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閩南民風民俗中日常有什麼禁忌嗎?
閩南民風民俗中的衣食住行4大禁忌
衣的禁忌:
去參加親戚友人等的喪事,最好不要穿過於鮮艷的衣服,特別是大紅色,對家屬不禮貌。 忌把衣服穿在身上縫補。 忌衣服晾乾後未擺好就直接穿著。 忌反穿衣。 養蠶時,稱「仙」不稱「只」。
食的禁忌: 到漁人家作客,吃飯時則忌將盤中魚翻過來。(出海忌翻魚怕有「翻船」的意思) 去參加人家的大壽時不要用筷子夾斷線面。 過年過節蒸糕、發餜時,忌諱孩子或其他人在灶旁指指點點,大聲說話或猜測「發」與「不發」。 孕婦忌吃薑、吃蟹、吃兔。 小時候大人都不讓孩子把筷子插在碗中間,特別是把飯堆得圓圓的插筷子。 小孩子在吃飯時不要用筷子敲碗(小時候聽大人說像討飯的)
住的禁忌:
睡前忌不洗臉
廁所門不要正對著家裡大門 蓋房子的禁忌有:「宮前祠堂後」。
鏡子不宜正對著床。
家裡神像的擺放位置有特定講究 睡床不宜擺放在頂櫃、橫樑或燈飾之下。
行的禁忌:
出門時有鳥糞落在頭上,那實在是非常倒霉的事。若遭此不幸,必須趕快改運消災:吃一碗甜雞蛋,要兩顆;又或者吃一碗豬腳線面。
忌於鬼月完婚. 即農曆七月.(也忌諱在7月生育)
七月忌去海邊
小孩子小時候喜歡用用手指月亮,也是不行的,大人會說耳朵晚上會被割。
送禮:
忌以手巾、毛巾、扇子、剪刀、雨傘、鍾等贈人。
婚俗中,整個婚事過程都有拴紅絲線的風俗 結婚當天,雙方要在互送的眾多禮品上,都繫上小紅絲線和小紅紙。
泉州結婚的禁忌 1、新婚四個月內, 忌參加任何的婚喪喜慶. 2、忌於農歷六月完婚, 有半月妻的意思. 3、安床時, 要把床置放正位,忌與桌子衣櫥或任何對象的尖角相對. 4、床位安好後至新婚夜前夕,準新郎忌一個人獨睡新床,可找一位大生肖及未成年的男童陪睡,如肖龍者. 5、訂婚當天,不管天氣有多熱,所有參加訂婚的人,都不可以煽扇子,不然會有拆散的意思. 6、訂婚之文定喜宴完畢後,雙方都不可以說再見,不然會有再婚的意思. 7、新娘子結婚當天所穿的衣服禮服忌有袋口,以免帶走娘家財運. 8、新娘子離開娘家時,哭得越厲害越好.越哭越發,不哭不發的意思. 9、結婚當天,新娘出門時,姑嫂均要迴避,不能相送.因為"姑"跟"孤"同音, 而"嫂"跟"掃"同音, 都不吉利. 10、在迎娶途中,如遇到另一隊迎娶車隊,叫"喜沖喜",會抵消彼此的福份,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由雙方媒人交換花朵,以化解之. 11、結婚當天,任何人都不可以接觸到新床,直到晚上就寢.新娘當天更不可碰到床邊. 12、結婚當天,新娘子不可躺下,不然會有一年到晚都病倒床上的意思. 13、因小孩容易哭, 所以小孩應禁入結婚禮堂, 因為在禮堂哭會不吉利. 14、新娘進男家門時, 忌腳踏門檻, 應要跨過去. 15、凡是生肖屬"虎"的人或寡婦,不可觀禮及進新房. 16、新娘子小心,不要踏到新郎鞋,會有羞夫之意。 17、歸寧當天, 新婚夫婦必須於日落前離開娘家回家, 絕對不可留在娘家過夜. 萬一有特殊原因不能回家, 夫妻二人要分開睡, 以免衝撞娘家令娘家倒霉. 。
(閩南網 吳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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