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制度在中國

中國文化中對喪葬制度十分重視,出現了「重死甚於重生」的現象。學習生活史和社會學後,發現喪葬儀式中比較完備的保留了中國部分地區的文化,這對於那些研究文化人類學或者叫做人類社會學(社會人類學)的人來說應該很有幫助。自己在網上書中搜集了一些東西,稍微整理了一下,先貼在這裡。

遠古時期,先民們的喪葬行為極為簡單,既不建墳墓,也沒有禮儀和祭祀。人類有意識地進行喪葬活動,形成原始的喪葬習俗,最早出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山頂洞人,距今已有1.7萬餘年。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適應統治階級和宗法社會的需要,喪葬活動日益繁雜、迷信色彩日益濃郁,逐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喪葬習俗。尤其中原地區,深受封建文化和傳統習俗的影響,形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一)奉行儒家孝道,事死如事生 孔子主張:「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儒教極力倡導孝道,送終之禮尤為重視。受儒教孝道思想影響,喪葬禮儀中日益形成了葬前喪儀、五服制度、居喪守孝、祭祀亡靈等繁瑣的喪俗;再者受靈魂不死觀念的支配,古人心目中的兩個世界,即活人生存的現實社會和鬼魂活動的朋曹地府,因此,古人總是按死者生前的生活方式為其安排後事,將現實社會的一切原封不動地搬到鬼魂世界,「事死如事生」是我國包括中原傳喪葬禮儀的基本原則之一。(二)隆祭、厚葬之風盛行 居喪守孝是中原傳統葬禮中的』重要內容。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形成了「五服」制度,其目的是按血緣親疏關係,確定居喪守孝的親疏近遠,以維護封建宗法制度。居喪期間,不僅禁忌重重,而且還規定了七日一祭,百日、周年再祭,以及清明、春分、中元( 陰曆7月15日)、冬至掃墓的隆祭久祀制度。厚葬之風一直是中原傳統喪葬習俗的重要特徵之一。「人土為安」、「重殮厚葬」、「鋪張浪費」是其重要表現。土葬在原始社會就開始了,當時中原一帶人們多用土葬安埋遺體,因而土葬成為中原各地漢民族的傳統葬法;「重殮厚葬」的殯葬觀念影響至深,「棺槨必重、衣衾必多、文綉必繁、丘隴必巨」以及「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以及排場鋪張的奢侈之風,代代相因,上行下效,愈演愈烈,導致了歷史上經久不衰的厚葬之風。(三)等級森嚴、封建迷信盛行 早在我國奴隸社會的周朝時期,就形成了「貴賤有儀,上下有等」的喪葬制度。生前的社會地位不同,死後酌待遇也各有所異,古人通過喪禮,將現實社會的等級關係移植到鬼魂生活的冥界。在喪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盛行,這也是河南傳統喪葬習俗的又一特徵,主要有:搭靈棚、做道場、看風水、擇吉日、僧道念經、揚幡招魂、披麻戴孝、燒紙化錢、磕頭跪拜、發喪送葬、大出殯、配陰親、取鬼妻等。

人類經歷了「棄屍」、「野葬」、「葬而墳之」的死亡文化過程。葬具是指裝盛死者遺體或骨灰的器具。針對這兩點本文主要對喪葬中的墳墓選擇和葬具進行部分敘述。

(一) 墓者沒也,沉沒、埋沒之意。早期人類的親情觀念是以氏族為單位的,因此,墓而無墳也沒關係,大夥葬於一處,很好找到。當私有制出現以後,當親情範圍縮小以後,人們需要單獨埋葬、單獨紀念,墓而墳之就開始了。 在階級社會人分三六九等,墳墓自然也有等級。大的等級有:聖人墳墓稱「林」,帝王墳墓稱「陵」,貴族墳墓稱「冢」,一般官員或富人稱「墓」,平民百姓稱「墳」。在同一等級之內,墳墓的大小、高低、排列、方向、裝飾也有區別,後代不能超越先祖,小官不能超越大官等。 墓地有公墓、家墓、族墓、義地和亂葬墳之分。公墓一般由政府出面購地,多為窮人而設。明清兩代政府為了倡導土葬禁止火葬,曾開設公墓。家墓就是一家之墓區,年代久遠之後,就成為族墓了。義地是有錢人家的義舉、善舉,為少地、無地貧民購置的墓區。亂葬墳是最貧民化的一種墓區,地是無主的荒地,墳是最窮的人或無主的人。墓地有神道,即墓地的主道路,道路兩旁有石人、石獸和松柏等。墓有墓碑,墓碑上刻有墓志銘,碑坐於墓台之上,墓台兩側有鎮墓獸和松柏等。  中國人對死很看重,不僅表現在觀念形態上,也表現在操作形態上,更表現實物形態上。帝王從登基那天起就關注兩件事,一是長生不老、二是修墓。上有行之、下必效之,在民間活死人墓也比比皆是,規格也是盡其所能。中國人為什麼那麼看重墳墓呢? 一是歸宿感。中國人特別重視歸宿,生時認祖歸宗、認親;要尋找組織、要找終生依靠的人或單位等;死時要葉落歸根,要人家墓、族墓,要合葬等。這種強烈的歸宿感正是專制政治下個體意識弱化的表現。生時的危機與不穩定反映在死亡文化上就是強化死後的安定,安定則表現在墓地的種種規制上。 二是永恆的需求。渴望生命永恆、渴望富貴永恆、渴望脫離貧賤是人類自私也是最本能的願望,但是永恆是非現實的,轉化這種永恆不也是一種永恆嗎?因此,生命就延伸到了死亡,富貴就延伸到了墓穴。 三是倫理的需要。中國儒家的倫理學說在活人世界裡維繫作用是有限度的,因此,中國的封建統治者要把這種作用再強化到死者身上,以對死亡者態度衡量對活人的態度,即「事死如事生」。 四是宗法等級的需要。宗法等級是封建統治者,維護封建秩序的一種有效手段,在死亡之人生大事上也要體現出宗法等級來。

(二) 葬具有棺、槨、匣、骨灰盒、罐等。在傳統喪葬禮俗中,葬具也是根據死者生前身份而有所不同的。 棺。直接盛屍的器具。有木製的、金屬制的,水晶制的、玻璃制的、銀制的等。木製棺材講究很多,據說楠木、檀木棺材有保護屍體不腐爛的作用。木製棺材用料也極講究,三寸、七寸,甚至尺外者都有,重到幾十人不能移動。。   槨。棺材外面的套棺。在封建社會,棺槨之用是有嚴格區別的。天子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兩重,平民則棺而已。棺罩。舊時出殯時罩在靈柩上的廟堂式的罩子。品級越高,棺罩越講究。 匣。多為未成年死者,殮屍之用。也為二次葬骨所用。狀似棺但小。 骨灰盒。盛骨灰的器具,多為木製或膠木製。骨灰盒為現代火葬之用。 骨灰罐。流行於古代火葬,。主要受佛教文化影響。 隨葬品。隨葬品就是伴隨死者人葬的物品。有焚化、陪葬、死者隨身等多種形式。隨葬品有人、有實物、有象徵性物品、有模仿性物品。隨葬品有嚴格等級規定,它是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的標誌。現代社會,隨葬品僅僅成為一種象徵,在農村等落後地區還比較盛行。隨葬品的出現與社會意識、宗教信仰有關,「孝」意識起推波助瀾作用。在奴隸社會時期,往往以人隨葬,慘不忍睹,後來就以陶人隨葬,算是一點進步。古代帝王多以實物隨葬,盜墓之風遂起,帝王就以假墓疑之,有的帝王墓穴有十幾處之多。一般民間多以象徵物品隨葬,一則經濟實力不夠,二則怕盜墓死者不安。

選擇了墓地和葬具以後就是喪葬重的安葬方法,這是人們對死者遺體的處置方法,即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安葬死者。遠古時期,人死之後是如何處理遺體的,無可靠記載可考。根據傳說及考古學、人類學研究成果發現,遠古人類對死者遺體處理沒有固定的習俗。人類祖先在200萬年前出現在地球以後,對死者遺體的處理方法幾乎同獸類相差無幾。  我國最早有意識的喪葬活動是距今有1.7萬年前的石器時代晚期的山頂洞人,對死者既有一定的儀式,又在死者遺骸周圍撒上赤鐵礦粉,並有石器等隨葬品。喪葬習俗是伴隨著「鬼魂」觀念的出現而出現的。由於當時人們的認識水平所限,對自然界產生了種種神秘感,並根據經驗和作夢的體會逐步產生了種種意識,進而影響到喪葬習俗尤其是對死者遺體的處理方式的形成和發展。自從有了靈魂觀念以後至今,人類對遺體的處理方法可謂是五花八門。按葬法分類有土葬、火葬、天葬、風葬、水葬、崖葬、塔葬、曝葬、腹葬、裸葬、路葬、樹葬、洞葬、海葬、野葬、掛葬、船棺葬、銅棺葬、懸棺葬、石棺葬、瓮棺葬等等;按葬式分類有仰身葬、俯身葬、側身葬、屈身葬、直立葬、解肢葬(割體葬)、一次葬、二次葬等。上述葬法、葬式歸納起來無外乎有以下兩種:一是遺體保存法,認為靈魂須以屍體為依託和歸宿,故盡量保存遺體,如土葬、懸棺葬、防腐葬等;二是遺體消滅法,認為靈魂應儘快脫離身體升天,故儘快消滅遺體,使靈魂得以安息,如火葬、水葬、天葬等。 安葬的方式在進入階級社會以後,出現了明顯的階段性,逐漸形成了以土葬為主的傳統喪葬習俗。隨著歷史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以及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人們在生活中創造出來的安葬方式,有的被不斷更新,賦予了新的內容,並不斷的發揚光大,如火葬;也有的因繁瑣、有礙環境而被淘汰,如懸棺葬、高架葬、瓮葬、水葬等。遠古時期的葬法、葬式的形成和選擇往往與人們生活的環境和地理因素有著密切的關係,如實行樹葬、風葬、露天葬的,多為生活在森林中的民族,如我國的古契丹人,將屍體懸掛在樹上,三年後焚燒屍骨;如實行水葬者,一般生活在江河岸邊,如我國少數民族的藏族、獨龍族對非正常死亡者,扔屍體於江河中,任其飄流;再如實行火葬者,因其居住在高寒地區,火對生活的影響特別突出,進而影響到喪葬,如我國古代西北的氐羌族盛行火葬。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由於各民族所處的地理和環境的不同,從事的生產活動的不同,以及心理素質、宗教信仰的差異等諸多原因,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葬法、葬式習俗。加之由於幾千年封建傳統文化的影響,各民族的不平衡以及宗教信仰方面的差異,表現在安葬方法上也是各有不同。

中國文化中對喪葬制度十分重視,出現了「重死甚於重生」的現象。學習生活史和社會學後,發現喪葬儀式中比較完備的保留了中國部分地區的文化,這對於那些研究文化人類學或者叫做人類社會學(社會人類學)的人來說應該很有幫助。自己在網上書中搜集了一些東西,稍微整理了一下,先貼在這裡。

遠古時期,先民們的喪葬行為極為簡單,既不建墳墓,也沒有禮儀和祭祀。人類有意識地進行喪葬活動,形成原始的喪葬習俗,最早出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山頂洞人,距今已有1.7萬餘年。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適應統治階級和宗法社會的需要,喪葬活動日益繁雜、迷信色彩日益濃郁,逐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喪葬習俗。尤其中原地區,深受封建文化和傳統習俗的影響,形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一)奉行儒家孝道,事死如事生 孔子主張:「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儒教極力倡導孝道,送終之禮尤為重視。受儒教孝道思想影響,喪葬禮儀中日益形成了葬前喪儀、五服制度、居喪守孝、祭祀亡靈等繁瑣的喪俗;再者受靈魂不死觀念的支配,古人心目中的兩個世界,即活人生存的現實社會和鬼魂活動的朋曹地府,因此,古人總是按死者生前的生活方式為其安排後事,將現實社會的一切原封不動地搬到鬼魂世界,「事死如事生」是我國包括中原傳喪葬禮儀的基本原則之一。(二)隆祭、厚葬之風盛行 居喪守孝是中原傳統葬禮中的』重要內容。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形成了「五服」制度,其目的是按血緣親疏關係,確定居喪守孝的親疏近遠,以維護封建宗法制度。居喪期間,不僅禁忌重重,而且還規定了七日一祭,百日、周年再祭,以及清明、春分、中元( 陰曆7月15日)、冬至掃墓的隆祭久祀制度。厚葬之風一直是中原傳統喪葬習俗的重要特徵之一。「人土為安」、「重殮厚葬」、「鋪張浪費」是其重要表現。土葬在原始社會就開始了,當時中原一帶人們多用土葬安埋遺體,因而土葬成為中原各地漢民族的傳統葬法;「重殮厚葬」的殯葬觀念影響至深,「棺槨必重、衣衾必多、文綉必繁、丘隴必巨」以及「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以及排場鋪張的奢侈之風,代代相因,上行下效,愈演愈烈,導致了歷史上經久不衰的厚葬之風。(三)等級森嚴、封建迷信盛行 早在我國奴隸社會的周朝時期,就形成了「貴賤有儀,上下有等」的喪葬制度。生前的社會地位不同,死後酌待遇也各有所異,古人通過喪禮,將現實社會的等級關係移植到鬼魂生活的冥界。在喪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盛行,這也是河南傳統喪葬習俗的又一特徵,主要有:搭靈棚、做道場、看風水、擇吉日、僧道念經、揚幡招魂、披麻戴孝、燒紙化錢、磕頭跪拜、發喪送葬、大出殯、配陰親、取鬼妻等。

人類經歷了「棄屍」、「野葬」、「葬而墳之」的死亡文化過程。葬具是指裝盛死者遺體或骨灰的器具。針對這兩點本文主要對喪葬中的墳墓選擇和葬具進行部分敘述。

(一) 墓者沒也,沉沒、埋沒之意。早期人類的親情觀念是以氏族為單位的,因此,墓而無墳也沒關係,大夥葬於一處,很好找到。當私有制出現以後,當親情範圍縮小以後,人們需要單獨埋葬、單獨紀念,墓而墳之就開始了。 在階級社會人分三六九等,墳墓自然也有等級。大的等級有:聖人墳墓稱「林」,帝王墳墓稱「陵」,貴族墳墓稱「冢」,一般官員或富人稱「墓」,平民百姓稱「墳」。在同一等級之內,墳墓的大小、高低、排列、方向、裝飾也有區別,後代不能超越先祖,小官不能超越大官等。 墓地有公墓、家墓、族墓、義地和亂葬墳之分。公墓一般由政府出面購地,多為窮人而設。明清兩代政府為了倡導土葬禁止火葬,曾開設公墓。家墓就是一家之墓區,年代久遠之後,就成為族墓了。義地是有錢人家的義舉、善舉,為少地、無地貧民購置的墓區。亂葬墳是最貧民化的一種墓區,地是無主的荒地,墳是最窮的人或無主的人。墓地有神道,即墓地的主道路,道路兩旁有石人、石獸和松柏等。墓有墓碑,墓碑上刻有墓志銘,碑坐於墓台之上,墓台兩側有鎮墓獸和松柏等。  中國人對死很看重,不僅表現在觀念形態上,也表現在操作形態上,更表現實物形態上。帝王從登基那天起就關注兩件事,一是長生不老、二是修墓。上有行之、下必效之,在民間活死人墓也比比皆是,規格也是盡其所能。中國人為什麼那麼看重墳墓呢? 一是歸宿感。中國人特別重視歸宿,生時認祖歸宗、認親;要尋找組織、要找終生依靠的人或單位等;死時要葉落歸根,要人家墓、族墓,要合葬等。這種強烈的歸宿感正是專制政治下個體意識弱化的表現。生時的危機與不穩定反映在死亡文化上就是強化死後的安定,安定則表現在墓地的種種規制上。 二是永恆的需求。渴望生命永恆、渴望富貴永恆、渴望脫離貧賤是人類自私也是最本能的願望,但是永恆是非現實的,轉化這種永恆不也是一種永恆嗎?因此,生命就延伸到了死亡,富貴就延伸到了墓穴。 三是倫理的需要。中國儒家的倫理學說在活人世界裡維繫作用是有限度的,因此,中國的封建統治者要把這種作用再強化到死者身上,以對死亡者態度衡量對活人的態度,即「事死如事生」。 四是宗法等級的需要。宗法等級是封建統治者,維護封建秩序的一種有效手段,在死亡之人生大事上也要體現出宗法等級來。

(二) 葬具有棺、槨、匣、骨灰盒、罐等。在傳統喪葬禮俗中,葬具也是根據死者生前身份而有所不同的。 棺。直接盛屍的器具。有木製的、金屬制的,水晶制的、玻璃制的、銀制的等。木製棺材講究很多,據說楠木、檀木棺材有保護屍體不腐爛的作用。木製棺材用料也極講究,三寸、七寸,甚至尺外者都有,重到幾十人不能移動。。   槨。棺材外面的套棺。在封建社會,棺槨之用是有嚴格區別的。天子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兩重,平民則棺而已。棺罩。舊時出殯時罩在靈柩上的廟堂式的罩子。品級越高,棺罩越講究。 匣。多為未成年死者,殮屍之用。也為二次葬骨所用。狀似棺但小。 骨灰盒。盛骨灰的器具,多為木製或膠木製。骨灰盒為現代火葬之用。 骨灰罐。流行於古代火葬,。主要受佛教文化影響。 隨葬品。隨葬品就是伴隨死者人葬的物品。有焚化、陪葬、死者隨身等多種形式。隨葬品有人、有實物、有象徵性物品、有模仿性物品。隨葬品有嚴格等級規定,它是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的標誌。現代社會,隨葬品僅僅成為一種象徵,在農村等落後地區還比較盛行。隨葬品的出現與社會意識、宗教信仰有關,「孝」意識起推波助瀾作用。在奴隸社會時期,往往以人隨葬,慘不忍睹,後來就以陶人隨葬,算是一點進步。古代帝王多以實物隨葬,盜墓之風遂起,帝王就以假墓疑之,有的帝王墓穴有十幾處之多。一般民間多以象徵物品隨葬,一則經濟實力不夠,二則怕盜墓死者不安。

選擇了墓地和葬具以後就是喪葬重的安葬方法,這是人們對死者遺體的處置方法,即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安葬死者。遠古時期,人死之後是如何處理遺體的,無可靠記載可考。根據傳說及考古學、人類學研究成果發現,遠古人類對死者遺體處理沒有固定的習俗。人類祖先在200萬年前出現在地球以後,對死者遺體的處理方法幾乎同獸類相差無幾。  我國最早有意識的喪葬活動是距今有1.7萬年前的石器時代晚期的山頂洞人,對死者既有一定的儀式,又在死者遺骸周圍撒上赤鐵礦粉,並有石器等隨葬品。喪葬習俗是伴隨著「鬼魂」觀念的出現而出現的。由於當時人們的認識水平所限,對自然界產生了種種神秘感,並根據經驗和作夢的體會逐步產生了種種意識,進而影響到喪葬習俗尤其是對死者遺體的處理方式的形成和發展。自從有了靈魂觀念以後至今,人類對遺體的處理方法可謂是五花八門。按葬法分類有土葬、火葬、天葬、風葬、水葬、崖葬、塔葬、曝葬、腹葬、裸葬、路葬、樹葬、洞葬、海葬、野葬、掛葬、船棺葬、銅棺葬、懸棺葬、石棺葬、瓮棺葬等等;按葬式分類有仰身葬、俯身葬、側身葬、屈身葬、直立葬、解肢葬(割體葬)、一次葬、二次葬等。上述葬法、葬式歸納起來無外乎有以下兩種:一是遺體保存法,認為靈魂須以屍體為依託和歸宿,故盡量保存遺體,如土葬、懸棺葬、防腐葬等;二是遺體消滅法,認為靈魂應儘快脫離身體升天,故儘快消滅遺體,使靈魂得以安息,如火葬、水葬、天葬等。 安葬的方式在進入階級社會以後,出現了明顯的階段性,逐漸形成了以土葬為主的傳統喪葬習俗。隨著歷史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以及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人們在生活中創造出來的安葬方式,有的被不斷更新,賦予了新的內容,並不斷的發揚光大,如火葬;也有的因繁瑣、有礙環境而被淘汰,如懸棺葬、高架葬、瓮葬、水葬等。遠古時期的葬法、葬式的形成和選擇往往與人們生活的環境和地理因素有著密切的關係,如實行樹葬、風葬、露天葬的,多為生活在森林中的民族,如我國的古契丹人,將屍體懸掛在樹上,三年後焚燒屍骨;如實行水葬者,一般生活在江河岸邊,如我國少數民族的藏族、獨龍族對非正常死亡者,扔屍體於江河中,任其飄流;再如實行火葬者,因其居住在高寒地區,火對生活的影響特別突出,進而影響到喪葬,如我國古代西北的氐羌族盛行火葬。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由於各民族所處的地理和環境的不同,從事的生產活動的不同,以及心理素質、宗教信仰的差異等諸多原因,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葬法、葬式習俗。加之由於幾千年封建傳統文化的影響,各民族的不平衡以及宗教信仰方面的差異,表現在安葬方法上也是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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