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美國人如何從「低人一等」變為「模範少數族裔」
萬澍丨文
彼岸遠人:初入美國的一代華人
從19世紀以來,中美兩國之間的交往源遠流長,赴美的中國移民則是兩國交往的重要載體。不過,華人華僑在美國的經歷並非一帆風順,而是飽經波折和苦難,完成了從「低人一等」到「模範少數族裔」的徹底轉變。
美國內戰結束後,奴隸制度被廢除,南部種植園產業面臨巨大的勞動力缺口。為此,莊園主們大量從加勒比海地區「進口」來自中國的「苦力」,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這些「苦力」的生活與奴隸無異。
同時,伴隨著美國南北裂痕的消弭,修建一條橫貫美國東西的鐵路,也提上議程、上馬開工。在修建鐵路過程中,吃苦耐勞且聰明勤勞的華工依然是主力之一。眾所周知,美國本土的地形南北似數條走廊,洛基山脈、阿巴拉契亞山脈和密西西比河等天然屏障橫亘其間,鐵路修建過程中難免要逢山開路、遇水架橋。在這些難以施工的地方,沖在第一線的往往是華工。結果是大批華工犧牲。正是在這些「沉默的道釘」的無聲奉獻下,溝通美國東西的太平洋鐵路才得以成功修建,並為戰後美國經濟繁榮做出了巨大貢獻。
美國的華工
不過,同時湧入的還有東南歐以及愛爾蘭的大量移民。在某種意義上,當時美國的華工與這些來自歐洲的新移民具有很強的同質性:大都貧窮,且無技能,從事的多是體力勞動。在以盎格魯-撒克遜文化為主體的美國社會,儘管雙方都居於社會弱勢地位,但東南歐移民人數既多,且更善於利用美國政治的規則捍衛自己的權益。
他們通過遊說議會,試圖掀起反對華工的浪潮。在他們的描述中,華工醜惡狡猾、不擇手段,與美國人爭奪工作。最終美國於1882年通過《排華法案》,規定除了留學和經商等少數情況外,中國人不得進入美國。並且,華裔一旦離開美國,即不可再進入。
面對這種情況,華人沒有選擇隱忍,而訴諸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898年的合眾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生於美國的黃金德回故鄉探親,但在返程時卻被美國海關拒絕入境,黃金德訴諸法庭。圍繞這一事件,美國最高法院作出了移民史上至關重要的一個判決,將原本保障黑人公民資格的憲法第14條修正案,解釋延伸為「凡是在美國領土出生者,即為美國公民」,黃金德勝訴。這也是今年美國大選中,川普等候選人爭論不休的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問題。
無根可依:在歧視中成長的二代華裔
20世紀20、30年代,第二代華裔美國人逐漸成長起來。他們大多生於茲長於茲,生來具有「美國公民」的政治身份,自幼受到西方教育。但是,在主流社會的觀念中,他們仍是二等公民,無法享受本應擁有的各項平等權利。從就學、工作到擇偶,在社會生活的方方方面都受到排斥。面對種族歧視和不公平待遇,他們的父輩可以視美國為他鄉,而心懷故鄉;他們卻在自己出生國家裡被視為外人,墜入幾近於無鄉可懷的境地。
在華裔聚居的加州,華裔學生無法和白人一起上學。白人家長將華裔學生視如蛇蠍,堅決要與之劃清界限。亞裔美國史學者夏洛特·布魯克(Charlotte Brooks)就曾提到,「在1920年代中期,家住北海灘附近的意裔美國人家長憤怒地要求市政府建立一所『東方中學』,以確保當地初中的種族一致性……經過教育委員會一年的鬥爭與協商後,華裔學生贏得了入弗朗西斯科中學的權利。但是,這主要是因為市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在中國城專門建立一所隔離的初中。」因為財政預算有限,華裔學生才有權利和白人學生在同一間學校內讀書。
20世紀初的舊金山唐人街。
當他們走出校門,參加社會活動時,又一重大門向他們關閉。「許多華裔少年兒童在公共休閑中心、劇院和俱樂部都面臨隔離的待遇。華裔男孩和女孩的籃球隊、田徑隊、乒乓球隊、排球隊和足球隊都受到隔離。華裔兒童通常只被允許使用部分娛樂設施。在大多數情況下,地方官員完全否定了華裔在白人的場地從事體育活動的權利。」(Wendy Rouse Jorae, Children of Chinatown, p. 211)在美國史上,民權運動前禁止南方黑人與白人一同乘車就餐的法律,統稱為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彼時,華裔在美國的境遇,與之何其相似?
這些飽受歧視之苦的華裔學生,即便通過勤奮和努力考上了大學,走出校門時卻面臨著「畢業即失業」的窘境。但這並非因為社會上沒有工作空缺,他們面臨的是種族歧視所造成結構性失業。例如,華裔女性在尋找工作時就受到嚴重的歧視,「當她們試圖在中國城外找到一份坐辦公室的工作時,她們往往會被告知,『我們不僱傭東方人』或者『我們的白人員工不願意和你一起上班』」。(Judy Young, Unbounded Feet, p. 136)顯然,華裔大學畢業生的就業選擇,往往陷於中國城一隅。即使接受高等教育,他們也難以上升為中產階級。
走上台前:反法西斯戰爭中的華裔
隨著反法西斯戰爭的爆發,中美兩國政府為了抵抗共同的敵人進行了合作。1943年,在羅斯福總統等美國政界人士的努力之下,美國廢除了延續數十年的《排華法案》。與之有關的各種入學、就業和住房等方面限制政策也因此取消。華裔美國人的地位提升,由此得以走出「中國城」,真正踏入美國主流社會。
當時的華裔參加反法西斯戰爭,支援中國抗戰的途徑主要有三。第一是為中國抗戰募集資金。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發後,美國的華僑就已經開始積極為國募捐,支援抗戰。第二是參加軍事工業,為打擊日寇製造兵器和彈藥。在戰爭期間,許多男人走上戰場,武器彈藥的需求驟增,軍事工業亟需大量有生力量。因此,大量美國婦女走出家庭,進入工廠,填補上前線的丈夫和兒子所留下的崗位。許多亞裔美國婦女也從此獲得在外工作的機會。第三則是直接參加美國軍隊。其中許多人則以美軍的身份,第一次回到父輩的故鄉中國,與萬千中國同胞一道抵禦日本侵略。顯然,在原先《排華法案》的政策框架之下,後兩種途徑不可能實現。
二戰中美國的亞裔女性
在反法西斯戰爭中,他們在保衛中國和美國的同時,也拯救了自己。「通過與那些他們過去很少聯繫的白人一起,為了美國而工作或服役令許多華裔美國人從戰爭期間的經歷中獲得了新的自信。」(Scott Wong, American First, p. 54)待至戰爭結束,他們從軍隊走向了社會。他們開始走出自己的族裔圈子,在中國城外買房與工作;或是進入大學,並在畢業後躋身收入較高的專業人士之列。
美軍第一位華裔軍官呂超然(英語:KurtChew-EenLee,或譯為李超英,1926年—2014年),生於美國加州舊金山。
1945年11月11日,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後的第一個「老兵節」,華裔軍人在唐人街。
不過隨著冷戰格局的形成,出於意識形態陣營的不同,中美關係暫時惡化。此時,由國民政府選派,通過庚款等途徑赴美深造的留學生,發生了意見的分裂。「兩彈元勛」錢學森、鄧稼先等人選擇回國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其他如諾貝爾獎獲得者楊振寧和李政道則選擇在美國定居。除此之外,部分與國民黨存在千絲萬縷聯繫的知識分子和社會精英,選擇離開大陸,經由香港台灣等地前往美國。顯然,這一批從中國而來的「第一代」移民,相較於19世紀後半葉的「第一代」華工,受過良好教育,且經濟條件較好,因此他們在美國主要從事的並非社會底層的工作,而是醫生、教授等專業性工作。與此同時,他們與參加了反法西斯戰爭後逐漸融入美國社會的二代華裔一起,成為華人在美國的新一代形象代表。
當然,從今天的角度看,華裔乃至整個「亞裔」被認定為「模範少數族裔」未必是一件好事。因為在重視平等的美國社會,被定義為「優勢」群體,往往意味著福利、升學、就業等方面的變相歧視和苛刻對待。但是從歷史的角度看,從「低人一等」到「模範少數族裔」正是華人不懈努力和鬥爭的結果,值得今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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