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是殺人嫌犯還是抗「日」英雄?
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服務員鄧玉嬌在反抗當地官員侵害時順手用修腳刀將一名鎮招商辦主任刺死,另一名受傷。在鄧玉嬌主動投案自首後,巴東縣公安局以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罪於5月11日14時將她刑事拘留。
據知情人士透露,5月10日晚8時許,野三關鎮政府招商辦主任鄧貴
大與單位黃德智及另一位鄧姓工作人員在酒後前往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前去水療房找正在洗衣服的修腳女鄧玉嬌,提出要她提供「特殊服務」。在遭到拒絕後,鄧貴大從口袋中拿出一摞錢在鄧玉嬌面前擺弄,並用錢敲擊鄧玉嬌的頭部,聲稱自己有錢,讓鄧玉嬌聽從他們,為他們提供「特殊服務」。深感受到污辱的鄧玉嬌意欲離開,結果遭到鄧貴大的攔截,並兩次將鄧玉嬌壓於身下的沙發上。鄧玉嬌在情急之下,順手拿起修腳刀將鄧貴大刺傷,並將上前來的黃德智手臂也劃傷。後來由於鄧貴大喉部動脈受傷出血過多搶救無效而死亡。
此消息一經媒體披露,網路上可謂是一片叫好之聲,網民一致認為鄧玉嬌是正當防衛,並稱鄧玉嬌為中華烈女和抗「日」英雄。然而,巴東警方事後卻稱在鄧玉嬌的包內發現了治療抑鬱症的藥物,5月12日下午,鄧玉嬌被送往恩施州優撫醫院進行檢查鑒定。並且據知情人士透露,鄧玉嬌在該院被捆綁於病床之上,警方對她進行過毆打,要她承認自己有精神病,否則威脅她將被判死刑。
隨著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網民和媒體對此事的關注仍然是熱度不減,巴東警方將稱鄧玉嬌有抑鬱症的消息更是導致網路上群情激昂,網民們無不遣責巴東警方無視事實,意欲包庇官僚,陷害鄧玉嬌。對於鄧玉嬌的行為,絕大多數人網民都無法認同警方涉嫌「故意殺人」的定性,只相信鄧玉嬌是出於正當防衛。
依照《刑法》的規定,對於正在發生的暴力強姦等犯罪,行為人為了制止其侵害,可以無限防衛,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倘若鄧玉嬌的案子能認定為是鄧貴大強姦所引發,則鄧玉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應該撤銷案件,而不必等待法院認定。因此,警方稱鄧玉嬌患有抑鬱症,大有轉移網民和媒體視線的嫌疑。
家在山東青島的著名律師李建強認為,鄧玉嬌案的要害在於鄧貴大的行為性質能否定性為強姦。如果不能認定為強姦,則鄧玉嬌防衛過當,持刀殺人構成犯罪無疑,如果認定為強姦,則鄧玉嬌可以無限防衛,不存在犯罪問題。他在讀完巴東警方對此案的通報以後,認為這份通報存在著沒有說清楚的關鍵細節。其一、鄧玉嬌已經跟鄧貴大等人說清楚了自己只是修腳工,不提供性服務(綜合異性洗浴服務),鄧貴大等人還要糾纏,跟服務態度已經無關,鄧貴大等人的其主觀動機是什麼?其二、鄧貴大兩次將鄧玉嬌推到(還是按到?)在沙發上,有沒有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目的?可惜,在這兩個關鍵的細節上,巴東縣公安局都刻意忽略過去。這就在實質上掩蓋了本來可能存在的強姦的性質。
鄧玉嬌,一個原本名不見經傳的弱女子,就因為用刀刺死和刺傷了幾位尋花問柳的官員而一舉成名。鄧玉嬌的成名在網路時代可以說是一種必然,和楊佳的成名有異曲同工之妙。官員公信力的缺失和道德的普遍墮落直接導致官民對立的狀況日益嚴重,即使沒有人透露鄧玉嬌殺官的內情,又有幾個人會不對其行為拍手叫好呢?更何況她的行為是在面臨被強姦的情況下做出的,這就更能贏得民眾的支持和理解。
官員在當今社會可以說是最強勢的群體,對於真正執政為民的官員,老百姓自然會表示敬意和尊重,但事實上,能做到遵紀守法和勤政愛民的官員恐怕是鳳毛麟角,尤其是在地方官場上。掃視當下的官員,貪財好色的可謂比比皆是,民眾對其不滿理所當然,鄧玉嬌殺官可以說幫很多人出了口惡氣。當然,即使很多官員劣跡斑斑,筆者也不主張對其大開殺戒,只是,在鄧玉嬌殺官的背後,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難以掩飾的官民矛盾。即使鄧玉嬌在不久的將來真被判死刑,在絕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她的行為早已不存在如何定性的問題。
筆者期待鄧玉嬌的案子能得到公正處理,更期待吏治的清明和全社會對此案的制度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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