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占星論社會地位 楊國正老師翻譯
06-06
兩千年來,論尊貴地位、名聲 占星家發展出很多觀點, 例如: 1、太陽(先天徵象星、Zoller) 2、十宮之星、主、神(基本描述法) 3、日月的力量 4、日月的伴星(以上兩個為Ptolemy) 5、晝生的太陽、夜生的月亮(Al-Khayyat) 6、盤主星Almutem Figuris(Lilly、Zoller) 7、吉在角、凶在果(Hermes) 8、恆星 9、晝日夜月的三分主星(Dorotheus) 10、日月命中的定位星 11、月亮、命主(Omar) 12、Valens四大希臘點(Valens、Schmidt) 要知其人之社會地位,查看命主星與十宮主星。如兩者彼此入相,代表其人可 獲得名聲、得君王之恩。如命主星入相十宮主,為其人所求而得,如十宮主入相 命主,主其人不求,上者恩賜。如此入相發生於角宮,則其人可得享極大名譽或 權力,尤其是在一宮或十宮。如命主星在在角宮而十宮主在果宮,則其人可得極 大名譽、但其人之角色較無足輕重。如十宮主在角宮而命主星在果宮,則其人功 績彪炳,但其出生較不體面或低微。如兩者皆在果宮,則其功績與出身皆微。 命主星入十宮,表其人為皇家之成員或在皇家任事。如命主星與十宮主有吉相主 君王與其人關係良好,如為兇相,則關係不佳如仇敵且多麻煩。如命主星與十宮 主無入相,則看命主星與太陽有無入相,有則表可得君王之恩賜,伴君或從貴, 尤其此入相是發在好宮。如兩者為兇相,亦可由君王皇家處得名利,但與皇家關 係不良。如兩者為吉相,則可得皇家之寵幸,並得名利。命主星會合太陽則可得 君王之極度寵幸,透過與火相關之事務獲利。如命主星為火木土之一,在十宮內 入相十宮主,則其將得貴族之寵幸,自貴族處得名利。如命主為內行星,在十宮 內入相十宮主,可得君王賜予權力。如命主星入相日月之一,或日月其一入相命 主星,近天顏也。如得接納,則可獲極大之利益,如無接納,則利益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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