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析 第二十二-二十四章

岳水玉2014-10-13字型大小:第二十二章[原文]炊者不立①,自視者不章②,自見者不明③,自伐者無功④,自矜者不長⑤。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⑥。物或惡之⑦,故有欲者弗居⑧。[注釋]①炊:通「吹」,此指自我吹噓。②視:通行本作「是」。章:表彰,彰顯,彰明。③見(xian):是「現」的古字,自現,自我顯示。④伐:誇耀。⑤矜:矜持,自大。長:眾人之長,領導,首長。⑥余:多餘。贅(zhui):贅瘤,多餘。行:通「形」。⑦物:以物代人,指大眾。⑧有欲者:有欲求,有追求,有上進,此指有道者。[譯文]自我吹噓的人,不會有所建樹。自以為是的人,反而得不到彰明。自我顯露的人,反而不能自明。自我誇耀的人,反而不能建立功勛。自高自大的人,不能做眾人之長。從道的角度看,以上 這些浮躁炫耀的行為,只能說像剩飯贅瘤一樣,因為它們是令人厭惡的東西,所以有道的人決不這樣做。【解析】第二十二章 失道者失之何以:自我吹噓的人,不會有所建樹。自以為是的人,反而得不到彰明。自我顯露的人,反而不能自明。自我誇耀的人,反而不能建立功勛。自高自大的人,不能做眾人之長。——何以前「因」會導致後「果」?即:「自我吹噓」、「自以為是」、「自我顯露」、「自我誇耀」「自高自大」,而導致後面的「失敗」(「不會有所建樹」等)?因為:「從道的角度看,以上這些浮躁炫耀的行為,只能說像剩飯贅瘤一樣,因為它們是令人厭惡的東西,」——原來,皆「浮躁炫耀的行為」,浮躁極端則違背了「自然規律」之平衡法則,所以「像剩飯贅瘤一樣」,失衡失諧而「令人厭惡」,焉有不敗?這才是「失道者失之」的根由。所以:「所以有道的人決不這樣做。」——避免浮躁極端違背「道」而「令人厭惡」(失敗),行「道」而平衡和諧(成功)。故,切謹記:浮躁、極端——「像剩飯贅瘤」、「令人厭惡」——失道者失之!64卦中有「失德失得」,此章則「失道者失之」,二者意義相通。第二十三章[原文]曲則全,枉則正①,窪則盈,敝則新②,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執一以為天下牧③。不自視故章,不自見故明,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長。夫唯不爭,故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全者 ,幾語才④!誠全歸之⑤。[注釋]①枉:彎曲。正:正直。②敝:凋敝,破舊。③執:秉持,遵循等。一:歸一,此指歸於「道」。牧:管子「牧羊」即「以民為本」,此為「治理」之意。④幾:接近。才:同「哉「。⑤誠:確實。[譯文]委曲反而能保全,彎曲反而能正直,低洼反而能積滿,陳舊反而能出新,少取反而能有得,貪多反而會迷惑。因此,聖人遵循依「道」行事,成為天下治理的典範。不自以為是,所以才聲名 顯赫;不自我顯露,所以才能自明;不自我誇耀,所以才能見功;不自大自滿,所以才能領導。正因為不與人爭,所以遍天下沒人能與他相爭。古人說的「委曲能保全」,此話就是這方面的 意思啊!而之所以確實能夠「保全」,皆歸功於「道」。【解析】第二十三章 得道者得之得道者:委曲——反而能保全,——委曲求全,方求得平衡和諧。彎曲——反而能正直,——能屈能伸亦丈夫!平衡之理。低洼——反而能積滿,——謙受益,滿招損乃平衡法則。陳舊——反而能出新,——吐故納新,革故鼎新,合道。少取——反而能有得,——得失,有其內在的平衡之理。貪多——反而會迷惑。——貪則極端,必失衡失諧失利。「因此,聖人遵循依『道』行事,成為天下治理的典範。」——「成為天下治理的典範。」故為:得道者!得之:不自以為是,所以才聲名顯赫;——知平衡則成。不自我顯露,所以才能自明;——謙虛謹慎則明。不自我誇耀,所以才能見功;——內涵美德見功。不自大自滿,所以才能領導。——海納百川為王。「正因為不與人爭,所以遍天下沒人能與他相爭。」——「沒人能與他相爭。」故,得之!道之得之:「而之所以確實能夠『保全』,皆歸功於『道』。」——自然的結論:道之得之!故,切謹記:得道者——善於平衡——「沒人能與他相爭」——得之!64卦中有「德之得之」,而此章則是「得道者得之」,二者意義相通。第二十四章[原文]希言自然①。飄風不冬朝②,暴雨不冬日③,孰為此?天地而弗能久,有兄於人乎④!故從事而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⑤。同於德者,道亦德之。同於失者,道亦失之。[注釋]①希言:字面意思是少說話。此處指統治者少施加政令、不擾民的意思。②飄風:狂風。冬:終。冬朝(zhao):整個早晨。③冬日:終日,整天。④兄:同「況」。⑤失:喪失,此指失道、失德。[譯文]少施加政令不擾民是合乎於自然規律的。狂風刮不了一個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誰使它這樣的呢?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長久,更何況人呢?所以能依照道的規律辦事的人,就同於道;能 依照德的規範辦事的人,就同於德;不依照道德辦事的人,就是失道、失德。合於德的人,應當是道與德相一致,合道即為德。失去道德的人,道也就失去了。【解析】第二十四章 道與德道與德,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該篇中得到了明確的印證。(一)「道」是根本:「少施加政令不擾民是合乎於自然規律的。狂風刮不了一個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誰使它這樣的呢?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長久,更何況人呢?」——即:「自然規律」不可抗拒,執政者必須遵從「自然規律」。宏觀論「道」!謹記:「少施加政令不擾民是合乎於自然規律的。」(二)先說「道德」之「道」:「所以能依照道的規律辦事的人,就同於道;」——「依照道的規律辦事的人」(循道即為德),即落腳於具體的道德之道。具體說「道」!(三)再說「道德」之「德」:「能依照德的規範辦事的人,就同於德;」——「德的規範」:如管子的「禮義廉恥」,孔子的「仁義禮智信」。能做到「禮義廉恥」或「仁義禮智信」,即為德,「就同於德」。具體言「德」!(四)合而為一即為「道德」:「不依照道德辦事的人,就是失道、失德。」——反之,「依照道德辦事」,就是有道、有德,即「道德」。統一於「道德」!(五)「道」決定「德」:「合於德的人,應當是道與德相一致,合道即為德。」——很明確:道與德,「合道即為德」!即:德要合道,合道才為德,道決定德。(六)「道德」根本在於「道」:「失去道德的人,道也就失去了。」——「失去道德的人」即道德淪落,「道也就失去了」,即道之失。又回到宏觀之「道」!綜上所述:「道」是根本——「道」主宰萬物,故先從「道」說起。先說「道德」之「道」——即從「道德」的角度談「道」。再說「道德」之「德」——依次從「道德」角度談「德」。合而為一即為「道德」——道與德,二者統一於「道德」。「道」決定「德」——即在道與德的關係中,強調「道」。「道德」根本在於「道」——結論:「道德」根本在「道」。從宏觀之道,到具體的道德之道,再到道德之德,統一於道德,再指出二者的關係,最後又落腳於道。即:道——道德之道——道德之德——道德——道與德——道。統——分——合——統。這就是該篇的邏輯層次。道德——道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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