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戎:美國的種族與少數民族問題
內容提要:美國作為移民國家,始終存在著深刻和複雜的種族和民族問題,分析美國種族、民族問題的發展過程和政府政策的影響,對於我們分析國內和世界性的民族問題,可以提供有益的借鑒。本文回顧了美國民族問題的由來、當前美國人口的民族構成、各族群間的結構性差異,介紹了美國政府處理民族關係的三個歷史階段,並對美國少數族群的現狀進行了討論。
關鍵詞:種族 民族 移民 結構差異
今天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多民族國家。現代國家的形成和邊界的劃定是各種複雜的政治、經濟、文化、外交因素交互作用的歷史過程,而穩定的領土邊界和社會秩序是每一個國家和平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但是國家內部不同民族集團之間很可能因各種原因造成的不同利益而產生矛盾和衝突,不但破壞了社會安定,甚至可能引發內戰和導致國家解體。如何分析民族集團之間的矛盾,利用政府的政策逐步影響本國民族關係朝著有利於社會穩定的方向發展,成為當前許多國家關注的問題。在研究我國民族關係的歷史、現狀和發展前景時,十分有必要借鑒其他國家民族關係的發展過程和有關研究成果。本文主要介紹和討論美國的種族、民族問題,從美國的移民史、各族群的結構性差異、政府政策的導向、族群關係現狀這樣幾個方面來分析美國民族問題產生的原因和發展過程,希望能對我國的民族問題研究有一些啟發和借鑒。
一、美國的種族、民族問題的由來
美國是在近二百多年裡發展起來的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移民國家。作為移民國家,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它的人口是由來自不同國度和不同民族的人群及他們的後裔所組成。北美大陸地域遼闊,美國的面積為936.3萬平方公里,擁有發展農業、畜牧業、林業、漁業、採礦業、製造業的極其豐富的自然資源,這塊「新大陸」在兩個多世紀的時間裡吸引了許多國家的成千上萬的移民。作為一個新興的移民國家,美國的移民具有6個主要特點:
(1)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移民的主體來自不同的國度。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後,來自英倫三島的盎格魯—薩克森人是最早來到北美大陸的殖民者,其他民族在隨後的年代裡為美國豐富的自然資源和社會制度所吸引,一潮一潮湧入美國。自17世紀始,黑人奴隸被販賣到美洲,總計約有近1000萬的非洲奴隸被運到了西半球,其中80%以上是在1720—1820年期間抵達的。在這1000萬黑奴中,有40萬人被販運到今天美國境內的殖民地。[①]美國移民的「遷出國」構成隨著世界各地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在不斷變動。19世紀前半葉是愛爾蘭人移居美國的高潮,在1840至1860年期間,每100個移民中有43個愛爾蘭人和35個德國人。19世紀末是猶太人的移民高潮,而在1901至1910年期間,每100個移民中有28個義大利人、27個奧匈帝國人、20個俄國人和波蘭人。[②]本世紀中葉則是墨西哥人的移民高潮。
直到本世紀50年代,來自歐洲的移民仍占每年美國吸收移民總數的50%以上,而亞洲移民僅佔6%。但是到了70年代,歐洲移民所佔比例已經降到20%以下,而亞洲移民的比例達到了33%以上。由於戰後歐洲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美國對於歐洲人已經失去了移民的吸引力,而亞洲各國人口保持了高速增長並有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願意前往美國謀求發展。在這種形勢下,1965年美國國會放寬了20年代制定的對亞洲移民的限制,該年政府允許1.7萬亞洲人和11.4萬歐洲人移民美國。在70年代每年有大約16萬亞洲人來到美國,其中三分之二來自4個國家:菲律賓、韓國、中國(包括台灣、香港)和印度。1981年來到美國的亞洲人達24.4萬,其中中國人為2.6萬人,同年歐洲移民卻降到了6.7萬人。[③]1982—1985年來自中國的移民總數為17.7萬人,其中大陸10.1萬人,台灣6.4萬人,香港2.2萬人。[④]美國的移民局每年公布對於各國的「移民配額」,對各國來美國的移民數量進行控制。「移民配額」的構成,反映了美國政府在移民問題上的種族與民族政策。
(2)移民數量大。美國的移民每年都達幾十萬人。20世紀的第一個10年里,大約900萬移民來到美國,移民在美國同期人口增長總額中超過了50%,是美國歷史上移民數量最多的時期。在緊接著的第二個10年,移民總數為700萬人,仍佔全國人口總增長額的40%以上。但是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導致在這10年里進入美國的移民僅有52.8萬人。50年代來到美國的移民總數為200萬,占人口增長總數的9%。60年代的移民為250萬人,70年代為450萬人,占人口總增長的19%。[⑤]根據人口普查結果,1970年美國總人口中有1000萬(5%)出生在國外,1980年出生在國外的人數增加到1400萬(總人口的6%)。
(3)移民種類多。美國的「移民法」規定了申請移民美國的各類「優先條件」,如美國公民的配偶、子女、親屬,或者是美國公司需要的特殊人才等等可以優先申請移民。除了每年依照移民法條例遷入美國的幾十萬移民之外,還有其他幾種人申請到有合法簽證進入美國並在美國居留:(i)求學的外國學生;(ii)來美國探親者;(iii)政治難民。政治難民是在「移民配額」之外合法進入美國定居的移民。自1953年到70年代末期,約有100萬人根據國會特別法令到美國政治避難。難民人數較多的年度是1978年(13.3萬,其中66%來自越南)和1980年(20.7萬)。1980年被接受永久定居的人中有28%是難民。
(4)移民在教育和專業技能上一般具有較高的素質。除了政治難民之外,移民的教育水準普遍比較高並有專業技術。許多第三世界的優秀學生來到美國攻讀研究生學位(碩士、博士),畢業後為美國的優越的生活條件和高收入所吸引而留在美國,如印度、菲律賓、台灣、中國大陸的留學生有80%—90%留在美國。這樣美國可以不必支付研究生課程之前的全部社會、教育費用而得到了一批最年輕的優秀人才,這被稱為美國對於發展中國家的一種「人才掠奪」,也是美國科學技術得以不斷發展的重要基礎。表1把美國出生的人(包括各族群)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醫生、律師、記者、教授、工程師等)的比例與來自各國的移民群體相比較,反映了來自不同國度的移民具有不同水平的教育和專業素質。1980年人口普查結果表明,印度移民中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佔66%,中國台灣移民佔60%,菲律賓移民佔42%,韓國移民佔34%,中國大陸移民佔30%。[⑥]由於移民總數中包括了兒童和少年,所以在「就業人口」中大學生的比例應當大大高於表1中的比例。不同的教育水準使移民們在美國進入了不同的職業。這些移民又對美國的相應族群(如印度移民對於美國原有的印度人後裔族群)的教育結構、職業結構造成積極或消極的影響。
表⒈美國各移民群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比例
資料來源[⑦]
(5)大量非法移民。美國的非法移民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持各類合法簽證(探親、求學、短期訪問、臨時性工作等)進入美國,在簽證失效後長期滯留美國。第二類沒有合法簽證,以各種偷渡的方式進入美國。偷渡進入美國的非法移民數量是難以計算的,有一項研究估計,1980年僅來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就在150—400萬人之間。[⑧]美國的移民局在各城市、農場查找這些非法移民並把他們遣返回國。但是其中的大多數在親友的掩護下長期居留下來。由於非法移民在美國居住一定年限後根據「大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許多非法移民在美國居住8—10年後申請「綠卡」,轉為合法移民。
(6)新移民居住地域相對集中。隨著大量移民湧入美國,沿海一些州和城市成為新移民集中居住的地域。1980年,在美國的50個州中,移民占州總人口10%以上的有5個州:加利福尼亞(15.1%),夏威夷(14.2%),紐約(13.6%),佛羅里達(10.9%)和新澤西(10.3%)。這5個州也被人們稱為移民的「進口港」。同年普查說明,美國有11個城市的移民占城市總人口的30%以上,如紐約的移民有200萬人,其他4個移民人口超過50萬人的是洛杉磯、芝加哥、邁阿密和舊金山。[⑨]所以今天美國仍然是名副其實的移民國家。正是這些來自不同大陸、不同國度、不同族群的移民,構成了美國人口的主體,而且每年的新移民仍然在不斷增加,改變著美國人口的種族、民族構成。
二、當前美國人口的種族、民族構成
雖然美國獨立之前是英國的殖民地,但是英國人後裔現在只佔今天美國總人口的15%,另外兩大族群是德國裔(13%)和黑人(12%)。由於美國人口普查關於族屬登記採取的辦法是「自報家門」,各次普查登記的族屬項目又並不一致,所以時常造成數字和比例的混亂。根據1980年普查,白人為1.88億,佔美國總人口的85%,,黑人2700萬,「其他」人口700萬。以前被統計為白人的拉丁美洲裔(墨西哥裔、波多黎各裔等)在這次普查中被列入「其他」。
黑人是美國除白人之外最大的族群,1790年美國第一次人口普查時,黑人佔總人口的19%,其中92%的黑人是奴隸。由於後來白人移民的大量湧入,黑人在美國總人口中的比例在1930年降為9.7%,1960年恢復到10.5%。由於白人移民數量逐漸減少和黑人的高生育率,自50年代以來黑人的數量和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一直在上升,1983年有2820萬黑人,佔總人口的12%。預計到2000年黑人人口會達到3600萬人,到2050年會達到5200萬人,那時美國總人口預計為30900萬人,黑人的比例為17%。[⑩]
表2是1980年美國人口的種族、民族構成。白人佔84.6%,黑人佔12.2%,亞洲裔(華裔、日裔、韓裔、越南裔、菲律賓裔、印度裔)約佔1.5%,拉美裔(墨西哥裔、波多黎各裔)佔0.9%。美國土著居民印第安人僅有140萬。由於80年代亞洲移民數量的增加,現在美國的亞洲裔人口大約佔美國總人口的2%。由此可見美國還是一個「白人的國家」,主要的族群矛盾是在人口最多的兩個族群(白人和黑人)之間。但是今後隨著黑人人口因高生育率而迅速增長和亞洲移民數量的增加,美國的民族構成比例在未來可能會有一些緩慢的變化。除了個別族群(如猶太人)之外,白人各族群之間的通婚現象很普遍。在1980年普查時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人說他們有混合祖先,有5000萬人說他們身上有部分英國血統,同時有2300萬人(總人口的十分之一以上)對普查人員表示他們在家裡不說英語。(11)白人和黑人的通婚在很長的時期內是被禁止的,直至1963年還有21個州禁止黑人與白人結婚,1964年聯邦法院制定的法律取消了各州法律中有關禁止種族通婚的法令。黑人與白人之間的通婚在80年代後有所增加,一些事業上成功的黑人娶到了白人妻子。在美國民族社會學中把這種高社會地位、高收入黑人男子和低社會地位、低收入白人女子的婚姻稱作「上嫁」(marrying up),指白人女子憑藉膚色通過婚姻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和收入。
大量的族際通婚使美國人的族屬分類變得更為複雜,但是膚色和語言仍然使各族群得以相互區別和認同。在民族融合的同時,各族群之間仍然存在著種族和文化的界限。
表⒉1980年美國人口的種族、民族構成
資料來源(12)
三、美國社會各民族群體之間的結構性不平等
1975年哈佛大學出版的《民族》(Ethnicity)一書提出要研究族群之間的「結構性差異」,同時提出了「民族分層」(ethnic stratification)這個重要的概念(13),這是從社會學的一個重要專題「社會分層」(social stratification)轉借過來的。「社會分層」研究的是社會成員內部的分化與流動,「社會分層是各類人的結構性的不平等,人們由於在社會等級制度中的地位不同而有著不同的獲得社會報酬的機會」(14)。「民族分層」分析的是不同民族集團之間由於其結構性差異所引起的不平等,這是研究民族關係的一個極為重要的領域。具有明顯結構性差異的民族集團如果生活在各自相對隔絕的區域里,這些差異對他們之間關係的影響可能較小。但如果幾個不同的民族集團共同生活在一個城市或地區,各集團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差別很大,他們看待社會制度的觀點和相互之間的看法也會不同。在美國的統計和研究中,通常把種族、民族群體區分為幾大類:白人、黑人、亞洲裔人、操西班牙語的墨西哥裔人、太平洋島嶼上的土著、印第安人等。美國人口普查機構和研究部門提供的統計和調查資料,可幫助我們分析這些以族群劃分的社會集團的結構性差異以及這些差異在不同時期的變化。
⒈產業
現代化的進程,通常是社會勞動力大量地從農業向製造業、再向服務業轉移的過程。從社會地位、經濟收入來說,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農民收入往往最低,產業工人收入高於農民,在城市裡從事服務業的就業人員收入最高。所以,分析各族群在各個產業領域的分布情況,可以反映出各族群介入國家現代化進程的程度。黑人最初被奴隸販子運進美國的時候,主要是被用於農業勞動。所以在歷史上,美國黑人務農的比例一直很高。但是由於南部農場主對黑人的歧視和壓迫,南北戰爭後黑人大量逃離南部農場而進入北方和西部城市。根據1920年人口普查,黑人勞動力中從事農業的尚有92.5萬人,1940年黑人農業經營者(15)降至70萬人,1978年黑人經營的農場降到5.7萬個,到80年代末,黑人經營的農場約剩下1萬個。農業黑人人口的流失最快的時期是70年代,在1970—1976的6年期間,生活在農場的黑人人口(包括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從90萬降至50萬,同時由於青壯年大量遷往城市尋找其他就業機會,留在農村的黑人人口中兒童和老人佔據很大比例。1982年在美國的6百萬農莊居住者中,黑人僅佔4%。(16)
自20年代開始,墨西哥人成為美國農業廉價勞動力的首要來源。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政府與墨西哥政府簽訂了協議,由墨西哥向美國提供季節性勞工。戰後這一協議又延續了幾年,最後於1964年正式終止。但是在鄰近墨西哥的美國西南部農業區,仍然存在著對季節性廉價勞動力的大量需求。有一些住在邊境附近的墨西哥人得到了「綠卡」後,仍然居住在墨西哥,每天跨過國境去美國做工,有的在農場勞動,有的在白人家庭做女傭,由於他們每天在工作的美國和居住的墨西哥之間定時流動,被稱為「擺動人口」(commuters)。據調查,這些「擺動人口」中有四分之一已取得美國公民權,但他們仍願意住在消費低廉的墨西哥。除了這些合法的打工者外,每年還有大量墨西哥農民非法偷越國境到美國的農場打工。在美國農場打工的墨西哥人,由於主要是「季節工」,嚴格地說,他們在統計上不能被算作「農民」(指農場擁有者和部分擁有者、農場管理人員、租種土地的佃農)。印第安人作為土著居民,其人口的主體依然居住在美國政府為他們選定的280個「保留地」(17)內,從事農業和畜牧業,這些「保留地」是最貧瘠的、無法耕種的土地。但是隨著某些礦產資源的發現,其中一些有價值的土地又被政府徵用。「印第安人要想承租或轉租任何土地都必須得到政府農業局的批准,而農業局規定的批准率通常低於地區其他土地的批准率」(18)。這就使得印第安人離開土地十分困難同時又難以擺脫貧困。
其他移民族群如亞洲移民及後裔(日本人、中國人、印度人、朝鮮人、越南人等)、南美洲人(波多黎各人、巴西人、古巴人等)大多居住在城鎮,主要在製造業和服務業尋找就業機會,極少從事農業經營。產業的民族格局一方面反映了美國早期發展的歷史,如白人、印第安人從事農業的傳統,也反映在美國工業化過程中新移民集中於城市就業市場。在有些經濟部門和實業中,也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族群傾斜。例如據官方統計,1962年,全美國由黑人開辦的銀行只有10家,1970年上升為27家,1976年也僅為50家,而美國的銀行有上萬家。這就反映出黑人族群在金融界的地位以及整體的經濟實力。
⒉城市化程度
一個族群的城市化程度與它的人口的產業結構密切相連,同時各個族群的城市人口比重作為簡單和直接的統計指標,可以用來衡量和比較各族群參與工業化、城市化的程度。普查結果表明,由於黑人發現在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中可以得到較高的收入,近幾十年來黑人人口不斷從農村向城鎮遷移,從小城市向大城市遷移。1960年,在全美國10萬人以上的城市中,華盛頓是唯一的一個黑人佔總人口半數以上的城市。到1980年,黑人佔總人口半數以上的城市達到了9個。這一過程被美國社會學家稱之為「黑人城鎮化」(Black Urbanization)。1982年美國黑人住在城鎮的比例高達99%,這使得黑人構成城市貧民的主體,並使種族衝突主要發生在城市地區。
在1940年,美國說西班牙語的墨西哥裔居民中的多數居住在農村。1960年普查表明城市居民變成這一族群的多數。在1985年,五分之四的墨西哥裔住在城鎮,而且主要集中在加州城鎮,洛杉磯市成了除墨西哥城之外世界上最大的墨西哥裔居住地。(19)
在1950年,印第安人主要居住在農業社區。不久各部落開始送年輕人遷入城鎮。1970年,在印第安人口超過1萬的9個州里,印第安人中的城鎮人口佔印第安人總人口中的比例在13.3%—39.6%之間(20)。但是總的來說,印第安人是城鎮化水平較低的一個族群。從其他大陸(亞洲、南美洲)來的移民族群由於沒有進入農業生產領域而絕大多數居住在城鎮。
⒊教育
教育對一個民族的社會地位的影響是非常根本的,標誌著一個族群的勞動力素質和競爭能力。1930年美國南部黑人入學率為58.5%,白人為67%,在80年代,黑人與白人的入學率達到了同等水平。1940年,25歲以上的黑人與同齡白人所受教育年限相比,差距超過3年。在80年代早期,兩者之間的差距減到半年。(21)種族隔離政策長期在各級學校中實行。1965年,80%的白人學生在學生總數的90%—100%為白人的學校讀書,65%的黑人學生在學生總數的65%—100%為黑人的學校讀書。由於黑人學校的教學條件、師資水平、教學質量都比較低,對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和發展都有不利的影響。1964年美國國會通過《民權法》,禁止在聯邦資助的工程和計劃中實行種族歧視。1965年通過《中小學教育法令》促進了各地區的學校廢除種族隔離制度。(22)美國的學校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私立學校由於不拿政府津貼和貸款,完全不受政府法令的影響。所以在相近入學率這個表面現象之下,更進一步地分析發現中產階級以上的白人把孩子送進私立學校,白人貧民和黑人的孩子則在條件較差的公立學校就讀。
墨西哥裔對於教育的重視程度不但比不上亞洲裔,也不如黑人。1979年在25歲以上的墨西哥裔人口中,只有34.9%讀完4年小學,波多黎各裔也只有38.6%讀完4年小學。(23)這種教育結構對於這兩個族群在美國社會裡的競爭十分不利。
教育不僅僅是一個涉及到一個族群的各級學校(小學、中學、大學)畢業生數量的問題,還有一個實際能力或學習質量問題。由於不同學校的經費、師資、教學條件不一樣,同等學歷並不一定表示達到同等能力。此外,專業領域的結構分布、各專業在社會中的實際影響及地位也是具有重要意義的方面。1980年,黑人在應屆得到社會學博士學位的美國人中佔4%,心理學佔5%,經濟學佔2%,在歷史、地理、數學、物理、醫學等學科均低於1%。可見,少數民族雖然學歷、學位有所提高,但就專業結構來說,仍有很大的傾斜性。這種傾斜性對其整個民族的發展和結構性差異的影響應當引起我們的注意。
⒋就業
在1981年,美國16歲以上白人男性就業率為72%,而非白人男性就業率為61%。(24)表3是1970年10個族群男性、女性就業情況。從這張表中,我們可以看出各族群就業方面的明顯差別。印第安人、黑人的男性就業率最低,印第安人、波多黎各人和墨西哥婦女就業率最低。男性就業率最高的是古巴人,女性就業率最高的是菲律賓人(55.2%)。菲律賓婦女在外做工可能是一個傳統,目前亞洲各國的家庭女傭大量來自菲律賓。華裔男性的就業率屬於中下(73.2%),女性就業率屬於中上(49.5%)。
表⒊1970年美國10族群分性別就業率
資料來源(25) 包括墨西哥裔和波多黎各裔。
美國白人男性的就業率,在1980年為78.3%,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男性的就業率在1960年為83%,1980年降到70.8%。在1960年至1980年期間,白人女性就業率從36.5%升至51.3%,黑人及有色人種女性就業率從48.2%升至53.4%。(26)這些變化反映出美國有色人種男性就業的困難越來越大,同時也反映了近來白人婦女爭取經濟獨立的努力。1982年美國16歲以上黑人男性中失業率為20.1%,16—19歲年齡組的失業率為48.9%。相比之下,16歲以上白人男性失業率僅為8.8%,16—19歲組的失業率為21.7%,都不到黑人失業率的45%。在這種就業形勢下,黑人族群的社會地位很難得到改善。
⒌職業
職業與社會地位和收入密切相關。美國黑人的大多數始終處於低工資的各個職業。在60年代,當白人因為紡織業工資低而轉向其他部門時,大量黑人因此成為紡織工人。在70年代,同樣的情況使許多黑人成為電話公司的操作工人。1970年,全美工程師人數中,黑人、波多黎各裔、印第安人、墨西哥裔佔總數的2.8%,而他們佔美國總人口的14.4%,可見在工程領域他們還很落後。在文科(諸如律師等)領域,少數民族也機會有限,1970年黑人律師在全美佔律師總數的1.1%,即是說,黑人在美國成為律師的機會為白人的十分之一。
表⒋墨西哥裔、黑人就業人員的職業構成
資料來源(27)
表4把墨西哥裔、黑人與全美國的就業人口進行比較,1978年全美的「白領僱員」已經達到50%,而黑人約為36.6%,墨西哥裔僅有27.5%。在墨西哥裔和黑人就業人員中,「藍領」的操作工人佔20%—21%,這個職業在全美就業人員中只佔11.5%。墨西哥裔工人半數屬於低工資的「藍領」階層,而且很大比例是生產第一線的操作工人。這樣一個職業構成十分清楚地說明了墨西哥裔和黑人族群在美國社會「民族分層」中的地位。
在1870—1930年期間,華裔就業人員中有41%—58%從事個體服務業(其中8%—24%是洗衣業),1970年僅剩7.1%。從事採礦業的在1870年佔36.9%,到1900年只剩3.1%,1970年僅有0.2%。從事商業、餐館業的人員在1870年只佔2.1%,1970年上升到34.6%,成為華裔的第一大職業。專業技術人員在1870年只佔0.7%,1970年佔21.2%,成為第二大職業。1870年製造業工人只佔華裔就業人員的8.2%,1970年佔17.3%,成為第三大職業。(28)從這一百年的職業結構變遷中,我們可以看出華人在美國努力奮鬥的足跡。自50年代以來,大量受過較好教育的華人新移民進入美國,對華裔在職業結構方面的轉變起了積極的影響。
⒍收入
收入的絕對水平和相對差距是社會分層的重要指標。1959年黑人家庭收入的中位數(29)是5837美元,白人家庭是10885美元,為黑人家庭的1.86倍;1975年黑人家庭收入中位數是8779美元,白人家庭是14268美元,為黑人家庭的1.63倍。(30)1980年黑人家庭的平均收入是12764美元,白人家庭的平均收入是21094美元,為黑人家庭的1.65倍。(31)
從表5可以看到,1959年墨西哥裔家庭收入中位數為3811美元,1976年上升到9546美元。1970年波多黎各裔家庭收入中位數為5879美元,1976年升到7291美元。1970年居住在「保留地」的印第安人家庭收入中位數為4088美元,在城鎮的印第安人家庭收入為7566美元,在城鎮的黑人家庭為6832美元,同年全體城鎮居民家庭收入為10474美元。白人家庭和其他族群的收入差距是十分明顯的。
表⒌美國一些族群家庭年收入的中位數
資料來源(32)
表⒍1970年美國各族群家庭收入指數(以平均水準為100)
資料來源(33)
收入指數是分析各族群收入差距的另一個指標。在表6中,我們以全體美國人的收入為100,分析各族群家庭的收入指數。猶太裔十分重視教育,在大學裡多選擇經濟、法律、醫學等專業,許多人成為律師、教授、醫生,並得到了高收入。日裔、波蘭裔、華裔和義大利裔是另外4個高收入的族群。波多黎各人、黑人和印第安人是收入最低的3個族群。很顯然,收入是與教育水平和職業密切相關的。
比較各個族群「貧困人口」的比例,是分析族群收入差距的第三個指標。按照1978年美國普查局的標準,一個從事非農業的四口之家年收入的「貧困線」是6662美元,這裡包括各項社會福利收入,但不包括「食品券」和實物收入。根據這一標準,普查局的該年度報告表明,美國有6.9%的白人家庭、27.5%的黑人家庭和20.4%的說西班牙語的家庭(包括墨西哥裔和波多黎各裔)生活在「貧困線」以下。(34)
在90年代,美國黑人是家庭實際收入中位數增加的唯一族群。1994年四口之家的「貧困線」標準是15141美元,該年度黑人家庭收入的中位數是21027美元,黑人家庭的貧困率在1994年是30.6%,同期白人家庭貧困率為11.7%。(35)近幾十年里黑人家庭收入狀況的改善,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首先是立法的影響,在就業和報酬上提倡種族平等的一些法規發生了一定作用,其次黑人婦女就業數量的增加也使許多黑人家庭增加了收入,第三,黑人教育水平的提高也為他們爭取較高收入的工作創造了條件。
有的學者指出,黑人家庭平均收入長期比較低,有一個特殊的因素不應忽略,「以婦女為戶主的黑人家庭是這類白人家庭的3倍,……而以婦女為戶主的黑人家庭普遍處於貧困狀態」(36)。這反映了黑人家庭的不穩定,以母親為戶主的單親家庭不但收入低,對於孩子的教育和發展也十分不利。1981年全美國未婚婦女生育的嬰兒佔全部嬰兒的19%,而50%以上的黑人嬰兒是由未婚婦女生育的,同期白人未婚婦女生育的嬰兒僅占白人嬰兒的7%。同年美國白人已婚人口的離婚率為10%,而黑人離婚率為23.3%。(37)1995年,49%的黑人孩子出自支離破碎的家庭,32%的黑人高中學生沒有畢業,黑人的平均失業率達到12%,白人僅為3%,最為嚴重的是20—29歲的黑人男性中有三分之一因犯罪而坐過監獄。(38)美國黑人在婚姻和家庭方面的不穩定性對於其社會地位的提高和經濟狀況的改善有著消極的影響。
導致少數族裔收入低的另一個原因是實際工作中的「同工不同酬」。「在每一個職業範圍內,墨西哥裔美國人掙的錢比盎格魯(英國裔)美國人要少20%—40%」。(39)這種情況在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族群中也很普遍。
四、美國種族、民族關係發展的三個階段
美國作為一個新興移民國家,存在著世界上最複雜的種族、民族關係。美國的族群,來自全世界,來源最紛雜,除了印第安人之外,哪一個族群也沒有自己的「祖居地域」。在美國的歷史上曾多次爆發種族衝突和民族衝突,為解放黑人甚至爆發了南北戰爭。這使得美國的種族、民族問題研究,得到政府和社會的高度重視而得以發展。在關於民族關係研究的許多種理論中,美國社會學者提出的理論在西方社會十分流行。戈登(M.M.Gordon)於1964年出版了《美國人生活中的同化》(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重點討論美國民族關係社會目標的歷史演變階段和每個階段的特點。該書認為,美國處理民族關係社會目標的發展過程可以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⒈美國族群關係發展的第一階段
這一階段自英國向北美移民開始,直至本世紀初。最初建立的北美13州都是英國殖民地,主要移民的來源是英國,而且移民們大多是受到宗教壓迫、政治迫害而逃亡的英國新教徒和一些破產的英國農民。這些移民的文化背景無疑都是英國(盎格魯—薩克森)的。為了這個移民的「主群體」與其他移民(在初期,愛爾蘭人占很大比例)之間的整合,當時非常注重在移民群體中強化這種盎格魯—薩克林(Anglo—Saxon)文化。在傑弗遜時代,美國國務卿曾公開宣稱:「我們國家就是盎格魯—薩克森文化統治的國家,如果你不願意學英語,不願意接受我們的文化,大西洋的門永遠為你敞開,你可以回歐洲」。甚至直到1909年還有人提出要用行政手段「割斷」各移民集團與母國的聯繫,以此來達到同化移民的目的。那時政府的官方政策非常明確,即要求所有來到美國的移民都必須接受和學習盎格魯—薩克森文化。這是一個由政府推行的、不間斷的、完全的民族同化過程。
⒉美國族群關係發展的第二個階段
第二個階段自本世紀初開始,直至50—60年代。隨著歐洲遭受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天災人禍的巨大衝擊,大量來自義大利、德國、法國、西班牙、北歐各國的移民,甚至還有東歐的波蘭人、俄羅斯人等為逃避戰爭和十月革命,不斷湧入美國。移民人口的成份和民族比例改變了,在這種情況下繼續實行「盎格魯—薩克森化」政策,實際上是不可能的。當時的美國,形成了許多有一定人口規模、有特定民族文化背景的種族、民族集團、族群之間時常發生衝突,這使得美國的政治家和社會學家們很憂慮。
在1918年美國上演了一部十分流行的戲劇,劇名「熔爐」(The Melting Pot)。該劇描寫的是一個由來自不同國度,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四代人通過婚姻,組成了一個四世同堂的美國家庭,它的成員們在日常行為、價值觀念、思維方式、語言等方面存在深刻的差異,但是經過了長期的相互調適,最後相處得十分融洽。這個戲劇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美國社會中的民族交往情形。社會學家們認為這個家庭的演變結果是解決民族差異的理想結果,並樂觀地認為戲劇中的這個家庭預示了美國社會的未來。後來,就借用「熔爐」來概括這一時期美國在族群關係方面的政策。
由於美國東部主要是英國早期移民後裔的居住地,中部、西部因為有後來的新移民(愛爾蘭農民、墨西哥人、華人、日本人等等),才真正具有文化的多元性,所以有些學者認為真正的「熔爐」現象出現在美國西部。特納(Turner)在1893年提出西部才真正是形成美國文化的搖籃。隨後,也有另外一些學者指出,移民混雜的大都市也是民族融合的搖籃。這些研究對美國各民族融合的「熔爐」現象,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場景上都作了十分精細的分析。
⒊美國族群關係發展的第三個階段
第三個階段自本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到今天。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的種族和民族問題並沒有像政治家和學者們曾經預期的那樣通過「熔爐」而得到完滿的解決,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也遠非在逐漸消失。他們發現,在發生部分民族融合現象的同時,許多民族差異依舊頑固地保持了下來。在美國,尤其是在城鎮里,民族分地區居住的現象很普遍。如紐約的曼哈頓區,南部有「唐人街」(China town),也叫「中國城」,這個地區的居民主要是華人,他們有自己善於經營的一些行業,如餐館、珠寶店、成衣廠、洗染店,食品店裡的中國食品集中了大陸、台灣、香港的「國貨商品」,華人有自己的學校,廣場上豎立著孔子像,有自己的報紙、廣播電台,甚至還有電視台,完全形成一個「亞文化群體」。在「唐人街」北面有一個「小義大利區」,那裡居住的都是義大利裔,講義大利語,有義大利餐館,社區的人際關係帶有濃厚的義大利色彩。儘管這些不同文化背景的族群來到美國後,也使用英語,按照美國聯邦憲法和各州法律行事,承認這個社會總體的規範,能夠作為這個社會中一個守法的公民而存在,但是他們依然保有原有的民族傳統文化特徵,並具有非常清醒的民族意識。
早在1915年,美國猶太學者卡蘭(Horace Kallen)就已經撰文對「盎格魯—薩克森化」和「熔爐」理論提出質疑,並提出美國實質上是一個「(各)民族文化的聯邦或共同體」。卡蘭在他1924年的文章中首次使用「文化多元主義」(Cultural Pluralism)這個辭彙。他認為「(各民族的)文化本身就具有價值」,「在多樣性的影響中才能出現創造性」(40),人權的意義就在於不同文化之間的平等。這種「多元化」使得各地區的文化生活變得豐富多彩。
戈登的「三階段理論」對我們在思考民族關係時具有一定的啟發性。使用行政手段強制實行民族同化是不會成功的,以美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這樣的優越條件來對零散進入美國的新移民實施同化,其結果尚且如此。而「文化多元」也並不意味著各族群在政治、地域上實行「割據」而危害國家的統一,美國的「多元」之上有十分強大的「一體」,州和聯邦都是很強的政治實體。而且在美國不僅僅是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統一,在文化層次上也有很強的「一體化」,如使用英語,接受美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念和行為規範。事實上也很簡單,不會講英語在美國就寸步難行,不接受美國的價值觀念和行為規範就無法在美國社會裡與其他人和各種政府機構打交道,更談不上就業和發展。所以,「文化多元」並沒有保留真正獨立的「文化群體」,只是允許在接受「共同文化」的前提下保留了原有傳統文化某些特點的各個「亞文化群體」的存在。允許發展有民族背景、真正具有自治傾向的「文化群體」,也將危害美國的政治統一。當然,這種情形也決不會被美國政府所容忍。
在戈登之後,許多美國社會學家對美國民族關係的有關理論繼續進行探討。出現了「生成文化論」和「碰撞—一體化理論」。前者表示在多元文化的環境中,人們會「生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如一個中國人逐漸變成一個華裔美國人,這時他已不再是一個中國人,他的在美國出生的孩子與中國人的距離就更大,他們加入了生成的「華裔美國人」的族群。後者認為通過與其他族群交叉作用(碰撞)的結果,各文化集團逐漸改變著自身並逐步融合進美國主體文化。(41)
對於各個少數族群在美國如何發展,波特斯(Alejandro Portes)提出了「民族聚集區經濟模式」,強調在民族群體成員的社會流動和爭取社會地位方面,民族聚集區(如「唐人街」)的經濟發展和民族社會網路能夠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可以成為少數族群(特別是新移民)融入主流社會的一條途徑。關於紐約的研究也充分說明了「唐人街」在社會經濟方面的潛在力量和為華人移民適應美國社會所起的正面作用。(42)
五、美國現實社會中的種族、民族關係
由於各族群結構性差異的存在,可以說在美國社會存在著各個種族、民族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這種在社會地位、經濟收入等方面的差異,導致了種族、民族群體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從早期殖民者對土著印第安人的大屠殺,到南北戰爭前白人對幾百萬黑人奴隸的殘酷壓迫,這種矛盾與衝突貫穿著美國的整部歷史。1776年美國獨立後,即迅速開始擴張領土。1803年從法國手中得到了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路易斯安那省」(包括現在的9個州),1819年從西班牙手中奪取了佛羅里達,1845年從墨西哥手中奪取了得克薩斯,1846年佔領了西北的3個州,1848年再次打敗了墨西哥,奪取了包括加利福尼亞在內的3個州,1867年從沙皇俄國手中購買了阿拉斯加,1898年戰勝了西班牙之後,美國佔領了波多黎各、夏威夷群島、關島和菲律賓群島,1899年佔領阿留申群島,1904年巴拿馬運河區被正式割讓給美國。(43)在這100年的大擴張中,美國領土增加了3倍多,中西部的印第安部落、西南部的墨西哥人、太平洋各島的土著居民都落到了美國的統治範圍之中。
⒈黑人反對種族歧視、壓迫的抗爭
黑人是美國社會上長期受壓迫的族群,作為奴隸勞動力,黑人在1865年南北戰爭勝利後從法律上獲得了解放,但是南部白人農場主組織了「三K黨」,對爭取實施自由權利的黑人施行私刑。1871年政府頒布了制止「三K黨」活動的法律,但之後「三K黨」在南部各州多次復活,鞭打、殺害黑人的事件時有發生。一直到「1957年和1958年,在南卡羅來納、亞拉巴馬、喬治亞和南方其他各州,殺害黑人是不受任何懲罰的」。(44)美國各州長期以來實行種族隔離政策,而當聯邦政府頒布了廢除種族隔離的各項法令後,許多地方政府頑強抵制。1957年原南部聯邦的11個州聯合反對聯邦最高法院關於取消學校種族隔離案件所做的裁決,直至總統因州長無視法院命令而派出聯邦軍隊時,黑人兒童方能入學。黑人與白人種族主義者之間的鬥爭始終沒有停止,種族歧視行為和黑人反抗鬥爭對美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造成巨大的損害。「據1962年經濟顧問委員會估計,為種族歧視而付出的全部代價約值173億美元,即國民生產總值的3.2%」。如1965年洛杉磯瓦茨地區的一次種族暴亂,即造成了34人死亡,1032人受傷,3952人被捕,財產損失約4千萬美元。(45)
由於黑人人數在包括華盛頓在內的許多大城市中超過或接近人口的半數,為了爭取黑人的選票,美國兩黨的政治家們開始關心黑人問題。1960年黑人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被關押,正在競選總統的肯尼迪設法使他開釋,從而得到了黑人的好感。人們分析正是黑人的選票使肯尼迪當選。1963年馬丁·路德·金博士在華盛頓的集會上發表了「我有一個夢」的著名演說,號召黑人、白人相互包容。但是隨後肯尼迪遇刺,1968年馬丁·路德·金自己也被人槍殺,他死後在美國各地的100多個城市裡連續幾天發生騷亂、縱火和搶劫。1967年的「黑人權力會議」,要求「把美國分為兩個獨立的國家,一個是白人的祖國,另一個是黑人的祖國」。黑人組織了激進派的「黑豹黨」,該黨的發言人宣稱,美國面臨的選擇要麼是「黑人的徹底自由,要不就是美國的徹底毀滅」。當時黑人的暴力鬥爭遍及全美國,毛澤東為此專門發表了支持美國黑人鬥爭的聲明。
這種鬥爭一直延續至今。1995年由於法院對毆打黑人司機的白人警察宣判無罪,引發洛杉磯黑人的又一次暴動與騷亂。同年由於實行多年的《平等就學、就業法案》面臨取消,黑人對於今後的前景十分擔心。由激進派黑人領袖法拉漢發起的1995「黑人百萬人大集會」,吸引了來自全國各地的40多萬黑人參加,激烈地指責政府,反映了黑人的焦慮和憤怒的心情。
儘管黑人的平均收入與白人之間還有不小的差距。但是與歷史上黑奴的悲慘境遇相比,美國黑人的社會地位、經濟地位應當說在過去的30年里還是有了一定的提高,這是黑人們自己努力的結果,另外也有政府政策引導的因素。種族衝突和暴力事件造成了美國社會動蕩不安和巨大的經濟損失。政府感到有必要採取措施改善黑人的地位和經濟狀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兵員緊張,大量黑人蔘軍在戰場上流血犧牲,是黑人群體地位在戰後得以升高的重要基礎。70年代之後,美國黑人運動員、藝術家在體壇、藝壇上的成就,不僅使這些個人因高收入而獲到自身地位的提高,部分美國白人也在逐漸改變對待黑人的態度。為了建立一些種族和諧的政治象徵,芝加哥、華盛頓等大城市的市長開始由黑人政治家擔任。
⒉一度瀕臨滅絕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是世世代代居住在美洲大陸的土著居民。經過白人殖民者的多次大屠殺,殘存的印第安人被驅趕進了不毛之地的「保留地」,惡劣的生存條件又有大量人口死亡。在1860年之前,美國政府在統計人口時不包括印第安人。1980年普查表明美國有140萬印第安人,「自1860年…以來,這個民族在美國第一次超過100萬人」(46)。
由於受到政府的限制,印第安人很長時間以來不能離開「保留地」,這對他們接受現代學校教育、參與現代經濟活動極其不利。在白人的小說、電影中,印第安人總是面目可憎的「吃人生番」。1992年拍攝的《與狼共舞》是許多年來第一部正面描寫印第安人的電影。存在於白人與印第安人之間的隔閡,實際上比白人與黑人之間還要深。自80年代以來,許多部落的印第安人,根據歷史上美國政府簽署、後來被白人單方面撕毀的協議、契約,在與白人打官司,要求退還被侵佔的土地並要求賠償。印第安人的「索地運動」雖然規模不大,但是也成為困擾各州和聯邦政府的一件令人頭疼的事。
「美國印第安人運動」通過30多年的鬥爭,在80年代獲得了免稅和自治等權力。為了緩解印第安人的貧困問題,1988年美國國會通過《印地安人賭博法案》,准許各州印第安人部落開設以賭博為主的夜總會。1993年有18個州的印第安人部落設立了100家夜總會,年營業收入達60億美元。《印第安人時報》總編輯認為,雖然這種經營可以使一些部落致富,但是「必然徹底改變道德標準和價值標準,從而加速我們(印第安人)文化的滅亡」(47)。
⒊謹慎發展的亞洲人
亞裔美國人中最大的族群現在是華人。華人最早是作為「苦力」來到美國的,這種用幾元錢招募的華工,一旦上船之後便被關入底艙,所受到的待遇與黑奴一樣。他們參與了西部鐵路和其他艱苦工程的修建,但在這些工程結束之後,他們中很多人被集體屠殺,那些僥倖活下來的人因無路費回國,只好居住在「唐人街」。1851年,美國有2.5萬華人,1870年達到6.3萬人,其中73%住在加利福尼亞。(48)1882年的《排華法案》和其他法律,禁止華人成為美國公民。「從1854年到1874年,有一條法律禁止中國人在法庭上提供不利於白人的證詞,這實際上等於公開宣布可以任意凌辱華人,華人遭到搶劫、傷害和攻擊時,法律是不管的」。「1871年在洛杉磯,一夥白人歹徒一夜之間射殺、絞死了20名左右的華人」(49)。
由於受到各種法律的限制,華人在美國的發展十分艱難。許多職業禁止僱傭華人,直至1920年,美國就業華人的50%以上只能在洗衣店或餐館打工。華人開辦的商店、企業「被課以特別稅和附加稅」(50)。
與其他移民族群相比,美國華裔族群的發展有一個特殊的問題。最初來到美國的華工絕大多數是男性,1860年華人的性比例為20∶1,1890年為27∶1。美國當時的法律禁止華人與白人通婚。所以美國的第一批華人中很少留下後代,直至1940年,美國華人的大多數都是在美國之外出生的新移民。由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對華人的特殊歧視,在災害和經濟困難時期,美國華裔決不向公共救濟伸手,而靠華人內部的互助度過難關。1933年經濟大蕭條時,紐約的白人中有9%接受聯邦政府的失業救濟,華人中僅有1%。(51)與激烈反抗鬥爭的黑人不同,美國的華人是在政治上、經濟上避免與白人競爭,而主要憑靠自身努力和互助來逐步改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的一個十分謹慎的族群。
第二個重要的亞裔族群是日本人。日本人移民美國始於18世紀末,本世紀初達到10萬人。與華人的移民方式不同,日本移民都是經過日本政府挑選的青壯年,90%以上的第一代日本人主要從事農業、商業和體力勞動。他們在美國的權益得到日本政府的保護。由於許多婦女從日本來到美國與移民男子結婚,很快就有了取得美國公民權的第二代日裔。日本移民農場主憑靠子女的公民權在1913年《外籍人土地法》頒布之後仍然保存了土地。由於這幾個方面的原因,日裔族群在美國社會裡的發展遠比華人要順利得多。
1941年12月的珍珠港事件引發了美國人對日裔的憤怒,第二年有10萬居住在美國西海岸的日本人被運送到阿肯色州的拘留營。這次被迫遷移使日裔損失4億美元。但是同時有30萬日裔美國人作為美國軍人在歐洲作為一線士兵參戰,在太平洋戰區作翻譯人員。戰後日裔族群得到了很快的發展,由於他們的勤奮和團結,他們在日裔集中的夏威夷州競選議員和州長獲得成功,在今天的美國政壇上,日裔是最成功和最有影響力的亞裔族群。但是隨著日本經濟的發展和對美貿易巨額出超,受到日本產品影響的美國汽車行業和其他行業的工人中產生了新的反日情緒。針對日本人的暴力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
在美國的菲律賓裔人數不少,1980年在各亞裔族群中僅排在華裔之後,但是與其他族群相比,居住分散,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不大。在美國大城市的韓國移民人數雖然不多,但是自70年代以來發展很快,由於勤懇和團結,韓國移民在80年代迅速佔領了包括紐約在內的許多大城市的蔬菜、水果零售業。華裔、日裔和韓裔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十分重視子女的教育,這也許與儒家文化傳統有關。亞裔學生在中學裡的傑出表現,令白人社會十分驚奇。80年代後期加州大學限制亞裔學生入學比例,充分反映了白人社會的擔心和堅持對亞裔的歧視。
⒋「二等白人」拉丁美洲裔
在人口規模上,拉丁美洲裔移民是僅次於白人和黑人的族群。在過去的一些普查中,他們有時也被統計為白人。但是他們講西班牙語,膚色較黑,很容易與其他白人區別開來。其中最重要的是墨西哥裔,其次是波多黎各裔。在歷史上,美國西南部的幾個州(得克薩斯、新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等)曾屬於墨西哥,美國在戰爭中奪得了這些土地。那時許多農場為墨西哥農人所有。在1854—1930年期間,美國聯邦政府徵收了200萬英畝墨西哥裔的私人土地、170萬英畝墨西哥裔社區擁有的土地和180萬英畝其他土地,沒有支付任何補償,「這些土地的失去毀滅了墨西哥裔美國人農莊的經濟基礎」(52)。
由於語言差異和教育水平較低,拉丁美洲裔在美國社會中的發展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地理上的便利條件使每年都有大量的非法移民從墨西哥進入美國,從他們踏上美國國土的那一天起,他們就成為移民局和警方搜捕的對象。報刊上披露的許多警察暴力事件,都是與這些墨西哥裔非法移民聯繫在一起的。關於墨西哥裔非法移民的糾紛,有時演變成為美國與墨西哥兩國之間的外交交涉。美國西南部的農場主年復一年地需要廉價的季節性墨西哥勞工,承認他們是支撐美國農業的重要基石,但是又絕對不希望他們留居美國,這種純粹為剝削廉價勞動力的思考方式是墨西哥非法移民問題的主要根源。
美國最近幾次人口普查的分類中把拉丁美洲裔從「白人」中區分出來,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白人社會對他們採取的一種「非我族類」的態度和歧視。在美國,拉丁美洲裔實際上是「二等白人」。
⒌如何看待「平等」和「公平競爭」
美國是標榜「平等」的國家,但是美國的「平等」觀與我們一般認為的「平等」並不完全具有同樣的內涵。美國的「平等」指的是「機會的均等」和「公平競爭」,但不考慮競爭者在自身條件方面具有的差異。在這種「公平競爭」機制下,社會地位高、收入豐厚的工作和低收入工作也許在很大程度上將分別由不同的族群(如白人和黑人)「世襲」下去。
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之間的平等問題,提出了「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實上的平等」兩個範疇。在法律上廢除種族和民族歧視,實現民族的平等權力,只是民族平等的第一個階段。只有通過各項措施和長時間的不懈努力,幫助原來被壓迫、被剝削的落後民族在教育、專業訓練等方面趕上先進民族(53),消除各族群之間的結構性差異,使所有的民族族群在社會的競爭中都能站在一條起跑線上,才能實行真正的公平競爭,並發展到「事實上的平等」。只有這樣的思路和做法,才是真正的力圖實現公平、平等、自由的社會。
⒍少數族群之間的關係
最近在美國出現了一些令人不安的傾向,就是隨著經濟的不景氣和失業率的升高,一些少數族裔群體(特別是黑人)把自己的不滿情緒發泄到其他少數族群的身上。黑人人口在許多大城市裡接近或超過總人口的50%,由於家庭不穩定、平均教育水平低,在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方面的改善程度有限。有些黑人覺得無法與白人抗爭,但是作為歷史悠久的美國人,他們對亞洲新移民在教育和經濟上的發展心中很不平衡。1991年一個韓裔店主毆打了一個偷東西的黑人孩子,結果導致了紐約市黑人與韓裔之間持續幾周的衝突。1995年,因法院判決毆打黑人出租汽車司機的白人警察無罪,洛杉磯黑人發動了幾周的騷亂,在縱火和搶劫的對象中,首當其衝的卻是韓裔雜貨店和華裔餐館。
面對各種複雜的局勢,美國的各個亞洲族群都在呼籲內部的團結,並在努力與黑人族群、拉丁美洲族群進行溝通和協作。今天美國最富有、最有權勢的人依然是白人,少數族裔應當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同時聯合同情有色人種的白人民眾,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攜手努力。
美國的種族歧視雖然在聯邦法律上是被禁止了,但是在各州的法律以及各地區自行設定的地方法規中,仍然保存著一些種族歧視的內容。而且也總有一些人為種族歧視製造輿論。1994年美國出版的《貝爾曲線》一書,從一次智商測驗中黑人平均比白人低15個百分點這件事出發,試圖證明黑人的遺傳基因使黑人天生就比白人愚蠢。(54)影響智商的因素除了遺傳基因外,還有其他許多的後天因素,測驗的具體情況也可進一步分析。但是這件事多少證明了種族偏見至今還根深蒂固地留存在一些人的頭腦里,要在美國真正實現林肯、馬丁·路德·金的種族、民族平等之夢,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
注釋:
① (33) (49) (50) (51)托馬斯·索威爾(T.Sowell),1993,《美國種族簡史》,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第235、5、178—179、181、187頁。
②安德列·莫魯瓦(A.Maurois),1977,《美國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4—5頁。
③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11) (12) (31) (36) (37) (46)布·羅貝(B.Robey),1987,《美國人民:從人口學角度看美國社會》,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第167—169、129、131、131—132、139、135—138、182、146—147、142、186、181、185、141頁。
④ (42)周敏,1995,《唐人街:深具社會經濟潛質的華人社區》,北京:商務印書館,第74頁。
(13)Glazer,N and D.P.Moynihan,eds.1975,Ethnicity,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4)伊恩·羅伯遜(I.Robertson),1990,《社會學》,北京:商務印書館,第301頁。
(15)包括農場擁有者和部分擁有者、農場管理人員、租種土地者。
(16)Simpson ,G.E and J.M.Yinger,1985,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An Analysi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fifth edition),New York:Plenum Press,pp.171-172.
(17)印第安人「保留地」總面積為52百萬英畝,佔美國領土的2.3%(Simpson ,G.E and J.M.Yinger,1985,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AnAnalysi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fifth edition),New York:Plenum Press,pp.194)。
(18) (19) (20) (23) (24) (26) (30) (34) (52)Simpson ,G.E and J.M.Yinger,1985,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An Analysi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 (fifth edition),New York:Plenum Press,p.195,p.187,p.194,p.342,p.173,p.175,p.182,p.199,p.186.
(21)丹·吉爾伯特、約·卡爾(D.Gilbert and J.Karl),1992,《美國階級結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92頁。
(22)約翰·富蘭克林(J.Franklin),1988,《美國黑人史》,北京:商務印書館,第567頁。
(25)T.Sullivan,1978,"Racial-ethnic Differences in 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F.Dean and W.Frisbie eds.The Demography of Racial and Ethnic Groups,New York:Academic Press,p.167.
(27)Simpson ,G.E and J.M.Yinger,1985,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An Analysi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fifth edition),New York:Plenum Press,p.189.丹·吉爾伯特、約·卡爾(D.Gilbert and J.Karl),1992,《美國階級結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92頁。
(28)King,H.and F.B.Locke,1980,"Chinese in the U.S.:A Century ofOccupational Transition",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14(1):19.
(29)由於「平均收入」在計算時少數收入極高的人可以對「平均值」有很大的影響,「中位數」在表現群體中等收入水平時更有意義。
(32)Simpson ,G.E and J.M.Yinger,1985,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An Analysi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fifth edition),New York:Plenum Press,p.189-190,198.
(35)《華盛頓郵報》1995年10月6日。
(38)新加坡《聯合早報》,1995年10月19日。
(39)弗·斯卡皮蒂(F.Scarpitti),1986,《美國社會問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91頁。
(40)Gordon,M.M.1964,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p.147.
(41)楊國美、黃兆群:《「中美學術界關於美利堅民族性質的研究》,載《世界史研究動態》1991年第7期,第6—7頁。
(43)Burner,David and et al,1982,An American Portrait,New Jersey:Revisionary Press,p.155.
(44)(45)約翰·富蘭克林(J.Franklin),1988,《美國黑人史》,北京:商務印書館,第543;第65—566頁。
(47)《環球文萃》1994年8月7日。
(48)吳景超,1991,《唐人街:共生與同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第38頁。
(53)列寧認為,為了幫助落後的小民族發展起來並達到「事實上的平等」,過去壓迫過他們的大民族必須「遵守對壓迫民族即大民族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可以抵償生活上實際形成的不平等。(《列寧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628—634頁)。
(54)《中國青年報》199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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