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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為什麼要設立巡迴法庭?

來源:《求是》2015/12

為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保證公正司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重大改革舉措。2015年1月28日、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先後在深圳、瀋陽正式設立並掛牌辦公,成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新亮點。

設立巡迴法庭,具有以下重要意義。1——保證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務是辦理各類案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做到這一點,必須更加重視最高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巡迴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其裁判與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裁判具有同樣的效力,其主審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優中選優的審判業務骨幹,不僅能夠公正審理自己管轄的案件,而且能夠指導監督巡迴區內各級法院公正審理各類案件。

2——落實司法為民和訴訟便民利民原則的具體舉措。

人民性是我國司法的本質屬性和工作目標。法治建設和司法改革都必須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近年來,隨著案件糾紛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加,當事人到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或申訴、上訪的訴訟成本很高、代價很大。巡迴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與人民群眾的距離近了,具有人民法庭的特徵,有人形象地說這是「設在百姓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很有道理。巡迴法庭能讓基層的老百姓、當事人和律師有更多機會、更便捷的渠道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務,節約他們到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及申訴、上訪的成本。在瀋陽設立巡迴法庭,東北地區的當事人可以少跑數百公里路;在深圳設立巡迴法庭,「兩廣」及海南省的當事人可以少跑兩千公里路,極大地方便了群眾。

3——深化司法改革和探索人民法院未來模式的戰略部署。

當前,司法領域存在的司法不公等問題,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權力配置和運行機制不科學,比如司法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司法人員管理不符合職業特點等。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把巡迴法庭作為人民法院改革「試驗田」和「排頭兵」,要求巡迴法庭敢於改革創新,為全國法院總結、創造可複製和可推廣的經驗。兩個巡迴法庭率先實行主審法官和合議庭辦案責任制,隨機確立審判組織,庭領導帶頭審案但不簽發自己未參與審判案件的裁判文書,落實優秀法官必須立足審判第一線的要求,盡量消除審判權運行的行政化問題,確保審判權運行符合司法規律。可以說,兩個巡迴法庭既是司法改革的「產兒」,又是司法改革的「先鋒」,擔負著為最高人民法院乃至全國法院探索「明天」的歷史使命。

4——最高人民法院分解辦案壓力和加強對下監督指導的重要途徑。

監督指導下級法院的司法審判工作,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能。近些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審理案件都突破1萬件,最多時一年審理1.4萬餘件,審判接訪壓力很大,息訴罷訪難度增加;很多法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及時審案結案上,仍須經常加班加點,這不利於最高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對下監督指導職能。設立巡迴法庭審理部分案件,就地化解信訪問題,能夠減輕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辦案壓力,使本部有更多精力制定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發布指導性案例,更好地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另一方面,巡迴法庭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能夠直接了解巡迴區域的審判、執行情況,指導巡迴區域內法院公正司法,也便於當地法院通過巡迴法庭及時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

5——進行法治宣傳和普法釋法的有效平台。

宣傳法治,對公民進行法治教育,是各級法院和法官的重要職責。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等法律工作者「以案釋法制度」。法院是傳播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的重要陣地,而法庭是進行法治教育和法治宣傳的有效講堂。巡迴法庭在巡迴區域內開庭審案,能夠直接向群眾展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的形象,發揮司法教育作用。今年3月2日、10日,兩個巡迴法庭分別開庭審案,敲響「第一槌」。從庭審的效果來看,兩個巡迴法庭都很好地履行了法治宣傳職責。受邀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給予高度評價,認為兩個「第一槌」充分發揮庭審的作用,彰顯了司法公正和程序正義,弘揚了法治精神,增進了社會對司法過程的了解。

選擇在深圳、瀋陽率先設立巡迴法庭,是根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實際需要作出的,是服從服務於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各地發展差異很大,選擇改革試點要注意代表性。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哨」和「窗口」,「兩廣」和海南省毗鄰港澳,總體屬於沿海或發達地區,涉外、高科技、知識產權等類型案件比較多,在此設立巡迴法庭,能夠為國家對外開放戰略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而瀋陽是中國重工業搖籃之一,東三省總體屬於老工業基地,在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背景下矛盾糾紛多,申訴上訪多,在此設立巡迴法庭,有利於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務。兩個巡迴法庭一南一北,有助於總結不同地區的審判經驗,呼應不同地域、不同群體的司法需求,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現在,兩個巡迴法庭已經進入常態化的辦案辦公狀態。自掛牌辦公至5月31日,在四個月時間內,第一巡迴法庭共計立案 233件,結案46件,接待來訪4535人次;第二巡迴法庭共計立案290件,結案71件,接待來訪17870人次。兩個巡迴法庭在著力探索建立法官和律師的良性互動關係,落實主審法官和合議庭負責制,建立公正審判、誠信訴訟、司法禮儀等釋明制度,深入推進巡迴審判制度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受到社會各界關注。下一步,兩個巡迴法庭將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努力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為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迴法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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