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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券商牌照時代終結|券商

胡艷明

中國證券業即將迎來一場大變局。

在博鰲論壇上,金融業擴大開放的路線圖及時間表得到明確,其中,證券業將大幅度開放,外資持股比例將放寬至51%,不再對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單獨設限的措施年內將出台。

與此同時,國內金融強監管環境下,證監會也在加強券商股東監管,3月30日出台《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規定了成為證券公司幾種類型重要股東的門檻。其中對於券商控股股東提出凈資產和3年主營收入均不低於1000億元的「雙千億」條件,就令大多數券商「不達標」,這或將引發行業格局的重塑。「在對外開放和強監管的雙重政策引導下,國內券商行業正在經歷的經營環境可能更加類似一場供給側改革,目前券商行業在發展趨勢上可能正面臨一個重要的轉折,行業集中度快速提升的邏輯值得充分重視。」華鑫證券分析師潘永樂判斷,在券商行業集中度提升的邏輯下,龍頭券商有望直接受益;但金融去槓桿進程對於中小券商而言卻更多體現在競爭壓力加劇以及流動性壓力增大。

「雙千億」門檻

此次徵求意見的《規定》明確了成為證券公司幾種類型重要股東的條件。

其中,證券公司控股股東 (持股50%以上或雖然持股不足50%但其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證券公司股東會決議產生重要影響的股東)的凈資產需不得低於1000億元,最近5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累計不低於1000億元;證券公司主要股東 (持股25%以上或持股5%以上的第一大股東)要求凈資產不低於2億元,原則上持續3年盈利且最近3年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500億元;證券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東要求不存在凈資產低於實收資本50%,或有負債達到凈資產50%,凈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證券公司持股5%以下股東要求股權結構 (逐層追溯至最終權益持有人)清晰,股權結構中不存在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投資基金等產品。

華鑫證券分析師潘永樂認為,該《規定》是連續發布的強監管政策之一,主要在於確保證券公司股東有足夠風險承受能力以及不干預證券公司實際經營活動。

具體來看,《規定》從凈資產、持續盈利能力、營業收入等方面,明確不同類型股東差異化的監管要求,確保股東資質優良,尤其主要股東、控股股東應當為行業龍頭。二是穿透式核查,釐清券商股東背景和資金來源,強調不得用隱瞞方式規避股東資格審批和監管。三是外部監管與內部管理相結合,對券商實現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擅自變更股票、出逃出資、違規融資擔保等行為。

記者梳理已公布年報的A股上市券商發現,在凈利潤排名前十券商的第一股東,情況較為複雜,有的券商股權較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東,部分券商甚至無實際控制人。

目前,國信證券(10.650, -0.10, -0.93%)、光大證券(12.700, 0.13, 1.03%)、申萬宏源(4.760, 0.12, 2.59%)等24家券商明確擁有控股股東,Wind數據梳理顯示,僅國信證券、光大證券滿足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於1000億元的門檻,大部分券商控股股東不滿足千億門檻要求。

有券商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此項規定短期內對券商行業當前的經營影響不是很大,長遠要看具體規定的要求,比如是否實行新老劃斷等。其所在公司同時也在積極組織研究和探討,向監管方面提交反饋意見。

開放提速

面臨強監管的同時,證券業再次站在對外開放的關口。

4月11日,中國央行行長易綱在博鰲論壇上表示,關於金融開放的具體措施包括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後不再設限;不再要求合資證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是證券公司,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同時,在今年年底前,還將推出「不再對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單獨設限,內外資一致」的措施。

回顧外資券商入華的歷史來看,從1995年成立第一家合資券商——中金公司開始,行業的開放之路略顯「水土不服」,2001年入世前,開放形式主要集中在野村證券等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設立代表處,2002年開放外資進入,經歷了較為艱難的「水土不服」,根據協會最新數據,目前合資券商排名壓力仍然較大。

中泰證券分析師戴志鋒分析認為,中國金融環境具有特殊性,政策擬允許外資控股,合作機遇大於競爭,外資有望選擇優質的金融機構,加大股權投資力度,一方面保持對國內金融市場的跟蹤,同時享受較高投資收益。同時目前已有外資持股子公司的券商有望在層面加深合作,提升整體競爭力。

戴志鋒認為,金融行業對外開放提速,券商行業機遇與挑戰並存,增量資金的進入提升市場活躍度,允許外資控股,合作深度有望增強;同時外資更為成熟的商業模式使得牌照的價值進一步下滑,競爭緊迫感將有所提升,券商尋求轉型發展,加速國際化布局,龍頭券商布局前瞻,資本實力雄厚,有望把握機遇充分受益。

「監管對股權管理的嚴格要求與加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兩者並不矛盾,在金融開放的情況下,將來可能對境內外機構採取一視同仁政策,這也是將來中國對外開放必須採取的一種原則。」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券商作為金融機構有其特殊性,股東應具有專業背景,否則可能發生違法違規的行為,證監會此次出台規定加強對券商股東身份的識別和監管,也是在強調行業應回歸其本源,聚焦其所屬的專業領域,不應該做那些偏離行業本源的事。

董登新認為,券商股權管理新規對於金融對外開放也有一定的作用,金融作為一個特種行業,風險的防範應放在首位,對於企業的控股股東應需要更高的資質的,要求股東必須足夠的實力以及經營管理的水平滿足國際化的這個競爭需要,新規也是為了確保金融企業素質和質量的提高。

內部強監管加金融開放的政策下,國內券商面臨挑戰,在外資允許控股的情況下,「牌照紅利」將進一步減弱,「靠天吃飯」局面迫切需要改變。戴志鋒認為,內資券商需要走出去加速國際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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