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金口決入門 <一>
第一章 陰陽
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思想的產生與解釋萬物形成與存在是分不開的。陰陽是對立的統一,在太極圖中陰陽魚是對立存在的,黑白分明,然而,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又都存在於太極圓內,由此看來,又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這是對陰陽最清晰最合理的解釋,那麼,這一思想來源於何時,我們也只能作一個大致的推測。
老子云:「道生(是)一,一生(含)二,三生(含)萬物」,又論:「萬物還原於三、三還原於二、二還原於一」說出了無生有之理,同時說出了「一陰一陽之謂道』』即指明萬物皆由陰陽而生,陰陽產生於太極,太極源於無極,也就是由「無」中.生「有」』「有」的存在便是以陰陽的形式存在了。在太極圖中,一陰一陽的對立存在不是靜止的,而是運動的,不是實體的,而是一種炁,陰陽二氣交媾則萬物生矣,這都體現了中國古哲學對萬物理解之深刻,所以說萬物皆有炁,有炁則生則長則動,無炁則萬物不復存在,炁以陰陽形式存在,負陰而抱陽,在表現形式上,古人沒有抽象化,則是具體指出,對立存在即為陰陽,樹葉為例,正面朝上的為陽,背面為陰;以人體為例,背為陽,腹為陰;以人類論,男人為陽,女人就為陰;以天體論,太陽為陽,月亮為陰;以天地論,天為陽,地為陰。以此觀之,宇宙萬物皆有陰陽,陰陽無處不在,小可至微,大可無外,一套陰陽理論解釋了萬物形成存在形式,並且又指出,純陰不生,孤陽不長,萬事萬物消長生息無不由陰陽交合而存在。也說明了陰與陽不會單獨存在,負陰而抱陽明確指出,陰中有陽,陽中有陰,萬物皆然。西方的對立統一論的提出比中國陰陽學說不知要晚多少世紀。而陰陽學說不但包含了對立統一論的全部內容,而且比它的內容多得多。陰陽二字的內函已蘊含宇宙世界的至理,無論現代科技怎樣發展,探測到多遠的宇宙分解到超微粒子也好,都在陰陽世界之內。中國人在陰陽平衡理論指導下,建立了中醫理論來探知人體的奧秘,同樣也建立了一種精深的哲學思想,用來指導人們觀察世界,歷經千百萬年,仍然散發著它的光芒,正說明這一理論具有至簡至備的真理性。
第二章 五行關係新論
五行是金、木、水、火、土五種構成世界萬物的基本元素符號,是五種不同形態的場能。遠古時代,古人對世界的認識比較簡單。古人認為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是構成世界的基本物質,此五行學說雖取自然五種物質,但並非實指五種物質,而是把五種物質抽象化,但仍不脫離此五種物質的本質內涵,用現代的話說就是五種場能,在這一點上,古人的認識是深刻的。」建立了五種場能間的(生克循環)之理,從而把存在於自然界的萬事萬物統一起來。我們來看五行相生原理: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五行用圖表示為:
五行循環圖
火
木 土
水 金
一、相比
五行之間存在著相互的「對比、比較」之理,這個生克制化之理是個公式,是永恆的定律。這個定律可表示為:金與金比,木與木比,水與水比,火與火比,土與土比。
比,
1、比較,較量。
2、比較同類性狀和程度的差別。
3、比較兩個同類數量之間的倍數關係。
二、相生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因水能浸潤萬物,無水則乾枯不長,故水能生木;木中有火鑽木可取火,故木能生火,火焚木後成灰,故火能生土,土有生長萬物之功,積土成山,山中有石,石中有金,土能生金;金中有水,見水而濕,故金生水也。
三、相剋:
金克木,木克士,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反克關係:木反克金,土反克木,水反克土,火反克水,金反克火。
四、旺相休囚死:
因五行中的每一行的場能態中都包含其它四種場能態,所以五行的性質差別就是由它本身的場能態中混合有其他場能態成份多少有關。這種多少關係,表現在五行上,就為五行的旺、相、休、囚死關係。
五行的旺相休囚死,同樣來源於自然之理是古人長期觀察自然,總結自然而得到的客觀規律。五行旺相休囚死的規律,同樣可用公式表述:
春: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
夏;火旺士相金死水囚木休
秋: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
冬: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
四季:士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
五行之中,唯土特殊,旺於四季,即辰月最後十八天,未月最後十八天。戍月最後十八天,和丑月最後十八天。因土有生長萬物之功,金、木、水、火離土而不生。
明白了五行的旺、柑、休、囚、死之理之後,對五行生剋制化之理的五個公式的理解將會更加深刻。現在我們結合前面的公式來具休地談一談:
水能生木,必須是旺相之水才能生木,休水力小,囚水死水無力生木,如開水、茶水等。
木能生火,旺相休之木也可生火,囚死不生。
火能生土,旺相之火可生土,體囚死之火無力可生。
土能生金,旺相之土可生,休囚死之土不可生。
金能生水,旺相之金可生,休囚死之金不可生。
金能克木,但休囚死之金克不了旺相之木。本反克金,旺相之木反克休死之金。
木能克士,但休困死之木克不了旺相之土。
土反克木,旺相之土反克休囚死之木。
土能克水,但休囚死之土不克旺相之水。
水反克土,旺相之水反克休囚死之土。
水能克火,但休囚死水克不了旺相之火。
火反克水,旺相之火反克休囚死水。
火能克金,但休囚死之火克不了旺相之金。
金反克火,旺相之金反克休死之火也。
五行生剋制化之理,需明其旺相休囚而論定。至於什麼是旺?旺到什麼程度,什麼叫相?相到什麼程度等以及旺相休囚死預測程度,參斷事情的吉凶禍福的程度等,我將在「金口訣」以後的教材中傳授。
明白了以上的五行生剋之理,就等於找到打開預測學的鑰匙,這是基礎的基礎。但還必須明白:
金能克木,木畏金克,但木無金不成材,如一棵大樹,若不砍伐加工成棟樑之材,則永是一棵樹而已。
火能克金,金畏火克,但金不煉不成器具,真金不怕火來煉。
水能克火,火畏水克,但無水則火自燃自滅,水火既濟方佳。
土能克水,水畏土克,但無土則水不聚,因水無形,隨方而方,隨圓而圓,有土才能成江河。
木能克土,土畏木克。無木克則是廢土,不生長草木之土。無用的廢土。
五行間的相互生克制化之理,變化無窮。非常微妙,只有深悟其中的奧旨,存乎於心發言於外,方能鬼神莫測,靈驗異常。
第三章 十天干五行關係
十天干是用來記錄太陽黑子活助規律的一種符號,它代表的就是每一年太陽黑子活動時和地球之間因其相對位置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場能,相對而言對人類吉凶禍福的變化也不同。十天干從五行的角度化分,其對應關係是:
甲乙 丙丁 戊己 庚辛 壬癸
木 火 土 金 水
其中:
五陽干是:甲、丙、戊、庚、壬
五陰乾是:乙、丁、己、辛、癸
一、相比
甲乙 丙丁 戊己 庚辛 壬癸
木 火 土 金 水
同性相見者為比,比者比較之意。因十天干中,甲乙同為木,丙丁同為火,戊已同為土,庚辛同為金,壬癸同為水,所以:
甲乙相見為比,為對抗。
丙丁相見為比,為烈火。
戊已相見為比,為增加,累積。
庚辛相見為比,為爭鬥。
壬癸相見為比,為泛濫。
比,
1、比較,較量。
2、比較同類性狀和程度的差別。
3、比較兩個同類數量之間的倍數關係。
二、相生:
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
丙火生已土,丁火生戊土,
戊土生辛金,已土生庚金,
庚金生癸水,辛金生壬水,
壬水生乙木,癸水生甲木。
甲木為何不生丙火?因為陰陽互生,陰能生陽,陽能生陰;陽不生陰,陰不生陰,由此甲木生丁火而不生丙火。
乙為陰木,草木,丙為陽火,大火,大火是由小火開始的.故乙陰木生丙陽。
丙火為陽火,己土為陰土,故丙生已」。
丁為陰火,戊為陽土,故丁陰火生戊陽土,
戊為陽土,辛為陰金,故戊陽土生辛陰金,
己為陰土,庚為陽金,故己陰土生庚陽金,
庚為陽金,癸為陰水,故庚陽金生癸陰水,
辛為陰金,壬為陽水,故辛陰金生壬陽水,
壬為陽水,乙為陰木,故壬陽水生乙陰木,
癸為陰水,甲為陽木,故癸陰水生甲陽木。
三、相合:
甲合已化土,乙合庚化金,
丙合辛化水,丁合壬化木,
戊合癸化火。
甲者何來合已呢?有以下說法:
因甲克戊土,戊畏甲克,使妹已土嫁於甲為妻,故曰:甲己合;
庚畏丙火而許辛妹癸水為戊為妻,故曰:戊癸合;
丙畏水而許其妹丁之於壬為妻,故曰:丁壬合。
以上是天干五合的一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沒有真正的揭示出其實質來。現在社會上人們只知道五行生剋制化之理,而不知道其為什麼會生克制化,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就不能活學活用,只能是一知半解,很難進入高層次,今天我也要把這個根源提示出來。
我們知道十天干是太陽黑子活動規律的記錄符號,這個運行規律可用下圖表示:
當太陽中黑鳥(黑子外形)頭處在甲位時,其鳥尾正好指向己處;當鳥頭指向乙處時,鳥尾正好指向庚;當鳥頭在丙時,鳥尾指辛;當鳥首在丁時,鳥尾指向壬;當鳥首在戊時,鳥尾指向癸。當鳥首在己位時,鳥首指向甲位;當鳥首在辛位時,鳥尾正好指向丙處;當鳥首落在壬位時,鳥尾正好指向丁處;當鳥首落在癸位時,鳥尾正好指向戊處。
因此,古人就根據太陽中黑子的活動規律總結出:甲已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庚 |
辛 |
壬 |
癸 |
已 |
合:
1、摺合,共計。
2、合夥:合成一夥。
3、合成:由部分組成整體。
4、結合到一起,湊到一起,共同。
5、合作:互相配合做某事或共同完成某項任務。
6、在太陽系中,當行星運行到與太陽、地球成一直線,並且地球不在太陽與該行星之間的位置時,叫做合。
四、相衝:
甲沖庚,乙沖辛,丙沖壬,丁沖癸,戊沖已。
丙 丁
乙 庚
戊 已 |
甲 辛
癸 壬
東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
但是戊已土居中,又怎麼能構成相衝的關係呢?戊己同屬於土,同性相居,故而相斥。但是這種說法有點牽強,因甲乙之間雖同性為何不沖?其實甲乙也有相斥沖之意,因甲與庚相衝,乙與辛相衝力量較大,也就顯示不出甲乙間相衝力量了。
還有另一種說法,來解釋戊已相衝的原因,古有天塌西北,地陷東南之說;天塌西北之後,女媧娘娘補天,是借東南方辰巳(戊己)之方的土來補天的,故東南方本是(戊已)土居之,(戊已)土被借之後,地陷東南方,而八卦(巽)木代之,因土居中央,戊已土本是一家,中央戊已土也被借置於西北,因辰戌在方位上是對沖關係,故(戊代表辰,已代表戌)戊已也構成了相衝關係。
沖:
1、相互對立。
2、向著或對著。
3、沖必動,移動,搬動,走動。
4、改變原來的位置到另一個位置。
五、相剋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庚 |
辛 |
壬 |
癸 |
已 |
東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
甲木克戊土,乙木克已土,
丙火克庚金,丁火克辛金,
戊土克壬水,已土克癸水,
庚金克甲木,辛金克乙木,
壬水克丙火,癸水克丁火。
克:
1、戰勝。
2、嚴格限定。
3、克服,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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