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真精神」之二:孔子不是民主的敵人 人人網谷 卿的日誌

「孔子的真精神」之二:孔子不是民主的敵人 2011-09-18 15:05 | (分類:默認分類)

「孔子的真精神」之二:孔子不是民主的敵人

徐晉如

我曾經是儒家的一個激烈的反對者。

我在志學之齡,僻處海陬,無書可讀,書店中賣的書以通俗說部為主,不能饜足我的思想上的渴求。有一年我生病住院,我的父親從別人家借來一些書,他讀我聽,聊以解悶。他借的是七十年代初出版的《魯迅全集》中的幾本,我聽得酣暢淋漓,病癒後盡取該家藏書而讀之。他家的書,除了上面說的這部《魯迅全集》,其餘的也都是七十年代的出版物。包括范文瀾的《中國通史》、郭沫若的《李白與杜甫》、馮友蘭的《論孔丘》等等。我的最早的文史知識,就來自於這家人的藏書,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就像當年「崇法批儒」的小將們那樣,對於儒家有一種天然的厭惡。    

讀高中的時候,我大量閱讀的是新文化運動時期人物的著作,理科班壓抑透頂的生活使我渴望自由的呼吸。我尤其愛賞郁達夫,天天當自己是零餘者。我醉心於人性解放的烏托邦,相信有一個所謂的「封建禮教」在妨害著我們通向自由。不用說,在這種情況下,儒家又成了我時常在口談筆論間攻擊的對象。而實際上,當時我甚至沒有讀過哪怕一部儒家的原典。許多年後,我發現這個世上不讀書不思考張嘴就亂說的人有很多,就更為自己少年時的無知孟浪而感到羞愧。

我先後就讀的兩所大學,幾乎就是留美預備學校。班上的同學儘管都是中文系的學生,可是他們每天手不釋卷的只有托福和GRE辭彙。我平常甚少與他們一起上課自修,就躲在宿舍里讀書。那是一段很讓我懷念的閑暇時光,在那段日子裡,生命中似乎除了陽光就是知識。    

我的兄長和至友張遠山曾對我說,他在讀大學時,上的中文系,但讀的都是哲學書。我的情況也差不多。慢慢地,我知道了封建和專制是兩回事,我知道了自由和平等不共戴天,我知道了科學不可能代替信仰。    

慢慢地我也知道,我們已經處在一個「新文化運動」所確立的「新傳統」當中。這個傳統認為一切西方的東西都要比我們的好,所以中國一切應該向西方看齊。胡適早年所說的「全盤西化」不是他一時頭腦發熱的昏話囈語,而是他一輩子所致力的目標。一直到他臨死前的那一次演講,他還把作律詩、聽京劇和纏小腳、抽大煙並列,稱之為下流。    

包括我本人在內的許多人,對儒家的激烈的批判,其實都是中了「新文化運動」的祟。    

所謂的「新文化運動」,其實就是要全盤否定中國文化,全盤剷除中國的傳統。那時候,舉凡漢語、漢字、中國戲曲、中醫中藥,乃至孔子孔教,無不在胡適、陳獨秀、劉半農、錢玄同這輩人蕩滌剪除之列。他們就彷彿劫法場的黑旋風,殺人殺得性起,「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可是,這班人在面對歐西的文化時,偏又一個個五體投地,大氣不敢出。    

稍有基本理性的人,都該問自己這樣一個問題:近代以來,中國是經常落後挨打,但這個有過幾千年文明歷史的古國,難道真的就是漆黑一團?數千年中華先哲所創造出來的思想文化,難道對於人類的進步就一點也不值得參考?然而,這輩新文化派的教授博士,連這種基本的理性也不具備。    

正如李汝倫先生所言:

有些人是中國其名,中國其血,但中國什麼東西都看著不順眼,彷彿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而對歐西種種,如同一個飢餓已久的叫花子,看見無論什麼東西都往嘴巴里塞,也不問自己的胃納如何,腸道如何。頂禮膜拜,自掌耳光,叫人肉麻的緊,嘔心得很。不管他們有什麼名堂、頭銜,教授也好,作家、博士也好。正如吳宓所說,他們「專取外國唾棄之餘屑,以餉我國之人。」口中卻喊叫著「來來,快你朵頤,此處水陸羅八珍」也。你看見過哪個民族、國家的學者、教授把本國的文化貶斥的一文不值,死有餘辜?強國固然沒有,受列強長期欺壓、侵略的許多國家、民族可曾有胡適、陳獨秀、錢玄同這類教授?(李汝倫《八十載沉冤案要翻——關於學衡派》,《詩詞凈土》2004年10月第2、3期合刊,p173,澳門學人出版社)    

歷史不容假設。一位老詩人對我說,中國歷史在每一個緊要關頭,都朝著最壞的方向發展。讓我們回到九十年前,看看在歷史的緊要關頭,這班教授博士們都說了些什麼。    

錢玄同說,「欲使中國不亡,非取消記載道教妖言的漢字不可」,胡適說,「漢字不廢,中國必亡」,周作人明白了當地宣稱,「中國戲沒有存在價值」。如果沒有說這些話的人的名頭在前面,你或許覺得這是瘋話、混賬話,可是,在九十年前,這些東西卻大行其道。從新文化運動後,中國人就把自己的傳統棄若敝屐,甚至當作牛矢馬溺,不惟是沒有一顧的價值,簡直是避之惟恐不及。今天的中國人據說又開始重視傳統了,然而傳統究竟是什麼樣子,卻甚少有人能說得清。與傳統斷裂了太久的中國人,已經喪失了對文化的基本判斷力,於是從前闊佬家的大煙膏,也成了濟世拯民的良方。    

我曾在《白話文運動反動在何處》一文中說:「白話文運動就是一場『喪斯文』的革命」,(徐晉如《人蘇世——北大第一保守派思想文錄》P148,台北,風雲時代出版社,2005年2月)現在看來,包含了白話文運動在內的新文化運動,不但是要「喪斯文」,簡直是要亡國滅種。脫亞入歐的日本不曾革掉孔孟的命,號稱愛國的新文化派卻必欲鏟盡中國人的文化基因。早有有識之士指出:「苟欲滅一民族,必先滅其文化。」這一工作新文化派已肇其端,而到「文革」的小將那裡,就超額完成了任務。    

今天也還有人天真地以為新文化派是愛國的,他們把新文化運動與「五四」聯繫在一起,稱之為「五四新文化運動」。其實,這是一個天大的誤會。李汝倫先生精當地指出:

五四運動的對手只有兩個:強權、國賊,都是很強大的存在。而新文化運動的敵人一大幫:中國的文人、騷客、十八妖魔、桐城謬種、選學妖孽、孔丘、孟軻、娶小老婆的富翁、纏足的女人、服食中藥的病號、走江湖治病賣葯的郎中、小夥計、唱戲的戲子,他們都有要對中國的貧窮、落後、喪權辱國、割地賠款負責,他們都是匹夫,「國之興亡」,他們有責。五四運動和新文化運動分別有不同的敵人,不同的打倒對象,不同的鬥爭方式,不同的戰列隊伍,不同的鬥爭口號,誰都沒有侵犯對方的獨自領地,為什麼硬把它們拉到一起拜堂成親?五四歸五四,新文化派歸新文化派。是五四學生運動想借重那幫教授、博士、在外國鍍過金的名士們的名字呢,還是新文化派要沾五四的光環以照亮和膨脹自己呢?(李汝倫《八十載沉冤案要翻——關於學衡派》,《詩詞凈土》2004年10月第2、3期合刊,p176,澳門學人出版社)    

剝離掉新文化派沾附到自己身上的「五四」的愛國光環,立刻就榨出他們皮袍底下的「小」來。新文化運動根本不是什麼開啟民智的「新文化」運動,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殖民化運動。在以胡適為代表的新文化派的頭腦里,只有根深蒂固的殖民意識,卻沒有半點民族的尊嚴與氣節。    

因此,我們今天要認識真正的孔子,首先就要祛除「新文化運動」加上我們身上的殖民意識。我們必須要以公正的、平允的心態去審視世界文明,只有如此,方能為孔子在世界文明中的意義求得正確的定位。    

在新文化派的所有敵人當中,最讓他們恨到咬牙切齒的是所謂的「孔家店」。中國近百年的積弱貧窮,彷彿都是孔夫子的錯,軍閥、貪官、賣國賊……所有國賊民賊,又都是孔夫子的孝子賢孫。    

陳獨秀認為「孔教與帝制,有不可離散之因緣」(《駁康有為致總統總理書》)。胡適的理由是,「我們對於一種學說或一種宗教,我們應該研究他在實際上發生了什麼影響:『他產生了什麼樣子的禮法制度?他所產生的立法制度發生了什麼效果?增長了或是損害了人生多少幸福?造成了什麼樣子的國民性?助長了進步嗎?阻礙了進步嗎?』這些問題都是批評一種學說或一種宗教的標準。用這種實際的效果去評批學說與宗教,是最嚴厲又最平允的方法。」(胡適《吳虞文錄序》)在新文化派的眼中,凡是中國的禮教都是吃人的,凡是中國的法律都是坑陷人的,而這一切吃人的禮教、坑陷人的法律,都得算到孔老夫子的頭上。    

胡適在《吳虞文錄》的序中,給吳虞上了一頂尊號——「四川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又用了下面這段煽情的文字,稱讚他是「中國思想界的一個清道夫」:他站在那望不盡頭的長路上,眼睛裡,嘴裡,鼻子里,頭頸里,都是那迷漫撲人的孔渣孔滓的塵土。他自己受不住了,又不忍見那無數行人在那孔渣孔滓的塵霧裡撞來撞去,撞的破頭折腳。因此,他發憤做一個清道夫,常常挑著一擔辛辛苦苦挑來的水,一勺一勺的灑向那孔塵迷漫的大街上。他灑他的水,不但拿不著工錢,還時時被那無數吃慣孔塵的老頭子們跳著腳痛罵,怪他不識貨,怪他不認得這種孔渣孔滓的美味,怪他挑著水拿著勺子在大路上妨礙行人!他們常常用石頭擲他,他們苦求那些吃孔塵羹飯的大人老爺們,禁止他挑水,禁止他清道。但他不在意,他仍舊做他清道的事。有時候,他灑的疲乏了,失望了,忽然遠遠的覷見那望不盡頭的大路的那一頭,好像也有幾個人在那裡洒水清道,他的心裡又高興起來了,他的精神又鼓舞起來了。於是他們仍舊挑了水來,一勺一勺的灑向那旋灑旋乾的長街上去。    

中國近代以來的積弱與貧窮,想像中的專制的幽靈,都是「孔渣孔滓」,都得要被吳虞、陳獨秀一輩人蕩滌乾淨。那些熱愛民族文化、意圖存粹保種的人士,都成了拿石頭擲人的壞蛋。為什麼要「打孔家店」呢?因為孔家店是專制的淵藪。拿什麼來「打孔家店」呢?靠的就是德先生。新文化派高懸民主以為標的,凡是不合民主者,即被斥為專制。不但二千年政局一團漆黑,二千年前的孔子,因為不曾提出他們所認可的民權主張,也要被拖出來鞭屍三百尚猶未足。    

胡適面對中國的文化傳統,從來不憚於大膽假設,卻從來沒有打算小心求證。他的邏輯是:「正因為二千年吃人的禮教法制都掛著孔丘的招牌,故這塊孔丘的招牌——無論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來,捶碎,燒去!」(《吳虞文錄序》)按照這種邏輯,假如有個人假冒了胡博士的身份去殺人,胡博士就得償命。世上有這麼荒唐的邏輯嗎?    

說中國二千年的政體是專制的,這一見解不始自新文化派。在辛亥革命前,民權之說就已經甚囂塵上。於是在一班激進人士眼裡,中國的政治傳統、文化傳統,都是專制主義的,都要被維新、被革命。這一未經科學驗證的觀念完全為新文化派所承襲,新文化派強爹勝祖的地方則是把專制的發明權頒給了孔子。    

胡適在做他所擅長的古代白話小說考證時,總喜歡列出一堆問題,逐個兒解答,號曰「科學方法」。那麼,我們不妨也列出下面的問題:    

一、秦以後二千年的中國政治是專制的嗎?如果是,它是否與孔子的學說有關係?    

二、什麼是民主?它與專制是什麼關係?    

三、新文化派所講的德先生的含義是什麼?    

二千年中國政治主流並非專制      

新文化派罵孔子罵得惡之恨不得其死,原因不外乎覺得孔子是中國政治傳統的幫凶。而中國政治傳統則是專制主義的,「罪大惡極,無須審判」。    

中國自孔子以降二千年的政治,其主流真是專制的嗎?    

錢穆先生回顧近代中國學者淺嘗西學,即以吾國政治文化率爾比附的情形時,說了這樣一段發人深省的話:    

西洋政治史學者常說,他們的政治,由神權轉進到王權,又從王權轉進到民權。他們又說,政治有立憲或專制之別,或是君主專制,或是君主立憲,否則是民主立憲。近代中國學者專以抄襲稗販西方為無上之能事,(晉如按:胡適把這一無恥的行徑冠以了一個堂皇的名字:整理國故。)於是也說中國政治由神權轉入到君權。因為中國沒有議會和憲法,中國自然是君主專制,說不上民權。但不知中國自來政治理論,並不以主權為重點,因此根本上並沒有主權在上帝抑或在君主那樣的爭辯。若硬把中國政治史也分成神權時代與君權時代,那只是模糊影響,牽強附會,不能貼切歷史客觀事實之真相。至於認為中國以往政治,只是君主專制,說不到民權,也一樣是把西洋現成名詞硬裝進中國。並不是實事求是,真要求了解中國史。(錢穆《中國傳統政治》,收《國史新論》P80,三聯書店,2001年6月第1版)    

錢穆先生在《中國傳統政治》一文中詳細地分析了歷朝政治體制,認為秦以後稱得上專制的只有元與清兩代,而大多數時候,中國的政治都不是專制的。他歸納出以下的結論:    

(一)中國傳統政治,論其主要用意,可說全從政治的職分上著眼,因此第一注重的是選賢與能,第二注重的是設官分職。    

(二)因中國是一個大國,求便於統一,故不得不保留一舉國共戴的政治領袖即皇帝。又因無法運用民意來公選,因此皇位不得不世襲。    

(三)要避免世襲皇帝之弊害,最好是採用虛君制,由一個副皇帝即宰相來代替皇帝負實際的職務及責任。明清兩代則由皇帝來親任宰相之職,只不負不稱職之責。    

(四)政府與皇室劃分,此直至清代皆然。    

(五)政府與社會融合,即由社會選拔賢才來組織政府。    

(六)宰相負一切政治上最高而綜合的職任。    

(七)選拔人才的責任,自漢至唐之辟舉,交付與各級行政首長自行擇用其屬員。考試權交付與禮部與吏部,宋代以後則專在禮部。    

(八)考課成績升黜官吏權則交與吏部。    

(九)監察彈劾權交付與特設的獨立機關。唐代有御史台,下至明代有都察院。    

(十)對於皇帝之諫諍責任及最高命令之覆審與駁正權,交付與給事中與諫官。此兩官職,唐代隸屬於宰相,宋以後至明漸成獨立機關,清代則廢止不復設。    

(十一)職權既定,分層負責,下級官各有獨立地位,幾乎政府中許多重要職權都分配在下級,而由上級官綜其成,宰相則總百官之成。(《國史新論》P105)    

中國傳統政治,是在君權與相權的博弈之中不斷發展的。皇帝固然享有至高無上的尊榮,但皇帝的言行意旨,也還受到很多的限制,宰相相當於是副皇帝,也是政府的首腦,他代替皇帝處理實際的職務及擔起實際的責任,然而,宰相也同樣不能大權獨攬。中國傳統政治的主流是君臣各守其分,各守其職,政府與皇室的職能在大多數時候,都有嚴格界定。與西方君主專制的情形完全不同。    

那麼,中國二千年的政治傳統究竟是什麼呢?錢穆先生說得好,自秦以下之傳統政府,既不能稱之為貴族政府,亦不能稱之曰軍人政府或商人政府,若必為特立一名稱,則應稱之曰「士人政府」。(錢穆:《中國歷史上的傳統政治》,《國史新論》P122)所謂士人政府,「即整個政府由全國各地之知識分子即讀書人所組成。」(《中國傳統政治》,《國史新論》P96)進入政府的士人,「又並不來自社會中某一特殊身份或特殊階級,像古代的貴族政權與軍人政權,像近代的富人政權即資本主義社會的政權,與窮人政權即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而實系一種中性的政權,即全國各地,包括貴族軍人富人窮人一切在內,而只以德性與學問為標準的士人政權。」(《中國傳統政治》,《國史新論》P98)    

孔子的貢獻,即在於創立了士人政權的政治哲學。在孔子的精神照耀下,歷代政府都不得不選賢與能,哪怕在實踐上有這樣那樣的誤差,而其理想,卻必要吸納有美德、有知識的賢士大夫來主政。    

賢士大夫主政的政府,是中國人最偉大的發明,而西方一直到19世紀,才由埃德蒙•柏克提出自然貴族的概念。自然貴族,就是那些因為美德和知識而高貴的人。自然貴族與賢士大夫有區別嗎?我看沒有。    

由自然貴族主政的代議制的政治,決非是專制的政治,由賢士大夫主政的皇帝宰相百官各負其責亦各守其分的政治,同樣不是專制的政治。    

中國二千年的政治傳統,固與孔子密切相關,然而孔子教給後世的,決非專制主義,後世的政治主流,也並非是專制的。恰恰相反,二千年士人政體,按照西方自由社會的標準來看,實可算是自由的政體。    

作出這樣的論斷並非是夜郎自大。試與影響新文化派最深的盧梭的故鄉法國相比較,即知此言非妄。    

法國大革命以自由平等為號召,流血數百萬,大亂八十年,所購得的不過是廢除封建領主、廢除封建主狩獵、審判等權利、免除農奴人役稅、保護財產、取消長子繼承製、平民可以進入仕途、教會不得徵收什一稅、准許宗教言論出版的自由、限制國王虐殺、開國民議會民權選舉等數端。而中國的情形又是怎樣的呢?康有為指出:    

若廢藩權,停舊藩之狩獵、裁判,免隸農人役稅,民得為文武官,則我國秦漢時已久去其弊,得此平等自由二千年,在羅馬未現之先。    

六朝寺產彌天下,經唐武德沙汰僧尼,已盡奪寺產矣,在日耳曼混一之先。    

其餘保人民財產,聽諸子分產,聽信教自由,聽出版言論自由,則自漢晉唐以來,法律已具有而久行之。故佛道景教大行於六朝之時,聽人信仰,出版言論之過悖謬者,非有時而不禁,而數千年無有立文部察人出版之事,則比今立憲國號稱聽人自由而文部檢查者,且更寬矣。(《列國遊記》P322)    

觀此數端,古代中國早就保障了人民的自由,只不過這種自由,並不是以民主共和的面目出現罷了。難怪康有為要這樣感慨:    

我國人以孔子經義之故,經秦漢大革之後,平等自由已極,今知之,應大呼孔子萬歲,應大呼中國人在地球萬國先獲平等自由二千歲而已!(《列國遊記》P323)    

民主與專制並非不共戴天      

新文化派罵中國的文化傳統是專制主義,直罵到中國的書字裡行間只有「吃人」兩個字,是因為他們相信民主是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世價值。    

這裡面存在著兩個誤解。    

首先,民主並非專制的反面。自由,才是令專制者寢食不安的最大敵人。    

在自由的社會,人們的財產、人身、言論出版、宗教信仰等一系列權利不受侵犯,自由,意味著個體既不受強者的侵陵,也不受多數的侵陵。自由,意味著有限政府。專制國家,要剝奪的正是這樣的一些權利。    

中國的士人政權,在大多數時候,並不曾剝奪個體的這些自由。中國歷史上的專制時代,只有秦、元、清等少數朝代,而即使在這幾個朝代,對個體自由的侵陵剝奪,也並非無遠弗屆的。    

其次,民主只是一種制度安排。它只是手段,而不是終極的價值。    

最徹底的民主,意味著所有的公民都有投票和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而要實現諸如自由、公道這些價值,並不一定需要民主。因為無論是西方的君主制還是貴族制政權,或是中國的士人政權,都可以實現自由、公道的價值,卻並不憑藉民主。    

公民的政治參與權是民主的核心,這也是自由主義所主張的基本政治權利。問題是,中國人從古以來,就不曾缺少過政治參與權。科舉考試對幾乎所有的成年男性敞開大門,不論你是屬於士農工商哪一個階級,只要能通過科舉考試,就可能成為公卿將相。民主要保證每個公民的政治參與權,是為了免使政治僅為貴族所把持,並非要所有人都預聞機要。民主的結果,還得落實到選賢與能。「皇帝輪流坐,明年到我家」又豈是民主所要求的結果?我們不要看民主宣揚了所謂的民權,就覺得民主比科舉制度更先進,事實上民主選舉出來的「民意代表」,未見得比科舉考試選拔出來的人才更加精英。晚清民國叱吒風雲的人物,若非發過科名,便是留過洋,又有誰是被民主選舉出來的呢?    

實際上,中國的民主思潮,並不始自民眾的要求,而是梁啟超和新文化派這兩代人灌輸給大眾的。這情形就正像有些商人,他並不根據大眾的實際需要去生產商品,而是通過宣傳策劃的手段去創造需求。    

康有為曾譏刺戊戌變法後十年間的「新學之士」如庸醫治病,「未嘗望問診切,而僅以數萬里傳聞之一二,遽發方葯,其奇謬狂愚不可思議,安得不令服藥者發狂而將斃耶?」(康有為:《法國遊記》。《歷國遊記》P324,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新文化派正是這樣的庸醫。    

他們不知道,民主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民主更要分自由的民主(liberal democracy)和不自由的民主兩種。自由的民主,才是可以接受的民主,而不自由的民主,也就是暴民的政治,卻是天下最可怕的洪水猛獸。    

什麼才是自由的民主?布公先生指出:    

(一)自由的民主意味著,在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統治之下,個人的權利與自由是至高無上的,公民既有古代人的那種參政的自由,也有現代人那種專註於自身事務的自由。個人的自由權受到憲法和法律的明確保障,憲法同時也對政府的權力加以嚴格的限制,因此,個人的權力得以免遭民間和官方的侵害和剝奪。    

(二)在自由民主制度下,通過憲法(包括人權法案)、分權制衡、法治、政教分離、新聞輿論自由等,對國家權力加以限制。    

「總之,自由民主在體制上必須是憲政的、法治的、共和的;在價值上,必須是以維護人的自由、權利和尊嚴為最高目標的;在制度上實行司法獨立、分權制衡、有限政府、多元政治、政黨政治、代議政治、違憲審查、地方分權自治的。」(布公:《為什麼民主必須是自由的?》,收入《公共論叢: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P29,三聯書店1998年11月第1版)    

針對那些把民主當作最高理想的觀念,布公先生認為:    

自由主義接納民主是力圖對自身加以完善,而不是要用民主來取代自由主義。我們應追求的不是最大限度的民主,而是提供並保障最大限度自由的民主,即自由(主義之中的)民主。如果追求自由之外的民主,付出的代價將是自由。不受節制的最大的限度的民主,可以贊助最橫暴的奴役。人民主權,如果未被納入自由主義的軌道,可能會被用來論證和實施前所未有的暴政。如貢斯當所發現的,人民主權的理論與實踐的勝利可能是人民的災難。多數人的同意並不能使所有的行為合法化,有些行為永遠也不可能合法化。越是人民的壓迫者,越願意以人民的名義行事。(布公:《為什麼民主必須是自由的?》,收入《公共論叢: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P31,三聯書店1998年11月第1版))    

職是言之,民主與專制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不受制約的「人民主權」的政體,較之獨夫民賊的統治,在暴虐人民方面更加沒有顧忌。這樣的政體是最專制的,但不能否認,它同時也是民主的。故民主與專制,本非絕對相反的兩個概念,拿民主來反專制,譬如圓鑿方枘,完全對錯了眼,用民主來反孔子,更猶螢火之光,乃欲與日月爭輝耳。    

「德先生」不是自由民主    

從晚清「新學之士」開始,民主思潮就是一個揮之不去的幽靈。針對晚清民權之說大盛於時的情形,張之洞在《勸學篇》中特地指出:西方民權之說「不過是國有議院,民間可以發公論、達民情而已,但欲民申其情,非欲民攬其權」。張之洞所講的,正是自由民主,也就是代議制民主的精髓所在。但正如我們所知道的,一切的真知正見,都很難獲得多數人的認同。無論是晚清「新學之士」,還是新文化派,都從來沒有興趣搞清楚一下自由民主與不自由的民主、極權的民主有什麼區別。事實上,讓這些人醉心的正是不自由的、極權的民主。    

顧昕博士在《德先生是誰?——五四民主思潮與中國知識分子的激進化》一文中,令人信服地證明,新文化派所講的民主,根本不是自由的民主。「民主作為五四知識分子的意識形態,其基調是民粹主義和烏托邦主義。受到無政府主義的影響,五四知識分子崇拜人民,而在他們的心靈中,抽象的『人民』又被等同於同樣抽象的『平民』、『民眾』、『庶民』和『勞動者』,後來在部分激進者那裡又逐漸等同於『貧民』、『下層階級』、『勞工』、『勞農』。……他們熱愛自由,也渴望平等。然而,他們堅持認為,只有在一個奉行了『人民總意志』的平民主義社會中,真正的自由、真正的平等,才能實現。」(顧昕:《德先生是誰?——五四民主思潮與中國知識分子的激進化》,收入《儒家與自由主義》,P348,三聯書店2001年10月第1版)    

自由與平等,二者本來就是矛盾的,要自由,就得犧牲平等,而要平等,又得犧牲自由。二者不可得兼,於是就需要在自由和平等之間求得一種平衡。自由的民主,或者叫代議制,就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間求得一種平衡的政治設計。中國的士人政府制度,也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間求得平衡的政治設計。而不自由的民主,則要求完全排斥個人自由的平等。這就意味著,社會和集體的價值要高於個人的價值。    

社會和集體的價值一旦高於個人的價值,個人的自由就很難再得到保證,多數人可能會要求少數人犧牲自己的利益以徇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布魯諾因為堅持日心說不合當時人的觀念而被燒死。    

新文化派的民主觀,可以追溯到法國思想家盧梭那裡。今天我們知道,盧梭是一個道德極其敗壞的人,他勾引了很多女性,一旦生下孩子,就直接送到孤兒院,完全是一個冷血的動物。可是他的《社會契約論》一書卻令人驚詫地激情澎湃。他把人民直接參加公共事務視為追求真正的自由的前提,他猛烈抨擊代議制民主,認為某些人代表人民行使政府職權,這就使得人民在本質上喪失了自由。他要求所有人都能參政的直接的、普遍的民主。直接擁戴執政者本人,更不容納反對者和反對派,從而為僭主大開方便之門。(更詳細的論述,請見劉軍寧:《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近義,還是反義?》,收入《公共論叢•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P41)    

新文化派當作反孔大旗高舉的「德先生」,正是這樣一個從頭到腳都散發出盧梭氣的東西,這個「德先生」一旦付諸實踐,那可真是民族的災難。因為在這樣的民主底下,每一個體都將變得微不足道,個人的權利、尊嚴都將蕩然無存。人民不但不會擁有自由,反而連最基本的權利、作為人的起碼的尊嚴都會被徹底剝奪。這樣的例證,在歷史上可說是屢見不鮮了。    

被這樣的「民主」當作敵人,實在是孔子的光榮。「德先生」把孔子看作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寇讎,不適足以說明孔子是多數的暴政和極權主義的天敵嗎?

    

所有人都參政的結果,是(一)每一個個人的作用約等於零,不僅不能表達出更多的真理,反而會因為眾聲淆亂而出現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局面;(二)人數眾多,野心家更易實現操縱。這是因為人數越多,平庸者也就越多,而擁有獨立自由之思想的人反而越少;(三)易在社會中造成多數派和少數派的分裂,使少數派的立場、利益和權利受到壓制。(四)鼓勵人們訴諸一時的情緒,而不是理性的判斷。一旦一時衝動的公意高於公益時,就會最終葬送公益。(五)排斥政黨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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