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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兵:正信與迷信

正信與迷信

陳兵

人有宗教需求、宗教情結固屬自然,但因宗教信仰本身的神秘性和情感性,由人所創造,作為一種文化體系、機構化的宗教,未必都建立於真理的基石之上,其信仰很可能具有虛擬性,而且往往具有專制性,禁止對它有批評性的思考。由畏懼、依怙、向上三種心理所生起的宗教信仰和其它信仰,及在此等信仰基礎上建立的宗教,在佛教看來都可正可邪,可有益也可有害,或雖非不正、無益而難免產生弊端。即便是含有真理的信仰,當它被人為地法規化、制度化,尤其是因政治力量的扶持尊崇而權威化之後,也會削弱其真理性,扼制思想,助長專制,甚至助長人性的瘋狂與殘酷,在信仰的執著與狂熱下,發起迫害與屠殺。當代一行禪師說:   如果你擁有了一種意識形態並執著於它,那麼你就有可能殺掉上百萬人   如果將全部的虔誠投入一種具虛擬性、專制性的信仰,則不免迷信之嫌。弗洛伊德指責勸人信奉虛妄並禁止批評性思考的宗教遏制理性,導致智慧的衰竭。基督教便曾以反對科學、迫害科學家著稱。弗洛姆分宗教為威權主義和人本主義兩種,威權主義宗教以對超人力量的屈服為要素,以順從為主要德行,其基調為悲哀和負罪感,常否定個人的價值,要人無條件服從某個權威,為非常遙遠和抽象的終極目標而犧牲各自的生命和幸福。這種宗教常與不健康的體驗相聯繫,在近世以來遭到諸多先進人士的批判。人本主義宗教以人為本,常與健康的宗教體驗相聯繫,其典型為佛教。   善良的宗教需求和人為的宗教形式,也容易被一些騙子惡魔利用為欺世害人的工具,引誘人誤入邪教的魔網。誠如阿德勒所說:   人這種動物很易於服從,在任何裝出自己有特異神力的人面前,他們都會成為犧牲品。很多人都有不經驗證即承認某一權威的習性。[2]   一般所謂迷信,通常與宗教信仰相區別,指不成體系的某種錯誤信仰,或以狂迷的態度將某種相對的東西絕對化而痴迷盲信,佛教謂之「邪信」,歸於心所法中的「邪見」。《大般涅槃經》卷三六佛言:   信有二種:……一者信正,二者信邪。   信邪,謂確信不正確者為正確。如多數宗教信仰一樣,迷信也相信超自然力量,但一般主要祈求解決現實問題,還達不到宗教超越現實特別是佛教出世間的高度。如確信某些數字會帶來好運、有些不吉利,遵守某些禁忌,相信占卜、看相、算命等,相信狐鬼樹神黃鼠狼,或盲目崇拜某些個人,或崇拜某些沒有根據的觀念。迷信被現代人指為愚昧落後的表現,其實它在人的認識過程中是一種極其普遍的、尋常的現象,多數群體迷信不被人們所自覺,無根據地崇信權威人物、明星、大氣功師,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確信人死斷滅,及唯科學結論是依的「科學主義」,其實都是迷信。迷信不但在古代籠罩社會大多數人乃至全體的思想,在文明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仍然頗有市場,被社會心理學列為病態社會心理之一,解釋為一種群眾性的錯誤感知和認識行為。   心理學家認為,迷信具有精神寄託和調和社會中利益衝突的作用,但在更多情況下有害於心理健康。群體迷信觀念容易被野心家、騙子、不務正業者利用為達到個人目的、斂財漁色的工具。群體迷信還可能導致精神病和暴力、性侵犯、殺害事件。   佛教對傳統的、流行的迷信持否定態度,佛經中多處批判相信時辰、星宿等決定人命運的邪見及迷信無益的苦行、禁忌為正道的「戒禁取見」,戒律規定僧尼不得從事迷信活動,佛教徒「不得拜鬼神,不得視吉良日」。《中尼柯耶·獅子吼小經》中,佛說外道信徒也可能認為自己與佛教徒一樣信奉導師、教法,持戒、親近同道,實際上其信奉的教義與佛教有質的不同,不能全面、如實地認識造成痛苦的根源,因而即便精勤修行,也不可能達到他們所追求的涅槃。跟從沒有正見、自眼不明的教主、師父,有如跟著瞎子跳火坑。《中尼柯耶·牧牛者小經》中,佛將外道師比喻為不觀察有無渡口的牧牛者驅牛過河,會遭滅頂之災。作為一種社會教化體系的宗教,如果不能以正見指導信仰,難免誤導信眾,產生負面影響。因此,不能僅就歸依、信仰、持戒、修行等外在形式,認為一切宗教都一樣。   即使打著佛教的旗幟,也不見得都是正道。經論中批評了雖然信仰佛教但知見偏離佛法的「附佛法外道」、「學佛法成外道」,如印度的犢子部、方廣道人等。還有故意打著佛教旗號而行反佛滅佛的邪教,如北魏以殺一人為一住菩薩鼓動人造反的法慶,南宋以來的白蓮教、白雲宗、糠禪、羅祖教,今之「法輪功」等,所謂「教變為禪,禪弊為魔,魔熾為賊」者。歷代政府曾嚴加取締鎮壓,而屢禁不絕,衍生出許多民間秘密道門。佛經中預言,佛滅後末法時期,會有群魔混跡比丘,蠱惑愚人,警告後人:學佛一定要以正法為依,萬勿盲目迷信、邪信。只有宗教需求、宗教感情而沒有選擇正信的正見正智,猶如騎手不看路,很可能使信仰帶來無益於自己心理健康和損害自他正常生活、不利於社會的弊端,墮於迷信、邪見,乃至誤上邪教的賊船,成為騙子惡魔的犧牲品。   佛教列為善心所之首的「信」,僅指正信(正確的確信和信仰)。《佛性論》卷二說正信有四種:一信有,二信不可思議,三信應可得,四信有無量功德。《成唯識論》解釋說,必須具備信實、信德、信能三個條件,才是具「心澄凈性」的信。實、德、能三條件,是衡量信仰心理和所信仰的宗教邪正的標準。   信有實或有體,指所信對象必須真實、實有,非出想像虛構,非錯謬偏邪。《成唯識論》卷六:   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   對實事真理的深信不疑,才叫做信,正信的對象,無論就事和理而言,應該真實不虛,經得起理性和實踐的檢驗。依此而言,上帝、神明等難以經驗和理性證實,起碼不是人所能了解,未必是可靠的依怙者;邏各斯、大梵、道等在理論上不無漏洞,可由邏輯推理髮現其非實在性和不究竟性,也非完全可託付宗教關懷的終極真實。在佛教看來,作為歷史人物的佛陀,有據可考,真實不虛,是可信賴、可依怙者。佛陀所示的正法,是建立信仰更為重要的基點,為佛教徒所歸依之「三寶」的中心。《大方便佛報恩經》謂「佛以法為師,法是佛之母」。法,指緣起無我等理,是萬有本具的真實,並非佛所創造,而是佛通過修證所發現證實,任何人都可通過如法修行去驗證此真理,猶如科學家通過實驗證明的法則,具有可重複性、可驗證性。佛陀強調:對他的教法,須用理性和修習的實踐去驗證,不要僅僅因為尊敬佛而接受,對任何宗教和學說的懷疑和迷茫,都是正當的。南傳《增支部·伽羅摩經》載佛陀教導伽羅摩人說:   不要追隨傳統;不要聽信傳說;不要輕信與經典相符合的事;不要憑空揣測;不要依據邏輯推理;不要跟隨成見;不要相信一個人的表面能力;不要因為他是老師而接受其思想。   但當通過觀察、正確的判斷和實踐之後,確知某事是善良、無害、智者讚美的、做了將導致善和益的,就應該信受奉行。南傳《中部》卷一佛教導弟子優婆離「對真理要認真地檢驗」。《大般涅槃經》卷三六佛言信有二種:一者信,二者求,若只有對佛祖或師父的信仰,而不以理智推求思考佛法的智慧,此類信仰叫做「信不具足」(不完全的信)。   按此,佛教所謂信有實的正信,唯以正確的觀察、判斷和實踐,證明其有益、屬實為根本原則。信有實的實質,是佛陀所一再強調的「如實知見」,是確信經得起驗證的真理——法。最能說明這一點的是佛教的「四依」法則——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當代一行禪師根據傳統佛教的這種精神,為其禪修團體定的14條戒律之第一條為:   不要崇拜或執著任何學說、理論或意識形態,包括佛教的。所有思想體系都是指導方法,它們不是絕對真理。[3]   信有德,謂所信仰的對象須實際具有信仰者所認為的能力、性質、德行。佛教認為,佛、法、僧三寶為有德而堪信賴者。《成唯識論》卷六解釋:   信有德,謂於三寶真凈德中,深信樂故。   佛陀為真實覺悟的大覺者,其德行、品格、思想載諸經籍,真實可靠。佛教不以佛陀為能解決一切問題的救世主,只以佛陀為可信可敬的導師。由佛所宣示的佛法,主要是教人如何自凈其心超出生死之道,是佛及其無數弟子實踐驗證的真理。僧,指依佛法修行實證真理的賢聖僧,具有正知正見及清凈不染的德行,為修行的師友和助伴,堪稱人中之寶。皈依聖僧,主要是皈依其佛法的正見,其要義亦在皈依法。密乘雖然以上師為皈依之首要,但強調皈依必須建立在對上師的了解上,必須互相觀察三至十二年,才能決定師徒關係。而且歸依上師的本質,仍在皈依上師所傳承和證得的佛法。《集一切福德三昧經》教人以病人就醫般的心信賴三寶:   於正法中生起葯想,於和尚阿闍黎所生起佛想,於自身所起病人想,於說法者起明醫想。   信有能,主要是自信,確信自己有能力斷惡修善、依真理修行以獲得解脫,而非缺乏自信,唯仰賴神佛的救度。《成唯識論》卷六解釋:   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勝鬘經》佛言:若佛弟子信仰佛教,應「隨順法智」,修五種「巧便觀」:觀察建立根意解境界、觀察業報、觀察阿羅漢潛伏的煩惱、觀察心自在樂禪觀、觀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的聖自在神通。如此觀察而得理性的確信,乃入大乘道之因。   從大乘如來藏學看,信有能,是確信自心具有佛性,將來必定可以成佛,如達摩《二入四行》所說「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一行禪師說得好:   當佛教徒說「歸依佛」時,他們是在表達對他們自身所具有的理解和覺醒能力的信任。   從信有實、有德、有能三條件看,佛教在各方面確實不同於容易滋生種種弊端的威權主義宗教,它具有弗洛姆所謂人文主義宗教的諸特徵。弗洛姆以早期佛教為人道主義宗教的最好例證之一,誠如他所讚揚:   佛祖是一位偉大的教師,他是一位認識到關於人的存在的真諦的覺者。他的教義不是訴諸超自然的力量,而是宏揚理性。他要求人人使用各自的理性去領悟真理,而他只不過是領悟真理的第一人而已。……根據佛祖的經義,人不僅要曉得自身的局限,還必須知曉本身蘊藏的力量。[4]   早期佛教的這些特徵,使佛教在諸宗教中顯得非常獨特,近代頗有人因而說佛教不是宗教而是哲學,或說佛教亦宗教亦哲學亦科學、超宗教超哲學超科學。梁啟超有言:「佛教乃智信而非迷信」。愛因斯坦說:源於宇宙萬物合而為一的體驗的佛教,超越個人化的神,避免教條和神學,涵蓋自然和精神兩方面,應是未來可以應付現代科學進展需求的「宇宙的宗教」。   如果不是像佛教這樣強調以理性主導信仰、以實踐檢驗信仰,唯真理是依,教人發展向上心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解救自己,而如威權主義宗教之主要發展依怙心,強制絕對順從和依賴某一神或某個人、某種思想主義、信仰,便會導致教主崇拜、遏制智慧、壓抑人性、極權主義等弊端。尤其是威權主義宗教強調唯有一神、唯此是真余皆為邪的信仰時,會使信徒的我執和見取見惡性膨脹,煽動起失去理智的、有害的宗教狂熱,導演出迫害不信其教者的暴行乃至宗教糾紛、宗教戰爭,製造恐怖事件,給人類帶來災難。威權主義宗教的教主崇拜、強制順從,及犧牲自己和世俗利益以求取來世幸福等說教,最容易被騙子魔頭利用以創立邪教,欺世害人,斂財漁色,造反作亂,導演出集體自殺等慘劇。而威權主義宗教因為建立於大多數人的依怙心理之上,多具平民性、通俗性,容易獲得世人尤其是社會下層勞苦大眾的信奉。一些無正見正智的宗教,也往往將信徒向上的宗教熱忱引向歧途,以極大的希望和毅力徒修自餓、自淹、燒身、食糞、自曬、倒懸等種種被佛教斥為無益的苦行。   即信奉歸依佛教,如果不具備正見正智,也難免偏執和迷信,若深入修習禪定,則更有被「魔事」擾亂而發狂、自殺、心理變態、傷身害命、流入邪見的危險。佛教因而特彆強調「無智非禪」(《法句經》),並有對治「魔事」的完善方法。   佛教徒中的迷信,主要出在「信有德」上,三歸依之歸依僧寶和密教四歸依之歸依上師,所指有實德的歸依對象僧寶、上師,皆指見道以上的賢聖僧,非一般屬於「福田僧」、「凡夫僧」的僧尼,但凡夫僧和不具上師資格者出於名聞利養和佔有徒眾的慾望,將歸依僧解釋為歸依他們自己。如果將不具正見及對佛法把握有偏差的凡夫僧當作僧寶或上師來歸依,對其惟命是從,則可能導致迷信和修行上的偏差,這是當今中國佛教徒中常見的現象。對實際不合格的活佛上師的迷信,容易被利用來騙財漁色,走向邪教的行徑。   佛教徒中,因不知經教、不明佛法而陷入迷信的表現,還有多種。明蓮池大師曾批評過認為誦《高王觀世音經》可以脫難,及認為朝拜五台、峨眉、普陀三山能免三災等為迷信。現在不少人以多神崇祀的低層次信仰心,將佛菩薩作為能滿足人各種世俗願求的神明來拜,將本來應通過自己努力達到的升官發財、考學、戀愛成功等希望寄託於佛菩薩的保佑,及本來應該就醫治療的疾病而唯求諸佛菩薩、高僧活佛,就多分屬迷信。蓮池大師批評儒士持佛教准提咒求富貴之舉說:准提,梵語原意為清凈,是一表清凈心的菩薩,以清凈心持其真言,始有相應分,《准提經》雖然說持此咒有能滿人功名富貴之願的效能,蓋方便誘引之言,以貪圖富貴的垢染心持咒以求富貴,難以與清凈的菩薩心相應而獲得應驗。   樹立正信,獲得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確實是人生首要的大事,不可草率馬虎,不可盲目輕信。而樹立正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具有清醒的正見正智,善於明辨是非,抉擇邪正。只有宗教需求、宗教感情而沒有選擇正信和明師的正見正智,猶如騎手不看路,很可能使信仰帶來無益於自己心理健康和損害自他正常生活、不利於社會的弊端,墮於迷信、邪見,乃至誤上邪教的賊船,成為騙子惡魔的犧牲品。   [1] 《活得安祥》,頁75   [2] 《理解人性》,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0,頁43   [3] 《活得安祥》,頁75   [4]賈輝軍譯《精神分析與宗教》,中國對外翻譯公司,2001,頁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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