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筆記之「對立統一觀念的產生及陰陽學說的形成」》

據現存文獻的記載,承認事物「對立統一觀念」的,當首推《易經》。《易經》是一部占筮書,記錄了六十四卦的卦象及周人占筮的部分卦辭與爻辭。每一卦都是由「-?-」、「—」兩爻組合而成的。所以,《中國哲學史》中描述到:《易經》是把陰陽兩爻作為兩個最基本的「對立」勢力來看待的;《易經》中所有卦象的變化都歸結為陰陽兩爻的變化。周人運用六十四卦占問祭祀、戰爭、商旅、婚姻、生產等事情的吉凶禍福;而據以判斷吉凶禍福及其變化也均視六十四卦中陰陽兩爻的變化而定。這也就是說,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變化,最終歸結為陰、陽兩種勢力的消長。這正是最原始的關於「對立」面及其變化的思想。《易經》中的對立思想,不僅體現在陰陽兩爻的組成上,還反映在某些卦象的吉凶對立上。如泰卦與否卦的卦象:兩者的上下卦象正好相反。再從兩卦的卦辭來看,泰卦的卦辭是「小往大來,吉亨」;否卦的卦辭是「大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小往大來、大往小來恰恰就是對立的;泰否兩卦的對立,也就是成語「否極泰來」的出典。《易經》這種「對立」思想的產生,是通過「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及「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而作出八卦的。可見,《易經》陰陽對立觀念的產生,很可能是從觀察天象、地理的變化以及人類男女兩性、禽獸雌雄的不同中概括出來的。雖說「《易》以道陰陽」,然陰陽之名並未見於《易經》的卦爻辭中,而是在其後的《易傳》中才大量出現;可見當時《易經》也只提出了「對立」的概念,尚未提出陰陽的名詞。陰陽對立觀念的產生雖說較早,但作為哲學概念來使用卻比較晚。《易經》中雖然認識到泰與否、乾與坤、損與益等的對立性,但這種認識仍屬於感性而非理性。只有到了周人用這兩種不同性質的陰氣與陽氣來解釋自然現象本身的規律性時,陰陽這才上升為哲學的概念。如西周末期周幽王時的伯陽父,在用陰陽二氣的鬥爭來解釋地震現象時說:「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國語-周語》)。這說明陰陽二氣是處於不斷地鬥爭過程中的;陽要「出」,陰要「迫」,這種陰陽二氣相互對立的趨勢如果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是地震的爆發。又如《左傳-僖公十六年》,周內史叔興對隕星現象認為與吉凶無關,而是「陰陽之事」。當時對四時氣候的變化,也是以陰陽氣的升降來解釋的。如《中國哲學史》中所說的「認為在冬去春來之際,氣從地下向上蒸發,萬物便出苗生長;如果沉滯不能蒸發,農作物就不能苗壯地生長。陰氣的性質是沉滯下降的,陽氣的性質是蒸發上升的,這陰陽二氣相互協調、配合有序、流轉正常,就會風調雨順,否則就要發生災難」。以上內容可以說明,作為說理工具來解釋自然現象及其變化的「陰陽學說」之雛形已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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