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他們靠寫作發了財

自古以來,中外文人多有庇護或恩主,中國的是科名,有時是顯宦請去做幕僚;西方是貴族支持,有時恩主為之代請政府的獎俸,衣食有了著落,再寫點詩文。至於像陶潛、陸遊這種高士,寫了好詩,自己欣賞欣賞算了,只能過貧窮日子。


英國十九世紀初期大詩人華滋華斯對詩人兼批評家麥修·阿恩爾德說,不知道有多少年,他寫詩所得,不夠買鞋帶。大家知道,華滋華斯是英國浪漫主義的先驅,後來成為桂冠詩人,卻想不到他稿費收入這樣少。 波希米亞(也可以算是德國)小說家卡夫卡寫的表現派小說影響近代小說家極大,儼然是一代宗師。他的著作全在身後發表,去世前留下遺言,要統統付之一炬,而有的小說還沒有完成。他為宗教的目的而寫作,並不是為文藝,當然不計較稿費。他有肺病,只活到四十一歲上下。這樣的作家難道不需要生活之資? 近代靠寫作發財的,大有人在,多數是小說家、戲劇家。英國的蕭伯納賺得多,毛姆、葛雷恩·格林都算富有。美國作家一般生活清苦,除非有專欄寫,各報同時刊出,可以小康。怪不得稍有文筆的人都替大報刊當編輯,玩票式地寫點文章。要不然到學校教書,有固定收入,有餘暇寫點詩文。 寫作雖然也可以當職業,但這個職業多不穩定,多麼寒傖!十九世紀英國詩人兼小說家司各特在一八二六年因為財務糾紛,欠下了十三萬英鎊的債,為了還債,他不顧性命,趕緊寫作,居然在絕命的時候償清債務,算是賺了大錢,可是也促短了壽命。 華滋華斯的詩有絕佳的,也有差的,一八○七年以後,他似乎江郎才盡,雖然他還有四十多年好活。作家之中也有人到老年還有佳作,像哈代寫了多年小說,到了六十多歲,忽然寫詩劇《統治者》,震驚文壇。這種事不容易有。有的人寫過傑作,再也不能超越自己。這是再自然也沒有的事情。 不朽的作品可遇而不可求,哪裡能要有就有?電影明星拍一齣戲,受萬眾寵愛,能保證以後每齣戲都絕妙嗎?不一定能。所有創作都是這樣。江郎才盡,本該如此。如果靠創作為生,風險太大。 作家成名有的很快,一本小說風行,立刻變成全國,甚至全世界的寵兒,版稅源源而來;而有的很慢——甚至太慢,要到死後才有人把他抬舉出來。太遲了,有時候成名不久,名就湮沒,再也沒有人提他。許多諾貝爾獎金得主後來變成無名作家。 美國寫作市場除了幾家大報,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大雜誌,如《紐約客》、《大西洋月刊》,其餘報刊的稿酬都很菲薄,即使經常刊登某作家的稿,也不夠維持他個人的生活。一般文藝、學術刊物,少的只付三分錢一個字。有生意可做的刊物稿費高些,如《健康》這個刊物可以付二百到一千美元一篇文章。有的大報的論文每篇也只付幾十美元。 多年前《讀者文摘》總社的作家、已故美國著名學者麥克司·伊思曼就告訴我,作家無法生存。他研究過哲學,寫詩也寫散文,是海明威同時代人,早在五六十年前,中國北方大學就選過他的詩和詩論。因為文章寫得好,《讀者文摘》請他去擔任巡迴編輯,就是有題目就請他寫專題文章,他這才有固定的薪水(並不太豐厚)。以他的文才,也需要另有職業,才可以維持生活。 自古以來,中外文人多有庇護或恩主,中國的是科名,有時是顯宦請去做幕僚;西方是貴族支持,有時恩主為之代請政府的獎俸,衣食有了著落,再寫點詩文。至於像陶潛、陸遊這種高士,寫了好詩,自己欣賞欣賞算了,只能過貧窮日子。不知有多少人的著作沒有印出來,因為古時候出書不但沒有版稅可以預支,還要有錢刻板、買紙、印刷,不是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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