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明治維新至二戰結束日本政體之特色
一百多年前的日本,幕府制已然走到盡頭,將軍擅政,諸侯割據,天子蒙塵,民怨沸騰,外有列強欺壓,內有強藩離心。整個大和民族都在痛苦中掙扎,但這一切的背後也醞釀著巨大的變數。長州、薩摩等藩的倒幕派武士首先發難,問罪於德川將軍,要求尊王攘夷,王政復古,歸還權力於天皇,繼而全國響應,經過一系列複雜而艱苦的鬥爭,倒幕派勢力在青鳥、伏見等地擊潰幕府軍,打倒了德川幕府,建立了以明治天皇為中心的近代君主立憲制政府。明治政府先後發布《五條誓文》《政體書》《大日本帝國憲法》,進行維新,大力發展資本主義,建立起天皇獨裁製,使日本成為帶有軍事封建性的帝國主義國家。
日本的近代君主立憲天皇制從1868年明治維新起,到1945年日本在二戰中投降止,在近八十年的時間裡,逐漸失去了其君主立憲的意義,墮落成為近代專制主義天皇獨裁製。明治政府在其1889年頒布的所謂《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明確指出:天皇是萬世一系的神的子孫及其在人間的代表,是現人神,規定天皇享有統治大政總攬權、軍隊統帥權、宣戰媾和權、締結盟約權、官吏任免權、決定法律權等一系列有關於內政外交的大權,千年以來第一次成為帝國真正的主宰(日本自公元九世紀公卿藤原氏專權以來,關白、太政官,將軍等相替執政,天皇一直處於虛君的地位,權力十分有限)。
明治憲法即《大日本帝國憲法》是日本第一部正規憲法,是在實施明治維新過程中,為增強天皇權力,維護和發展日本資本主義,由首相伊藤博文主持起草,明治天皇於1889年2月頒布的欽定憲法。是時,幕府雖已交權但並未授首,西學東漸導致民權運動興起,中下層百姓生活長期得不到改善而心懷不滿。明治天皇乾綱獨斷,一面對幕府頑固殘餘勢力窮追猛打;一面完善立法頒布各項政令法規,竭力壓制民權運動;一面對內大力發展經濟緩和階級矛盾對外發動戰爭轉移人民視線。使新政府的統治鞏固下來。
新政府建立後,其政治結構隨著維新運動的深入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明治天皇掌權之初,為應付複雜的國內外局勢,暫時設立了三職七課制度,即由總裁為政府行政首腦,下設議定與參與為其副手,再在議定之下設神祇(祭祀官)、內國(內政官)、外國(外交官)、會計(財政官)、刑法(司法官)、制度(監察官)等七課,後又加入軍防(軍事官)形成三職八局制度。
1868年3月14日,明治天皇率文武百官在京都紫宸殿向天地明誓:
一、廣興會議,萬機決於公論。
二、上下一心,大展經綸。
三、自百官以至庶民,各遂其志,勿使人心倦怠。
四、基於天地之公理,破舊有之陋習。
五、求知識於世界,大展皇國之根基。
即所謂《五條誓文》。
同年4月27日,明治天皇頒布了《政體書》,宣布在中央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制度,決定以太政官為中央政府國務機構,總攬天下大權,下設行政官、神祇官、會計官、軍務官、外交官;以議政官為立法機構;設刑法官為司法機構。在地方設置府、藩、縣三級行政單位。
1871年廢藩置縣後,明治天皇睦仁(名)將權力進一步集中:在太政官以下設正院和左右二院。正院設太政大臣、納言、參議和各省。太政大臣輔佐天皇總攬政務、祭祀、外交大權;納言在太政大臣缺職之時代其執政;參議為太政大臣和納言之副職,協助二官管理政務;各省各部有大藏省、司法省、兵部省、外務省、工部省、文部省、教部省、內務省。左院掌管立法,設議長一人,三等級議員各若干人。右院由各省副官組成,負責草擬法案,審核各省工作。從此,大權集於天皇一人之手。
1885年12月22日,天皇下令廢除太政官制度,建立內閣制,首相和各省大臣各自輔佐天皇執政,入閣人選由元老重臣(主要由倒幕運動功勛大臣組成)向天皇推薦。到1889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國憲法》頒布和1890年11月第一屆帝國議會召開,擁有內閣、憲法和議會的一整套君主立憲外衣下的天皇獨裁製宣告建立。
這套制度從建立之日起,到1945年日本二戰失敗,又經歷了三個階段。
從1889年明治憲法頒布開始到1924年為止,是明治憲法框架下藩閥元老壟斷政權時期,這一時期的首相及閣臣人選,大都由領導倒幕運動的來自長州薩摩二藩的元老重臣充任或推薦。這一時期國內大權完全掌握在這些藩閥巨頭手中,他們輔佐兩代天皇,對內厲行改革,對外不斷取得戰爭的勝利,逐步使日本走上獨立、富強和對外侵略的道路,並跨入帝國主義國家行列。
從1924年6月加藤高明內閣開始,到1932年犬養毅內閣辭職為止,是明治憲法體制下政黨議會政治時期,由立憲政友會、民政黨、政友會交替組閣。這一時期的存在是日本民權運動發展的結果,在人民此起彼伏的民主民權運動壓力下,明治政府被迫作出讓步,允許政黨政治出現,各大黨派相繼建立。昔日的藩閥首腦看到大勢不可違,紛紛轉而支持、同情甚至親手組建政黨(比如立憲政友會就是當時政壇巨頭長州豪強伊藤博文所創立)。藩閥政治和政黨政治形成妥協,大批政黨人物上台組閣,日本所謂的政黨議會政治時期到來。
從1932年到1945年8月,是近代天皇制的軍部法西斯政治時期,軍人們掌握政權,發動戰爭,最終使近代天皇制走向覆滅。由於明治憲法規定軍隊有不經內閣議會直接向天皇帷幄上奏之權,致使軍人勢力從一開始就未能處於有效的控制之下,不僅對內閣具有獨立性,而且由於在戰爭中不斷獲勝而得天皇寵幸,最終發展成尾大不掉之勢,成為日本政治體制內部一顆巨大的毒瘤。這一時期的內閣首相,大都由軍部控制的政客甚或軍人自己擔任。他們積極為軍部法西斯勢力效力,在天皇的縱容指使之下,以所謂武士道精神為號角,參與發動了一系列對各國人民的侵略戰爭,最終滅亡了自己,也險些滅亡了天皇。
縱觀這八十年日本政治體制之沿革,我們可以看見其政治組織方針始終不離天皇二字。其政治制度就是赤裸裸的天皇獨裁製。但是讓人驚奇的是,雖然憲法賦予了天皇近乎於無限的權力,但是期間三代天皇對權力的使用卻表現出了非常詭異的剋制。八十年間從未出現天皇長期獨攬大權的情況,他們時常只是在御前會議上聽而不答,對掌權的各方勢力的主張或是默許,或是引導,或是警告,或是限制。只有在關乎民族存亡的重大決定時,大臣們才有幸可以見到天皇堅毅的眼神,乾綱獨斷的作風。如對二二六兵變涉案人員的處置(二二六兵變是軍部狂熱的法西斯少壯派軍官發動的政變,旨在剷除內閣,使軍人直接執政,兵變中,大批股肱重臣遇害,天皇震怒。);對九一八事變的應對措施;對中美英宣戰的決策;以及決定對盟國投降的決定;都由天皇直接負責的大本營做出。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天皇在日本國內被神化而不宜過多過問俗務,臣下只管盡忠效力,若讓天皇為俗務所勞累,是對其不敬和褻瀆。天皇為保持其絕對的宗教化的權威,也不願過多的參與到詭譎多變的政務中,他完全可以憑藉憲法賦予其的巨大權力和其被神化的權威不動聲色地彈壓眾臣,並在關鍵時刻發揮決定性作用,使不管是軍部還是內閣都對其視若神明,不敢有絲毫違拗。事實上,無論是軍部的軍閥還是政黨的政客,對歷代天皇都不敢有半點不敬。這裡面的緣由,既有文化的作用,也有現實的考慮:天皇及其家族掌握著日本半數以上的兵力,皇族成員廣泛地分布於日本的軍隊中,天皇還直接控制近衛師團,海陸軍三十四位元帥中,皇族成員佔了近三分之一;天皇還掌握著日本大部分的財富,是日本銀行的最大股東,日本大部分耕地的產權人,掌握著日本的經濟命脈。天皇就是日本的第一大軍閥,第一大財閥,第一大政客!這一切條件,使得天皇既有超然物外的身份,又無大權旁落的危險,直到二戰結束,天皇及其家族的權力被極大削弱,成為象徵性的君主,甚至不作為國家元首出現。
日本近代政治體制以天皇獨裁製的面貌出現,以戰敗國政府的形象退出歷史舞台,走完了它的發展歷程,成為歷史的塵埃。其興,有一定的歷史條件,其亡,更是歷史的抉擇。了解它的基本情況,總結其中的經驗教訓,對如今中日關係的維持與發展,並防微杜漸,避免重蹈覆轍,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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