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詩的粘對、拗句和拗救 ( 轉載) - yizhengqingshuang的日誌 - 網易...
一首律詩,首先必須明白律詩的構成。律詩第一、二句叫首聯,第三、四句叫頷聯,第五、六句叫頸聯,第七、八句叫尾聯。頷聯和頸聯一般是必須對仗的,而首聯和尾聯是可對可不對的。絕句形式上等於律詩的一半,對仗與否是自由的。
關於律詩的平仄,有這樣一個口訣:「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是指七律和七絕說的。意思是說: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於第七字,自然也要分明的。如果就五律和五絕來說,就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我覺得,先必須掌握這樣一個口訣,然後再談其它。其次,必須清楚,律詩和絕句是講究「粘」和「對」的。「粘」,指出句(單數句)和前一個對句(雙數句)的第二字平仄一致!「對」,指對句(雙數句)和出句(單數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假如,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失粘」。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失對」。唐朝前期,由於律詩尚未定型,有些詩人的一些作品就有失粘、失對的情況。例如:李白《登金陵鳳凰台》,就存在2、3句失粘。4、5句失粘的情況:鳳凰台上鳳凰游,鳳去台空江自流。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古丘。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到了後來,失粘的情況非常罕見。至於失對,更是詩歌創作者所留心避免的了!最後,就拗句和拗救情況作簡要介紹。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拗句。如果拗了,就要「救」!一般來說,如果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就必須(或經常)在適當位置補償一個平聲。常見的有:
一是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換成「平平仄平仄」。七言則變成「(仄)仄平平仄平仄」。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這種格式,五言句第一字,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里是很常見的,幾乎和常規的律句一樣常見:如[唐]王維《觀 獵》:風勁角弓鳴,將軍獵渭城。草枯鷹眼疾,雪盡馬蹄輕。忽過新豐市,還歸細柳營。回看射鵰處,千里暮雲平。再如[唐]杜甫《恨別》:洛城一別四千里,胡騎長驅五六年。草木變衰行劍外,兵戈阻絕老江邊。思家步月清宵立,憶弟看雲白日眠。聞到河陽近乘勝,司徒急為破幽燕。這兩首的第七句就是這種格式!二是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孤平,即:仄平仄仄平),第三字應該補償一個平聲,變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例如:[唐]李白《夜宿山寺》: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拗)驚天(救)上人。三是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第三字改平聲來補償。這樣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則成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唐]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拗)盡,春風吹(救)又生。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有時,第2、3種拗救情況也可以聯合使用!
此外,還有一種罕見的拗句「平平仄仄仄」,七言則是「仄仄平平仄仄仄」,不要救,但是很少用。例如:[唐]杜甫《八陣圖》:功蓋三分國,名成八陣圖。江流石(入聲)不(入聲)轉,遣恨失吞吳。第三句就是「平平仄仄仄」。
我覺得,如果掌握了以上這些,寫律詩、去欣賞律詩,都不是什麼太困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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