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女人,這樣駁斥「為了孩子不離婚」
收到很多讀者的留言,在婚姻千瘡百口的時候,卻囿於孩子,無法割捨。在他們看來,繼續留在婚姻里,痛是痛,但,為了孩子著想,父母沒有什麼不可以捨去的。一味強調自己的感受,而不顧及孩子的成長,是自私的體現。
今天這篇文章,來自一位離異女性,看看她是如何看待這種觀點的。
01經常看到「為了孩子,再難也不離婚」的事迹,我都會心一笑,因為這種說辭,實在是太熟悉了。
如果一個女人經常被丈夫暴打,隨時隨地可能被剝奪生命,也要為了孩子不離婚?如果一個丈夫出軌不斷,還把性病傳染給妻子,妻子也要為了孩子不離婚?如果一個丈夫面對的是一個好吃懶做天天打麻將度日的「甩手掌柜」老婆,也要為了孩子不離婚?
一個人做了父母,TA就不配做人了,沒有基本人權了?「知道痛就放手」是一種生為人的本能,可就因為你當了父母,你痛不欲生時想要放手,也要被貶斥為不顧及孩子的自私了?
要我說,說這種話的人往往是婚姻中佔了便宜的一方,因為在婚姻中感到痛苦的不是他們,需要咬牙忍受的也不是他們。
換而言之,如果我是做了出軌、家暴、賭博、吃軟飯、好吃懶做等事情的一方,我當然希望伴侶忍受著跟我過下去,因為過得不爽的人不是我啊。
畢竟,如果不給那些不願意再承受來自Ta的傷害的人貼上「自私」的標籤,TA們就無法再享受到「我放火,你別點燈」的婚姻紅利。
「對父母而言,孩子比天大」這話聽起來特別偉大,也很感人,但仔細一想,會覺得這種思維有點可怕。
仔細觀察,我們會發現:那些子女成年後依然強力干涉女兒的婚姻,把原本簡單的婆媳、岳婿關係搞得一團亂甚至導致子女離婚的父母,奉行的就是「孩子比天大」。
當了父母,他們就再沒有了自我。他們活著,就是為了孩子。他們對孩子的心之切、情之真、無償付出之犧牲精神舉世罕見,但同時他們對孩子的專制、武斷、縱容和溺愛也是舉世罕見的。
父母為子女而活,把孩子視為「天」,那麼孩子成龍成鳳的希望可能就越來越渺茫。父母沒了自我,孩子也發展不出自我。父母把自己的人生和孩子的人生捆綁在一起,光想像下就覺得可怕。
我們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孩子的父母。除了孩子父母之外,我們還有子女、朋友、員工、公民、兄弟姐妹等等不同的身份,需要對不同人、不同事盡到不同的責任。
天就是天,沒誰能大得過天,你不能,我也不能,孩子自然也不能。
02「為了孩子,不要衝動離婚」,這話我是認可的,但你要說「為了孩子,不要離婚」,那我就只能「呵呵」了。
人們說起「為了孩子不要離婚」的理由,無非是:等孩子慢慢長大,看到別人的爸爸媽媽在一起,而TA自己則身處單親家庭,會很自卑。再說了,孩子會反過來埋怨父母:爸爸跟媽媽離婚,是不是因為我的緣故?於是便產生罪惡感。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性格缺陷。
真是很抱歉,這樣的言論我覺得很弱智。理由如下:
第一、孩子成長於單親家庭中會自卑、會產生罪惡感,這是「父母離異」導致的,還是父母引導不力的結果?
一個孩子如果僅僅因為自己成長於單親家庭就感到自卑和產生罪惡感,那麼,即便TA成長在非單親家庭,也有可能因為自己的性別、出身、種族、身體缺陷、與眾不同的興趣愛好而產生自卑感和罪惡感。
這種自卑感和罪惡感,與「出生於單親家庭」有多大的聯繫?單親,只是這種情緒的一個催化劑罷了。父母若引導不力,無法讓孩子接納自己、接納現實,那麼,孩子不是為這個事情自卑,就會為那個事情自卑。
第二、「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性格缺陷」這種言論,陷入了「先定性再找證據去佐證」的邏輯陷阱。
這樣的言論,缺乏實證分析,也缺乏論據。持這種觀點的人,先是設定了一個結論:單親家庭的孩子普遍會怎樣怎樣,然後再去生活中找證據證明自己這個觀點是站得住腳的。
這樣說話很不科學,因為它直接跳過了「是不是」,而直接得出結論「就是這樣」。
我理解人們對成長於單親家庭的孩子的歧視,但真心希望人們能明白:人活一世,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人生變故,每個人都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心理問題或是性格缺陷,你可以去研究去探索,卻不要隨意得出結論,並且把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歧視強加到其他人身上。
一個孩子的成長是個多麼不可控的因素,一個人將來遇到什麼「果」,怎麼可以那麼草率武斷地去歸因?
很多非單親家庭中長大的孩子,也會缺乏安全感、存在性格缺陷,你歸因的時候咋不說是因為TA的手相、面相、八字不好呢?
03在中國人的婚姻中,不少夫妻屬於「為了孩子湊合」的婚姻。湊合的結果,一個是向好,一個是向壞。
婚姻中出現問題,對任何一對夫妻來說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雙方湊合著湊合著,覺得不該這麼下去了,然後產生積極解決問題的力量,繼而像打怪獸一樣,實現感情升級,無疑是最好的結果。
只是,現實中「為了孩子」湊合的婚姻,大多是問題已經嚴重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
如果夫妻離婚會讓孩子遭受到毀滅性的傷害,比如,導致孩子活不下去或精神崩潰,那倒的確可以湊合湊合,但如果孩子根本沒你們想像的那麼脆弱,而夫妻已貌合神離,婚姻名存實亡,那我真不知道這種「為了孩子」的婚姻當如何演繹下去。
光想像下,便覺得尷尬癌都要犯了。
在孩子眼裡,自己的父母到底在幹什麼呢?他們在跟對方說話的時候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呢?大人自欺欺人地認為孩子不會感覺到什麼不對勁,以為孩子都那麼好騙,是不是太低估孩子的覺察力和智商了?
為了孩子的成長,夫妻應該慎重擇人、尊重婚姻。萬一這婚姻難以持續,我覺得夫妻雙方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應該是尊重自己和尊重對方。
任何時候,真誠地跟孩子溝通,給孩子積極的教育和引導,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氛圍,比你苦大仇深地「為了孩子」跟一個自己根本不喜歡的人湊合著維持幸福的假象似乎更有積極的意義。
04我經常會遇到一些過得很痛苦卻不敢離婚的女人跑出來罵我,跟我說她死也不會離婚,因為離婚了孩子可憐。重點當然是在後一句:「像你這種動不動就離婚的人,其實特別自私,因為你只顧自己快活,不顧孩子死活。」
這些言論常常看得我目瞪口呆,於是,我只能笑笑,然後感慨:我可能和她生活在兩個朝代。或許是我偏激,我總覺得現實生活中所有該離婚卻為了孩子不離婚的夫妻,做的其實不過是一件「自我感動」的事情。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很多時候只是個借口,因為這借口會讓TA們自己覺得做這樣的決定是高尚、偉大、正確的,充滿了「合理性」。
實際上呢?說這些話的人,不過就是為了掩飾自己的不願正視現實、不甘心或者別的什麼。那麼做倒不是真的為了孩子,只不過是:TA想那麼做。
在解釋自己過得很痛苦依然不離婚的緣由時,如果能直接說「我不離婚是因為我離了以後沒地方住,沒錢用,吃不飽飯,穿不暖衣;我不離婚是因為我對伴侶還心存幻想,覺得我們還會回到從前;我不離婚是因為配偶實在太有錢有勢了,放棄這些已到手的資源我捨不得」倒還顯得真誠些。
面對相同的事情,不同的人會做出不同的選擇。我向來不鄙薄那些為了孩子委曲求全的人,因為每個人能為自己的選擇買單就挺好。
只是,當這些人冒出來以一副自詡「偽光正」的嘴臉斥責我們這些不願意委曲求全的女人「自私」時,我還是會不由自主地為TA們感到點悲哀。
畢竟,除了鄙薄別人的選擇,沉浸在一種「我是為孩子忍辱負重」的高尚感中,Ta們似乎再找不到其他優越感和價值感了。
05父母離異對子女的影響,並不是單一性的壞影響或好影響。這種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視原先婚姻的品質以及離異後孩子的生活品質而定。
如果原先夫妻雙方關係非常惡劣,已形同陌路甚至惡語相向,那麼不如乾乾脆脆離婚,因為離婚對夫妻雙方和孩子來說,都是更好的選擇。
關於這一點,台灣曾經有人做過問卷調查,並形成了這樣一張圖:
有專家分析,這張圖至少提供了兩個重要的訊息:
一、父母婚姻品質不好的青少年(在此指填答父母感情不好的初三學生),其負面心理癥狀的出現頻率遠高於其他青少年。這一點並不讓人意外(甚至還有點廢話)。
二、若父母原先的婚姻品質不好,四年後,父母仍維持在婚姻狀態內的青少年,其心理焦慮程度高居不下;相較之下,這段時間內經歷父母離婚的青少年,原先的高焦慮傾向消失了,負面心理癥狀大幅減少。
事實上,國外的研究結論也與以上分析結果一致。顯示以上臆測並不因國情、社會文化脈絡之差異而有所不同。
一個冰冷的、空殼的、看似完整的家,並不能給孩子帶來幸福感。真正帶來幸福感的,是家庭里盛滿的愛。
為了孩子委曲求全,孩子未必會感激你。為了擺脫痛苦或過得更幸福、更開心而選擇了離婚,孩子未必會責怪你。單親孩子是否過得幸福,跟父母離異後孩子的生活品質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我們離異後依然能過得好,能採取比較適當的方法妥善處理與前任、孩子的關係,並且幫助孩子正面認識並適應父母離婚後的新環境,將離異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那麼,單親家庭的孩子未必過得不幸福。
至少,Ta們比那些生活在冰冷、僵死、令人窒息的「完整」家庭關係中的孩子要幸福。如此一想,真不知道誰更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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