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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學之道」欄目精選:讀史零簡

二、著書和抄書

顧炎武記他祖父的話,說:「著書不如鈔書。」炎武十一歲的時候,祖父就讓他讀《資治通鑒》,不讓他讀《通鑒綱目》。祖父說:「凡作書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書改竄而為自作也。班孟堅之改《史記》,必不如《史記》也。宋景文之改《舊唐書》,必不如《舊唐書》也。朱子之改《通鑒》,必不如《通鑒》也。至於今代,而著書之人幾滿天下,則有竊前人之書而為自作者矣。故得明人書百卷,不若得宋人書一卷也。」以上這些話,見於《四部叢刊》影康熙刊本《亭林文集》卷二,《鈔書自序》。

顧炎武以鑄錢比喻著書說:「嘗謂:今人纂輯之書,正如今人之鑄錢。古人采銅于山,今人則買舊錢,名之曰廢銅,以克鑄而已。所鑄之錢,既已粗惡,而又將古人傳世之寶舂銼碎散,不存於後,豈不兩失之乎。承問《日知錄》又成幾卷,蓋期之以廢銅。而某自別來一載,早夜誦讀,反覆尋究,僅得十餘條,然庶幾采山之銅也。」(見《亭林文集》卷四《與人書十》)

顧炎武這兩篇文章,說到關於著書的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改竄前人的書而成。又一種,是盜竊別人的著作。第三種,是嚴肅認真地去作。所謂「著書不如鈔書」,是針對第一種情況說的。改竄前人的書,本來也可說是抄書,但他不老老實實去抄,還要東改西改,以致搞出來很不象樣的東西,還自命為著作。這當然可以說「著書不如鈔書」了。鑄錢的比喻也是說明同樣的情況。古錢本來是很貴重的文物,但拿來改鑄粗劣的新錢,以致舊錢毀了,新錢也沒有鑄好。這種毛病好象現在也有。如果真有這種現象,是很值得警惕的。至於顧炎武祖父所說的那些例子,倒不一定都很恰當。班固改《史記》,有很多地方確實是改得不好,特別是把司馬遷一些有進步因素的東西改掉了,是更不好的。但《漢書》的十志吸收了《史記》所沒有的材料。《漢書》還記載了一些重要的政治議論,也是《史記》所沒有的。這些地方恐怕是《漢書》的好處,不能說不好。就拿《通鑒綱目》跟《通鑒》的關係來說,《綱目》有它自己的特點,也不能說《綱目》一書就處處比《通鑒》差。就對讀書界的影響來說,《綱目》擁有更廣泛的讀者,這跟它的特點是分不開的。另外,《通鑒紀事本末》全書是由《通鑒》改編而成,它從《通鑒》的材料里提出來一些問題,編成了紀事本末體事目,這不只是有便於讀者,而且表現了作者的歷史見識。從材料的來源說,《紀事本末》是《通鑒》的改編;從書的成就來說,《紀事本末》有它自己的價值。《綱目》和《紀事本末》都是《通鑒》的改編,都可說是由抄書而來,但它們本身又都是著作。顧炎武祖父所提出的問題,實質上不在於改不改,而在於用什麼態度去改,在於改得好不好。顧炎武祖父的話,很值得我們注意,但說得過於籠統,應該加以分析。

盜竊別人的書當作自己的著作,這種事現在也有,但對這個問題也要作具體的分析。古人著書使用別人的材料,不存在盜竊不盜竊的問題。司馬遷著《史記》,寫入了不少前人的材料,他並不認為這是他自己的作品,也從來沒有人說過《史記》有盜竊的成份。司馬遷所用史書的材料,總還有一些旁的材料,都是大家所知道的,雖沒有說明出處,卻更談不到盜竊。班固修《漢書》,對於漢武帝以前的歷史,大量地採用《史記》的記載,有的作了些文字上的改動,有的是原文照抄,只要班固認為這些材料有用處,他就寫進去了。這在當時對於歷史著作來說,可以說是當然的。這在班固,並沒有盜竊別人著作的意思,這在當時輿論也沒有人用「盜竊」來指責他。後人不明白當時的情況,有指責班固剽竊《史記》的,反而成了笑話。顧炎武文章中所指責的「盜竊」,情況跟古代不同。在顧炎武的時代,著作私有的思想已經大為發展,盜竊別人的著作寫上自己的名字,以求名求利,這就成為很卑鄙的事了。盜竊可以說是最徹底的抄書,只消把別人的著作寫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只是因為他不承認自己是抄的,而要宣揚是自己的著作,這就成為盜竊了。我想,在今天說來,歷史工作者應該歡迎別人採用自己的論點和材料,不必要求別人要標明出處,這是我們應該有的雅量,也可說是一種忠誠於科學事業的態度。在另一方面,採用別人論點和材料,特別是對於一些有創見的論點和一些新發現的材料,要作出具體說明,這是對別人勞動成果應有的尊重,也是忠誠於科學事業應有的態度。

關於嚴肅地著書,顧炎武提出「采銅于山」的要求,提出寫《日知錄》的要求,是值得學習的。「采銅于山」就是說,要選取第一手的材料,經過冶煉,鑄造成文。當然,儘管這樣去作,還有一個水平高下之分,但這樣作法,是每一個歷史工作者在著書的時候所必需遵循的途徑。

在這三種情況下,第一種情況固然可以說是「著書不如鈔書」,在第二種情況下,也同樣可以說是「著書不如鈔書」。第三種情況雖是著書了,但也要有一個抄書的過程。「采銅于山」就包含了有抄書的成份,但要抄得好,抄得認真,抄得有水平。還要反覆地抄,反覆地檢查抄出的東西,隨時補充、調整,這就不能說「著書不如鈔書」,而是著書高於抄書了。顧炎武是個善於抄書的人,他的《天下郡國利病書》就是由於抄書成編的,他的《肇域志》基本上也是抄書而成,但他對這兩部書並不滿意,認為是未完成之作。他的《日知錄》在一年之間只能寫出十幾條,他自稱「庶幾采山之銅」,這才是他所承認的著作。在《日知錄》中,有不少條文僅僅是很少的字數,要用我們現在的寫法,是可以成為長篇大論的。

在我們今天看來,「采銅于山」是應該提倡的,抄書是應該提倡的,著書也是應該提倡的。我們有了歷史知識,就應該把歷史知識交給更廣大的群眾。著書,是歷史家不可逃避的天職。抄書,是著書過程中經常出現的程序。抄書,也有它獨立的意義。書要抄得好,也會對讀者有益處。但要老老實實地承認自己是在抄書,也還要對原作負責。在學習中,抄書也是一種鍛煉的方法。在抄書中學習一字不苟,學習反覆玩味,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這可以鍛煉學習上的耐心和毅力,跟那種為抄書而抄書有很大的不同。抄書和著書有難以擺脫的聯繫,但又必須妥當地加以區別。我們史學界還有某些不健康的情況,使我讀了顧炎武的文章,頗有感慨。顧炎武所說,須加以分析和補充,但對於我們還是有啟發的。

最後,還想再說兩句。「采銅于山」固然很好,但要著書,卻更需要有器識。所謂器識,首先是馬列主義的理論水平,同時還需要有為國為民為人類作出貢獻的弘大胸懷。當然,這都不可能是一蹴而成,是要經過長期堅持、逐漸發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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