無始虛習。要因修斷。如來雲。當知是根。非一非六。由無始來。顛倒淪替。故於圓湛一六義生。此正指煩惱根本所由起也。所謂雖得六銷者。離塵返根也。猶未亡一者。見元未謝也。聲聞於六根中。獲證無我。斷三界因。而所知之障。尚未銷停。此就最初圓妙黏湛所發。依湛脫黏。成於實法。是為爾??。阿難既已捐舍小乘。發大勇猛。故於其請修。搜剔法障。亦即圓滿因地之意。

  上三明六根虛妄竟。

  △四示根妄無體。發明圓脫。分四初明黏妄無體。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此結原六根之由。以約其妄。覺明即妄。原其由於性覺妙明。而妄以明為覺耳。既有所明。則妙明精了。隱而不現。所有照矚。黏妄而發。不覺不知。下文離暗等無有見體等。意先伏此。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嘗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此言無塵則無根。既無根塵。則識無所附。益顯根性雖由黏發。止能現境。而無分別。故於離暗明時。若能著眼。始知明不循根。寄根明發。言無體質者。謂此根性黏湛所成。非實以見聞為體質也。

  △二示發明圓脫。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為相。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黏。應拔圓脫。

  上言離者。顯根由塵現。識因根發。無則俱無。以約根塵識三。法爾如是。此言不循者。示進修之士。即當對現。不得諸相。以此脫黏。即以此內伏。直下歸真。發本明耀。一根如是。六用皆然。脫脫外黏。伏伏內惑也。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知見謂根知。此明根知無分別晢。迥然常在。良由前塵外黏。識想內惑。根知茫然。今不由前塵所起。則內惑無附。於此自覺。始知明發非根。寄根為用。豈不互融耶。

  △三引證圓脫。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難陀龍。無耳而聽。殑伽神女。非鼻聞香。驕梵缽提。異舌知味。舜若多神。無身覺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其體元無。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阿那律陀此雲無滅。以多睡被訶。七日不眠。便失兩目。如來令修天眼。能照三千大千。如觀掌果。?翻善。難陀翻歡喜。此龍兄弟。常護摩伽陀國。殑伽此雲天堂來。主河神女。驕梵缽提此雲牛相。謂以牛舌能辨人所食味。故曰異舌知味。舜若多此雲空。即主空神。因其所主亦無色質。非人能見。故曰風質。佛光映現。非實無質也。滅盡定即九次第中滅受想定。此概舉一切得寂聲聞。而以迦葉為證。雖滅意根。而能了知。此見明不循根。不必確指在定出定也。所引六人。合業報修得發真無出此意。

  △四結圓脫成妙。

  阿難。今汝諸根。若圓拔已。內瑩發光。如是浮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如湯銷冰。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諸根圓拔者謂外不緣塵。知見內返。雖現在根身器界。及一切凈染苦樂諸相之中。而以外脫內伏之心。應時圓滿。處於日用。如長空雁影。不落有無。所謂如湯銷冰。不可以事得也。

  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若令急合。暗相現前。六根黯然。頭足相類。彼人以手循體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

  上引六人。猶限凡聖。此則近指世人。以見直下知覺。不關根塵。以起下文不明自發之旨。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根塵既銷。云何覺明不成圓妙。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謂明暗於根。祇成見與無見而已。不可謂無知覺也。明暗還塵。見與無見還根。根塵兩脫。知覺宛然。所謂不明自發。此豈暗相之所能昏耶。故雖現在覺明妄中。而親得圓妙之體。方悔從前錯過耳。

  性覺妙明。本無黏脫。所黏者覺明耳。此明必黏。黏則不明。一落見聞。遂為聲色所昏。不能自認。是以離色無體。離聲無質。汝但不循諸相所起知見。則寄根而發。雖聲色樅然。而無分別性。當下自知。不必更尋離塵獨耀時節矣。

  上十一示決定義竟。

  △十二擊鐘驗常。分二。初疑根性無體。分二。初原果位體性常住。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因地覺心。欲求常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凈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菩提知覺智果。涅槃寂滅斷果。真顯非虛妄。如顯無變易。佛性清凈常住。庵摩羅此雲無垢。離障所顯白凈識也。空如來藏者楞伽謂無所有如來藏門。大圓鏡智者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此舉果位七種名目。德性堅凝。清凈常住。望於見聞。離塵無體。疑以斷滅為所修因也。下文自詳。

  △二疑根性不與覺因相酬。

  若此見聽。離於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如無前塵。念自性滅。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將誰立因。求無上覺。如來先說湛精圓常。違越誠言。終成戲論。云何如來真實語者。唯垂大慈。開我蒙吝。

  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者。阿難將根同識。是其不能於根中發明曉了前境得無憎愛。雖離明暗。其光圓滿。瞥入意地。便成錯過。凡在解會。悉同此病。蓋以常光現前。不知自認。更擬推求。祇增分別。離暗離明無有見體等。真為深中疑根。如來探竿。果非虛設。

  上初疑根性無體竟。

  △二示聞性常住。分六。初責誠心不伏。

  佛告阿難。汝學多聞。未盡諸漏。心中徒知顛倒所因。真倒現前。實未能識。恐汝誠心猶未信伏。

  虛妄根塵。為煩惱顛倒之處。此即顛倒因也。如來已經發明。而復言離暗離明。無有見體。使之不循前塵所起知見。於此領旨。則離塵之根。既已外脫。分別之心。又成內伏。現前知見。豈不炯然。而猶惑為斷滅。此所謂真倒現前。猶未信伏也。

  △二擊鐘詰聞。

  吾今試將塵俗諸事。當除汝疑。即時如來敕羅睺羅擊鐘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俱言我聞。鍾歇無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俱言不聞。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阿難大眾又言俱聞。佛問阿難。汝云何聞。云何不聞。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鐘聲若擊。則我得聞。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佛現問聞。而阿難大眾各隨佛語。皆雲我聞。鍾歇復問。皆雲不聞。蓋與下文問聲同詰。阿修羅食月時。名羅睺羅。謂覆障月也。睺羅六年隨胎。為母所障。故以為名。

  △三擊鐘詰聲。

  如來又敕羅睺擊鐘。問阿難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俱言有聲。少選聲銷。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答言無聲。有頃。羅睺更來撞鐘。佛又問言。爾今聲不。阿難大眾俱言有聲。佛問阿難。汝云何聲。云何無聲。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鐘聲若擊。則名有聲。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佛先問聞。今復問聲。而阿難大眾果隨佛語。皆雲有聲。亦云無聲。便見聲聞混淆。根塵不辨。故下責矯亂。

  △四責聞聲矯亂。

  佛語阿難。及諸大眾。汝今云何自語矯亂。大眾阿難俱時問佛。我今云何名為矯亂。佛言。我問汝聞。汝則言聞。又問汝聲。汝則言聲。唯聞與聲。報答無定。如是云何不名矯亂。阿難。聲銷無響。汝說無聞。若實無聞。聞性已滅。同於枯木。鐘聲更擊。汝云何知。知有知無自是聲塵或無或有。豈彼聞性為汝有無。聞實雲無。誰知無者。

  聞實雲無誰知無者總繳上語。以顯一切前塵。或有或無。而此知見。凈圓常住。迷者之黏塵性昏。即悟者之寄根明發。迷悟自殊。根知不異。下以群迷各具。益見悟當自認耳。

  是故阿難。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汝尚顛倒。惑聲為聞。何怪昏迷以常為斷。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反覆詳明。然後結責惑聲為聞。以常為斷。又雲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證知上雲離暗離明。無有見體等。愚以為於離暗明而無見體時。若能著眼。始知明不循根。寄根明發。正伏此旨。

  △五驗杵音以責循聲。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於彼睡時。搗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別作他物。或為擊鼓。或為撞鐘。即於夢時。自怪其鍾為木石響。於時忽寤。遄知杵音。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將為鼓響。阿難。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閉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其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閉通塞益證離塵無體時。而根性宛然。至於惑為鐘聲。及與鼓響。正可喻迷悟雖殊。而知覺不異。生死寤寐。更無二致也。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凈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循諸聲色。循謂根循。逐念流轉。逐謂識逐。無始即覺明。始於覺明。究於分別。此指眾生生死流轉之所由也。故知性凈妙常。常耀六門。不知循悟。以至於此。

  △六結棄生滅以成知覺。

  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根塵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聞性若悟。即返真常。非別有法棄生滅也。相即塵。而曰想相者。相從憶持過去而有分別。不則對現森羅無法可得耳。識而曰情者。蓋分別即成迷執。不則妙觀名智。何謂垢心。故二俱遠離。皆由根性發明。則現前知覺。即成無上。斯為法眼清明也。

  一切眾生。於色聲中。不能自認。皆因見色不分。聲聞無別。是故見隨色謝。聞逐響沈。遂使無上妙覺常住真心。與諸前塵。共生共滅。非我真常實有生滅。元彼覺明所立能生。所既遷滅。能亦無歸。慶喜此疑。猶是離諸前塵無分別性。幾經辨晰。猶故茫然。益知性覺明妙。極難安住。覺明所惑。久而易昏。夢中聞性。明非斷滅。正當此際。誰復悄然。不妨更疑三十年也。

  決定義科。既列述悟請修。而於大科尚收在圓悟。何也。曰。夫悟所以起修。修所以明悟。未有不圓滿乎。悟之本智。而可言修者也。亦未有不詳盡乎修之肯綮。而謂之圓悟者也。故悟有淺深。有本末。一端之蔽。承言教而忽徹者。此淺而末耳。根本之智。弗明。雖千百悟。而未可遽言修事。謂修以踐乎。其悟。無本之悟。無所為踐。即本悟既豁。所有餘疑。雖屬差別。且當於悟時。務求遍悉。此華嚴初住。便能預知上位。不同權始。一位不知一位。所謂圓悟也。今阿難述悟請修。而世尊乃曰。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蓋欲其悟之妙圓。而使之審觀因地。以為果證。又使之審詳煩惱根本。以識結元。凡所為務詳進修。皆所以深資明悟。此在大乘頓圓。即於初心備知上位。法爾如是。然此又若有見乎阿難而為之也。世尊曰。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而阿難果曰。若此見聽。離於明暗動靜。畢竟無體。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故知師必明乎資之所詣。而後教不失時。若因其請修。但與明列修事。而不隨機默勘。則悟且未圓。修於何踐。此愚必於擊鐘驗常。而後許為圓悟。所謂根本之智。非同淺末。若差別之疑。或厘種習。或盡塵沙。猶可於既悟之後。備談深證。此圓融不礙行布。非初無圓融。而遽言行布也。愚於此處。蓋反覆沉思。再三閣筆。自知與諸疏矛盾。而見之所及。不敢雷同。到與不到。俟之高明。隨例混收。終非所願。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四

  音釋

  蚋

  (音銳似蛟而小)。

  潬

  (彈上聲沙渚)。

  啖

  (彈上聲食也)。

  礦

  (音拱金璞石也)。

  剌

  (音??)。

  箜篌

  (箜音空篌音侯)。

  綮

  (卿上聲筋肉盤結處)。

  汩

  (音掘沒也)。

  殑

  (音擎)。

  遄

  (音穿速也)。

  楞嚴經直指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五

  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門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門人 今釋澹歸 閱

  今辯樂說 較

  上初直示圓悟竟。

  △二依悟圓修。分五。初標根以指迷。分五。初請示解結。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雖說第二義門。今觀世間解結之人。若不知其所結之元。我信是人終不能解。

  此承前示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已經指陳根因塵現。識因根起。種種發明。猶未確示云何是結。云何得解。故此復問。

  世尊。我及會中有學聲聞。亦復如是。從無始際。與諸無明。俱滅俱生。雖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猶隔日瘧。

  諸無明指人法二障。然皆從妄動覺明。故曰無始。此生滅之縛。非得覺明頓盡。未易解脫。聲聞有學。雖得分別人空。未忘法執。故曰猶隔日瘧。

  唯願大慈哀愍淪溺。今日身心云何是結。從何名解。亦令未來苦難眾生得免輪迴。不落三有。作是語已。普及大眾五體投地。雨淚翹誠。佇佛如來無上開示。

  云何是結。從何名解。蓋欲如來分明拈出。自利利他。哀慕誠切。

  △二十方如來放光。同口標根。分二。初放光。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會中諸有學者。亦為未來一切眾生為出世因。作將來眼。以閻浮檀紫金光手摩阿難頂。即時十方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微塵如來住世界者。各有寶光從其頂出。其光同時於彼世界來祇陀林。灌如來頂。是諸大眾。得未曾有。

  金手摩頂蓋示哀愍攝受之意。六種震動長水表六情根震動不安。諸疏或表六根當時解除。愚謂六根之局。本於覺明。流潤生死。由於分別。虛妄既銷。則六門覺知一時頓現。此示根性出現。故有震動也。十方諸佛同放頂光灌如來頂表明不循根。同一超出。無有岐路也。

  △二異口同宣。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俱聞十方微塵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善哉。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十方如來異口同音表同法要。無二指示也。生死輪轉。唯汝六根。解脫安樂。亦唯六根者。蓋六根無性。知覺同源。迷則六根皆唯染用。悟則六根無異妙圓。故知妙圓真性。常在六門出入。徒以覺明妄生分別。於對境曉了。不能自認。瞥爾錯過。便入意思。今欲滅茲分別。即在六門對現。而顯悟由。即得迷本。學者思之。

  上二十方如來放光同口標根竟。

  △三示根塵以揀識妄。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心猶未明。稽首白佛。云何令我生死輪迴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

  同是六根疑染不應凈。凈不應染。下文歸咎識性。正酬此問。

  佛告阿難。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

  塵與根皆屬相分。同一現量。故曰同源。凡夫迷故縛。聖人悟故脫。然皆同皆根塵。所不同者識性耳。識性雖非別有。然在迷中。虛妄分別。正與覺明根枝相助。目為結元。故此獨出其過。謂如空華者。空本無華。因翳見有。不如根性無有惑亂也。觀下文知見立知。知見無見。便見此旨。

  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

  知即指根。根本有知。由塵而發。相即指塵。塵本無相。因根而現。此明相見無有自性也。無自性即空。故喻交蘆。蘆本空。交亦空也。

  △四揀妄以顯真凈。

  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凈。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知見根也。立知知字。無見見字皆指第六識。根性對境曉了。得無憎愛。於此不覺。即落分別。取捨紛然。此支潤無明。實由發業。所謂結元也。故知無漏真凈。因此覺明所立能生。分為六根。對境生識。障自知見。此為妄明。若得發明。則外脫內伏。妙凈無虧。涅槃體露。更非他有耳。

  合論補註以凈覺單指根境釋交蘆為非。意謂根境相對。則識必同時而起。不知聖意正欲顯根境無性。以見識性之妄。然則何不先雲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識乎。夫識由根引。引起生死。亦能速證解脫。故畢竟根塵無過也。聖人有世諦流布想。而無倒想。世諦流布。豈非根塵無別。而無倒想。則惑亂不生。楞伽亦云。我所說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妄想識即六識。此言識性虛妄。亦指六識。蓋以五識猶依根而起。未至分別。根以顯色。識以了色。圓覺雲。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故知分別憎愛。斯為無明。八識規矩雲。愚者難分識與根。此指五根識也。其不分識與根。才落明了。便以為同於意識。一切蠲除。是去妄則兼真並棄。何怪其問離明離暗。無有見體。遂以為本無我心耶。

  問識性虛妄。經文雖不明說總言六識。然以上言六根。故下言識性知其為具言六也。而此乃單指意識。何也。又八識規矩謂愚者難分識與根。蓋言五根識種現不同。五根屬相分。而五識則為見分。故不許相能生識。而此引意乃謂其不分根識。恐其疑於意識。不敢認取。似與規矩相違。豈別有所據耶。答曰。凡看經文。須看其意之輕重所屬。夫言根者。謂其能招攬五塵。豈意根亦能招攬五塵耶。須知舉根則並言六也。六種識謂意識能分別憎愛。非五識事。五識唯青則曰青耳。以其未離現量。及至明了之後。然後競分取捨。起惑造業。乃為輪迴之結。經文渾言識性。須知聖意所重。故此不妨創為指出。即如引聖人有世諦流布想。不但非根中事。且亦非五識中事。所謂世諦流布者。世間說牛。聖人亦說是牛。世間說馬。聖人亦說是馬。說牛說馬。隨世間見。固無過咎。以見五根識所有曉了。亦無過咎也。若倒想。則於非色中作色想。於色中作非色想。斯為惑亂。夫於非色中作色想。是凡夫事。於色中作非色想。是二乘事。均落意識。非清凈見。楞伽所謂妄想識滅。名為涅槃。即同此旨也。若八識規矩但云愚者難分識與根。諸家注云。五識根種現不同。以根屬相分。夫根屬相分之說。亦只可言浮根。不可言勝義也。且人知識屬見分。浮根與塵屬相分。又豈知見分相分同起於自證分乎。則見相已不可言異。而以根識為異何耶。以此而觀規矩注意。與此引意。孰是孰非。猶當俟高明耳。總之凡落意識。可以為輪迴之本。凡落意識不可以證清凈解脫。皆聖意所訶。則知五識依根而了。非訶意所及明矣。至於宗鏡謂六識亦有現量。豈非現在分別之中。而無分別晢。猶自宛然。是益知愚謂識性之不指五識之意。亦猶愚者難分識與根。恐其同於意識而不能自認也。一揀其不同惑亂。而使之自認。一指其即惑亂之中。而證無分別晢正可互相發明矣。

  △五說偈以嘆真妄無性。循圓歸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十二部之一。謂伽陀。即諷頌也。或以少攝多。或增明前說。俱無實體。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系有為於真性。見一切有為。本由真現。無有自性。故空也。此有為之空。不如龜毛兔角。從緣而起。同於幻化。所以遣目前現有之過也。無為領有為而言。有為原本真性。即是無為。故無起滅。謂無為起滅。猶如空華。即有而無。當生不生。若能發明根性。常體涅槃。法爾如是也。

  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夫以有為而言無為。故曰言妄顯諸真。有為既不實。則無為猶強名。故曰妄真同二妄。真與非真。尚不可名。豈更有能見之根。與所見之塵。故曰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結因六根而結。解因六根而解。故曰同因。聖凡無二路者聖即脫。凡即縛。然縛脫無二。則聖凡亦無二也。故知目前根境。不落有無。惟分迷悟。此乃歸責識性。故曰迷晦即無明。然無明實性。即是佛性若在迷中。忽能自認。即本解脫。非有二體也。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此言結解雖有次第。然六解一亦亡。大乘直破無明。人法二執。頓捐分別。若悟圓根。才當入流。便同正覺。華嚴初心。許與佛齊。與此同旨。故雖伏下選根。即寓圓頓之意。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陀那此雲執持。即八識異名。此原根性托體八識。本自深密。但因妄動成習。乃有見相二分。如暴流水。流不知返成於妄動。則應非真。原本藏性。則應非妄。故迷於非妄。則與妄兼收。迷於非真。則兼真並棄。是不宜開演也。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不收無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根塵屬相分。識性屬見分。以根現塵而生分別。故曰自心取自心。同是如來藏無分別體。而妄分根塵。故曰非幻成幻法。若根塵對現。而無分別。則如來藏性。尚不自知。雖在根塵。亦無所得。智者於此。當何名模也。

  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此阿毗達磨。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三摩提此雲正受亦云三昧。即如幻三昧。阿毗達磨此雲無比法。亦即指此三昧。薄伽梵具足六義。謂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也。此承上非幻不生。幻法何立。則絕待真心。喻如蓮華。出泥不染。亦如金剛王寶劍。所擬皆碎。此根本大智。能破無明。是名如幻三昧。此如幻三昧。即相離相。即念離念大乘真。修不落漸次。頓超定性二乘。十方如來。同一道故。究竟極果。更無二揆矣。

  詳味偈語。唯諷根性無性。人別聖凡。根性無二。但於迷晦指為無明。以顯發明便成解脫。而實無明解脫。原於根中。了無所得。是故真與非真。俱不可言。斯為了義。智者於此。當自著眼。若作防人空有之失。已為錯過耳。取故為迷。不取即悟。一了所知。當處超越。此所為入流遂成正覺也。如幻三昧。是真方便。楞伽謂如幻無過。非過量人。孰能知此。

  上初標根以指迷竟。

  △二綰巾以示結元。分三。初述開明。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聞佛如來無上慈誨。祇夜伽陀。雜糅精瑩。妙理清徹。心目開明。嘆未曾有。

  祇夜此雲重頌。即頌上長行。伽陀此雲諷頌。略雲偈。不因長行。但諷美而頌也。雜糅精瑩指上頌能詮之語。妙理清徹指所詮之理。蓋述所聞。以快其心目開明也。

  △二請舒結倫次。

  阿難合掌頂禮白佛。我今聞佛無遮大悲性凈妙常真實法句。心猶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惟垂大慈。再愍斯會及與將來。施以法音。洗滌沈垢。

  無遮有二。一人無遮。不揀下根。二法無遮。秘密開殫。性凈妙常者。性根性。謂此根性本凈本妙。本不變易。此屬所詮。了義曰真。無虛曰實。言此法句真實。乃指能詮。舒即解也。上開示解結。如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又曰。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又曰。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可謂分明指示。而猶未嘗一一條示詳悉。如下文雲。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等。又曰。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圓明。成法解脫等。故須再懇也。

  △三示綰結。並徴結元。

  即時如來於師子座。整涅槃僧。斂僧伽梨。攬七寶幾。引手於幾。取劫波羅天所奉華巾。

  涅槃僧此雲裡衣。僧伽梨此雲大衣。劫波羅此雲時分。即夜摩天也。迭華西天之帛。價重無量。

  於大眾前。綰成一結。示阿難言。此名何等。阿難大眾俱白佛言。此名為結。於是如來綰迭華巾又成一結重問阿難。此名何等。阿難大眾又白佛言。此亦名結。如是倫次綰迭華巾總成六結。一一結成。皆取手中所成之結。持問阿難。此名何等。阿難大眾亦復如是次第酬佛。此名為結。佛告阿難。我初綰巾。汝名為結。此迭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云何汝曹複名為結。阿難白佛言。世尊。此寶迭華緝績成巾。雖本一體。如我思惟。如來一綰。得一結名。若百綰成。終名百結。何況此巾祇有六結。終不至七。亦不停五。云何如來祇許初時。第二第三不名為結。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止一條。我六綰時。名為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於意云何。初綰結成。名為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不也世尊。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歷生盡其明辨。如何令是六結亂名。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我初結時。汝名為結。此迭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云何汝等複名為結。此喻元一性覺。始於覺明為妄。妄有見相。由是六根一時並現。故六根之結。初自覺明。而覺明之妄。遍於六根。原妄不分體用。語覺亦貫偏全。縛結既無一六。解脫豈有初終。而阿難必執倫次。不得混亂。此二乘法執。未易頓忘。故世尊止言初結不同六結。此初明巾本一條。忽而綰結。蓋自一條而言初。非於六結而分先後也。又曰。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此以第六統言六結。顯異初結。又雲。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又曰。畢竟同中。生畢竟異。此皆以六望一。以同成異。起於一體。終於名相。妄發有因。了妄元假。勿以方便障於真實。學者思之。

  上二綰巾以示結示元竟。

  △三示解結先後。分四。初詰示結元。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得。阿難言。此結若存。是非鋒起。於中自生此結非彼。彼結非此。如來今日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云何成。佛言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妄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於湛精明。無因亂起。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此實發明云何是結也。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是指覺明為妄也。發妄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是由能所發生同異及無同異也。本湛精明。無因亂起。以顯現前世界。及與眾生。如虛空華。本無所因。若悟無因。當下自息。生死涅槃。宛如昨夢。並言涅槃者。伏下一亡之旨。

  △二徴解法。

  阿難言。此勞同結。云何解除。如來以手將所結巾偏掣其左。問阿難言。如是解不。不也。世尊。旋復以手偏牽右邊。又問阿難。如是解不。不也。世尊。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左右各牽。竟不能解汝設方便。云何解成。

  左右偏掣諸疏皆喻空有。愚謂當指根塵。未經發明根性得所迷因。縱使離塵取靜。關閉六門。非究竟解。以起下當於結心之意。

  △三許除結心。銷妄還真。

  阿難白佛言。世尊。當於結心解即分散。佛告阿難。如是如是。若欲除結。當於結心。

  所謂結心者。心即常住覺心。此覺無性。妄以所明。遂為結始。若於根性現前曉了無憎愛處。當下發明。還符本覺。便能深悉覺明之妄。於外六塵。依前對現。六根所起。分別儼然。人空法解。先後不無。而根本智明。理事無礙。始終因果。唯自證知。不屬圓缺耳。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生。非取世間和合粗相。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如是乃至恆沙界外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了元由。

  因即佛性。緣即一切凈法。以佛性無性。故當照了所謂了達明照之無明也。佛性本凈。蓋以無始虛偽習氣。從不覺起。依於所明。覆蔽六根。雖當發明。要須凈力。即前如幻三昧。彈指圓成。此為方便。不同二乘實法也。推此而知世出世法。無不各有本因。各有所緣。如來發明出世本因。圓滿凈緣。得一切智。具正遍知。自然塵沙惑盡。盡諸界外。皆了元由矣。

  是故阿難。隨汝心中選擇六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此起選擇圓根。所謂旋根返源。雖當發明。猶須凈力也。

  △四示綰生次第。解應先後。

  阿難。吾今問汝。此劫波羅巾。六結現前。同時解縈。得同除不。不也。世尊。是結本以次第綰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則結解時。云何同除。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

  此言解結。不可同時。以伏下文先得人空。次成法解。然能喻似指結解次第。須知所喻別有滯圓。但領其意。不可過拘也。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解脫法已。俱空不生。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阿難自承擊鐘之示。當是發明根性之後。此雲先得人空。亦即空性圓明。便成法解。蓋心外無法。但了所知。了無所了。自然法分別盡。此圓乘直捷。非藏通境界也。長水即下文初於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瞭然不生。由是漸增聞所聞盡。以當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即當法解。生滅既滅。寂滅現前。為當得無生忍。詳思相配。亦自穩當。然愚以下文選根。已於方便默示圓融。今於次第亦宜先伏此旨。故不可實法也。

  但云此根初解。解何物耶。夫攬色成見。見即我體。若能離色。見不獨立。此空乃空其攬色之見執。非空其映色之根性。於此不辨。則離見無我。此涅槃所以不許二乘見佛性也。夫色法也。見人也。色離而後見謝。人空而法猶有待者。攬色之見已離。離見之色未盡。謂有色可離。故未盡也。色既未盡。未可言空性圓明。空性即人空之性。夫法由心生。心若不生。法無能住。故知心外之法執未忘。仍是人空未圓。是必空性圓明。方能成法解脫。此見法空皆由人空之極。極則空相亦泯。如人初覺。不言我覺。所謂六解一亡也。愚嘗按諸經所云。二乘證人空而未證法空。但就其斷煩惱障言之。若所知未斷。豈能心境寂然。故知人法當一時頓空。先後之語。猶是世尊方便也。

  上三示解結先後竟。

  △四遍徴圓通。分二十七。初陳悟請示圓根。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慧覺圓通。得無疑惑。一時合掌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礙。雖復悟知一六亡義。然猶未達圓通本根。世尊我輩飄零。積劫孤露。何心何慮。預佛天倫。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飄零者浮沉六道也。孤露者未有歸泊也。已悟六解一亡。未達一門深入。憶昔飄零。欣今所遇。

  若復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別。唯垂大悲。惠我秘嚴。成就如來最後開示。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藏密機。冀佛冥授。

  悟而曰本者。本未曾迷。今亦無悟。故云與未聞等。此正阿難深, 達實相。下劣驚異。一時俱了矣。首楞嚴定。秘密妙嚴。一門深入。方便圓妙。此最後究竟。故須默靜冥受也。

  △二告眾徴問。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諸大菩薩。及諸漏盡大阿羅漢。汝等菩薩及阿羅漢。生我法中。得成無學。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二十五聖。悟七大十八界而獲圓通。此止言十八界者。識大六識攝。見大六根攝。五大六塵攝。究而言之。則七大十八界總六根攝。故上言生死安樂。均此六根。指示發明。亦唯根性也。生我法中者長水雲。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

  △三聲塵圓通。

  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在鹿苑。及於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於佛音聲。悟明四諦。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妙音密圓。我於音聲得阿羅漢。

  佛之音聲。從佛口出。而聲非口。音遍十方。不落聲塵。不可分別。而非無聲。是為了聲實相。悟此而知四諦亦復如是。涅槃會上。佛為二乘說四諦法。告文殊菩薩曰。有苦有諦有實。有集有諦有實。有滅有諦有實。有道有諦有實。如來非苦非諦是實。虛空非苦非諦是實。佛性非苦非諦是實。所云苦者。為無常相。是可斷相。是為實諦。如來之性。非苦。非無常。非可斷相。是故為實。所言集者。能令五陰和合而生。亦名為苦。亦名無常。是可斷相。如來之性非是集性。非是陰因。非可斷相。是故為實。所言滅者。名煩惱滅。亦常無常。二乘所得。名曰無常。諸佛所得。是則名常。亦名證法。是為實諦。如來之性。不名為滅。能滅煩惱。非常無常。不名證知。常住無變。是故為實。道者。能斷煩惱。亦常無常。是可修法。是名實諦。如來非道。能斷煩惱。非常無常。非可修法。常住不變。是故為實。此大乘四諦。非二乘所得。然如來說法。唯有一乘。更無二三。隨機各領。如天普雨。萬物大小。所潤各別。又內秘外現。當此無遮普示。不可復有餘乘耳。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溫陵雲。二十五門。初標音聲。以此方教體故。

  △四色塵圓通。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凈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以從不凈。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始從不凈觀。心生厭離。以厭離心。研塵歸空。色空無二。得色實相。所謂塵色既盡。妙色密圓。長水曰。了諸色塵。本如來藏。故曰悟諸色性也。觀不凈相。此是菩薩行九想觀。不如聲聞厭離求涅槃也。龍樹釋論雲。九想雖是不凈觀。依是能成大事。菩薩憐愍眾生。知眾生三毒因緣。為著色眾。說是青淤想等。破除內外所著身相。是為菩薩行九想觀。章安雲。菩薩以大涅槃心。修凈業法。如浮囊白骨八苦等觀。故非專。為二乘也。尼沙陀此雲塵性。因悟得名也。

  △五香塵圓通。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諦觀諸有為相。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沉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由是意銷。發明無漏。如來印我得香嚴號。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香諸有為相之一。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所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香既如是。諸法亦然。直下意銷。性相常住。非識所識矣。香嚴真香自嚴。以悟為號。童真表初入佛法。亦顯童真入道。如文殊善財諸大菩薩。皆稱童子。宴息。晦向暮也。清齋清凈之室。

  △六味塵圓通。

  藥王葯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五百梵天。

  長水雲。堪任補處。紹繼佛種。令不斷故。名法王子。五百梵天。是其徒屬。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無始劫為世良醫。口中嘗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數凡有十萬八千。如是悉知苦醋鹹淡甘辛等味。並諸和合俱生變異是冷是熱。有毒無毒。悉能遍知。承事如來。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離身心。分別味因。從是開悟。蒙佛如來印我昆季藥王葯上二菩薩名。今於會中為法王子。因味覺明。位登菩薩。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此因味有知。悟知味性也。空不能覺。故曰非空。有則無形。故曰非有。身非知因。心同生滅。故曰不即身心。味非空嘗。分別非味。故曰不離身心。由是分別味因。發明覺性。體用全彰。湛然圓滿。藥王葯上按觀藥王經雲。過去有佛。號琉璃光。有比丘名日藏。宣布正法。有長者名星宿光。聞說法故。將訶黎勒諸葯。奉日藏大眾。願我未來能治眾生身心兩病。舉世歡喜。立名藥王。弟名電光明。以醍醐上妙之葯供養。立名葯上。

  △七觸塵圓通。

  ?陀婆羅。並其同伴十六開士。

  ?陀婆羅此雲善守。長水雲。准法華說。威音王佛。有二萬億。相繼出世。此人初佛像法之中。為上慢者。毀常不輕。由是墮獄。經於千劫。罪畢得出。值後威音。出家獲悟。隨例入浴。觀此水性。了不可得。不從因生。故悟水因。十六開士王城在家菩薩。安師雲。開士始士。荊溪雲。心初開故。始發心故。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於浴僧時。隨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得無學。彼佛名我?陀婆羅。妙觸宣明。成佛子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水無能洗之因。塵與體亦無所洗之性。三不相到。中間安然。中間謂覺觸之心也。觸塵既盡。妙觸宣明。妙觸亦指覺觸。謂直下無有能觸所觸。能覺所覺則真覺現前。故云妙觸宣明也。宿習者前佛初心。今佛究竟。不忘宿因也。長水謂妄習銷落。與上下文。恐不相應。

  △八法塵圓通。

  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往劫。於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佛滅度後。供養舍利。然燈續明。以紫金光塗佛形像。自爾已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於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我以空法成阿羅漢。世尊說我頭陀為最。妙法開明。銷滅諸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法五塵落謝影子。為意所緣。觀法變滅。意念自息。即以空寂之心。成於滅盡。滅盡雖九次第中滅受想定。然以悟明自心。頓空法執。諸漏永絕。固非九次第攝。舍利此雲骨身。亦云靈骨。如五色寶珠。此如來戒定慧力之所熏修。無上福田也。迦葉此雲飲光。法中有三迦葉。皆是大人。於同名中。此為最長。行十二頭陀難行苦行。大迦葉第一。故標大迦葉。受佛遺囑。付法傳衣。入定雞足。金光比丘尼。即大迦葉在家時婦。

  △九眼根圓通。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為畜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如來印我成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樂見照明謂以根中見精。返觀自性。發本明耀也。金剛三昧即指此發本明耀。絕根離塵。堅固深密。故能不因眼根觀見十方。復言精真洞然者。以顯旋見循元之效。乃精真所徹。非同修得也。阿那律此雲無貧。亦云如意。白飯王子。

  △十鼻根圓通。

  周利槃特迦。

  周利此雲大路邊。昔長者之女。隨夫他國。二度產子。皆於路傍。大即周利。此雲大路邊。小即槃特迦。此雲小路邊。此言弟而兼言兄。謂周利之弟也。過去為大法師。秘吝佛法。後報愚鈍。以宿善故。遇佛出家。五百比丘。同教一經。九十日不得成就。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闕誦持。無多聞性。最初值佛。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佛愍我愚。教我安居調出入息。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諸行剎那。其心豁然。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住佛座下。印成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調息出入。此如來方便。使心緣息。得毋散亂。然後研極細微。盡諸生滅。至於剎那。窮空無歸。返觀調者。一時漏盡。不同天台止觀。乃成實法。張無盡疑調息。謂諸經所無。敢於刪添字句。此措大習氣。貽譏識者。不可不慎。華嚴論謂剎那是極短促念慮不及之際。一念具九十九剎那。一剎那具九十九生滅。由此推窮。悟知一息之外。別無一息可得。正於此時。心光自露不從人覓耳。息屬鼻。此鼻根圓通也。

  △十一舌根圓通。

  憍梵缽提。

  此雲牛呞。一雲牛舌。以舌似牛。故有虛哨之病。食後猶唼唼常嚼。時人稱為牛呞。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有口業。於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如來示我一味清凈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觀味之知。非體非物。應念得超世間諸漏。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遠離三有。如鳥出籠。離垢銷塵。法眼清凈。成阿羅漢。如來親印登無學道。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從舌嘗味。因味映知。悟此根知。非味非舌。超然獨脫。所謂一味清凈心地法門也。內脫身心。是由非體而極於身心俱脫。外遺世界。是由非物而極於器界俱遺。如鳥出籠。離垢銷塵。亦即應念得超之意。如來示我下至入三摩地總言所得。後乃敘出觀味之知而得漏盡。張無盡乃雲。靜觀心地。似分兩重。不應本根。

  △十二身根圓通。

  畢陵伽婆蹉。

  此翻余習。如呼恆河神為小婢。由過去世為婆羅門。我慢余習。因此得名。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凈心無痛痛覺。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得親印記。發明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知身痛之覺。即覺覺痛之知。但在迷中。止有覺痛。常人同具。若覺覺痛。此覺清凈。無痛可得。亦無痛覺。此在初悟。能所未忘。故須攝念忽空。始得純覺遺身也。正當此時。猶是知痛之覺。無逾常人。以覺覺痛之知。因迷而起若迷已悟。覺亦無從。此非過量。未易語此。恐認因迷之心。難言解脫矣。

  △十三意根圓通。

  須菩提。

  此雲空生。從曠劫來。得空三昧。以此得名。亦常行無諍三昧。人皆喜見。以樂空故。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恆河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印成無學。解脫性空。我為無上。

  從曠劫來。心得無礙。初在母胎。已知空寂。顯此從空入覺。發明覺性真空。頓入如來寶明空海。故知覺性真空。不同二乘見諸空寂。故云得阿羅漢。頓入如來。又雲印成無學。則此無學。乃指大乘。涅槃佛亦得稱須陀洹。及阿羅漢。此准二乘位次。若稱須陀洹。猶重見道初心。與佛無別之意。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諸相入非。非所非盡。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長水雲。初以單空空於諸相。故曰諸相入非。次以重空空於空相。故曰非所非盡。無亦盡也。此言單空。對相而言。謂諸相元空也。此言重空。對空而言。謂空相亦空也。無亦盡者。即盡此重空也。不結髮明覺性者。先已敘出。故此但言所證。亦在當人自會耳。

  △十四眼識圓通。

  舍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心見清凈。如是受生如恆河沙。世出世間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獲無障礙。

  心見清凈者此由眼識明利。發世間智。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不通達者亦自名相而言。非真達出世法也。觀下文悟心無際。方稱見諦。可以互證。

  我於中路。逢迦葉波兄弟相逐。宣說因緣。悟心無際。

  因緣偈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若會中道。即名見諦。此悟因緣。可當初果。

  從佛出家。見覺明圓。得大無畏。成阿羅漢。為佛長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心見發光。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此由眼識照了。得返妙明。發真性覺。光極知見。無畏即四無畏。謂見徹法源。無所疑畏也。智度為母。從境生智。智即是子。智慧第一。故為長子。本從如來開示。而得所證。故曰從口從法。

  △十五耳識圓通。

  普賢菩薩。

  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普賢有三位。一位前。即地前資加二位。二當位。即十地及等妙二覺。三位後。既得果後。不舍因門。謂已成佛。不舍悲願。唯務濟生。如文殊普賢觀音等菩薩是也。李長者雲。文殊為小男。普賢為長子。二聖合體。名之為佛。普賢為長子者。謂依根本智起行。行差別智。治佛家法。諸波羅蜜。各自在故。常以行門建立佛家法。紹佛家事。故稱法王子。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十方如來教其弟子菩薩根者。修普賢行。從我立名。

  凡菩薩乘。最初發明根本智已。即起差別。依智起行。皆雲普賢行願。故曰從我得名。

  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若於他方恆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於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擁護安慰。令其成就。佛問圓通。我說本因。心聞發明。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此從耳識旋聞歸真。發心真聞。不由耳根與耳識性而能遍聞十方一切眾生所有知見及發普賢行者。如自心中所起念慮。自起自覺。其人自見普賢乘六牙象。皆至其前摩頂安慰。而普賢菩薩實不曾至彼人前。而彼人自見。是普賢菩薩心聞所感。大悲所成。縱彼障深。一時不見。而暗中機感。已受疵覆。所謂一法界中。無有二體。無有二用也。

  △十六鼻識圓通。

  孫陀羅難陀。

  孫陀羅此雲端正。妻名也。難陀此雲歡喜。本名也兼妻稱者。揀非放牛難陀。佛之親弟也。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從佛入道。雖具戒律。於三摩地。心常散動。未獲無漏。世尊教我及拘絺羅。觀鼻端白。我初諦觀。經三七日。見鼻中氣出入如煙。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虛凈。猶如琉璃。煙相漸銷。鼻息成白。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羅漢。世尊記我當得菩提。佛問圓通。我以銷息。息久發明。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觀鼻端白。意在繫心一處。經三七日。身心凝寂。內發圓明。外成虛凈。而曰見鼻中氣出入如煙。就其凝寂之時所見如此。非以此為得力也。既得內明外虛。心知自發。豁然還得。諸出入息。化為光明。此心光並現。照耀十方。非關息化也。所云煙氣自銷我以銷息。皆自其觀久定極。前後所見之異。即如內見圓明。外見虛凈。息光息白。悉禪觀中所現境界。其旨只在心開發明。明圓漏盡而已。

  △十七舌識圓通。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

  眾生見一切法常。佛為二乘說於無常。眾生見一切有我。是樂。是凈。佛為二乘說於苦空無我。二乘即以此說。引導眾生。故曰宣說苦空。而實於無常苦空無我。默寓常樂我凈之旨。是為深達實相。非謂苦空外更有實相。此滿慈內秘。助揚佛化。不自今日。

  如是乃至恆沙如來秘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世尊知我有大辯才。以音聲輪。教我發揚。我於佛前。助佛轉輪。因師子吼。成阿羅漢。世尊印我說法無上。佛問圓通。我以法音降伏魔怨。消滅諸漏。斯為第一。

  法本是常。而說無常。說於無常。以顯真常。法本是樂。而說於苦。說於法苦。以顯真樂。此為秘密法門微妙開示也。以大乘法。權實開遮。隨意宣揚。一切魔外。不得其便。是為降伏。於有漏法。不得其疵。是為銷滅。皆就辯才方便。見圓通無外也。

  △十八身識圓通。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慾諸漏。承佛教戒。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凈。身心寂滅。成阿羅漢。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為上。

  優波離此雲近執。乃如來為太子時近侍之臣。故始敘近侍。親見如來出家勤苦降魔制外解脫。以至教戒。此見佛弟子中最先上首也。二百五十戒。各有行住坐卧四威儀。合得一千。對三聚復成三千。又以三千配身口七支。成二萬一千。復配四分煩惱。成八萬四千。三聚者。謂攝善法。攝律儀。攝眾生也。四分煩惱者。謂多貪多瞋多痴及等分也。性業性是體性。謂所戒之法。體性本惡。如殺盜淫妄。犯即成業。不同遮業體性非惡。奉佛制止。以能開諸惡門。如制酒等也。由佛戒故。身得寂滅。身寂滅故。心亦寂滅。身心寂滅。即發空慧。此所為親印我心也。故知身心寂滅。則凈覺現前。此清凈覺。真常住心佛之所印。

  佛問圓通。我以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執身而曰自在。執心而曰通達。此猶悟本湛圓。能令身心如妙蓮華。隨順世間。善入空寂也。

  △十九意識圓通。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於路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我頓發心。得大通達。如來惠我袈裟著身。鬚髮自落。

  目犍連應雲目犍連拘律陀。目犍連此雲采菽氏。姓也。拘律陀此雲無節樹。名也。優樓頻螺此雲木瓜林。亦云木瓜窿。胸有窿如木瓜狀。伽耶此雲城。那提此雲江。此三迦葉。宣說因緣。與舍利弗同也。圓教發諸神通。依於實相。不以二相。見諸佛土。從真起應。不動真際。遍十法界。故此發心得大通達。即通達實相。發明因緣如幻。則分別心停。自到實相耳。智論雲。舍利弗。目犍連。俱到佛所。佛遙見二人。告諸比丘。是我弟子中。智慧第一。神足第一。佛言善來比丘。即時鬚髮自落。法服著身。衣缽具足。受成就戒。

  我游十方。得無掛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成阿羅漢。寧唯世尊。十方如來。嘆我神力。圓明清凈。自在無畏。

  此依實相。從實起用。得無掛礙。故能遠遍十方。十方如來嘆我神力者。目連欲知如來音聲遠近。飛過西方恆河沙土。當土眾中。色身長大。訝其形小。謂人頭蟲。彼佛乃言。此東方無量佛土釋尊神足第一弟子。尋聲至此。勿得慢易。

  佛問圓通。我以旋湛心光發宣。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旋湛謂旋意識復於圓湛。從妙湛圓心。發諸神用。故曰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旋湛如澄濁。清瑩則心光自發也。

  △二十火大圓通。

  烏芻瑟摩。

  此雲火頭。觀火性得道。因之為名。以火頭金剛。示現執金剛神。衛護侍從。故不設本座。

  於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慾。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淫人。成猛火聚。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暖氣。神光內凝。化多淫心。成智慧火。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

  百骸四肢屬地大。冷水大。暖火大。氣風大。遍觀四大無主。唯一妄想。妄想無依。神自凝寂。神既凝寂。則智光迸現。此為火光三昧也。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諸漏既銷。生大寶??。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上總觀四大。此獨諦觀身心暖觸者。淫性屬火。宿習偏重。故加研窮。於無自性。心火自歇。歇即智??頓生。所謂性火真空。性空真火。無礙流通言智焰遍體。非指暖觸也。

  △二十一地大圓通。

  持地菩薩。

  交光雲。先平外地。因了心地。遂持本悟。圓證藏心。故名持地。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我為比丘。常於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樑。或負沙土。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於世。或有眾生於闤闠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放物即行。不取其直。毗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饑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或有車牛被於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

  已上皆敘夙因。勤身濟物。雖未獲悟。已見菩薩舍己利人。以此身心。迴向菩提。不取福田。故有下文發明之應。毗舍浮此雲遍一切自在。市垣曰闤。市門曰闠。

  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待佛。毗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我於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回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

  此敘悟由。由平外地。悟平心地。見內外微塵。皆無自性。唯有一心。故心地平。則世界地一切皆平也。眾生心迷。為四大留礙。內見所造。外見能造。一切通塞動搖冷暖種種發揮。互相觸擾。悟一切法皆唯心現。見謝識忘。則諸法本寂。法性自圓。法華所謂佛之知見也。妙蓮華即以喻此。本於法性悟無生忍。又曰回心今入。此在當時權示。今方實位。更無深淺也。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身界二塵。本如來藏。此悟一切諸法唯心所現也。既唯心現。則一切法元無自性。本由覺明為妄。知妄無因。性覺元妙耳。

  △二十二水大圓通。

  月光童子。

  長水雲。月是太陰。能生於水。與所值佛。皆由所習而得其稱。童子菩薩別名。表童真德也。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為水天。教諸菩薩修習水觀。入三摩地。觀於身中。水性無奪。初從涕唾。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身中旋復。水性一同。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

  准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中。故曰浮幢王剎。華藏二十重。累高如幢。最為廣大。故稱王。

  我於是時。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當為比丘室中安禪。我有弟子窺牕觀室。唯見清水遍在室中。了無所見。童稚無知。取一瓦礫投於水內。激水作聲。顧盼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如舍利弗。遭違害鬼。

  增一雲。舍利弗在耆闍崛山中。入金剛三昧。有二鬼從虛空過定。伽羅鬼語彼鬼言。我今堪以拳打此沙門頭。優婆伽羅鬼語第二鬼。汝勿興此意。彼鬼再三不聽。善鬼即去。惡鬼即打舍利弗頭。舍利弗從三昧起。白世尊言。體素無患。唯苦頭痛。世尊告曰。有伽羅鬼手打汝頭。彼鬼有大力。若以手打須彌山者。山便為二分。今此鬼受其罪報。全身墮阿鼻獄中。世尊告諸比丘。甚奇甚特。金剛三昧力。乃至於斯。正使須彌山打頭者。不能動其毛。打頭鬼。亦名復害。

  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久離病緣。云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失。爾時童子捷來我前。說如上事。我則告言。汝更見水。可即開門。入此水中。除去瓦礫。童子奉教。後入定時。還復見水。瓦礫宛然。開門除出。我後出定。身質如初。逢無量佛。如是至於山海自在通王如來。方得亡身。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今於如來得童真名。預菩薩會。佛問圓通。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無生忍。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證真自性。則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水既如是。七大皆然。性真空中。一切皆真。一切皆空。投礫心痛。身既未亡。法亦宛在。以心入定。非心即定。以心觀水。非水即心也。與十方香水無二無別者。隨其所現。更無前後出入。所謂水與性一味流通耳。故知二乘無學。所證人空。猶未忘法者。愚謂法既未忘。則人空亦未圓極。法華謂之化城。又曰唯有一乘。更無二三也。

  △二十三風大圓通。

  琉璃光法王子。

  長水雲。具雲吠琉璃。此雲遠山寶。由觀身心風力所轉。觀成得用。身心洞徹。猶如琉璃。故以名焉。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恆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開示菩薩本覺妙明。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我於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我時覺了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於分寸中。鼓發狂鬧。

  界無方位。故曰安立。世為遷流。故曰動時。即過現未也。動止謂四威儀。動念謂生滅。開示本覺。而乃教觀世界眾生。正令當人達此現前根身器界。皆是妄緣。本無所有。則本覺自然出現。故此覺了群動之性。無去無來。當處虛妄。沙界眾生。如器中蚊。枉自狂鬧。可謂深達諸法無生。但須一回親證。自與十方諸佛同一圓湛耳。

  逢佛未幾。得無生忍。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事十方佛。身心發光。洞徹無礙。佛問圓通。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爾時心開。即親證本覺。不為風力所轉也。迷妄無主。隨緣飄忽。目為風力。與外風大。同一體妄。風止浪停。覺海澄湛。即上契諸佛。下啟群生。無二妙心。祇爭迷悟耳。

  △二十四空大圓通。

  虛空藏菩薩。

  清涼雲。無閡住檀。施等虛空。即金剛寶菩薩。亦虛空藏菩薩別名。宗鏡曰。大集會中。虛空藏來時。純現虛空相。謂阿難言。我以自身證知。是故如所證知能如是說。何以故。我身即是虛空。以虛空證知一切法。為虛空印所印。爾時五百大聲聞。各以自所著郁多羅僧。奉虛空藏。奉上衣已。一時同聲說如是言。其有眾生深發菩提心者。快得善利。於如是大智法藏中。不墮其外。所上之衣。即便不現。諸聲聞問衣何所至耶。虛空藏答言。入我藏中。又虛空藏菩薩。以虛空為庫藏。雨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所有寶物衣服飲食。故偈雲。虛空無高故。下亦不可得。諸法亦如是。其性無高下。虛空藏菩薩。得虛空庫藏。充足諸有情。此識無窮盡。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與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爾時手執四大寶珠。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又於自心現大圓鏡。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盡虛空際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身同虛空。不相妨礙。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行佛事。得大隨順。

  定光即然燈佛。孤山雲。法身如空。遍一切處。是謂無邊。此由深悟法身。同於色心。如帝網珠。互相涉入也。珠以表色。而能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所謂全色是心。不分主伴。鏡以表心。而能光流十方諸幢王剎。來入鏡中。涉入我身。所謂全心是色不離本際。此以神力表法。然後實示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修佛事。得大隨順。華嚴偈雲。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群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恆處此菩提座。此菩提座。常應十方。而未常動。

  此大神力。由我諦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於同發明。得無生忍。佛問圓通。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四大種從妄想生。妄想無性。唯心所現。一悟唯心。四大色空。本非他物。故曰於同發明。此即入三摩地。得大總持。圓明遍攝矣。

  △二十五識大圓通。

  彌勒菩薩。

  具雲梅怛利曳那。此雲慈氏。法華敘品雲。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號曰求名。貪著利養。雖復讀誦眾經。而不通利。多所忘失。故名求名。偈曰。是妙光法師。時有一弟子。心常懷懈怠。貪著於名利。求名利無厭。多游族姓家。棄捨所習誦。廢忘不通利。以是因緣故。號之為求名。亦行眾善業。得見無數佛。供養於諸佛。隨順行大道。具六波羅蜜。今見釋師子。其後當作佛。號名曰彌勒。廣度諸眾生。其數無有量。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我從彼佛而得出家。心重世名。好游族姓。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歷劫已來。以此三昧事恆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

  一切萬法。皆由內識變似現前。識亦虛妄。唯是一心。此一如來藏心。即首楞嚴三昧。是大總持。能攝一切三昧。摧滅一切虛妄。如湯沃冰。故曰求世名心。歇滅無有。此當根本大智。後皆差別成就。

  至然燈佛出現於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乃至盡空如來國土凈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

  此以差別之智。圓會穢凈有無。滅諸分別。得大隨順。所謂無上妙圓識心三昧。此識心即指真唯識。入真唯識性。自成三昧。

  世尊。我了如是唯心識故。識性流出無量如來。今得授記。次補佛處。

  前會凈穢有無。同是妙圓。此從妙圓流出一切如來。一如覺明所起世界眾生。互相建立。迷悟自分。悟迷無別也。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諦觀十方唯識謂十方諸相。皆由內識變似。因相達性。性本圓明。入圓明性。一切名相因緣。了無所得。是離依他。入圓明性。一切我及我所。情謂俱亡。是離遍計。二俱遠離。唯一圓成寶覺。是為無生法忍。

  △二十六見大圓通。

  大勢至法王子。

  法華文句雲。得大勢者。思益雲。我投足之處。震動三千大千世界。及魔宮殿。故名大勢至。觀經雲。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塗。得無上力。是故號此菩薩為大勢至。

  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專憶喻佛念眾生。專忘喻眾生不念佛。若逢不逢若見不見者謂此一人於佛。當必不逢。而猶言或者。以佛念眾生故。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同於形影不相乖異以見生佛同源。雖憶念睽隔。而念想所通。氣分自合。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心之悟迷。亦如母子。本悟如母。未悟如子。本悟所熏。念念覺露。如母憶子。背覺合塵。念念情移。如子逃逝。若情不生。反觀自得。如子憶母。立見冥合也。現前見佛。誰解承當。當來見佛。錯過不少。所謂去佛不遠。不假方便。指示念人。詞旨深切。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此喻念佛。去佛不遠。如以能念。莊嚴所念。本香熏發。故曰香光。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凈土。

  以念佛心。念自心佛。心佛雙忘。等法界性。此無生法忍也。一人既爾。大地皆然。同一法身。互相攝取。揆因知果。法爾如是也。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凈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一念總攝六根。總攝六根會歸一念。念念相繼。無有他念。即入三摩。是在當人。自知自肯。古佛楷模。取則不遠。

  遍觀諸聖所謂入三摩地者。豈非根塵識三。是則窮十八界。皆三摩地也。二十五聖。不分大小權實。同一證悟。則大小權實。盡入三摩地人也。故知迷則十八界樅然。大小權實厘然。悟則法法圓通。人人圓通。楞嚴為聲聞啟教。人知引權入實。導別歸圓。而不知寓實於權。指圓於別。旨更深玄。如曰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凈明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此所謂引權入實。導別歸圓也。至於選根。明舍圓融。獨談行布。而乃真俗互彰。同異各見。吾怪古今諸疏。猶區區於諸聖而必審其所從來。於進修而必限其位置。是猶適秦而首越。俟之精識。定當作何語矣。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直指卷第五

  音釋

  糅

  (柔上聲雜也)。

  掣

  (音徹牽曳也)。

  縈

  (音滎系也)。

  呞

  (音痴吐而噍也)。

  唼

  (音霎鳥聚食聲)。

  蹉

  (剉平聲)。

  啾

  (酒平聲小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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