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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是如何促成「獨尊儒術」的?

文/青松國學(微信號:qsgx001)

話古之「獨尊儒術系列」,前面我們說到了這麼幾個人物——叔孫通,張湯和兒寬。

叔孫通,第一次把儒家思想運用到帝王朝廷。

張湯,第一次把儒家思想搞變味,掛羊頭賣狗肉。

兒寬,第一次把儒家思想運用到民間生活當中。

那麼,第一次把儒家思想變為儒術的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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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的自然是董仲舒!

董仲舒是一個理論家,他為儒家獨尊,為統治者接受儒家提出了很多理論,由理論進入實操在生活與工作中,也做了很多工作。

他不是一個純粹講理論的空談家,也是一個實幹家。在《漢書》里我們可以看到,董仲舒關注的很多問題,一方面談一些儒家的理論,談一些抽象的理論;另一方面他非常關注老百姓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據《漢書·食貨志》記載:當時董仲舒給皇帝上書一封,講到老百姓種麥子的問題時,他說:

《春秋》它谷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與五穀最重麥與禾也。

——《漢書·食貨志》

大意是:《春秋》這部書中,除了麥禾之外,別的穀物不收錄書中,連麥禾欠收都要寫的書中,可見聖人最看重五穀中的麥與禾。

《漢書》裡頭記載,董仲舒給皇帝寫信,講到種麥子問題,當初關中地區老百姓都好種麥子,種麥子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把他提出的那些抽象的理論和種麥子結合起來,你看這種麥子是老百姓太現實的問題,把他的那些陰陽五行和種麥子的問題相結合。

董仲舒還講到什麼問題?講冰雹的問題,冰雹也是老百姓很關注的問題,一場冰雹下來,對老百姓來說算一場大的災害。

他不都是空談理論,也關注現實生活中的問題。不光是關注,而且還進行實際的操作。

那他具體是怎麼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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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這樣,張三和李四發生衝突。李四拿著刀子沖張三刺過來,結果這個張三的兒子看到後,拿著棍子就沖李四掄過去。結果沒掄好,一下掄上自己的父親,傷著了。

這樣的案子怎麼判呢?

那麼按照當地的這些官員,他們往往頭腦比較簡單,就說張三的兒子等於打了父親,這還得了?

按照法律條文應該判張三的兒子死刑,因為一棍子打了父親,判死刑。當時叫梟首。把腦袋砍下來,然後擱在籠子裡頭,掛在一個高的地方,讓大家來看,這是犯罪。

當時地方官判這個案子完全是按照字面來判刑,張三打傷父親,判案的做法其實就是例行公事。其實這種做法就是法家的做法,字面上你只要違反了規定,我就來判你。

後來這個案子送給董仲舒。他在判這個案子的時候就不一樣,他要按照儒家的思想、儒家的想法來判,所以董仲舒就重新判:

儒家有部經典是《春秋》。說兒子給父親吃藥,結果父親吃死了,是不是兒子謀害父親?是不是兒子應當懲罰父親?

不,兒子是為了給父親治病,他並不是為了害死父親。

按照《春秋》的這種記載,這個兒子拿起棍子來打李四,他是打著父親了,不過他當初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救父親。

《春秋》:「君子原於心,赦而不誅」。

什麼意思呢?君子原其心。我們看這個人的舉措,要看他的動機。他的動機是什麼?為了救父親,他給父親吃藥,他的動機是為了給父親治病。

那麼這兒子掄棍子打李四,他原本的動機是為了救父親,是出自好意,是出自孝順,所以動機是好的,原本內心是好的,這樣的人不能夠殺他,不能夠懲罰他。

於是,把這個兒子給放了,這種「原其心」的方式來判案子,顯然深得民心。

如果真把兒子給殺了。不光張三,家裡的其他人肯定不願意,肯定會對官府不滿,官府這種做法太不合情理。

因為當時中國的基層,家族社會,大家特別講人情、情理,所以董仲舒這種判罰非常符合情理。

而這種判罰,董仲舒又能依據儒家的經典,所以他這種做法就能使深入民心,對儒家的普及乃至被社會所接受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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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還判過一個案子,說有一位婦女,她的丈夫與女兒坐船出門,風高浪大船翻了,丈夫沒了,屍體也沒看到,可能是死了,可能是失蹤。很長時間不見其蹤影后,這位婦女就回了娘家。

回娘家之後,由於長期找不到丈夫的屍首,她的娘家人就把這位婦女改嫁給其他人。

那麼,這件事官府說話了。按照當時基層法官的說法,你的丈夫死沒死還不知道,屍體也沒找到,你竟敢另嫁他人,屬於淫蕩,有淫心,要判罪。

判什麼罪?

死罪。屍首抬到集市上展覽,以儆效尤。

那麼這案子又到董仲舒那兒去了。董仲舒對這個案子另有一種判法,又是按儒家的思想來判。

那他又是怎麼按儒家的思想來判呢?

第一,按照《春秋》的記載,這個婦女,她沒有兒子,如果她有兒子的話,就不能再另嫁他人。丈夫失蹤,你是可以再嫁給其他人的;

第二,這個婦女並不是她自己要嫁給他人,而是受父母之命,是父母讓她嫁給別人,她等於是服從父母的命令,所以她不是淫,而且是孝。

最後,婦女無罪釋放。從情理上,老百姓能夠接受。從內心裡,人們也願意接受。

這些案子的審理非常有助於儒家進入基層社會,儒家被老百姓所接受,這些案子的審理,也是儒家與老百姓具體生活的一種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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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講到兒寬,講到董仲舒,漢代類似這樣運用儒家到具體工作中,恐怕不止這兩人。當時應該也有很多人將儒家思想運用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在具體運用和實際工作生活相結合方面,儒家雖然不能說完全徹底地解決。但是在漢代,特別是在漢武帝時期,儒家在這方面問題的解決上推動了突破性的進展。

所以,這讓最後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儒家為官方思想,接受儒家,也和儒家能夠進入到實際運用,進入到人民的實際生活中去,解決了理論和實際的結合問題。

統治者接受儒家治國,有決定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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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再看看宣布執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方針的漢武帝。

實際上從一開始他從當皇帝就開始。十六歲繼位的漢武帝,身邊都是信奉儒家的大臣,受儒家的影響,他所重用的大臣也多是儒家的信奉者。

又因為,此時朝廷之內的儒家理論優勢和政治優勢。諸如叔孫通、陸賈、賈誼、董仲舒、公孫弘等儒家知識分子的「權力穿孔」下,已經愈益明顯。年輕的漢武帝能形成獨尊儒術的方針,恐怕和這些身邊的影響不無關係。

當時還有歷史條件的因素,漢武帝為了在中央集權制的統一政令下,實際上必然有一個選拔官僚和教育民眾的標準問題,這一標準如果不趨於統一,執政者往往難以措其手足。

所以,漢武帝的獨尊儒術,實際是封建中央集權制度下嘗到主流意識形態的一項成功經驗。

隨著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方針的落實,中國儒家知識分子從此正式走上權力的舞台,成為規範中國幾千年意識形態、社會風俗、倫理道德、政治秩序的名副其實的指揮者,儒家從內部滲透走向掌握實權。

獨尊儒術數千年,功過是非自現前。

我們換個角度想想,秦一統之後,漢才是真正的大一統,為了中央集權,如果不用儒家治國,那又能用什麼家治國呢?

是非黑白,只能任由後人評說了……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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