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通社PK新華社我們應該偏向誰? - 燕山譚客的日誌 - 網易博客

馮通社PK新華社我們應該偏向誰?

燕山娛話 2011-01-02 09:32:13 閱讀13449 評論60 字型大小:大中小訂閱

馮小剛有了微博後,稱他的微博是「馮通社」,等於自己有了私媒體,今後個人有信息直接用微博發布,不受記者斷章取義之害。「馮通社」開通後,還真沒閑著,馮小剛經常用他的微博發布活動信息,談自己的看法。曾經用微博與孫海英展開有關中國電影的辯論。在金馬獎失手後,又用微博對台灣金馬獎進行批評。最近,隨著馮小剛賀歲劇《非誠勿擾2》的上映,馮通社又開始活躍起來,特別是在《非誠勿擾2》植入廣告太多後,負面評價也不絕於耳時,馮小剛用微博進行了反駁。由於批評馮小剛是「廣告大師」的是新華社記者,所以現在這場辯論已經發展成為馮通社與新華社的一場PK。

馮通社PK新華社是從新華社記者周寧的一篇署名文章大批馮氏電影「植入廣告」發起的。文中把植入廣告的馮小剛與沒植入廣告的姜文進行了橫比,文章說:「一個《讓子彈飛》不讓『廣告』飛,一個《非誠勿擾2》非廣告勿擾;一個拚死捍衛藝術,一個輕鬆笑攬銀子;一個真正抱著對觀眾『非誠勿擾』的心態創作、靠著通俗易懂、脈絡清晰、節奏緊湊、荒誕幽默征服了觀眾,一個當著觀眾的面干『私活』,靠少數媒體的『交口忽悠』沒心沒肺地自賣自誇,以致失去了氣場。」該文最後說:「鼠目寸光或高瞻遠矚,其實就在一念間。這次馮導雖實現了「躺著掙錢最容易」的諾言,可有影迷擔心地問:「若總這麼躺下去,今後還能不能起得來?」

12月29日,馮小剛出席「新講堂」活動時,針對對《非誠勿擾2》中廣告植入的質疑,指責部分媒體泄私憤。12月31日下午5點左右,馮小剛連發五條微博,將矛頭直指新華社記者周寧,稱周寧極盡潑髒水之能事,誇大《非2》植入廣告,並以褒姜貶馮的方式挑撥導演關係,煽動觀眾敵視《非2》。而發表「討馮檄文」的新華社記者也不示弱,又給出一篇「《非誠勿擾2》背後的『交口忽悠』:為『房子』為『地』忽悠觀眾?」的文章,再次批評馮小剛。對這場馮通社PK新華社的網辯我們應該向著誰?當然,誰有理我們向著誰了,那誰更占理呢?

從表面看,新華社好像很占理,因為反對《非2》植入廣告,是在為廣大觀眾的權益說話,而馮小剛天天忽悠票房不說,還強行植入廣告,成了「廣告大王」,就是不如拒絕植入廣告的姜文。為什麼會出現新華社看似有理的現象?因為新華社佔據了道德的至高點,把自己扮裝成為觀眾利益的代言人。新華社是專業搞輿論的,他們在掌控輿論方面非常專業,而馮小剛就是個搞電影的,他可能在導演電影上很專業,但在輿論掌控上,他不如記者,特別是新華社的記者。但世人不是那麼好蒙的,會說的不如會聽的。

今年娛樂圈出現過好幾起論戰,都是主流媒體後期界入,一錘定音。如郭德綱的別墅圈地事件和打人事件,後期央視界入,直接定性為三俗,《人民上報》發表評論對郭德綱打人事件進行狠批,讓郭德綱的德雲社差點沒解體。還有就是周立波的網罵事件,《人民日報》發表專門評論,對周立波做為公眾人物口不擇言進行了批評,弄的周立波也很狼狽。現在又發生新華社記者對馮小剛《非2》廣告植入大加鞭伐一事。說句實話,別看媒體好像總著占理,可本博還真瞧不上他們。因為他們這種最後突然搶佔道德至高點,顯示力量的做法,很像投機商的作為,本身就不道德。而他們的說法也經不起進一步推敲。

比如,對郭德綱事件,只抓郭的不是,房地產商圈公地賣給業主,怎麼不說?只說郭德綱徒弟打人,為什麼不說北京台記者沒記者證私闖民宅?周立波與20萬網眾對罵,但為什麼罵時不說,事後一看周立波千人所指了才說。馮小剛在《非2》中植入廣告過多,觀眾是有些不滿,特別是在姜文《讓子彈飛》對比下,馮小剛很小人,這時新華社記者出手,落井下石,佔據道德至高點上綱上線,不過是想讓主流媒體再次扮演正義角色,爭取人心罷了。如果對廣告植入影響觀眾權益,為什麼去年央視春晚植入大量廣告,新華社不及時出來主持公道?而對於一個民間的商業導演卻那麼不容?本博在看了他們的PK後,決意站在馮小剛一邊,道理有四個:

一是,當今社會分干實事的和忽悠事的兩種人,馮小剛是干實事的人,他每年都要拍一部賀歲片,不但給觀眾帶來了娛樂,還帶動了許多人的就業。如片場做化妝的、做道具的、做效果的……還有群眾演員。電影上映後,各電影院的工作人員也發財,甚至養著一些盜版人的妻子兒女。忽悠事的,就是不幹實事,耍嘴皮子的,投機的,炒作的,做假數據和假政績討領導好的……他們的行為帶動房子上漲,帶動藥材和蔬菜上漲。中國的主流媒體部分記者也屬於後一類人,他們的忽悠不過為自己政治投機,或者賣頭條,沒什麼更大的意義。再不好的干實事的,也比忽悠事的要強,所以本博堅決支持馮小剛。

二是,馮小剛拍電影,背後沒有國家資本支持,他走的是純商業的模式,這就決定了他拍電影必須要賺錢,而植廣告是世界通行的賺錢方式。拍電影風險大,而盜版十分猖獗,馮小剛為了電影不賠錢,在《非2》中嘗試植入廣告可以理解。新華社記者應該客觀評價電影植入廣告的作法,起碼不應該在這方面製造反對輿論。群眾對植入廣告反感,一是不理解,二是植入水平比較低。20年前,中國電視節目開始插播播商業廣告也是人人反感,現在大家都理解了。比如,《非誠勿擾》的電視相親節目廣告插入很多,觀眾沒有怨言,因為沒有這些廣告養著,這個大家歡迎的相親節目就辦不下去。而現在的插播廣告做的也非常好,創意百變,畫面精良,讓人百看不煩。影視作品插播廣告破壞欣賞,這就出現植入廣告這種新方式,只是目前植入水平有些生硬,水平太低,才怨聲四起。主流媒體記者應該站的比一般觀眾更高的角度,來疏導這件事,而不是都群眾火。植入廣告的水平要想上去,需要編劇、導演、演員和廣告設計者共同協調努力,才會越做越好。如果植入廣告很成功,等於影視作品又多了一層資金支持,有助於好作品的出現。

三是馮小剛維護中國電影的聲譽,維護中國電影的合法權益沒有錯。馮小剛是中國著名導演,是中國特色導演。他導中國電影熱愛中國電影沒錯,他努力促進中國電影繁榮也沒錯,難道吃裡爬外、崇洋媚外才對嘛?觀眾罵中國電影是恨鐵不成鋼,外國人踩中國電影那是對中國電影的羞辱,中國電影導演如果也跟著胡說八道,那才神經不正常呢!新華社記者有國家媒體身份,他們的立場應該講究,如果他們跟一般網民的表達一個樣,他們愧對國家記者的稱號。

四是,新華社記者批評馮小剛可以,但要批評的中肯,要有實據。12月29日出席新浪娛樂主辦的「新講堂」活動時,馮小剛對廣告植入問題進行的回應,說的很實在,他解釋,影片中的植入廣告,自己經過了精心挑選和仔細考量,都是劇情發展所必要的,並不影響觀眾觀看,「我覺得我們做得非常有底線。」 12月31日下午,馮小剛接連發表五條微博,針對周寧在報道中對《非2》的批評,馮小剛一一做出反擊。針對周寧說《非2》植入廣告20條之多,馮小剛表示這一數據與事實嚴重不符:「片中飛機汽車手機酒等道具皆因劇情需要而出現,沒有一句商家廣告,沒有影響劇情的硬性插入,香山與秦奮對飲是劇情關鍵之所在,其酒無特寫也無酒名,更沒有干擾劇情發展。現代戲難道出現的生活用品都是廣告嗎?難道讓演員走著去海南,光著屁股演戲嗎?」周寧稱「姜文踢走6000萬廣告,華誼影片未拍已賺得6000萬廣告收入」,馮小剛反擊稱這一說法是挑撥離間,「請問他是從哪得來數字?影片類型決定是否接受植入廣告,《集結號》里也沒有任何廣告植入。好萊塢的影片存在大量植入廣告,為什麼視而不見?見不得中國影片盈利是嗎?」

當然,馮小剛的馮通社也有不對的地方,既然把自己的微博稱為馮通社,就是私媒體,私媒體也是媒體,是媒體說話就要講究,如,要就事說事,對事不對人。觀點可以犀利,但不要攻擊人,不要辱人,不要給人扣屎盆子,更不能罵街。所以,馮小剛對新華社那個周記者的所有攻擊性言論,本博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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