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學三大基本定律
遺傳學三大定律自由組合定律(又稱獨立分配規律)是在分離規律基礎上,進一步揭示了多對基因間自由組合的關係,解釋了不同基因的獨立分配是自然界生物發生變異的重要來源之一。按照自由組合定律,在顯性作用完全的條件下,親本間有2對基因差異時,F2有2^2=4種表現型;4對基因差異,F2有2^4=16種表現型。設兩個親本有20對基因的判別,這些基因都是獨立遺傳的,那麼F2將有2^20=1048576種不同的表現型。這個規律說明通過雜交造成基因的重組,是生物界多樣性的重要原因之一。現代生物學解釋為:當具有兩對(或更多對)相對性狀的親本進行雜交,在子一代產生配子時,在等位基因分離的同時,非同源染色體上的非等位基因表現為自由組合。發現人遺傳學說奠基人孟德爾(GregorJohannMendel)於1856-1864年間作為假說提出並初步驗證。內容非等位基因自由組合。這就是說,一對染色體上的等位基因與另一對染色體上的等位基因的分離或組合是彼此間互不干擾的,各自獨立地分配到配子中去。適用範圍不連鎖基因。對於除此以外的完全連鎖、部分連鎖以及所謂假連鎖基因,遵循連鎖互換規律。 連鎖互換定律連鎖互換定律是在1900年孟德爾遺傳規律被重新發現後,人們以更多的動植物為材料進行雜交試驗,其中屬於兩對性狀遺傳的結果,有的符合獨立分配定律,有的不符。摩爾根以果蠅為試驗材料進行研究,最後確認所謂不符合獨立遺傳規律的一些例證,實際上不屬獨立遺傳,而屬另一類遺傳,即連鎖遺傳。於是繼孟德爾的兩條遺傳規律之後,連鎖遺傳成為遺傳學中的第三個遺傳規律。所謂連鎖遺傳定律,就是原來為同一親本所具有的兩個性狀,在F2中常常有連繫在一起遺傳的傾向,這種現象稱為連鎖遺傳。連鎖遺傳定律的發現,證實了染色體是控制性狀遺傳基因的載體。通過交換的測定進一步證明了基因在染色體上具有一定的距離的順序,呈直線排列。這為遺傳學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地科學基礎。發現人美國的生物學家與遺傳學家摩爾根ThomasHuntMorgan於1909年發現。
摩爾根內容生殖細胞形成過程中,位於同一染色體上的基因是連鎖在一起,作為一個單位進行傳遞,稱為連鎖律。在生殖細胞形成時,一對同源染色體上的不同對等位基因之間可以發生交換,稱為交換律或互換律。適用範圍位於同源染色體上的非等位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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