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配鏡原則

1.遠視:

根據患兒年齡,扣除生理遠視度數配鏡.

例如:年齡6歲: 5.00DS 配鏡: 4.00Ds--3.50DS

2.高度遠視

最好配2副,足矯用以訓練時和近用戴,平時則扣除年齡相關的遠視度數來配.

例如:5歲 驗光 8.00DS平時戴 6.5DS訓練和近用取 8.00DS

特殊情況:若矯正視力<0.1首次應於足矯.複查1次/1-2個月,,6個月根據視力的進步,另配一副 6.00DS眼鏡,平時用.(注:兩鏡片中心最好取看遠和看近的平均值)

3.高度遠視

最好配2副眼鏡,足矯用以訓練和近用戴,平時,則眼鏡度數則扣除相關年齡的生理性遠視度數.

4. 屈光參差

配鏡原則兩眼相差小於3.00DS,否則雙眼像差明顯而不適.

5.散光

順規散光可稍減度數,對於高度散光,第一次配鏡給予適度減低.

逆規散光和斜散.應於足矯.

(生理遠視度數配鏡如何扣?4-5歲: 2.00DS 6歲: 1.00DS 7歲以上 小於 1.00DS 酌情減量 )

6.近視

兒童性近視性弱視一般都是病理性近視眼,應及早治療.起初,常以混合散光形式出現,以後轉為復性近視散光,且散光度數較大,常於先天眼病並存,,可有明顯內斜,因此配鏡是治療的第一步,還要考屢其他治療措施.

配鏡:第一副眼鏡可以配得淺一些,以便患者適應,若短期適應好,該為足矯,以後每半年或一年,阿托品散瞳,復驗,給予足較.有關是否需要弱視訓練問題,北大劉教授有詳細闡述.若近視度數增長大於1.00DS/年,可考慮給予後鞏膜加固術.一般效果較好.

遠視配鏡的一些經驗

1.遠視不伴有內斜視的

以散瞳驗光的度數減去1/3後大瞳直接配鏡,每個月複查視力,同時進行物理弱視訓練,半年後重新驗光,復驗後根據視力調整度數,矯正視力和眼三級功能(同時視、融合、立體視)。原因是首次配鏡時患兒可能因為度數過高,不能接受,因此減去度數,並大瞳配鏡,如果復驗配鏡肯定欠矯。復驗時因為已長期戴鏡,能接受度數,再去復驗配鏡,達到最佳視力。

2.遠視伴有內斜視時

以散瞳驗光的度數大瞳直接配鏡,每個月複查視力和斜視度數,同時進行物理弱視訓練,半年後重新驗光,復驗後根據視力調整度數。如果遠視全部矯正仍然殘留內斜,則在視力穩定後及時手術糾正眼位,再繼續矯正視力,恢複眼的三級功能(同時視、融合、立體視)。原因是首次配鏡時過矯一點(把生理性遠視也給上)有助於遠視引起的內斜視的糾正。

3.遠視伴有外斜視時

配鏡原則按無斜視配的基礎適當減去0.50~1.00DS,同樣每月複查視力斜視度,半年重新驗光。視力穩定後如果還殘留外斜視,則儘快手術糾正,術後矯正視力,恢複眼的三級功能(同時視、融合、立體視)。

5歲的孩子矯正視力<=0.5時才認為有弱視可能,而並非以1.0為標準,所以此門診孩子診斷即為「生理性遠視」,無需處理,半年或1年複診再了解情況。

兒童配鏡「八步」曲

兒童因屈光不正造成的視力低下需要配戴眼鏡來矯正,因此眼鏡是否合格尤為重要。眼鏡適配不當不僅不能矯正視力,還會造成不良的視覺環境,影響兒童的視覺發育。家長在給孩子配鏡時,一定要按正規的方法進行,千萬不能草率行事。

1

第一步

散瞳12歲以下的兒童常用的散瞳葯是1%阿托品眼膏,在驗光前3天使用,每天3次,有內斜的兒童需連續使用7天。無內斜的12歲的兒童用0.5%托吡卡胺,驗光前1小時使用,連續滴4-5次,每次間隔5分鐘,閉眼避光休息。

2

第二步

驗光採用客觀驗光法。此種方法不需由孩子自己來判斷戴哪個度數鏡片看得清楚,而是由視光醫生通過檢影得到客觀、準確的屈光度數。

3

第三步

插片試鏡醫生依據驗光的結果給孩子插片,觀察視力矯正情況,結合孩子的主觀感覺,初步確定最適宜的鏡片度數。但還不能給出配鏡處方,因為這個過程中孩子的瞳孔是散大的,眼睛本身的調節力被消除,通常我們戴鏡是在有調節的情況下使用的,所以還需進行下一步。

4

第四步

復驗復驗的選擇時機是散大的瞳孔完全恢復到正常,調節力恢復後進行。使用1%阿托品眼膏的兒童需要20天左右恢復,0.5%托吡卡胺散瞳的兒童2—3天即可復驗。復驗時,醫生根據初次驗光的結果,結合兒童的年齡、屈光性質、眼位情況以及孩子的主觀感覺等因素綜合分析,最後確定鏡片度數。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不僅要求醫生能確定適合孩子配戴的準確度數,而且要使孩子戴上眼鏡後無任何不適感。

5

第五步

測量瞳距瞳距是指兩眼瞳孔間的距離。瞳距的準確是影響眼鏡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每個人在配鏡前都必須仔細地測量。

6

第六步

開具眼鏡處方眼鏡處方是配鏡的依據,視光醫生在完成以上步驟之後得出的結果。它除了用於配鏡之外,還可以為下次複查看病提供原始的病歷依據,家長一定要保管好。

7

第七步

配鏡市場上眼鏡店面琳琅滿目,良莠不齊,如果不到很正規的眼鏡店去配,有可能就沒有質量的保證,那麼前面的步驟也前功盡棄。所以家長務必慎重選擇。

8

第八步

選擇眼鏡架選擇眼鏡架時不能光考慮價格和美觀因素,更重要的是要考慮眼鏡架的大小、材料是否適合孩子,選好後必須根據兒童的臉型進行調整,使眼鏡和孩子的鼻型和耳型吻合,孩子戴上眼鏡後不至於在活動中出現眼鏡下滑的現象。

通過以上八步,一副合格的眼鏡就配成了,看似一件簡單的事情,裡面蘊含著許多學問。如果家有屈光不正的孩子,善待孩子的眼睛,成就孩子一生的幸福。

參照表:兒童生理性屈光

(1)睫壯肌麻痹驗光的結果是 8.DS,試鏡結果是 5.5DS,你跟病人說他是多少度的遠視,答覆: 8.00DS絕對遠視 5.50D顯性遠視, 2.50DS=調節引起 生理性遠視(跟年齡有關) 和病人交代 8.00-生理性遠視=病人屈光度.

(2).散瞳驗光後立即直接配鏡的應用前提,病人有很強的調節力,如散瞳為遠視,而縮瞳後為調節性近視.首次不宜用,散瞳前和復驗後發現,無法決定度數,再次散瞳或用弱散瞳劑,讓瞳孔維持較大(4-5mm),目的讓延長患兒能夠逐漸接受時間!同時解決行覺剝奪問題及接受問題!

(3)散瞳驗光會改變散光的度數和軸向,這主要相差問題,做角膜地形圖和波前相差發現;散瞳前後球差發現增加,彗差也發生改變,彗差改變反應在散光大小和軸為上!另一個原因,散瞳前查的3mm光區屈光度,而散瞳後為6-7mm光區屈光度,試想,發生改變正常現象!但以哪個為標準?個人認為充分散瞳後為標準,結合瞳孔恢復屈光度和實際患者要求為參考,綜合選擇最佳個體治療!

弱視:雙眼散光大於等於1.00Dc為屈光參差,矯正視力小於等於0.8

關於混散屈光性弱視兒童配鏡原則特點:

1.配近散鏡片易使矯正視力提高,但因配鏡的主要度數為近視範疇,其後演變近視度數上升可能較快!

2.盡量可能配戴遠視散光,但其弱視的矯正視力提高也相對慢,同時要加強弱視訓練!

3原則:先戴近散,待視力上升穩定後戴遠散.但有些兒童近散不一定可以轉換遠散來接受.

舉例:年齡4-6歲

1. 1.75DS/-1.25DC*180 配鏡: 1.25DS*90或-1.25DC*180

2. 1.75DS/-2.75DC*180 配鏡-0.50/ 2.50*90

先天或在視覺發育關鍵時期進入眼內的刺激不夠充分,剝奪了黃斑形成清晰視覺的機會或雙眼視覺輸入不等引起清晰物象與模糊物象之間競爭所造成的單眼或雙眼視力減退,無器質性病變,經睫狀肌麻痹剪影后矯正視力小於等於0.8者為弱視。

常規:

小於5歲 1-2%阿托品5-7天

6-12歲 1-2% 阿托品3天

12歲以上可以用美多麗快速散瞳

來源:丁香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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