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忘了陳冠希,但不能遺忘他的勇敢和骨子裡的潮

紀錄片《觸不可及》劇照。當問及艷照門,EDC說,那是個意外,並不是故意,如果回到過去,「我什麼都不改變」

潮牌逐漸由小眾走向大眾,陳冠希讓你開了竅。現在,他回來了,你註定無法遺忘他,就像無法忘記初心。即便忽視他,也不要忘了「回到原點」,做你自己。

文/馮柒

十五年前,他是香港娛樂圈最有明星氣質的超級新人,一出道即收割粉絲無數,兩三年間便在影視、音樂上展現出天賦才華;七年前,一場艷照門冒犯了「良民道德」的秩序和底線,同時讓一眾女星黯然失色,他自己亦聲名狼藉。

退出娛樂圈的七年間並不是沒有嘗試過回歸,只是,做慈善賑災無人鼓舞喝彩、演好萊塢電影卻無法突破電影禁令、發專輯媒體反應冷淡、參演網劇亦反響平平……唯獨這一次,與VICE合作推出紀錄片《觸手可及》,他的回歸引發主流輿論的正向評價。

紀錄片《觸不可及》劇照。設計、布料選擇、整理庫存、激發創意、經銷策略,他忙得不可開交,認真又投入。陳冠希還是那個陳冠希,卻多了一分謙遜。

或許,在他宣布退出娛樂圈的七年前,很少有人想到,闖禍的偶像明星會變成成功的商人再度進入人們視野。離開娛樂圈後的他,經營自己的潮牌生意,做自己喜歡的hip-hop,由他主理的潮牌CLOT每年有1000萬美元的營業額。

仔細看,他並未故意「洗白」,只是將自己的真實生活展現出來,告訴大家他不過是一個生活在洛杉磯的正常青年,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壞。他不是被妖魔化的明星陳冠希,而是堅持做自己的EDC。

無論離開還是回來,江湖都有他的傳說,不,他始終有自己的江湖。

紀錄片《觸不可及》劇照。EDC,一個堅持維護自我與自在的人。

「潮」是青春年少,是個性、態度和創造

紀錄片第一集,從陳冠希的潮牌生意講起。EDC可能是香港年輕一代明星中,最早具備商業頭腦的一批。2000年出道,三年後投資250萬港元與友人合創CLOT,隨後在香港銅鑼灣開了第一家JUICE時裝店,作為世界各地潮流尖貨買手店引進潮牌文化;2004年,開始推出自己同名品牌CLOT。他是敢於吃螃蟹者,邊引入邊創造,本土潮牌文化的推廣,EDC功不可沒。

在我的中學時代,「時髦」剛開始被「潮」一字代替。這種說法的由來,大概與當時青少年學生圈最流行的雜誌有關。尚記得《YES!》略帶膻腥色的專欄帶來第一波性知識的洗禮和衝擊,但影響更深的,還是香港的《Milk》《東TOUCH》和廣州後起的《1626》,堪稱當時學生黨最奢侈的潮流聖經。每個人在傳閱雜誌時,都曾對其中的Nike Air Force、Levis 501、Supreme cap或者BAPE bucket hat垂涎三尺。

想當年,一個班裡總有幾個同學課桌抽屜藏著當期潮流雜誌,供大家傳閱。

本人的女漢子氣質,就從那時開始顯露。校服如此沉悶,一如只有溫書考試模式的校園生活,如何穿出特立獨行,成了學生妹為數不多、可以琢磨的小樂趣之一。當時最熱衷腳踏Adidas三葉草貝殼頭Super Star,將肥大的校服褲腿捲起一邊,上衣外套的領扣和袖子留白處用油性筆畫滿塗鴉。如今回想,不免流里流氣,有失斯文;但時移世易,青春不駐,我時常想念那種昂頭說話、浪蕩自由、走路帶風的感覺。

那時候,每個人都喜歡潮牌,每個人都喜歡陳冠希。潮流品牌,不完全等同於時尚,非要說它們之間的不同,可能就是:「潮流」比「時尚」更前沿、更新銳。潮牌賣的是思想,潮人穿的是概念。真正的潮牌是需要有獨到思想和精神,或者具有象徵性意義、代表某種態度。這便是潮牌最大的價值所在。

那時,對於除了大把青春什麼都沒有的我們來說,潮牌是奢侈品;如今,當我們買得起潮牌,青春成了世界上最昂貴的奢侈品。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Super Star貝殼頭,以及這兩年,我們喜愛的Stan Smith小白鞋。時代在變,某些喜好總在延續。

「潮」是拒絕循規蹈矩,敢於做自己

做潮牌的明星何其多,為什麼偏偏是陳老師最成功?

即便緋聞的毀滅性打擊,陳冠希作為明星的魅力依然存在。他的頭上始終籠罩明星光壞,在退出娛樂圈之前,本身就是潮流偶像,帶動產品銷售的能力幾乎現象級的效果。強大的群眾基礎和明星效應,為CLOT帶來持續的關注度。

今年7月,JUICE北京三里屯開店時,早早有粉絲在門外排隊。

另外,人脈廣懂盤活,玩跨界殺出一條血路。EDC在日本的時候,認識了原宿時尚圈的大神,開始喜歡上日本街頭文化,Nigo和藤原浩都跟陳冠希關係不錯。典型ABC的陳老師,連美國藝術家Devin Troy、KAWS等等都是他的好基友。交遊廣闊,跨界合作自然而然成為題中之義,打開了CLOT的市場和影響力。

紀錄片《觸不可及》劇照。EDC在美國的藝術家朋友。

當然,即使貴人再多,假如你不過一個阿斗,也是「然並卵」。除了諸多設計師、藝術家好友拔刀相助,陳冠希本人的設計才華無法忽視,從產品設計到店面裝修陳列都可圈可點。畢竟,顧客只看產品夠不夠潮,一個潮牌可以做超過十年,光靠明星效應必定撐不下去。EDC看起來弔兒郎當,做事卻有超乎想像的認真和投入,以做藝術品的態度在做產品,按他自己的話說,「比在娛樂圈還拚命」。

他依然很帥,但已經完全不是普遍觀念里那種靠臉吃飯的明星。他有完整的生活態度和生存技能。面對艷照門,他不後悔,也不認輸。他告訴人們,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活得十分真實、自我。

他講話還是老樣子,流利英文夾雜粗口,小動作很多,下巴上揚,一副滿不在乎的傲嬌模樣。在紀錄片里,雖然他對做演員的激情念念不忘,但也很明白地說,「我的人生從來不演」,「我就是我」。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腳踏實地,但不循規蹈矩。敢於做自己,並奉上了他全部的生活態度。他不一定能找回電影圈的入場券,但他贏得了尊重,還是那個引領潮流的fashion icon。

紀錄片《觸不可及》劇照。遇到有人在微博的不友善評論,EDC以玩笑自嘲。

潮人,是按自己的想法,走自己的風格;不只是表面,更注重思想;追求個性,提倡創意。當街頭潮流文化逐漸被高街風尚取代,個性和創造銷蝕,思想被表面取代,我開始懷念迷戀潮牌的日子,如同懷念青春年少時的自由與夢想。青春固然留不住,彼時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態度可以。

潮牌逐漸由小眾走向大眾,陳冠希讓你開了竅。現在,他回來了,你註定無法遺忘他,就像無法忘記初心。即便忽視他,也不要忘了「回到原點」,做你自己。

2015 CLOT不同系列lookbook。潮牌文化,穿的不只是衣服,還有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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