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居民樓內經營有人管
在萬柏林區某小區里,一層的住宅樓變成了美容院、小診所
在長治路某小區,一家小公司開在居民樓里,經營電腦耗材
「我們樓下開了一家飯店,油煙味特別重,還到處是蟑螂。」12月1日,家住太原和平北路的段女士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自家樓下的民宅改做餐館後,給自己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其實,除了餐館,旅館、理療館、美容美髮、小診所、輔導班、小飯桌、小公司,這些小型經營場所近幾年在居民樓里比較多見,尤其地段好的居民樓,幾乎有一半以上的房子作為商用。
10月24日,太原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居民樓內餐飲等經營行為集中整頓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在居民住宅樓內從事餐飲等經營活動,必須具備5項必備條件和相關證件或資格,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將予以取締。記者由此展開了走訪,探究居民樓內搞經營的喜憂。
老舊小區業主:樓下開飯店困擾我們好幾年
跟記者反映情況時,段女士喜憂參半,還連續追問:「政策是個好政策,這下能解決飯店的擾民問題了,就是不知道啥時候能解決了,你說這種情況有關部門應該會整頓吧?」
段女士家住和平北路玉河街大唐世家小區,住進來10年了,心頭一直有個隱憂,就是樓下的飯店。「開了有五六年了,每天那個油煙味讓人噁心,樓道門一開就聞見了。」段女士說,樓下的飯店一直生意很好,就是油煙味重,衛生也不過關,幾年下來,人家生意火了,自家卻苦不堪言。「我現在就不敢開窗戶,家裡的地板也返潮了,夏天還有蟑螂爬上來。」段女士說,飯店在一層,自己住二層,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尤其是飯店每天會營業到22時到23時,吵鬧聲直接影響一家人的休息。「我家孩子今年就要中考了,他們每天營業到半夜,影響孩子學習。」段女士也找過物業,物業的人只是聽聽,也沒有解決,「我們這個樓和5號樓影響最大,大家也都有意見,就是抹不開面子直接去找。咱不是不讓人家做生意,就是嚴重影響到我們的生活了,後來也跟環保部門反映過,但麵館還是照常營業。」
跟段女士一樣受困擾的還有4層的住戶劉女士,「就是油煙味太重,說句心裡話,他們在居民樓經營飯店,什麼時候問過我們業主們的意見?根本沒有。就算他有工商、稅務登記和營業執照,我們也不歡迎這種經營方式。」
根據市民提供的線索,記者來到太原萬柏林區長風西街與千峰南路交匯處的麗景苑小區,小區一層的居民樓改為商用的比較普遍,有美容美髮、小診所、生鮮便利、房屋中介、小飯館。一位70多歲的老先生說:「太普遍了,開餐館的最讓人討厭,還有在樓道里小便的,好好的居民樓弄得亂糟糟的。」
有業委會的小區業主:開公司可以搞餐飲不行
12月2日10時,記者對長治路的幾家小區進行了走訪,這裡比鄰幾個大的電腦城,小區的樓房很多都成了小公司的辦公場所。「在小區里開小公司需要徵求業主們的意見嗎,哪些可以經營,哪些不行?」在麗澤苑小區的物業,記者以租房開公司為由向物業了解情況,一位女士抬頭說:「我們這兒有業委會,不是你們想搞啥就搞啥,開公司可以,餐飲絕對不行,業委會的業主們明確說過。」說完,她指著牆上的表格說,開公司可以,不能用小推車搬貨,有貨得自己搬上去,物業費暖氣費的價錢也不一樣。記者在「物業收支公示」上看到,小區門面房和出租房屋商用的物業費要比居民高出一倍,冬季的取暖費,只要是商用的房子,要按商用價錢繳納:正常的居住用戶物業費為90元/月;非居住用戶150元/月;正常居住戶的取暖費為7.55/m2,非居住用戶的取暖費為9.35/m2。當記者詢問租金時,工作人員稱:「來這兒租房子的都是開公司的,小區一共150戶,開公司的就有70到80戶,要是自己住,租金太高。」工作人員強調,不讓經營別的項目,或者用電梯拉貨,完全是出於業主們的要求。
隨後,記者以看房子為由參觀了樓里3家不同面積和結構的公司,發現主要以經營電子產品或電腦為主,公司不同,相似的是都屬於沒有任何手續的公司。「開在小區里誰管你有沒有手續了,只要不要擾民,沒人知道,這裡面差不多所有的小公司都不是正規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物業人員說,業主願意把房子租給公司,物業費也能按時交納,也不涉及擾民,所以小公司在樓房裡辦公也成了見怪不怪的現象。
在距離麗澤苑不遠的世紀嘉園小區里,記者能看到一樓的居民樓上掛著公司的條幅,有經營電腦配件的,有銷售電子產品的,非常明顯。記者向物業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說:「人家要幹啥我們管不著,主要還是看房東的意思了。但是最好不能搞餐飲,住戶們都會有意見,所以這個小區不讓搞餐飲,以前就有人反映過,現在沒有了。」
居民樓里的商店老闆:樓里費用低,也是掙個口碑錢
老王58歲,企業倒閉以後也琢磨過創業,一直沒有找到好的項目。直到2013年7月,老王28歲的兒子在淘寶網開了一家經營烘焙用品和烤箱的店鋪以後,老王成了兒子的助手,兒子經營網店,老王配合實體銷售,店鋪就選在南海街的一家老舊小區,由於店鋪藏在小區里,所以省去了不少費用。「這個房子是租的,一共70多平方米,房東我認識,一年的租金也得1.8萬元。」老王說,兒子原本想在街面上租個小店面,但租金比較高,還涉及辦「營業執照」等手續。為了降低成本,老王建議兒子把店鋪開在了小區樓里。「因為我們主要賣的是小東西,所以也不涉及擾民。我的經驗是,周圍鄰居不管反映啥,咱都好好跟人家說。」老王說,兒子主要做網店銷售,有人在網上買東西時,看到實體店離自家不遠,為了省郵費就親自過來拿貨,靠著人傳人,老王的店不做宣傳,生意還不錯。但如果是樓上鄰居過來轉轉,他要給打折扣。「本來賣烘焙用品就利潤小,為啥要主動給鄰居們便宜了?就是想處理好關係,怕人家舉報或者找咱的麻煩,開到樓里也沒有地理優勢,主要掙個口碑錢。」老王說,小區是老舊小區,也沒有正規物業管理,對居民們也沒有影響,所以小店經營以來,沒有被查過。
12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老王店裡,看到房子里擺滿了展架,過來買烘焙用品的人還真不少,雖然店鋪在2號樓一層,如果記者不知道準確地址的話,是不好辨認的,因為門牌上沒有任何特殊標誌。喜歡烘焙的客人進來挑選,老王耐心介紹著,生意還不錯。說起「居民樓內餐飲等經營行為」要整頓,老王有點犯愁,但他同時安慰自己說:「我這也不擾民,希望能躲過吧,下崗找工作真的不容易!」
由街道辦(鄉鎮)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聯合檢查和整頓
根據《居民樓內餐飲等經營行為集中整頓實施方案》,將以街道辦(鄉鎮)為責任主體,社區為工作單元,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小區進行全面排查,並由街道辦(鄉鎮)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檢查和整頓,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進行規範,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在住宅小區明顯位置公示經營場所門牌號碼、經營項目許可信息,接受公眾監督和日常監督。不符合條件、不聽勸阻的,依法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直至取締;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聯絡到萬柏林區長風西街街辦,一位工作人員坦言:「文件已經從區里下發到我們這兒了,但是涉及小區也比較多,我正在進行前期摸底。」這名工作人員說,街辦沒有接到過小區業主們的反映,所以掌握的居民樓經營情況不全面。他也表示,居民一旦發現小區有不符合要求的經營情況,可以向所在街辦反映,「歡迎大家反映,這對我們開展工作也有利。」
記者也採訪了迎澤區老軍營小區的社區幹部,提到整頓居民樓里的經營,對方表示很歡迎。「社區沒有執法權,有時候人家開公司做買賣拿上同意書過來蓋章,我們就不能不蓋,不蓋章就和我們鬧呀!」這名幹部說,小區里有一戶把房子租出去,租房者開了理療店,周圍鄰居覺得影響就去理論,結果雙方打起來了,還是社區幹部幫忙調解成功,「他原來經營到晚上11點,有時候還用洗衣機洗床單啥的,有噪音,後來經過我們協調,最後營業時間定成晚上9點了。」這名幹部說,小區里樓房商用的現象比較普遍,通過社區蓋章的基本上都有記錄,也多是相對正規的,也有一些沒有辦理任何手續悄悄運作的,但只要對居民沒有影響,社區幹部也不好出面管理。「我們只能是勸說,沒有執法權,像小區里有的租房人為了開公司修改住房結構的,我們也不好多說,還是希望能和有關部門一起整頓,能給小區居民一個穩定、不混亂的生活環境。」
本報記者 郝宏 實習生 李夢茹
○特別檔案
居民樓內從事經營活動需要具備的條件
根據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居民樓內餐飲等經營行為集中整頓實施方案》要求,在居民住宅樓內從事餐飲等經營活動,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一)必備條件。在居民樓內從事經營活動,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經所在居民樓住戶同意,並報所在小區物業備案;
2.經營場所取得《消防許可證》或相關證明;
3.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4.符合經營性用電相關規定;
5.外來從業人員取得暫住證。
(二)選擇條件。開展下列相應經營活動,應取得相關證件或資格:
1.產生油煙、噪音等污染的,必須取得環評合格報告或證明;
2.提供住宿的,必須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3.使用燃氣(管道或罐裝)的,必須符合燃氣使用相關規定;
4.從事娛樂、文化等經營活動的,必須取得相關許可或證明;
5.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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