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中國黃昏戀的四大硬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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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有這樣一群老人,他們因喪偶孤獨,在尋找老伴的程中,往往會遭遇子女反對、財產糾紛、遭人閑話、伴而不婚等現象,面對種種障礙,誰來呵護「夕陽紅」?一、子女為什麼會反對喪偶的年邁父(母)再婚?情感角度:雖然說中國向來是『疼小不疼老』,但是,當喪偶的父或母再婚時,子女會有這樣一種抽離:父或母將和新結交的老闆的子女分享自己應有的父愛或母愛,內心會衍生出一種不爽。對於子女而言,此刻更多的是考慮自己的感受,就像將老人圈養在自己家中,但又會因為自己子女的存在,對喪偶父親或母親給予應有的關懷。事實上,人老了也應該有獲取愛情的權利,否則會在孤獨中迅速變老,為此,作為子女,不應該活的太自私,如果能設身處地的考慮一下老人的感受,並尊重他們黃昏戀的決定。現實角度:特別是對於名下有房產以及有退休工資的老人,一旦續弦,對於子女來說,在物質上將是顯而易見的損失,更多時候,子女阻止老人黃昏戀與愛情無關,與金錢有染。中國父母,其實在子女身上已經投資很多,面對接下來不多的日子,作為子女,為什麼就不能讓父母開心的度過以後的日子,難道非要周扒皮似的抽光老人最後的利用價值?作為子女,父母能從黃昏戀中找到幸福、快樂並健康的活著,難道不真是子女最大的福氣?為此,子女千萬別因為物質,扼殺老人的幸福以及你們自己的福氣。二、涉及黃昏戀的老人該如何規避財產糾紛?情感角度:通常黃昏戀持續的時間是短暫的,也就是說,在這之前,喪偶老人和子女的感情是最深厚的,但是往往會因為財產問題,最終讓黃昏戀變成雙方子女為爭奪財產的『刑場』,介於更多因黃昏戀帶來的社會糾紛,給出的建議是,在黃昏戀出現之前,老人們都應該將自己的不動產對自己的親生子女進行分割,而工資留給和黃昏戀人的日常費用。還有一些喪偶老人,因為有房產,但沒有退休工資,這部分老人,可以在黃昏戀前,給自己簽好協議,根據子女的孝順程度決定房產的分割。現實角度:對於子女來說,確實很難接受半路殺出的父親或母親的老來伴和自己享有分割父親或母親財產的權利,但是縱觀那些因父母財產而臉紅脖子粗的子女,通常都是對老人不孝敬,卻又惦記老人財產的人們,儘管說,從法律上,這些人有繼承老人財產的權利,但從情感角度考量,這些人確實不配。給出的建議是,作為子女,一定要先學會贍養老人,再去惦記老人的財產,否則,老人一旦傷心,將財產給予別人,只能說這是不孝敬老人的懲罰。三、為什麼黃昏戀總能激發周圍的人說閑話?情感角度:總有人認為,人老了就應該『安分』,甚至世俗中認為人老了,就已經沒有愛的權利,事實上,這都是世俗給予老人的偏見,事實上,愛人之所以又稱之為『老伴』,就已經彰顯了『伴』對於老人的特殊意義,事實上,老人是最孤獨、最需要關心的群體,面對子女工作的忙碌,面對子女將更多精力放在自己子女身上的現實,也或許『老伴』的意義就非常重大,為此,社會輿論不應該對黃昏戀持反對態度,而是要給他們充分的支撐。現實角度:追愛是人類的一種本能,任何人都不願意在孤獨中老去、死去,黃昏戀不是『花心』,不是對前任妻子或丈夫的『褻瀆』,只是老人們追求自己幸福的一種常態生活方式,為此,說閑話的人才是居心叵測。任何愛情的結合都有所圖,既然年輕人的婚姻都充斥著物質,為什麼不能讓黃昏戀有物質成分的存在?四、我國黃昏戀多數處於伴而不婚狀態的根源何在?情感角度:在我國,很多黃昏梁都呈現這樣的結局,即『同居不領證』,在彼此去世後,各陪葬之前的愛人。個人覺得,各自陪葬之前的愛人是行得通的,但是,並不能因此,而讓黃昏戀處於不合法的尷尬。因為黃昏戀也只是很多愛情表現形式中的一種,既然更多人戀愛都需要一個結婚的名分,為什麼到了老人這裡,這種最原始的需求就要被剝奪?現實角度:任何事情都會找出最合理的解決方式,事實上,涉及黃昏戀的老人並不是不想把這段愛情合法化,而是生活中有很多因素在給予阻止,為此,『同居不領證』便成為中國黃昏戀的常態,個人覺得,這對於黃昏戀中相對社會地位或物質基礎較弱的一方是很不公平的。為此,當涉及黃昏戀時,雙方老人的贍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以及去世後安葬問題都應該擺在檯面上進行透明的討論,而不是糊裡糊塗的就兩個有感情的老人就湊合在一起。關愛『空巢老人』,挺『黃昏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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