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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黨錮列傳序並范滂傳

後漢書黨錮列傳序並范滂傳【題解】? 本文選自《後漢書》卷六十七《黨錮列傳》,據中華書局1982年版點校本。? 《後漢書》作者范曄(398—445),字蔚宗,南朝宋順陽(今河南淅川東)人,曾任尚書吏部郎、宣城太守,遷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參與國家機要。後因參與密謀擁立彭城王劉義康爲帝,而被牽連入獄處死,所著書只完成紀傳部分。? 《後漢書》記東漢一朝195年史事,有帝紀9卷,後紀1卷,列傳80卷。今書中之志30卷是梁劉昭作注時,取司馬彪《續漢書》之志而合入者。 范曄著書較《三國志》晚,上距東漢之亡已200多年,忌諱既少,而可資參考的史書又多,故得以後來居上。該書優點,一是敍述人物多以類相從,不以年代先後爲序。二是敍事中抑勢利,薄公卿,褒黨人,尊獨行,有進步意義。三是能據實書事,敍事多簡明周全。范書問世後,其他諸家後漢史書陸續散佚。本書紀傳部分有唐章懷太子李賢注,各志則爲梁劉昭注。清末王先謙作《後漢書集解》,所收資料,最爲詳備。 黨錮之禍,是東漢後期發生的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當時宦官專權,政治黑暗,士大夫和太學生憤起抗爭。延熹九年(166)和建寧二年(169),宦官兩次興起黨獄,打擊和鎮壓重視氣節的士大夫,以箝制社會輿論。到光和七年(184),黃巾大起義爆發,才宣佈赦免黨人,起用黨人鎮壓農民起義。這篇列傳,包括序言和21個黨人的傳記。本文節錄了序和范滂傳。 《黨錮列傳》是用駢體文寫成的。所謂黨錮,是禁止黨人出仕及與人交通往來。序文中詳述黨錮之禍的始末,表彰了黨人的氣節。《范滂傳》則記其中一位被迫害而死的黨人的氣節和遭遇。是研究東漢政治史和社會史的重要資料。黨錮之禍,是東漢後期發生的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當時宦官專權,政治黑暗,士大夫和太學生憤起抗爭。延熹九年(166)和建寧二年(169),宦官兩次興起黨獄,打擊和鎮壓重視氣節的士大夫,以箝制社會輿論。到光和七年(184),黃巾大起義爆發,才宣佈赦免黨人,起用黨人鎮壓農民起義。這篇列傳,包括序言和21個黨人的傳記。本文節錄了序和范滂傳。《黨錮列傳》是用駢體文寫成的。所謂黨錮,是禁止黨人出仕及與人交通往來。序文中詳述黨錮之禍的始末,表彰了黨人的氣節。《范滂傳》則記其中一位被迫害而死的黨人的氣節和遭遇。是研究東漢政治史和社會史的重要資料。 及漢祖杖劍,武夫勃興,憲令寬賒,文禮簡闊,緒餘四豪之烈,人懷陵上之心,輕死重氣,怨惠必讎,令行私庭,權移匹庶,任俠之方,成其俗矣。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至王莽專僞,終於篡國,忠義之流,恥見纓紼,遂乃榮華丘壑,甘足枯槁。雖中興在運,漢德重開,而保身懷方,彌相慕襲,去就之節,重於時矣。逮桓、靈之閒,主荒政繆,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與爲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覈公卿,裁量執政,婞直之風,於斯行矣。 夫上好則下必甚,矯枉故直必過◎,其理然矣。若范滂、張儉之徒,清心忌惡,終陷黨議,不其然乎?黨與黨黨 1,羌族名,西夏國建立者為党項族。 2,姓氏。黨1,古代地方組織的名稱。五家為鄰,五鄰為黨。 2,親族。 3,同夥的人。 4、等類。 5、阿附,偏袒。 6、處所。 上好則下必甚,矯枉故直必過上有所好,下必過分;糾正枉曲,必然過直。《禮記·緇衣》:「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從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也。」 矯,正也。正枉必過其直,見《孟子》。《後漢書·馬援傳附馬廖傳》「百姓從行不從言也。《書》曰:「違上所命,從厥攸好。」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傳曰:『吳王好劍客,百姓多創瘢;楚王好細腰,《墨子》曰「楚靈王好細腰,而國多餓人也。」宮中多餓死。』長安語曰:當時諺言。『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且半額;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斯言如戲,有切事實。」 初,桓帝爲蠡吾侯,受學於甘陵周福,及即帝位,擢福爲尚書。時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當朝。鄉人爲之謠曰:「天下規矩房伯武,因師獲印周仲進。」二家賓客,互相譏揣,遂各樹朋徒,漸成尤隙,由是甘陵有南北部,黨人之議,自此始矣。後汝南太守宗資任功曹范滂,南陽太守成瑨亦委功曹岑晊,二郡又爲謠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因此流言轉入太學,諸生三萬餘人,郭林宗、賈偉節爲其冠,並與李膺、陳蕃、王暢更相褒重。學中語曰:「天下模楷李元禮◎ ,不畏強禦陳仲舉,天下俊秀王叔茂。」又渤海公族進階、扶風魏齊卿,並危言深論,不隱豪強。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貶議,屣履到門。 畫諾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4上:「《唐六典》太子令書畫諾。本朝至道初,改爲凖,此東宮畫諾也。陸龜蒙說『鳯尾諾』云:東宮曰令,諸王曰教,其事行則曰諾,猶天子肯臣下之奏曰可也。晉元帝爲琅邪王,批鳯尾諾。南齊江夏王學鳯尾諾,則諸王亦畫諾矣。《後漢書》雲『南陽宗資主畫諾』,梁江州刺史陳伯之目不識書,得文牒辭訟,惟作大諾。則郡守刺史亦畫諾矣。」王楙《野客叢書》「按,晉帝批奏書,諾字之尾如鳳尾之形,故謂之鳳尾諾。」 模 楷謂正與直,可為法則。清金埴《巾箱說卷》頁130言,楷模二字,人人知用之多不考其字義所取。元吳文正公澄問吳正道,曰:「模 楷二字,假借乎?」曰:「取義也。」「何以取木為義?」曰:「昔模木生周公冡上,其葉春青,夏赤,秋白,冬黑,以色得其正也。楷木生孔子冡上,其餘枝疏而不屈,以質得其直也。若正與直,可為法則,況在周、孔之冡乎?」問出何書?曰:「出淮南王《草木譜》。」 時河內張成善說風角,推占當赦,遂教子殺人。李膺爲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獲免,膺愈懷憤疾,竟案殺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頗誶其占。成弟子牢脩因上書誣告膺等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更相驅馳,共爲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於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執膺等。其辭所連及陳寔之徒二百餘人,或有逃遁不獲,皆懸金購募。使者四齣,相望於道。明年,尚書霍諝、城門校尉竇武並表爲請,帝意稍解,乃皆赦歸田裡,禁錮終身。而黨人之名,猶書王府。 自是正直廢放,邪枉熾結,海內希風之流,遂共相摽搒,指天下名士,爲之稱號。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顧」,次曰「八及」,次曰「八廚」,猶古之「八元」、「八凱」也。竇武、劉淑、陳蕃爲「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暢、劉祐、魏朗、趙典、朱禹爲「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肅、夏馥、范滂、尹勳、蔡衍、羊陟爲「八顧」。顧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張儉、岑晊、劉表、陳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爲「八及」。及者,言其能導人追宗者也。度尚、張邈、王考、劉儒、胡母班、秦周、蕃嚮、王章爲「八廚」。廚者,言能以財救人者也。 又張儉鄉人朱並,承望中常侍侯覽意旨,上書告儉與同鄉二十四人別相署號,共爲部黨,圖危社稷。以儉及檀彬、褚鳳、 張肅、薛蘭、馮禧、魏玄、徐乾爲「八俊」,田林、張隱、劉表、薛郁、王訪、劉祗、宣靖、公緒恭爲「八顧」,朱楷、田槃、疎耽、薛敦、宋布、唐龍、嬴咨、宣褒爲「八及」,刻石立墠,共爲部黨,而儉爲之魁。靈帝詔刊章捕儉等,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故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禹、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任城相劉儒、太尉掾范滂等百餘人,皆死獄中。餘或先歿不及,或亡命獲免。自此諸爲怨隙者,因相陷害,睚眥之忿,濫入黨中。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嘗交關,亦離禍毒,其死徙廢禁者,六七百人。 熹平五年,永昌太守曹鸞上書大訟黨人,言甚方切。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送槐里獄掠殺之。於是又詔州郡更考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其在位者,免官禁錮,爰及五屬。 光和二年,上祿長和海上言:「禮,從祖兄弟別居異財,恩義已輕,服屬疎末。而今黨人錮及五族,既乖典訓之文,有謬經常之法。」帝覽而悟之,黨錮自從祖以下,皆得解釋。 中平元年,黃巾賊起,中常侍呂彊言於帝曰:「黨錮久積,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爲變滋大,悔之無救。」帝懼其言,乃大赦黨人,誅徙之家皆歸故郡。其後黃巾遂盛,朝野崩離,綱紀文章蕩然矣。 凡黨事始自甘陵、汝南,成於李膺、張儉,海內塗炭,二十餘年,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三君、八俊等三十五人,其名跡存者,並載乎篇。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少厲清節,爲州里所服,舉孝廉、光祿四行。時冀州飢荒,盜賊羣起,乃以滂爲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汙,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衆議。遷光祿勳主事。時陳蕃爲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不止之,滂懷恨,投版棄官而去。郭林宗聞而讓蕃曰:「若范孟博者,豈宜以公禮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無自取不優之議也?」蕃乃謝焉。 復爲太尉黃瓊所辟。後詔三府掾屬舉謠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姦暴,深爲民害,豈以汙簡札哉!閒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姦,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吏不能詰。滂覩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太守宗資先聞其名,請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職,嚴整疾惡。其有行違孝悌,不軌仁義者,皆埽跡斥逐,不與共朝。顯薦異節,抽拔幽陋。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而爲鄉曲所棄,中常侍唐衡以頌請資,資用爲吏。滂以非其人,寑而不召。資遷怒,捶書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猶以利刃齒腐朽。今日寧受笞死,而滂不可違。」資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歸怨,乃指滂之所用以爲「范黨」。 後牢脩誣言鉤黨,滂坐繫黃門北寺獄。獄吏謂曰:「凡坐繫皆祭臯陶。」滂曰:「臯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理之於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衆人由此亦止。獄吏將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嬰病,乃請先就格,遂與同郡袁忠爭受楚毒。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詰,滂等皆三木囊頭,暴於階下。餘人在前,或對或否,滂、忠於後越次而進。王甫詰曰:「君爲人臣,不惟忠國,而共造部黨,自相褒舉,評論朝廷,虛搆無端,諸所謀結,並欲何爲?皆以情對,不得隱飾。」滂對曰:「臣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汙◎,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更以爲黨。」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汙喜好善良而與其一樣清正,憎惡醜惡而與其一起去除。汙,有澣(浣)之義。《詩·周南·葛覃》「薄汙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歸寧父母。」害,何。《毛詩正義》言:「汙、澣相對,則汙亦澣名。以衣汙垢者澣而用功深,故因以汙為澣私私服之名耳。」 《經籍籑詁》卷七,汙字條下,「汙澣相對,則汙亦澣名,以澣垢者澣而用功深故。因以汙為澣私服之名耳。《詩·葛覃箋》『澣,謂濯之耳』。」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牀而泣。滂聞之,曰:「必爲我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爲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爲惡,則惡不可爲;使汝爲善,則我不爲惡。」行路聞之,莫不流涕。時年三十三。 吾欲使汝爲惡,則惡不可爲;使汝爲善,則我不爲惡《世說新語》「趙母嫁女,女臨去,敕之曰:『慎勿為好。』女曰:『不為好,可為惡邪?』母曰:『好尚不可為,其況惡乎?』」《淮南子》曰:「人有嫁其女,而教之者,曰:『爾為善,善人疾之。』對曰:『然則當為不善乎?』曰:善尚不可為,而況不善乎?』景獻羊皇后曰:此言雖鄙,可以命世人。」 《列女傳》曰:「趙姬者,桐鄉令東郡虞韙妻,潁川趙氏女也。才敏多覽,韙既沒,文皇帝敬其文才,詔入宮省,上欲自征,公孫淵姬上疏以諌。作《列女傳解》,號趙母注,賦數十萬言。赤烏六年卒。」論曰:李膺振拔汙險之中,蘊義生風,以鼓動流俗,激素行以恥威權,立廉尚以振 貴埶,使天下之士奮 迅感槩,波蕩而從之,幽深牢破室族而不顧,至於子伏其死而母歡其義。壯矣哉!子曰:「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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