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的值與價
貨幣的值與價
「貨,財也。貨者,化也,變化反易之物。」「財,人所寶也。寶,珍也。」從早期的繁體字形看,寶亦包涵玉貝其物也。「變化反易之物」既是指可以對換交易之物,亦是人們愛視珍惜其為寶貴之物,還可以說其所化易之珍寶用物,原本就是各種可變化之實物。故此,「貨」,是形聲包會意的文字,其所指的是各種值得珍貴的可以化易的財物實物。「幣,帛也。人所造成以自覆蔽。愛之斯欲飲食之,君子之情也,是以享用幣,所以副忠信。」古「幣」字曾專指人織之帛,以自蔽保暖美飾。帛若飲食之必需,人皆愛之,且待人均等,具有君子情義,故「幣」附忠信之義。幣帛為世人所愛所用之物,當然亦可貨易之。
貝也是古人所愛之的化易之物,其流行應該是介於新石器時代末和青銅時代初。遠古時人們所珍所寶所愛所貴之物除了衣食之外就是器,器可歸之於兩大類,早先所貴重的都是器用之物,後來才又有了稀珍美飾之物,器用之物當然包括工具武器。貝為「水蟲之甲」,其天成、質堅、亮麗、輕薄、鋒利,可以部分替代省略石頭打磨造就的削刮器,其自然凹形亦可用於舀、盛、托等等器用,可以想像,其蚌貝器物因實用而曾經長久採集廣為流行,儘管蚌貝器物易碎而傳世不多,但考古發掘證明確有蚌貝器物的發現。如同「石中玉」一樣,海貝因曲邊凸紋的特異美麗和蚌貝孕珠而從眾多「水蟲之甲」中精選出來成為「貝中珍」。「石中玉」、「貝中珍」(珠與貝)都是因稀少而貴重之物,是人皆愛之的珍寶財富,自然也是可易可貨之物。
人互易物可以心甘情願的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而貝作為易貨流行之物還應與社會發展國家形成相關。言傳堯舜時代已有貢賦,卻因遠古而不知其詳,大禹治水之際需人力谷資,施貢賦役則由後人口傳並記載於書,《尚書·禹貢》即是。「任土作貢」、「厥田惟上下,厥賦中上」、……等等書載,說的就是根據各地的土地肥瘠人功眾寡,按上上、上中、上下……而類推分為九等,以相應作貢賦。遠古時的貢賦是用於養帝、兵戰、公益,如:疏川治水之類。貢為各地特產之物,而賦則是田產稅谷和人工力役,但大禹所設貢賦時都還是錯雜在一起,根據《尚書·禹貢》所載,大禹治水沿途所經之地的貢賦除谷糧役力之外,還有各地的名優特產,如食鹽、絲絹、葛麻、膠漆、瑤琨(玉石)、球琳(球形玉石)、琅玕(珠狀玉石)、礪砥、朱丹、獸禽、齒骨、筋革、羽毛、橘柚、竹菌、菁茅、名木材、金三品(黃金白銀赤銅)、錫鐵、海魚、龜甲、水貝、珠磯、怪石……等等。這些貢賦之物可以簡略分歸三類,生活必需的是谷帛鹽,生產資料則為木竹漆,珍愛寶貴的財物就是金玉齒甲貝,其中,象齒稀罕奉為珍寶,玉石溫潤大多作為禮器飾物,龜甲則用來巫卜刻符,金屬類大概還處於開發初始時期,不可能廣泛使用,惟有自然天成美麗耐磨且人皆愛之的海貝比較適宜充當物物易貨的等值媒介物而早就在流行使用。當然,百工櫱分,治世設職的離土交食也是人世狀態,促使了易貨活動的擴散,需要某種某些物品作為擔當物物易貨的等值中介物,而更主要重要的是,不論征納貢品與派使貢物都還是單向且有強制性的有民族國家帝王權威所認同許可的意志信用!其本質其實是,物-物所貨易已萌生漸顯的物-物-物所交換,其發展延展成為人世日常的行為活動,需要運用治政權威來保障穩定這種民生活動所必需的交易秩序與貨物信義!
蚌貝之器的起始利用已遙不可知,但在夏商時代,貝作為常易計價之物則已是非常明確,兩串貝為一朋,就是貨貝。遠古的金文甲骨文都有極具象形的「朋」符刻畫,《詩經》所錄民歌的言辭中也有「朋」述,考古發現研究的鼎銘真物更是實證「朋貝」曾經廣泛的易貨存在,朋貝貨貝在那時的計值流通是確定無疑。不過,多少貝為一串卻自古就因記載不祥不同而存歧見異議,直到近代現代的求證考古才基本大概形成十貝一串的通識。夏商周也是紋文由初具象形且持續增添演變形成文字的時期,其時及其後,古象形的紋飾文字也就不少與貝相關,如:貝、朋、貴、賤、貨、賈、貢、財、賑、賄、賊、賒、……等等之類。
華夏中國在夏王朝初期都已經進入青銅時期,且冶金已經分類歸屬,商殷王朝時期的各種類青銅器更是遍及人世生活上下各方面,司母戊大方鼎所顯示的則更是高超的冶鑄工藝,但至今考古所見的只是殷商末期的百餘枚銅貝,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各種金屬製造的日常生活所用物品都可以貨易交換,銅貝自然也包括在其中。根據春秋戰國時期的多種書柬記載,夏商周通行的貨幣並不止於朋貝銅貝,鑄金幣以賑災荒在夏商周三朝時期均有記述,《史記·平準書》在考證前史論據而所書記的是:「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說的就是早在夏朝立國之前後,其最主要流通貨幣的材質和器形。
在西周時期,人們對貨幣有了新的認識和變化。貨幣形成流通與貢賦關聯密切,貢奉谷糧應該最是古老,谷由田地而生,貢以土地而賦;泉,由地所湧出,流布四方,滋養萬物,所以,貢賦稅亦有「谷泉」之稱謂。《周禮·地官·泉府》:「泉府掌以市之徵布,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揭而書之,以待不時之買者」,……。綜其疏注而簡說,周制設地官司徒掌管土地人民,其中的下屬職事有:征谷泉入太倉,納五布進泉府,五布即土地谷稅之外的五類賦稅,泉府則是國家財物庫,既納布泉,也收滯貨,其財物供不時急需之貸賒者,且按旬月年終計會利息。由此可見,泉府的職責之一是要協調財物流通!財物包涵貨幣,而且貨幣已漸趨專職流通!所以,後世鑄錢,清晰可見的鑄銘為「布泉」,早先,錢幣多「泉」號,其後則多「通」字,一直到了晚清民初也還是有憎恨錢俗、錢弊、錢害的文儒雅士在文辭書柬之中仍然以泉代錢,即便當代,略通風雅之人亦皆知泉錢所可合其意。若泉水之流通散布是貨幣最基本的一個特徵!
西周貨幣演變的另一重大事件是姜太公主持的貨幣改革,朋貝淡出流通領域!《漢書·食貨志》:「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漢書》對姜太公的「九府圜法」的記載確實過於簡略,以至於現在都還有人認為姜太公立法僅此一項書證,且至今尚未見到西周外圓內方的銅錢,所以此說還不足以信。不過這種認識還過於狹隘。《漢書》一辭卻無當時文士質疑,完全可以說明班固其歷史見解的鮮見獨到及所史錄的補漏拾遺,至於未見西周的錢圜函方,確實可以有所質疑,然而西周的金方、布匹又何曾見到?!其實,將貨幣發展置於歷史時空予以統察,金以斤、銅以銖、布以匹替代貝以朋的計量單位則是毫無疑義!而且「抱布貿絲」已錄入《詩》。不過,這種替代應是個歷史的漸進過程,姜太公的「九府圜法」只是將朋貝淡出流通的現象予以宣告公示!
青銅器的產生應用意味著石蚌器物在同一時期的淘汰沒落,在物物交易的時代,蚌貝的實用性能的弱化喪失,所留存的美飾功效只能以獨特珍稀為貴,所以,朋貝淡出流通是肯定必然!由於朋貝在人世生活中留存有深刻痕迹印象,因而伴隨青銅器又度過千百年!在歷年的考古活動中,殷商時期「婦好墓」的完整發掘,展示了青銅器、玉器、象牙與貨貝同時存在的實物憑據。在時代延續至西周,以及更廣大地域的考古發現,還有石貝、玉貝、土貝、陶貝、骨貝、銅貝、鋁貝、鉛貝、金貝、貼金貝、包金貝等等,但這些貝形物未見普及流通則不能算作貨幣,而只能是貝形的禮器、殉品、玩物!
貨幣都是由可貨之物演化而來,在這個演化過程中,可貨之物的實用功效與等值信用卻逐漸分離!以往蚌貝至朋貝的演化已遙不可知,但銅幣的演化進程卻是可見可證!青銅器誕生在虞夏,及至先秦戰國,銅幣的制式孔洞銘文已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門,但按其形狀的基本輪廓仍然可清晰地歸類於四大體系,即:刀幣、圜幣、布幣、蟻鼻錢。刀幣是小型的工具兵器;圜幣保留有紡輪的形狀;布幣是由農具鎛鏟變化而來,而且由可裝鏟柄的空首幣向平首幣過渡是有實物印證保留;至於蟻鼻錢則更是最古老典型的收縮拷貝!當刀具紡輪鎛鏟頻繁暢通地作為物貨交易中介流行時,其兵刃工器農具的實用功能就被輕忽甚至忽略,而等值信用卻日益持久深刻,於是,刀狀幣、圜輪幣、布鏟幣、蟻鼻錢都趨向比實用物更小、更輕、更薄,而早期等同接近實用物的銅器銅物則因形大量重可以回爐重鑄而難覓原件難見真容!
可貨之物的實用功效與等值信用的逐漸分離標誌著貨幣的產生,但那時貨幣的實用功能卻並非完全脫離,各類銅幣的銅材本身就還是應用廣泛的實用實物,所以實用性強價值較高的銅幣必然地取代了朋貝!春秋初,鐵製品的鑄冶淬鍛技術工藝日臻成熟,其光澤亮麗、堅硬鋒利、抗腐耐磨、延展柔韌的多種性質使得鐵器日益廣用普及,然而,鋼鐵的多品種成就於工匠們的技術手藝,其種類不同的鋼鐵更是明顯地體現了價值的差別不統一!所以,鋼鐵器物的實際利用可以勝過超出青銅器,但其價值差別註定了無法取代流通貨幣的銅與金銀!即便後來還有過鐵幣,其粗鑄鐵質的價值也難抵金銀銅,貨幣的形成其實還傾向於穩定的高價值!
「物以稀為貴」是個永恆的規則道理。春秋戰國時期的黃金玉壁珍珠都可以用來換城易地,其中珠與玉會因破碎而急劇貶值,所以,完壁與全珠只能是珍寶而不能成貨幣。黃金可以分割,當時楚國富有,現已發掘出大量大批先秦楚國金幣和待分割的完整金版,各地各批次所發掘出的金幣上字跡不一,現在統稱為「印子金」,黃金雖然已經成為貨幣,但與赤銅相比仍屬稀少,是高值貴幣,有長期史實可證的是,凡俗百姓的常用貨幣還是銅幣,國家的賦稅及官員的俸祿都少不了銅幣,銅幣的價值更適合民間的日常交易。
可貨之物的實用功效與等值信用的逐漸分離還表現在王權對貨幣價值的直接規範干預!承續虞夏商殷西周通過貢賦對貨幣的認同許可,春秋時期的君臣們所考慮的已是貨幣價值的輕重權衡。《逸周書·大匡》記周文王時「幣租輕,乃作母以行其子」,西周時的母子幣即價值大小之銅錢。《國語·周語下》則錄載春秋時周景王「將鑄大錢」,國卿單穆公則予以勸止,其述說的道理是:「古者,天災降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賑救民」,以往在天災之後,需根據貨幣購買力權衡發行貨幣的價值大小;「民患輕則為作重幣以行之,於是乎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錢輕物貴,則發行價值大的重幣,大錢帶小錢而動,民可購得所物;「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大小利之」,若錢重物微,則發行面值小的輕幣,但也不須廢大錢,小錢多行也可帶動大錢流通,這樣大小錢幣都可以得到利用;「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乏則厚取於民,民不給,將有遠志」,君王如今欲廢輕行重,實際上是讓民眾手中的錢更不值錢而貧困,民貧則國用缺乏,國乏則加征,民眾給不起只得流離遠去;「且夫備有未至而設之,有至而後救之」,「可先而不備,謂之怠,可後而先之,謂之招災」,況且,災難未至應有國備,災難來至後也有準備可救助,可先備而不備是怠慢國事,可不為而先亂為則是招災!《史記·循史列傳》載:(楚)庄王以為幣輕,更以小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業。市令(市場小吏)言之相(國相孫叔敖)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市亂民不安,下一步不知該如何)。」相曰:「如此幾何傾(這樣一來離市場混亂傾覆還有多久)?」市令曰:「三月傾。」……五日後,朝(上朝時),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幣,今市令來言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臣請遂令復如故。」王許之,下令三日而市復如故。
王政主導穩定貨幣最明顯的事例應該是商鞅變法之後的秦國,商鞅為促進商貿流通而統一升斗寸尺權衡,這有書載而廣知,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簡則明確證實戰國秦還已經實施了由國家統一鑄幣,並且已經頒布實施對私自鑄錢的刑懲,「秦半兩」就是中國貨幣史上可見證的最早的圓形方孔錢幣。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繼續推行國家鑄幣,「秦半兩」的「孔方兄」形象就此遊走神州兩千年!
戰國秦由國家規定流通的貨幣還包括黃金與布帛。黃金貴重且可分割稱量流通,是可行的貨幣;布帛是生活必需,作為流通貨物應該比黃金更早遠更悠久;而銅錢則產自諸國各地,制式銘文各不相同,「錢善不善,雜實之」,「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因此《金布律》規定:「錢徑十分寸八以上,雖缺鑠,文章頗可智,而非殊折及鉛錢也,皆為行錢。金不青赤者,為行金。敢擇不取行錢金者,罰金四兩。」「布袤(長)八尺,福(幅)廣二尺五寸。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錢十一當一布。其出入錢以當金、布。以律。」《金布律》的如此規定還表明當時的金錢均因其不能直接實用而還缺乏公眾信用,以物易物的習俗還普遍存在,以致金錢需要典律強制助行!《史記·平準書》記秦始皇時期的貨幣為:「及至秦,中一國之幣為三等。黃金以溢名,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歷來就有些讀書不認真又不見史實的痴愚為了司馬遷的這段話爭執不休,認為統一後的秦帝國只許金銅二幣,沒有三幣。其實這些缺乏歷史觀念的爭執已經偏歧貨幣研究而並無多大實際意義!然而,具有出版發行權的某些當代文人書局卻不是校點補註,而是直接篡改史籍,擅自將「幣為三等」改為「幣為二等」,或「幣為三(二)等」,還有些網路版的《史記》則乾脆舍數為「幣為等」,實在是荒唐得令人痛心!
先秦《金布律》竹簡其實已經記載得非常明白,黃金銅錢為行金行錢,膽敢擇而不取者,「罰金四兩」!而「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表明的就是允許擇,可不行!而且對布「以律」的是「錢十一當一布」,是布與金錢的折算摺合,貨布有價,不行布則還沒有見到罰!所以,商鞅時的戰國秦和秦始皇立號後的統一秦時期都可以理解為常用三貨幣或二行幣!其實,布帛貨幣淡出流通淘汰出局也是個必然必定的歷史進程,由戰國秦所起始而逐漸逐步推廣至全中國,這本身就是非常明晰的史籍記載史實證明!
一匹布帛對所有的人都能夠自蔽裹體以保暖或美飾,所以附忠信之義,人皆愛之而成為常易貨物。布帛在流通過程中易污損,若分割剪裁則極大的貶值,更關鍵的是,所有的布匹都可以有尺寸的精確規範,但卻沒有誰能保證每匹布帛的質量是相同類似的精美粗劣,相比較黃金銅錢的材質相同,布帛的價值顯得極不穩定,布帛作為貨幣中介物的忠信程度顯得不足不如,所以必然遭遇淘汰淡出!布帛的消逝,再次強化貨幣的價值和信用!當然,貨幣自身的實用價值和流通信用還將繼續分割分離!
國家鑄幣可以儘可能穩定貨幣的價值信用,但貨幣的價值信用卻因世人的慾念推動而繼續分裂分離!秦亡漢興,劉邦以「約法三章」廢除了秦政的「繁法峻刑」,但國政的存續卻必須依賴法律的強力支撐,「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怎麼可能興大漢?連大漢政權都難保不覆傾!蕭何趕緊組織編著刑律,在秦六律的基礎上再添補三律,《九章律》外加「夷三族之令」才算是真正為西東兩漢四百年作奠基!漢承秦制且發展才是歷史的真實!當然,在關於貨幣的國政舉措上也是如此。
《漢書·刑法志》:「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在此僅以貨幣史的延續繼續實證。漢初,國匱民窮,天子不能乘均駟,將相只能坐牛輿,民眾則無衣食蓋藏。當時,漢廢秦制而許私鑄錢,然而無序放任即縱亂添災!私鑄錢幣增補流通可配合輕徭薄稅的政策以促使生養休息復甦的積極刺激效用很快就被虛值偽價的小錢輕錢假錢的社會危害所取代。秦半兩重十二銖,漢錢「半兩」則普遍縮小輕薄,八銖、五銖、四銖、三銖都鑄過,還有莢榆輕小錢,其價值背離,鑄制粗劣,且有含鉛假錢混雜,市亂俗惡!《史記·平準書》、《漢書·食貨志》都有記述:漢初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余贏以稽市物,物踴騰糶,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如此狀況自然需要行政治理,「高後時,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不過,漢朝呂后恢復秦制的商賈之律《二年律令》已經有了明顯地變革變化。在此,還是以文史明確記載的法律制度為證。
睡虎地秦簡與張家山漢簡都有《金布律》,但秦簡《金布律》的管轄職能已被分劃後再充實。漢簡《金布律》只管理國家所有稅賦財物的貸償收支,谷糧布帛及金錢器物都在其中,布帛雖已退出流通貨幣之列,但谷糧布帛作為賦稅在中國的歷史還長得很,而分立的《錢律》則重新實施國家鑄幣權,專司對金錢貨幣的管制。漢代《金布律》規定銅礦資源國有,但可以出租收息,這比商鞅的「壹山澤」更為明確具體。《錢律》則比秦律更加峻嚴明細,隱瞞、協助、私鑄、市用私錢者皆有處置,其中,對知情不報的同居和伍戶者已是贖銅罰金,對間接直接參与人則都是「棄市」,即「鬧市公告處斬」!而且對於告發揭露或協助追捕者,還有相應的晉爵、免除徭役、抵罪減刑的各種獎勵。
漢朝不時回顧反思秦亡教訓,其法治刑律時有斷續反覆,但歷史潮流的趨向不改,貨幣發展沿革亦如是。呂后之後是漢文帝繼位,文帝廢法更制,頒行國家統一規格標準的「稱錢衡」以廢止《錢律》的國家鑄錢,如此輕刑又為錢幣立准范,自然極大的調動民間鑄錢的熱情,其貨幣充盈,天下富足,與為之繼任的景帝時期並列合稱有「文景之治」的美譽。《史記·平準書》載:「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財貨。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朽不可食」,「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并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士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若生活富足而競奢侈和室廬輿服僭於上,這都還只是家居事務,還不算是世態大問題,關鍵是兼并豪黨之徒,有了錢財就藐法政而自武斷,更嚴重的則是背朝廷欲叛亂自立!吳王劉濞長居江淮,煮鹽鑄錢以聚斂錢財民心,其藩王權勢名望已分立於朝廷,反叛之心亦隨之滋長,當景帝欲削藩強國固政時,吳王劉濞串通六國藩王勾結匈奴東越閩越勢力起兵西進,在迫使景帝誅晁錯清君側之後,更是直言要奪皇權,景帝由此決定武力鎮壓,三個月平定七國之亂。此次平叛教訓促使漢朝重啟了重要資源國有及國家鑄錢發行的認識和行動。
漢初之時,匈奴連年犯邊,寇掠匪搶,長期以來無奈屈辱的進貢和親的兄友睦鄰政策並未換得邊境的安寧,還屢屢直接威脅到中原皇室,漢武帝決定以武力平定匈奴,先後大戰遠征十多次,前後跨越四十四年;此外其間,漢武帝還委派將臣擴通巴蜀,威和東甌,南鎮閩粵,征戰朝鮮,置郡滄海,不僅奠定穩固神州中國,且天朝大國就此威布四海!然而,戰事連年必將耗費損傷巨額大量的錢糧兵役,所以,漢武帝時期還有一系列的財政賦稅改革增收予以支撐支持其兵戰消耗,而國家再次統一鑄幣就是其中之一。
漢代財政賦稅改革增收的最大特點就是不增加農民的田租谷稅,實現了「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富國但並非農本一途的財政觀念就是在那時形成!而且財政軍事舉措皆適時應事,其繼承發展的特點非常鮮明!
在軍事上,移民屯邊就是由墨子的「兵備國防」結合商鞅的「農戰」所創新;甲車騎兵更是直接針對游牧流寇的有效靈動戰術。財政經濟政策的變革發展更是多多,且成效顯著而影響深遠。「獻粟賜爵」是當初商鞅推行農戰法治所創,西漢的文帝景帝武帝均承續利用,且獻粟、泉布、貢財皆可,其爵位可以減輕或免除徭役以及因獲罪而判的肉刑囚禁。「平準」、「均輸」法令的實施都是由戰國時李悝的糧食「平糴法」和商鞅掌控糧食產運銷全程的方略演繹延伸至財物貢物的運銷而來,既輕民役,又增收入。鹽鐵酒的厚利由官營專賣則是西周姜太公治齊時所創造鹽鐵官營的擴展承續,還是「天下為公」、「山海不私陛下一人」、「奉公抑私」等等思想觀念在資源共享市場掌控上的進步體現。而「算緡」、「告緡」則是秦制「削利抑商」、「告奸不隱」之法在面對現實現狀時所適勢適情的發展運用。這些輝耀人本自主順勢應時務實重道的認知觀念,無法在此展開論說,本文只就貨幣變革演進予以簡說。
自漢文帝重開錢幣民鑄以來,采銅炊炭冶熔已日蕃趨勢,棄農耕廢耒耨荒田畝則害農本少谷糧;且郡國各地鑄錢,細民取巧弄奸,而「稱錢衡」又不能遍及所有冶鑄工坊,已逐漸喪失錢幣准范的權威制衡作用,錢輕且雜,錢文大亂,市肆不便,其價值失信而民互疑;商賈則以幣之變而逐利積貨累財,世家富人弟子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民錯俗亂;不管是衛邊兵戰還是賑災救民,哪怕官府已經是糧盡倉空,富豪商賈卻只顧自家財產保全積累而不佐公家事急……!諸如此類的事實認知日漸累積就促進推動了國家的貨幣改革。漢武帝年少登基,在相丞的輔佐下開啟變革貨幣,三番五次幾經周折,直到在位第26年時才形成以「五銖」銅錢獨行天下。
起先是制「皮幣」,以皇家上林苑的白鹿皮裁製方尺,繢以緣,紋以飾,是為「皮幣」,標價四十萬錢,用作朝覲禮儀時的玉壁鋪墊。「皮幣」的產生也是仿古,昔齊桓公欲見天子卻缺錢,管仲就讓工匠製作一批玉壁,徑一尺標值萬錢,八寸則八千,七寸則七千,圭中四千,瑗中五百。管仲先去見天子,言稱:朝覲天子時,各諸候須佩玉壁。天子准此。待眾諸候將去朝覲天子時再傳言佩壁禮儀,諸候們只得解囊傾金以購,桓公則因此錢足。漢武帝的「皮幣」高值其實也就是借禮儀形式向宗室諸候們募取一筆錢財,可用一時,不會流行,準確點說根本就還算不上是貨幣。雖然「皮幣」的效用與價值不相稱,但貨幣的實用效能與價值信譽在王權指定下卻可以兩分,這種觀念意識則一再被世人所嘗試!
後來又由朝廷鑄造銀錫合金的「白金幣」,另鑄「三銖」銅錢作輔幣。「白金幣」分圜天龍、方地馬、橢人龜三種制型,其幣都是超值幣,所標面值皆超出其含銀量折銀價的數倍。按《史記》載,因其超值而誘導仿鑄者無止盡,刑斬十萬私鑄者而不能禁止,私下互殺者不可勝數,如此幣制幾乎就是誘民犯罪陷民於罪,及至武帝坐位第25年時(公元前116年),以更改年號為名而大赦天下,赦罪者上百萬,其中多是因私鑄而獲罪之人。「白金幣」也就因弊之惡才淡隱消逝。
其實,在鑄白金幣的次年就已經開鑄五銖錢,但各郡的官府官員對國家鑄錢的理解執行有偏存誤,各地的工匠技藝亦有差存異,而且全國的山嶽川壑所寶藏的銅礦品質也並非一致,所以,五銖錢仍不相同,而且又再現輕薄混雜苗頭!漢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漢武帝指定上林苑三官府協力督鑄「五銖」銅錢,舊錢一律回收重鑄,至此,全國銅錢唯一,是金銀之外普遍流傳且流傳時間最長的銅錢。
「三官五銖」確保了銅材重量的名實相符,鑄型規格統一;「三官五銖」出自精工匠師,工藝善美,質量穩定,私鑄者難以仿效;「三官五銖」由官府督造,國家發行,其錢幣信用則在穩固基礎上還得以提升!
西漢初期經歷曲折反覆在漢武帝時代才完成的貨幣改革還標誌著對貨幣認識的深化進步。自春秋以來,貨幣的輕重信用主要用於穩定市場交易,其中又以穩定糧價為主。到了漢代時,桑弘羊制定的稅賦徵收運輸方法已是國家朝廷利用市場物價的地域和時間差別,通過收購投放的市場買賣方式,從而實現賦稅貢物的輕役且增利,是錢財物資全面統合的「平準」、「均輸」!而歷經曲折反覆的國家朝廷統一鑄幣,也遠遠超出維護錢幣自身的等值統一和信用穩定,更是涉及民生貨幣的資源共享,產業國辦!而且,統一穩定的貨幣價值信用已經成為平利差、益農耕、正民俗、安國防、固國政的必要必須!
歷史前行不是暢道坦途,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朝廷召集民間文學賢良聽取民意,這就是著名的鹽鐵會議,此會爭辯激烈,留下了豐富的文史資料,文學賢良在會上尖銳批判漢武帝時期的經濟政策,斥責官辦產業是與民爭利,要求復古放開,而桑弘羊堅持國家安全利益,陳述經驗教訓利害關係,可惜口舌之辯也是眾聲壓寡,桑弘羊面對不懂不知國策也都是據實而來的儒生們不時唉聲長嘆,結果是酒鐵開放,不過銅錢還是官鑄還是五銖。
然而,集權的威勢效率總還是令人期待,西漢末年號稱「周公再世」的王莽新政就迷信政令威力而不時亂髮政令,其經濟政策也有一些是對漢武帝方略的更名變形的繼承,但在貨幣發行上卻反道逆行錯得荒唐離奇,他設計復古的金、銀、錢、龜、貝、布,共「六泉二十八品」,史上確有過數品種貨幣的同時流通,但其品種間的折算曆來由交易雙方適時協商,難成定製,秦時有布帛折錢的強制律定,結果顯現的是布帛其質量差別還不足信而喪失行貨資格,王莽欲在六泉之間設定製,每種貨泉又劃分不同面值,最多的布幣競多達十品,更是增添換算難度,反而為投機奸狡之徒撤網開門,再次誘民陷罪!如此漠視歷史經驗教訓的迂腐愚蠢,招致世盪民亂,在反對勢力的戰爭中,王莽死於亂軍之中,唯有銅錢刀幣因工藝精美銘文填金而成為文人雅士所珍愛珍藏的「金錯刀」!
東漢幣制恢復為金銀和五銖,現在還可見鑄錢的銅範。史籍上記有東漢末年部分割據地方鑄鐵錢,僅值銅錢一半;還記有東漢末年時財政極其困難,朝廷欲鑄虛值大錢又怕添亂而不敢所止;所見到最多的是東漢比西漢所賜臣用金急劇下降,此現象意味著大量黃金退出貨幣流通,現在有人分析猜想是首飾器物消耗和佛道興起而塑像法器耗金太多。
貨幣流通萎縮是國衰民窮的症侯,黃巾軍的農民起義爆發,漢朝裂分而亡,中國社會進入三國兩晉南北朝長達三四百年的動蕩時期。在分割對立還不時爭戰的時局中,貨幣流通受阻,錢幣信用不再,輕小殘劣的銅錢和徒有虛名的大錢鐵錢也是將就混用,於是乎,有的朝廷還乾脆禁用錢幣,谷糧布匹食鹽牲畜真的就復古重來,畢竟,物物等值交換才是貨幣最真實的前生本原!由於等重的布帛比谷糧價值高,所以朝廷稅賦官員俸祿以及賞賜多用布帛,且史籍里多有記載記述。其間,在局部的短暫的安寧年頭的朝代,也曾鑄造發行過銅錢,工藝也還不錯,銘文呈多樣化,還產生了年號錢,在新疆西域還發現了無孔沖制的銅或鉛的金屬幣,有圖案漢字,也有不確定文字的字母符號,顯然存在著外來的影響痕迹。此外,最值得關注的是在梁國(502-557年)出現了金銀以兩計,銅錢穿貫算的文字記載,並擴散引導了後世的貨幣計量。
在極度缺錢的年代,自然就萌生對錢財的慕求渴望,搖錢樹的幻想演變留存為銅鑄錢樹和雕刻畫圖,青蚨的血錢回飛傳說也廣為流行以致青蚨競成為錢幣的別名。追求錢財已成市俗文化,想必其時也是醜態叢生,《晉書·隱逸傳》記錄有一位隱士:「魯褒,字元道,南陽人也。好學多聞,以貧素自立。元康以後(291年),綱紀大壞,褒傷時之貪鄙,乃隱姓名,而著《錢神論》以刺之。」「蓋疾時者共傳其文,褒不仕,莫知其所終。」其刺斥時弊的《錢神論》值得抄錄幾句:「錢之為體,有乾坤之象,內則其方,外則其圓,其積如山,其流如川,動靜有時,行藏有節,市井便易,不患耗折,難折象壽,不匱象道,故能長久,為世神寶,親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者貧弱,得之者富昌。錢多者處前,錢少者居後,處前者為君長,在後者為臣僕,君長者豐衍而有餘,臣僕者窮竭而不足。錢之為言泉也,無遠不往,無幽不至。錢之所佑,吉無不利,何必讀書,然後富貴,官尊名顯,皆錢所致,無德而尊,無勢而熱,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貴可使賤,生可使殺,是故忿爭非錢不勝,幽滯非錢不拔,怨仇非錢不解,令問非錢不發,由此論之,謂為神物。洛中朱衣,當途之士,愛我家兄,皆我已已,執我之手,抱我始終,不計優劣,不論年紀,賓客輻輳,門常如市。諺曰:『錢無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錢而已。故曰:軍無財,士不來;軍無賞,士不往。仕無中人,不如歸田,雖有中人,而無家兄,不異於無翼而欲飛,無足而欲行。」
缺錢時代而多議錢,這也是再自然不過,在多年的反覆紛議之中,也會有通識共論被記載流傳並影響後世。因史載散繁,在此則歸其要害簡說:錢不可廢,谷糧布帛諸物不便運輸流轉,錢幣肯定必需;鑄錢造幣不能「惜銅愛工」(節銅耗,省工時),評贊五銖錢其輕重幣值恆穩獨一,國家鑄錢才能塞奸止偽,才能錢貨既均,遠近若一;國家缺錢不是因為鑄錢耗費谷糧工役,更不是公爭私利,而是銅源匱乏,毀器鑄幣,難以長久,急需的是勘礦冶煉。這些經驗歸論非常精闢實在,錢泉行貨能夠促物流殖衣食已有千古實證,其沿襲發展不可廢;鑄錢也伴生弊端是因為錢制幣值的大小輕重不穩定不統一,這也是自有錢幣誕生以來反覆重複演示的經驗教訓;缺銅害幣則更是有眾多史錄書載還可以據實查證的事實,東漢末年缺銅以致出現了斬鑿去邊的五銖剪廓錢和鐵錢、董卓入長安即化五銖熔銅物(銅人、銅馬、銅鐘、銅器)改鑄無字小銅錢、三國兩晉南北朝則長時期不鑄錢,即便鑄錢也是虛額大錢和輕薄小錢,而且數量少,至今都是存世稀罕、禁銅物毀銅器專用轉用於鑄錢幣已是常見世態,銅源匱乏已成無爭共識!
隋王朝再次統一中國,雖然歷世短暫僅幾十年,但在貨幣管制上卻極其絕決,除了礦產冶煉禁止私營之外,最突出的就是對市場流通錢幣的監控:在開皇元年(581年)就鑄造「其重如文」的規範五銖錢,並在京師各關口懸掛「樣錢」,凡不合制的銅錢都回收重鑄;開皇四年則明令禁用舊錢,還不時入市抽查店肆錢幣,但凡發現使用舊錢就沒收熔銅再鑄,在很短的時間裡就實現了「自是錢貨始一」。現存世的隋錢中有一類因錫鉛含量較高而泛白的「白錢」,其工藝精緻,錢文美正,或許就是缺銅時期的過渡產物。不過,官錢缺銅摻錫鉛,民間盜鑄則混鐵皮,隋末唐初也就還有過一陣子假偽銅錢混雜的短暫時期。
唐王朝興盛,在錢幣上也有重大改變。唐朝開國後的武德四年(621年)鑄行「開元通寶」,就此終結流行七百餘年的「五銖」錢,而且連「銖」這個重量單位也一併廢除。華夏中國從商周起始以黍之顆粒為最小計量單位,十粒黍所連長為寸,十粒黍其合重則為壘,十壘即為一銖。「開元通寶」每枚重二銖四壘,每枚為一文錢,十文錢合重一兩,一文錢既標示價值亦標示重量。以往,二十四銖為一兩,從此則銖壘皆廢,錢也就作為稱重計量數額,隨後的需要發展時代進步才繼續十分為分、厘、毫、絲。
國家統一鑄幣存在一個極大的弊端,即相關物料運輸的耗資用役,此弊不僅勞民傷財,還直接加大鑄錢成本。國家統一鑄錢不僅要維護市場流通秩序,而且還是朝廷一項重要的財政收入,降低成本就是收入增加,所以,鑒照前史之反覆,權衡利弊所得失的經驗教訓,唐朝在武德四年之後相繼在各地設置錢監,常設的有十多處,最多時是有幾十,以規範錢幣製造實現增收節支的國家統一鑄錢,但民間采銅製器卻並未設限,只禁鑄錢。
唐初興得益於農工織商在無戰安定年代的物產流通發展,伴隨其後且日益顯然的則是國內外商貿流通助繁榮,然而,時間流逝和商貿興盛都會累積為貧富差距,反映在錢幣流通上則是大量錢幣脫離流失!唐代歷年鑄錢,在盛唐的玄宗開元天寶年間(740年前後),年鑄錢為三十萬貫,銅錢「不患耗折,難折象壽,不匱象道,故能長久」,然而年年鑄錢卻日趨缺錢!其實在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就因缺錢而鑄造以一當十的「乾封泉寶」,結果是引發盜鑄成患,第二年就趕緊令停。缺錢的原因其實也都明白知曉,窮人無錢用,而富人卻用不完而貯藏;萬國來朝貿易帶走大量銅錢,即便當作銅材帶走也是賺錢盈利的易貨交易;佛教興起而耗銅眾多,所以,禁貯禁海都由朝廷頒令實施,只是收效甚微且有反覆。至於唐武宗在會昌年間大舉限毀佛院,其實與歷史上的其餘三次禁佛的最主要原因都一樣,就是土地、勞力和缺銅!除各地保留個別寺廟之外,銅佛銅鐘銅罄等銅物均化鑄制銅錢!
唐玄宗時期是虛盛致衰的急劇轉折,唐玄宗怠政溺樂腐化揮霍,而財政經濟形勢卻早已顯露敗象,其治政的田與兵在這裡不說,只說錢幣世象。唐玄宗初年(712年)就設立「墊陌」稅,凡官方的現金開支,一律採取每貫千文抽取二十文的方式,這時候缺錢還只是財政表象;其在位的第19年,唐玄宗頒令銅材國購,且禁民易與制器;在第22和24年,又連續詔敕:錢與貨兼用,違者依律刑罪!顯然,缺錢已是當世市俗大勢!由於唐玄宗怠政溺樂任縱奸佞,安史之亂爆發,本可抑控的局部反叛又因軍事指揮失誤釀成家國大亂而影響深刻深遠!
安史之亂平定之後,民生經濟恢復仍然慢緩,從錢幣鑄造史上也可佐證。其亂之前的年鑄錢量迅即萎縮一半僅保留十多萬貫的水平,缺錢的狀況非但沒有改善,反而更是突顯!乾元元年(758年),唐肅宗准鑄「乾元重寶」,該錢幣重量翻倍而幣值則以一當十文,故又名「乾元十當錢」,接著又鑄「重棱錢」,其幣又大了粗細兩道「重輪」,也再略增重,但卻是「當五十文」錢,其結果則是盜鑄再又隱興難止扼,殺人懲罪再多,也是刑律失科條,法罰不能守!無可奈何之下,官方不時調整比價縮減差額,寶應元年(762年)唐代宗幾次下令將三幣化差趨同直至均為一文錢,這才使此難平息消彌!貞元九年(794年),張滂奏:「……國家錢少,損失多門,興販之徒,潛將銷鑄。每銷錢一千,為銅六斤,造寫雜物器物則斤值六千餘。其利既厚,銷鑄遂多,江淮之間,錢貫減耗……」,翌年,唐德宗敕告:不禁銅器。若銷錢為銅則按盜鑄刑罪;貞元十四年,鹽鐵使李若初奏請:「諸道州府,多以近日泉貨數少,繒帛價輕,禁止現錢不令出界,致使課利有缺商賈不通。請指揮現錢任其往來,勿使禁之。」上從之;元和元年(806年)唐憲宗詔令:禁用銅器、禁鉛錫銅上市交易;元和三年,詔曰:「貨泉之法,義在流通,若錢有所壅,貨當益賤,故藏錢者,當乘人之急;居貨者,必損己之資,今欲著錢令以出貯藏,加鼓鑄以資流布,使商旅知禁,農桑獲安,義切救時,情非欲利。若革之無漸,恐人或相驚,…計周歲之後,朕當別立新規,設蓄錢之禁…」;元和六年,又詔敕「公私交易,十貫以上須兼用絹帛」;長慶元年(821年)唐穆宗詔:現在用錢除陌不一,與其禁人之必犯,莫若從俗之所宜,務令可守。其內外公私給用錢,從今以後,宜每貫一例除墊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貫;寶曆元年(825年)唐敬宗敕:銷錢鑄佛者,按盜鑄錢者論罪;會昌年間(842-847年)全國性熔佛鑄錢,「會昌錢」皆銘鑄錢地名;唐末的天佑二年(905年),唐昭宗敕令:八百五十文做一貫錢通用,每貫錢抽陌八十五文。
僅錄唐代極少部分涉錢的典律史籍,就可窺知唐朝後期確實存在著日趨嚴重的缺銅錢現象,因此,朝廷開徵「墊陌稅」且逐漸加大,貨幣流通和民間交易則是鑄大錢,兼絹帛,限銅錫,甚至官准民願的欠缺百五十文竟然也可以充滿貫!其實,社會發展商貿遠通迫切需要高值大錢,然而,銅與錢以及其價值卻又實在難以平準,儘管君臣們適時察勢不停地通變救時,但還是未尋求到合理理想的恆穩政策方式,只是給後人留下積累借鑒的經驗教訓。透過唐朝實施的錢幣典律,還可以看到君臣們對貨幣認知的巨大進步:錢泉本該流,但事實上卻有貯藏止流,所以頒禁貯助流的法令,只不過受時代認知所制約,禁貯助流之法還行難通!銅錢外流,危及國內錢流物通,所以要禁銅錢出海遠走,甚至連國內市場也受限;錢幣內循,則物產貨通,利殖賦豐,所以,內外有別,州府解錢禁而任其往來!這其中所體現的則是貨幣不變的泉流本質與國家掌控的主權意識!
貨幣價值與信用在唐朝是以隨俗任虛的謬錯形式存在而繼續分離。錢串貫用及缺錢充貫對貨幣信用造成深刻危害!貫錢串用不便分拆查驗給不法奸徒的劣幣夾混摻假使偽提供方便機會,而名實不符的虛數充整則更是縱惡俗,失信念,喪法威!在缺銅的現實情況下,或許可以迫不得已的順勢妥協,但違願逆意的妥協應該是為扶本正直創造緩衝重建的時間時機,妥協不改且繼續妥協則勢必深化妥協的危害,唐朝在貨幣使用上正是如此,其結果不僅只是貨幣價值失去信用,而且還是放任奸狡,縱容虛假,致使世俗道德失范,朝廷法令失威,德敗俗亂則已是政衰,國政衰敗更需稅利支撐,厚征則虐民,如此則促使農民起義接連爆發!黃巢義軍則史傳留名!歷史的細節或許大多已經遺忘,但史實則正是大唐分崩離析,五代十國輪番登場!
五代小朝廷替換延續也只五十餘年,割據一方的小國家也安定不了多少。亂世解決不了缺銅狀況,中國的貨幣又呈混亂混雜,有的朝廷鑄了些錢,有的朝廷則沒動靜,而打擊懲治假錢劣幣的法令倒是朝朝代代相延續!有銅的小邦國鑄錢很積極,但國小也有限,缺銅的小藩國就改鑄鐵錢,鐵錢一時興起甚至還延續至宋朝。鐵錢貨幣的興起並不是鐵價等值可折物,而是世俗民生需要物品流通的價值替身,是貨幣價值與信用的繼續分離。當時的楚王馬殷就是巧妙地利用鐵錢貨幣的輕重效用來促進一方民生。馬殷明曉物流利殖則民富之理,其治楚時以楚市無稅而招徠客商,「是時,王關市無征,四方商旅聞風輻湊」,商人皆知鐵鉛錢價值信譽不高,而且「錢既厚重,市肆以券契指垛交易」,收鐵錢不如易貨物,所以直接貿物而去,楚國則因此「以境內所余之物,易天下百貨,國以富饒」。以至馬殷薨故時「群民號洮,念不欲生」!
趙匡胤黃袍加身後繼續平定四方,至975年再次統一中國,廟號宋太祖。宋太祖重文治,宋朝根據唐朝覆裂教訓也制定採取了相應的繼承與糾過的系列政策,「杯酒釋兵權」因評說眾多而世人皆曉,但宋朝在開礦鑄錢與紙幣創新方面的順勢政績卻少有讚譽論評!
北宋初,朝廷繼續鑄鐵錢,這還可以看作是缺銅狀況的延續,但真實的史實是,不論北宋南宋都曾連續的批量鑄造鐵錢,而且數量並不少,是中國鐵錢鑄造最多,流通最廣的時代,不過,宋朝鐵錢的鑄造流通並不是因便利貿易物流的需要而產生,也不完全是因為缺銅,而是將唐代禁止銅錢外流的貨幣主權意識予以承續延展,堅定明確地實施國家對貨幣資源的有目的的流通管制!
起先是在巴蜀地區鑄鐵錢,甚至還禁銅錢,因為巴蜀地區較晚歸屬宋朝範圍內,又與尚未歸化的少數民族有著千絲萬縷的交流聯繫,銅錢要防止流出不回,而鐵資源已在巴蜀廣泛開採利用。鐵錢在流通過程中與銅錢的比值逐漸拉大,形成「小值錢」,儘管後來還鑄行大鐵錢和減重大鐵錢,但鐵錢還是貶值或者說是回歸真實的本值,以數枚甚至十當一的比例等值於銅錢,是價值事實上的「小零錢」。以大重鐵錢摺合銅錢所表示的也還是鐵的價值比銅低!北宋在宋太宗時(976-997年)每年鑄小鐵錢50萬貫,宋真宗時期(998-1022年)每年鑄行大鐵錢21萬貫,到了宋神宗年代(1068-1085年),大鐵錢的年鑄行量已超過80萬貫。北宋從西夏戰爭起始,朝廷就一直在西北前沿地區推行鐵錢,即使面對鐵錢貶值民不樂用形成的阻力,也還是退讓至銅鐵錢混用的貨幣制度。南宋國土退縮,但在長江以北則強制推行鐵錢,南宋鐵錢的年鑄造量基本維持在70-80萬貫的水平。宋代行鐵錢本是護銅穩幣,但劃區行錢實際上也分割了物流地域,還阻礙了錢物流通!南宋有許多文人對人為的貨幣分區提出批評,其中陳造寫《錢弊》一詩,有兩句值得錄記:「為銅防外泄,用鐵乃奇畫」、「一利伏一弊,救弊要得策」!
後人批評宋政:「以防弊之政,作立國之法」,一針見血鞭辟入裡地指出宋政忘本失本!宋朝對唐弊所防範的不僅在兵權軍備上如是,在錢幣流通上亦如斯。
唐代缺銅,宋代則大力發展冶銅鑄幣。在宋真宗年代,每年銅錢鑄造量已超過百萬貫,隨其後的宋仁宗時期則達到三百萬貫以上,並持續至北宋末,其間的宋神宗時期則更是達到五百萬貫之上的巨量!這還只是鑄造銅錢的數量,宋朝對原銅嚴格實施國家收購,所有銅質器物皆由官坊製作出售,其產銅量還不能只以銅錢貫數計算,不過,錢貫折重很簡易明確,加上銅器物的粗略估計部分,宋朝其時的年產銅量已超萬噸,而歐洲則是在幾百年之後才達到中國宋朝當年的水平!現在存世的古錢幣中,也是以北宋年間的銅錢為絕大多數,不論是在中華本土,還是在周邊鄰國,考古發掘搜羅珍藏的大多都是北宋銅錢就是證實!
錢多自然有利於商貿物流百業興繁,「清明上河圖」就是繪錄北宋年間汴京繁華的都市風俗畫。宋代尚文治,行寬和,生產發展,技藝進步,四大發明的具體且廣泛應用都出現在宋朝,勘探鑽井、工程營造、醫藥診治等等技藝都已搜錄編書,不過,更為流泛常見的是街肆物貿瓦舍勾欄的貨流銅盪色淫歌揚的市井文化風俗,其所渲染的大多是物豐意貪姿逸享樂巧趣千態,當然也還有個人的思欲奢盼念想綿纏情懷萬感。而且這種習氣都是由上例而下來。
宋朝大開科舉廣招文儒,但這些熟背「四書」者卻不善適時察勢以論策,所以給俸而無任的冗官閑吏特多,濫官以至史無前例。宋朝官場實在無法恭維,沉溺安樂不思進取飾非掩過坐待陞官已是常態,如此則促成吏治沉暮腐敗。宋仁宗時,張方平上疏:自將相而下,至於卿大夫,惴惴危恐,一舉一動皆恐遭人議,苟且因循,求免謗咎,哪有功夫心思為國?宋仁宗也是感嘆:大臣無一人為國了事,日日上殿又何益?!宋朝在太祖太宗之後實在少有治政建樹,在稅賦錢幣舉措上更是留下必須認真鏡鑒的深刻警示教訓!
宋初以來,鐵錢鑄行,銅錢速多,商貿大發展。其時,舟船漕航車馬路程的長途販運已成規模,而錢重運難耗費多則勢必勞民傷財抵減物流商利,於是,無需船運車載的紙幣應運而生!
世人常說紙幣的產生受漢武帝時的「皮幣」形式所啟發,但這還並不怎麼妥當貼切,其實還應該追溯得更久遠,西周泉府放賒貸,應該是有收付憑據的,戰國時慎子已將書契列為世俗公信,在古代,世人公認且標有價值還存在信義的書契憑據才是紙幣最早的濫觴!
漢武帝時征凶奴,為儘快解決邊防糧草徵收就推行「入粟縣官,而受錢於都內」的糧食邊糴而錢幣京兌的異地納糧取錢方式,當然,京都取錢是需要持有納糧入粟的書契憑據。唐代商貿也興隆,也存在錢幣運輸問題,財政的地方上繳與朝廷下撥都存在大量的錢幣往返運輸,商人的錢貨同樣也是運送往複,商人精於算計效益,就地將錢幣交納給官府軍營,然後在京城從調撥錢幣中收取同等數額,這種異地錢幣支取方式就稱之為「飛錢」。因為「飛錢」是商家與地方官員私自協議,所以一度遭禁,但由於有利於朝廷民生,在唐憲宗時就改由戶部、鹽鐵、度支三職官府聯營「飛錢」。
宋初,川蜀行鐵錢,鐵錢更是厚重,需要書契錄錢垛為計,「交子」就此由益州(今成都平原地區)開始流行。交子的功用其實就是飛錢的擴展延續,交子起始流行於民間,其最早的行始時間現在尚未見到準確書證,根據《宋朝事實·財用》等書籍記載,交子在宋朝時最初由官府特許十六戶民辦專營,十六戶統一用紙印製,「印文用屋木人物,鋪戶押字各自隱密題號,朱墨兼錯,以為私記」,每張交子的錢幣數額都是臨時填寫,任何持交子者都可以異地取錢,兌取現錢時按每貫扣除三十文充作手續傭金,十六戶則每年為官府提供修倉治水的勞力物資,作為特許經營的報償。不知是因為挪用資金還是周轉失靈,也不知是一家還是幾戶產生了交子失信問題,告到了官府就被勒令停辦,但交子實在是公私兩利好處多多,各地要求官辦的籲請不絕,1023年,在宋仁宗即位當年的天聖元年,益州官辦交子正式發行,紙幣從此誕生!
官交子以國家信用為後盾,除便於錢幣兌取之外,還可以用於交賦完稅,這樣就更利於其流通,是全新形式的貨幣!官交子只是一紙貨幣,這就還標誌著貨幣的實用效能與價值信用可以徹底分離!以往的貨幣,無論是貝帛,還是金銀銅鐵錫鉛,其效用價值不論怎麼虛估偏離,但都還是集於一身,交子紙幣則完全以價值信用存在,信義在則價值存,就可以兌現等值的錢幣或直接贖買事物(稅賦勞役器物),錢泉貨幣其最原始原本的器用事物的交換本質仍然永恆存在!只是因為器用事物的替代載體形式產生了變化,所以,交子紙幣的價值信用成為必不可少的先決前提!官交子的產生是隨著商貿活動延拓普及及貨易交換批量增大而形成,意味著社會發展經濟活動錢物流通都得以順利快速增效!交子紙幣最先誕生在中國,毫無疑義地表明當年宋朝的經濟繁榮富足,然而,歷史事實卻確鑿無誤的警醒世人:技術先進財物富庶文化興繁並不能保證國家的強大和民生的安定!科技經濟文化都只是治政的從屬部分,政治統治的正確才能保障國家的安全和民生的安定!這就是史家點評宋代治政只知防弊而忘根失本的依據原因!何況,宋朝諸政策所注重的也都還是寬和放任,遺留下來的也還是屈辱慘痛的經驗教訓!
民辦交子只是節省錢幣運輸的耗費和提高錢幣流通的時效,都是錢幣的先交後兌,與貨幣發行無關。官行交子則不然,不論是印製還是流通,都是有備實用在先,是國家信用的紙幣發行,官交子第一年印製發行就是「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緡為額」,此後年年不時加印,雖然也有對交子紙幣虛濫不實的批判指責甚至局部禁用的反覆,但幾十年後的宋哲宗時期,交子的印行量已達三百七十萬貫!交子紙幣因有時效和地域的「界」限,還不是全流通,這也深化了錢幣分區的弊端!
宋朝防範唐朝「缺銅」之弊而大量鑄錢印幣,但意料不到其朝廷的政務軍需開支卻還是資金匱乏!朝廷缺錢主要有三方面原因,戰事頻繁且敗多;濫用揮霍成積習;不識錢本缺源泉。宋朝國防觀念淡薄,養兵觀念荒唐,外戰常敗就以貢獻財物換平安,先夏遼後金元都是越貢越多越欠揍!宋朝耗費鋪張不稽如流水,不僅祿俸眾多閑冗官吏,還大量安養不勞兵士,至於朝政內府的奢華排場土木興建更是動用天下,「生辰綱」、「花石綱」都是臭名昭著!接下來還需要對宋朝的稅賦貨幣政策予以延拓評說。
漢武帝時的「均輸」「平準」之策實際上是國家掌控主導大宗批量的商貿物流,以利潤最高的商貿收益支撐戰事幾十年,收到了「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的良好口碑和顯著實效,但在「鹽鐵會議」之上,桑弘羊難抵群儒,其有效政策不能延續,先是削減,後是湮聞,結果是西漢末年及東漢都是財政困窘,貨幣流通萎縮!唐朝劉晏在安史之亂後,先在地方,後為朝廷,也是採取「均輸」「平準」原理以管理鹽鐵漕運等稅賦經營事務,同樣取得了「斂不及民而用度足」的成效,儘管其屬下在其身後敬崇效仿其策,但時遠事隱,唐末缺錢日趨顯然!宋朝承襲唐後期的顯見弊端而在貨幣鑄行流通和賦稅徵收上大做文章。宋太宗時就詔令七百七十文為一貫,七十七文為一陌,此為官省制定,故稱其為「省陌」。宋朝對商貿交易按「十抽一」徵稅,這樣就還有對谷糧、布帛、物資的「省斗」、「省尺」、「省斤」。宋朝規定在賦稅里錢幣佔一定比例,但這卻沒有吸取唐朝教訓,唐代夏錢秋糧兩稅法引起系列問題而被迫修改,宋朝如此稅賦也是問題叢生危國害政,但是,主張全面改革的人在那時都沒有好結果,范仲淹的新政尚未行權就遭罷免謫貶,王安石的變法屢遇阻擾只能辭相歸田。北宋不敢進取圖新,那麼保守維和則失地退縮已是難以避免!
宋朝鑄印了那麼多的錢幣,而朝廷里又沒有存錢,自然就是流落民間,「藏富於民」了。有人估算過,至北宋末年累計平均每戶佔有銅錢三十貫,若加上鐵錢和前代錢幣,再算上不斷增發的紙幣,每戶的錢財還要更多!也就是說從宋朝開始,每戶都應該是家有餘錢,而且還是逐年累積增多,錢袋鼓囊!但事實上「藏富於民」卻並不是民富均益,而是貧富分化嚴重!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歐陽修上書反映地方官府徵收過重而百姓無錢,其中有句「淮甸號為錢荒」,自此,「錢荒」一詞就被反覆提及且困惑眾人不已,直至南宋滅亡!宋朝的「錢荒」只是底層勞動人民的真實生存狀況,地主商賈官僚也是極其富有的一大幫人,北宋的改革者遭遇保守派圍攻而無法施展才能,南宋的投降主和派能夠壓制抵抗力量還時常佔據上風,這都說明了宋代確實還有一部分利益既得的官僚富戶以及還過得很不錯的普通民眾,但能夠產生政治影響的官僚富戶以及利益既得者大多都是貪錢唯利的私己者,既不會關心貧困者而掏錢割肉趨向利益均沾,更不會出於公心保護民族國家的根本利益,物質的貪戀已蒙蔽理智的思考,科技領先物貿通達文化興繁都沒能使得國家更強大,北宋的屈辱獻貢求和還頻繁挨打,南宋最終被吞滅的結局就是真實的史證!元滅宋之後實行的是民族差別政策,那些當年的主和投降派及貪戀私財民全部都墮入社會底層,棄公忘國淪為奴,傾巢之下無完卵,不知有幾人能從史實中醒悟警覺?!
宋朝的貧富分化從開國之時就存在,宋太祖憎恨分權割據的戰爭,在平定諸藩統一中國時就儘可能以威和招安歸順朝廷為要旨而容忍保留了各地的地方利益和貧富差別,為防範割據再生又釋解將領兵權,其防兵弊卻忽略兵戰產生的根本原因就是貧富不均和權利爭奪!結果是從太祖執政之始就不斷發生農民的起義和鄰邦的侵犯,直到南宋徹底滅亡!
宋太祖登基第七年,征藩統一的大業還在行進之中,農民起義就開始爆發,此後局部的起義內戰就從未止息,北宋時期的農民起義規模都相當大,普遍都曾侵州占府或踞地立根;南宋時期則因民族對峙戰爭為家國大事,起義內戰大多以流寇海盜形式存在。「逼上梁山」、「替天行道」、「均貧富」、「反剝削」的旗幟口號,已經鮮明突出的顯示其宋朝的農民起義戰爭都是因貧富不均而起,只要查看宋史,歷年來的起義戰爭大多都爆發在中國最富裕或相對較富裕的江淮江南兩浙沿海地區!其中,水泊梁山根據地最持久,即便宋江受招安後也仍有農民軍常駐紮,而影響最大最深刻的就是方臘起義,方臘起義軍在兩年間攻破六州五十二縣!方臘起義雖遭朝廷嚴酷鎮壓,但國家卻迅即喪民三百萬以上,而宋朝當時也不過是一千多萬戶,這就深刻地傷害削弱了北宋國家力量,數年後北宋帝王在對金戰爭中被擄,敗退割地的南宋朝廷遷都!
宋太祖及其宋家後代君臣並非不知貧富不均之患,也都知道起義農民及匪盜皆因衣食無著而暴亂,但卻不是從治政根本方略上化解縮小貧富矛盾,而是試圖以「募兵制」來彌患。宋太祖有言:可以利百代者,唯養兵也。凶年飢歲有叛民而無叛兵;不幸樂歲而變生,則是有叛兵而無叛民。如此見解當然也有一定道理,也有史例可證,然而,因勢逼險迫而求生驟變的暴動戰亂事例在宋前和宋時也都有大量史實,與年歲凶樂並無必然關係!這種治政觀念本身就片面存謬錯,而「募養失職獷悍之徒,招聚無賴不逞之人,悉收籍之以為兵」的方法制度,則是對「兵備民戰而有國防」的徹底遺棄顛覆!且不說「竭民賦征以養不戰之卒,糜國帑廩以優坐食之校」的諸多荒唐,這種厚養的「獷悍無賴」之兵將,在對內的鎮壓農民起義的戰爭中因為有朝廷支撐和部分期盼安定的民眾後援而容易佔據優勢得勝,但在應對傾國而來的外族侵犯時,卻因貧富裂民,養兵缺訓,防軍威又限令,如此這般根本就不能聚國力而戰,所以就是連年敗績,君王不授權於將而親征上前線,不料卻遭俘擄,留下的是千年靖康恥!內戰兇殘,外戰孱弱,就是自北宋起始!
再回說宋朝的錢幣經濟。宋朝大鑄銅錢,且對銅材一直都在掌控之中,但宋神宗年代的最高鑄錢量不能持續,在北宋後期,朝廷又開始禁銅器,還產生了成本較低的膽銅製造方法,也就是當時最先進的物理化學提取銅材的方法,儘管宋朝歷代君臣努力鑄錢印幣,其中交子在宋哲宗時(1086-1098年)的發行量已達三百七十萬貫,但是忘卻了貨幣之本!錢泉如流,錢流原本伴物貨,物不貨或缺物可貨又哪來錢泉流通?!物產增多不及錢幣鑄印增速其實也就是缺乏物產貨易,錢多物少則價高,生產生活費用漸漲,物貴自然又覺得錢荒,開礦采銅已難以為繼,所以禁銅器改鑄錢可以省略礦冶成本,所以低成本膽銅也適應需求而產生,至於銅器官坊歇業,冶煉工匠返農,貧富差別繼續拉大則都在不言之中!
回頭再看盛唐缺銅,其實與大宋錢荒極其類似,只是宋代銅業實在發達,缺銅的錯覺不會再有,而且唐朝宋朝都已經有了銅錢的成份構成匯錄記載,宋錢的含銅量要比唐錢要低一些,宋朝很關心的是銅錢的材料製作成本,不過宋朝君臣偏重於防弊,而將物物等值貨易交換的本原本質已經淡忘!
自漢分唐裂之後,中國周邊小國已經不能簡單用外族鄰國作區分,儘管他們都保留有本民族的游牧習俗,但在地理血緣政治的文化文明歷史裡已經深深地烙上中國印,後來又都統一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在貨幣的承續演進上,金國就特別的明顯突出。漢武帝時期的糧食邊糴錢幣京兌的方法一直沿用於糧草,北宋時的糧草交割憑據其名為「交鈔」。金國在貞元二年(1154年)也開始發行「交鈔」,不過金國的「交鈔」不只是糧草交割兌錢憑據,而是貨幣紙鈔。其紙鈔先後發行充實為大小兩種面值,大鈔是一、二、三、五、十貫,小鈔是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文。起先交鈔也有時效,在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宣布取消時限,交鈔就成為金國全流通的貨幣。紙鈔印製比鑄幣要容易得多,也就更容易濫發而貶值,但也更容易更換新紙幣,在金宣宗貞祐三年(1215年)就廢交鈔而改行「寶券」,此後只要察覺過濫就更新紙幣,在元滅金之前就更新過多次,名稱也都是寶泉、通寶、通貨……之類。金國紙鈔反覆濫行,其間雖還鑄造過面值不等的銀幣,但高值量小,不能維持貨幣流通秩序,社會危害還是眾多且嚴重!只要查翻金國歷史,契丹軍隊先後的叛亂和不斷發生的農民起義已經削弱危及國政根基,金國不敵蒙元遭覆滅,其實並非僅只是軍事指揮失誤的原因!
南宋因物價上漲銅業萎縮也曾查抄銅器鑄錢,不過鑄錢量還有北宋的一半,每年約一百五十萬貫上下,這比唐代還是要多,實際上這也算是很多啦,因為南宋國土人口不比大唐,況且南宋的鐵錢鑄造量並沒減少,而且紙幣發行量則繼續增多,巨量的增多!
北宋的交子有地域和到時需更換的限界,是官方發行的地方性紙幣,由於交子的便利好處多多,其流通難免越界,北宋末年就發展為「錢引」,紙幣走向全國。與「交子」、「錢引」同時流通的還有「會子」,以往的有價書契大多與官府有著聯繫,因為涉官的交易量大且經常,必須考慮運輸成本和時效,如糧草交鈔和最初的交子之類,「會子」則是商貿流通興盛而起始於民間的有價書契,會子以彼此信義為根,其書契價值不涉官,不扣稅,異地存兌方便安全,會子憑籍依存於個人信義,在親友間初始,自然形成有流通的地域範圍。會子也曾一度遭官禁,如同交子一樣,會子的匯兌功能有利於公私官民,於是在南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改由官府承辦戶部發行,當然也還是要扣除稅費。以國家信用印製的會子當然也就是紙幣,會子設有流通時間限界,數年換界使用,以控制發行量。但後來是前界尚未到期,後界則已經發行,且發行量巨額遞增,會子也就沒有了限界,會子錢引無限界則比交子更輕易的形成濫印失控,起先還採取交稅抵賦錢幣各半和放銀投錢收兌紙幣甚至賣官爵售公田的一些維護鈔幣信義方式,後來就幾乎放任,南宋寧宗嘉定年間(1208-1224年)印行二億三千萬貫,至理宗寶祐年間(1253-1258年)其紙幣發行總數竟達三十多億貫!而每貫僅值一兩白銀的七千五百分之一!「市井視之糞土不如」!為穩定民心,理宗景定五年(1264年)朝廷又發行「金銀現錢關子」,地方官府則還鑄有「錢牌」。銅鉛製作的長條狀「錢牌」,其實就是高值大錢,一枚面值幾百文或幾貫錢!「金銀現錢關子」則是國家發行的高值紙幣!高值大錢紙幣一出,則「物價益踴,楮(紙幣)益賤」!宋度宗雖一再下詔:「嚴申減落之禁」,但無濟於事,數年後,元軍南下,不幾年,元吞宋!
北宋南宋如此濫幣自然引發多種憂思議論,君臣文儒見解紛然,不僅錢幣濫行致使物貴价踴已有深刻共識,而且還上升至民生困苦國家安危的高度!宋臣吳潛曾上奏:金人之斃,雖由於韃(蒙元),亦以楮輕物貴,……百緡之楮(百貫紙幣),只可以易一(碗)面,而國斃矣!元臣(金降臣)耶律楚材說金亡:(濫幣)以至萬貫唯易一餅,民力困竭,國用匱乏,當為借鑒!而宋朝興亡其實還有更多的經驗教訓值得警惕鏡鑒記取!
元滅金前後就曾效仿宋金印過紙幣,以往的零散的地區性的印幣行為從忽必烈為元朝首立國號的中統元年(1260年)開始統一。元吞宋,統中國,紙幣印製量增大,在總結金宋濫發錢幣的經驗教訓之後,元朝在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頒布十四款的「至元寶鈔通行條例」,這就是中國歷史上最系統的紙鈔發行法規。當年印行的至元鈔與中統鈔以一比五的比例同時流通六十年以上。元朝幾乎沒有鑄銅錢,為便於市井交易就還印製有二文、三文、五文的小額紙鈔,元朝紙鈔體系亦因此最是完備。紙鈔是元朝的主流貨幣,紙鈔取代了銅錢!
從成吉思汗立國蒙古到元朝徹底潰敗總共經歷一百六十餘年,蒙元統遼征夏滅金吞宋統治中國也只不過百年出頭,由於反元戰爭和農民起義從未中斷,而且元末的各地起義軍佔據江淮江南大片地區,元朝實際有效掌控中國還不足百年,但就是在這一百多年的時間裡,成吉思汗及其子孫們騎馬攜弓征戰四方,深刻地影響了全世界!蒙元以武力一度佔據極其廣袤的疆域,世界各民族也在戰亂動蕩之中跨越地緣阻隔而交融交流,而華夏文明則乘勢影響世界更是深遠深刻!
是時,朝鮮、日本、越南,以及印度、東南亞、波斯都效仿中國發行紙幣,有些小國則直接混用中國的錢鈔!《馬可波羅遊記》驚錄紙鈔流通:「凡州郡國土及君王所轄之地莫不通行。……蓋大汗國中商人所至之處,用此紙幣以給費用,以購貨物,以取其售物之售價,竟與純金無別!」還有非洲人《伊本·拔都他亞非旅行記》記述:「中國人不用金銀鑄成的錢幣來交易,他們買賣所用的媒介,是一種大如手掌,上面印有皇帝玉璽的紙幣。」這些遊記帶給更遠的西歐非洲是更加生動的啟蒙和震撼的刺激!
當物-物貨易發展為物-貨幣中介物-物流通時,作為貨幣中介物的價值信用日益承受關注重視,而自身的實用功效卻一而再三的經受約束限制,史上重複演示的禁毀銅器銅物,表象是礦乏銅缺錢荒,實質上也可看作是剝奪銅材的實用功能,僅限定其充任價值符號價值信用!紙幣錢鈔的誕生則解放恢復了銅材的實用物質身份,儘管紙幣錢鈔也有工料成本,但其實用功能和價值符號則融合唯一的體現貨幣的價值信用!貨易物貿就形成:物-貨幣-物。由於貨幣從遠古起始並越來越清晰的顯示包含交換折算支配人力事功,所以貨幣的功能還可以表示為:事物-貨幣-事物。由於事效物用都可以用貨幣價值來計較衡量,所以事物與事物的交換折算關係還可以更直接簡潔的表示為:事物功效等於貨幣價值,或者簡化為:物用等於幣值!
明朝繼續發行紙鈔,而且「大明交鈔」從未更名,但其信用價值卻逐年低賤貶值,從洪武八年(1375年)開始發行紙鈔,到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有書疏錄記「每軍士給鈔數百貫,計值不過數十文」,紙鈔貶值為原值的萬分之一!明朝起先也曾效仿元朝實行禁錢,但在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年)就解除了銀禁,在明英宗天順四年(1460年)又解除了錢禁,紙鈔在明朝世俗流通中的作用越來越小,只是為朝廷提供了無貨先印鈔無收可預支的財政手段!
在朝政對流通貨幣發行管制干預的波折反覆歷程上,迷亂現象混淆遮掩了生產發展物流通達所造成引發的物價趨漲價值趨高的必定必然!然而,重實務實的炎黃子孫也必定必然地會順從適應此一趨勢潮流!在鑄大錢發高鈔的反覆挫折教訓之後,低於黃金高於赤銅的白銀悄然登場!
黃金白銀作為高值貴幣從未脫離流通,但也一直未能成為世俗市場主流。在漢朝,官營的產業和商貿已主導大宗交易,而民間交易額有限,銅錢價值就可以滿足日常交易,黃金多是君王對下臣的主要賜賞。至唐朝,貨通物流商貿發展,但承續銅錢流通大勢,且民間缺少金銀,所以金銀也不能普及流行。其實,現存可見有漢代的金五銖,南北朝、隋朝、唐朝都有金銀錢記述,不過金銀錢大多都是皇家貴族的顯耀,例如唐玄宗在承天門宴會百官時,就曾向樓下撒金錢,「許中書門下五品已上官及諸司三品已上官爭拾之。」從宋朝起,金銀錢特別是白銀就已經日益頻繁的現身民間,銀錠碎銀更是成為常見的貨易之物,不需翻查歷代食貨志就可以從宋詞元劇明小說等民俗文學作品中看得清楚明白。
白銀流通在明朝已成世象,明代文史大家王世貞就將常用貨幣比較論說:「凡貿易,金太貴而不便小用,且耗目多而產目少;米與錢賤而不便大用,錢近實而易偽易雜,米不能久,鈔太虛亦復有邑爛;是以白金為之幣;長也。」白銀流通由朝廷逐步推行:明代宗景泰年間(1450-1456年),官員俸祿開始部分的折支白銀;明孝宗弘治年間(1488-1505年)福建地方官府實施「綱銀法」,將徭役折銀並結合與田畝稅賦一併執行;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年),部分州府開始實行徭役田賦合併的「一條鞭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對工匠徵收代役銀;明神宗萬曆年間(1573-1619年),「一條鞭法」逐步完善向全國推廣;直到明末崇禎年(1628年)之後,「一條鞭法」才在全國落實。至此,徭役田賦改革完成,白銀也全面取代銅錢紙鈔真正成為貨幣主流!
但是,明朝的貨幣變革也還帶有明顯的官僚主觀的盲目強制性,城鎮貿易生活可以普遍流行使用銀兩卻並不代表農村農家同樣也有銀兩!徭役田賦全都折銀而計確實可以促進商貿物流,而無銀缺額的農家哪怕是在豐收年景也必須賤賣谷糧或土地,甚至賣妻鬻子湊銀兩!農民失地失家則只剩一條活路,那就是起義!明朝也就是在內戰外侵的雙重打擊下而趨於潰覆!
清朝在入主中原之後及肅盪明朝殘餘勢力之前的順治八年至十八年(1651-1661年)也曾印發紙鈔,也就是利用貨幣信用募集兵費軍物,戰事穩定後就停止發行。清皇室本為金國後裔,金亡之痛還記憶猶新,故而停鈔。清朝循前例而法定千文銅錢折白銀一兩;銀錢並行。銀兩真實價貴勝過虛值的大錢高鈔,銅錢零用也便於日常交易,此外還有錢莊票號的存在發展。由於一兩白銀值抵十斤銅錢,又沒有錢孔緡索的空間重量累贅,所以白銀的實物運輸量也就不算大,況且還有銀票單據的傳遞,這種貨幣結構體制應該可以滿足朝廷財政、商貿物流、市場買賣的多重需要,然而,現實狀況卻並非樂觀,清康熙年間((1662-1722年)就顯現缺銀物塞諸怪狀!
其實,在明朝當白銀上升為主流貨幣之際就產生了缺銀現象。當時的明大臣分析為兩大原因:賦稅折銀與富豪貯糶。明臣譚綸的疏文:「天下之農夫織女終歲勤動,弗獲少休(極少休息),每當催科竣急之時,以數石之粟,數匹之帛,不能易一金(一兩白銀),彼一農之耕,一歲能得粟幾石?一女之織,一歲能得帛幾匹?而其賤若此,求其無貧不可得也。」明臣靳學顏疏文:「銀獨行則豪右之藏益深,而銀益貴,銀益貴而貨益賤,而折色(賦稅折銀)之辦益難,而豪右者又乘其賤而收之,時其貴而糶之。」
顧炎武書《亭林詩文集》,其中錄錢糧弊狀:至征糧之日,則村民畢出,謂之人市;民且相率賣其妻子;一縣之內,竟千餘人賣身入營伍,逃亡自盡者不可知!清文士唐甄著《潛書》,其中抨說銀弊:清興五十年矣,至於今,銀日益少,不充世用;楓橋之市,粟麥壅積,南濠之市,百貨不行;谷賤不得飯,肉賤不得食,布帛賤不得衣!
他們所錄記的事實現象其實所表明的是銀荒錢缺物滯貨積,是人為法定銀錢貨幣沒有順應谷收物產之量,未能充任物物貨易中介助流之職,以致物貨壅塞錢泉不流,還造成人市及逃亡!朝廷官府的施政不當已是為害深重,再加上富豪對銀錢貨物的投機貯糶,普通勞動人民的生活自然是苦不堪言!康熙年間的銀荒物壅與宋朝的錢濫物貴是截然不同地兩種極端,但根源都在於貨幣流通量的掌控不當所產生的問題!若繼續深化認知則就是:可貨易的物產所值與在流通的銀錢之價已經失衡不等!簡言之:物用總量不等於貨幣總值!
中國曆來就是自由的市集交易為主流,若非朝廷官府的法令強制,銀荒物壅的狀況極其罕見,因為物力賦役,物物貨易,物勞互換的古老傳統就足以化解貨幣中介缺乏的人為虛假暫時性的問題!而自由交易必然累積的物貴价踴貧富分化則是每朝每代都重複反覆的出現產生!
清朝經歷康乾盛世之後就再次顯現貧富懸殊之害,實際上乾隆年間的物價已經翻倍,嘉慶十九年的物價則已是翻番!物價上漲促使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貧富分化導致失地農民只能賣力受雇於各類礦區工坊,是無產赤貧的「棚民」,貧困者對不公所蓄積的不滿一旦起義暴動,其戰鬥力和破壞性都非常突出!其實在乾隆末年就有了民眾起義事件,清嘉慶元年(1796年)白蓮教起義爆發,川楚陝豫甘各地起義的白巾軍在九年間攻克縣城二百零四個,勢眾情熾!這場局部戰爭由於起義白巾軍各自為戰,缺乏統一指揮和長遠規劃而遭分割剿滅。但白蓮教起義令朝廷震驚,大清國由盛轉衰,國基晃搖,由此而起!至於後來道光年間爆發的太平天國運動,其民族浩劫,國家災難則更是慘痛深刻!
有人曾根據史料統計:「嘉慶一朝,鎮壓農民起義軍的軍費支出就達到兩億一千萬兩,為前所未有,一次戰爭,等於消耗了國家五年的財政收入」!而道光朝爆發的太平天國十四年運動內戰則掃蕩摧殘中國最富庶的半壁江山,國運凋敝,生靈塗炭,其動蕩戰亂之世的人為災難禍患已不能只以錢財數額生命數量來簡單統計!然而,朝政開支有常,再加上軍費超支,還有對外戰敗的賠款,因而還急需增補朝政收入。當初,順治平定大局之後,康熙雍正乾隆相繼出台「輕徭薄賦,休養生息」政策,不時在地方甚至全國蠲免錢糧,再就是攤丁入畝,續生人丁永不加賦。嘉慶不違祖制,朝政又添開銷,於是各類加捐雜稅漸出,後來的繼任朝廷則更是變本再加厲!如此墨守成規則稅賦失名而旁門左道雜出,政亂系由不敢正視現實而起!
清代的貨幣政策失誤及多變也是麻煩不斷,銀錢價值起伏不定。
清初,努爾哈赤令鑄「天命通寶」分滿漢兩種銘文,滿文錢略大,示意滿人強過漢人。太祖定鼎燕京後的第二年又鑄一錢二分重的新錢,規定七枚新錢折銀一分,舊錢則要加倍。「民間頗病錢貴」,民眾抱怨新錢太貴,就更定十枚銅錢准銀一分,同時廢止舊錢通行。在修定「錢法」時,又以「一錢二分五厘」為定製,「錢千准銀一兩,定為畫一通行之制」,各地錢局鑄錢需鑄產地簡名。其時「官錢壅滯」,又令「銀七錢三」搭配開支。由於各省錢局鑄錢不精,私鑄的假偽錢也是濫行,為此又精造「寶泉」、「寶源」,皆重一錢四分,相應的則還有回銷舊錢和更嚴厲地懲處私鑄錢。
清朝從康熙起鑄紀元錢,此後凡嗣位改元皆循例鑄錢。清代鑄錢決不「惜銅愛工」,不僅鑄工精良防私鑄,而且普遍超重,「康熙通寶」重一錢二分,此後的各代「通寶」、「元寶」都不低於此,大多都是一錢四分,最重的是嘉慶錢,重一錢八分,是特例。然而,錢重則意味著超值(實際價值超貨幣價值),超值價不平則產生造成新的問題!銖值錢價都是名實相當的貨幣,每每貨幣值價不相當(輕小假偽的低值或大重高額的虛價),無不引發禍亂!清朝君王貪圖虛名而鑄超值重錢,就是典型的「可不為而亂作為的自招災禍」!
首先表現的就是超值重錢被私銷制器,如此官鑄民銷促使禁銅令再出。不缺錢不缺銅時期的禁銅器令卻更是竣嚴,至乾隆初時的禁銅令包括有:禁制五斤以上的銅器銅物;三品以下官員禁用銅器;三年內民間銅器折價輸官,逾期以藏匿禁物罪;至於禁令頒而仍行制則比照私鑄錢,對奸民罪犯、告奸獎賞、官員究責的諸多條款就不再贅言。不過,不缺銅而禁銅,限制銅物器用也實在說不過去,所以乾隆後來聽取臣疏而取消銅禁。
新發超值重錢還須限用銷熔舊錢,這樣一來就相當於還限制剝奪了庶民原有積蓄的錢財,而且遠僻邊地仍是新舊錢雜用。康熙二十一年,福建巡府金鋐和朝廷大臣徐乾學分別上疏陳情:自古皆古今錢相兼行使,聽從民便;自漢五銖以來,未嘗廢古而專用今;隋銷古錢再充鑄,只是錢之變;閩粵嶺外,古錢易代仍聽流通,宜聽民行使。康熙准奏,盡寬舊錢廢錢之禁。將古錢鑄新錢視為費勞耗資的錢變錢的錢法之弊卻並非全面正確,新舊兼用即允許重輕混雜,於是乎私鑄輕錢復起,刑罪難禁!至四十一年,又有廷臣看不下去而請罷小制錢,仍鑄一錢四分的重錢,新舊錢暫兼行,新錢千准一兩,舊錢准七錢。康熙亦詔從之。然而,此奏並非從價值輕重的根源上解決問題,所以,私鑄輕小錢的屢屢犯罪還是「竟不能止」!
此外,超值重錢還導致錢銀價不平,錢重不等則折銀價亦不等,常常是以七百七十文至八百八十文錢的變動數額折銀一兩,錢銀比價因錢重不一而長期反覆起伏波動!
及至乾隆年間,京師仍是銀錢價不平,銀一兩僅易八百文。御使陶正靖疏陳:錢昂之弊系由經紀蠹害錢法,遽命革除之。浙江布政使張若震則言:錢貴之弊在於私毀牟利,若銅摻鉛錫鑄青錢則銷錢者無利可圖。經實驗後准此。當然,同時又嚴令私鑄錢禁!還重申販運囤積制錢之禁,凡積錢百千以上,以違例論!乾隆帝則明白地諭告:「今之言禁者,亦第補偏救弊,非能正本清源也。物之定直以銀不以錢,而官民乃皆便錢不便銀,趨利之徒以使低昂為得計,何輕重之倒置也?嗣是宜重用銀,凡直省官修工程,民間總置貨物,皆以銀。」不過,既非正本清源,其策其禁之成效則均極其有限!
自有錢幣以來就已是私鑄止難,若錢法謬錯則更是偽錢濫行誘民陷罪,乾隆末年物貴价踴,宋朝礦閉景況再現,官錢不善而諸多停鑄,如此則促使私鑄益多,假偽錯雜混用!嘉慶年間的農民起義動亂與道光年間的內外戰爭浩劫都使得僅存的冶煉銅運遲滯,錢又匱貴,市儈狡商居奇增值,奸民私鑄相踵而起,以往青黃官錢是銅摻鉛錫,而私鑄偽錢則是亂摻沙土,粗劣假錢竟然還有的是擲地即碎!錢法大亂!
乾隆時期也還有兩項錢法必須如實贊評。西北回疆地廣人稀,是少數民族為主的居住地,歷來與中亞諸國保持有聯繫,錢幣亦混雜,清初,北疆行用內地制錢,南疆流行無孔沖制桃仁狀的普爾錢。康乾盛世也使得回疆地區向心穩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朝廷頒式於葉爾羌,銷熔普爾錢,鑄兩錢重的紅銅「乾隆通寶」,背面是左滿文右維吾爾文的葉爾羌地名。二年後,阿克蘇請鑄,准許以葉爾羌之例。二十九年令,回疆鑄錢永用乾隆年號。西藏用金銀卻無錢幣,尼泊爾的小銀幣章噶因此也在西藏流通。但外域制幣者常以假偽銀幣套取西藏的真金白銀而引起糾紛,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朝廷允許西藏製造銀錢,形狀仿章噶,是中國最早的沖制無孔圓銀幣,重一錢與五分兩種(《清史稿》只錄兩種,實際上還有一種重一錢半),名曰「乾隆寶藏」,背面是藏文,邊廓識年分。這兩種以地域流通為主的錢幣都有明確的與銀兩折算標準,屬於中國的貨幣體系,加強了邊疆與內地的物流溝通,也加強並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前,大清國是國際貿易盈餘國,白銀源源不斷流入中國,再加上歷代自產積累的白銀,中國有的是銀子!但中國的白銀歷來是高值貴幣,主要為國家財政和大宗貿易所用,從唐宋起始的銀錠大多為五十兩一錠。清朝官方明確規定白銀用於財政開支、工程耗費、貿易結算,都是大額收支,也就還是沿襲了銀元寶五十兩一錠,但制型獨特。這種以便於大宗結算和運輸的官方銀錠設計卻忽略了更經常普遍交易的市場需要。
中國歷史上從未禁銀,也從未規範銀制,大統一的中國其疆域遼闊,放任自流的民間鑄銀必然導致白銀純度和衡重不一,當明清白銀上升為主流貨幣時,白銀的成色與衡制就成為問題。在衡制上,「關平」、「漕平」、「庫平」、「市平」、各「省平」標準不統一,同一錠銀的用途或使用地不同,其折重時的最大相差可達百分之四五;在成色上,各地銀產的差別更多,「如遇交易,皆按照十成足紋遞相核算」,這就很是繁瑣麻煩。在大的城鎮設有銀爐房和公估局,或是熔鑄為本地成色衡重,或是鑒定稱重進行折算,但在鄉鎮農村則用銀不便,虛偽混雜難流通,如此銀制一方面造成任由銅錢病弊反覆危害世俗民生,另一方面則為國外銀幣進入中國留置了大量空間!
明朝海路延伸,中外經貿發展,國外的銀幣銀洋也流入中國,及至清乾隆年間,國外的銀幣大量湧入中國市場。小額銀幣很快就顯示了其優勢,成色重量穩定,價值信譽度較好;工藝精美如一,仿造很難;可多可少,便攜易流通。當貨幣的價值信用日益凸現時,貨幣自身的實用材料卻相對縮減,銅錢的產生時是這樣,銀幣的流行亦同樣如此,當銀元鷹洋價值趨高時,買銀制幣也成為外商經貿項目,中國白銀開始外流,而巨額的戰爭賠償更是導致白銀外泄!白銀的流失又反過來使得銀價上升,一兩銀值二千文!
白銀外泄而匱貴,朝野皆欲行大錢以救之,咸豐三年(1853年)始發大錢,先後鑄當四、當五、當八、當十、……、當百、……、當千共十四種大錢,還有大鐵錢三種和大鉛錢。大錢復出則故態復萌!錢惡民不安;奸商亂價,囤居匿貨;盜鑄叢起,死罪日報卻不可止;大錢急劇貶值;當百至當千及鐵鉛錢漸廢,其餘大錢或後廢或折用,最終還是應當回歸銅錢本值!咸豐三年還同時發行兩類高值紙幣,「大清寶鈔」以銅錢為計,「戶部官票」以銀兩為計,其面額各有多種。發行「寶鈔」、「官票」時曾允諾可納稅賦,各地官府實施時卻是銅錢白銀鈔票混搭交納,甚至還有拒收,所以鈔與票也是急劇貶值,越是高值貶值越快,拖至同治元年(1862年)朝廷詔告廢止!
咸豐時,因礦冶大部分停業而銅苦乏。同治時,實由孝欽顯皇后慈禧垂簾操持。其時,內外交困,兵禍連結,慈禧銳意主持,起用漢臣平定內戰,但對外軟和喪權辱國!東西方盜匪趁勢瓜分我國土,侵奪我國朝政主權!在財政貨幣上則表現為海關權喪失,外國貨幣湧入中國,幾十種銀元鷹洋硬幣紙鈔佔據超過我國貨幣流通量的三分之一!慈禧懿旨,賞唐炯巡撫銜,專督雲南銅政;外采洋銅,命李鴻章到天津用機器制幣;籌劃機制銀銅幣,創辦國家銀行,「思劃一幣制,與東西洋各國相抗衡」!
在國權殘缺的情況下,「思劃一幣制,與東西洋各國相抗衡」,只能是理想願景!從光緒八年起,各地官府已經相繼用機器成功製造出銀元,其中,廣東於光緒十二年(1886年)籌建機器造幣廠,次年就製造出以絞龍紋為標誌的系列「光緒元寶」。光緒十五年,廣東造幣廠又開始製造系列銅幣銅錢,銅幣系列起初背面也有龍紋,也曾用名「光緒元寶」,嗣後定名皆用「大清銅幣」,錢文圖案也極其簡潔。機制銅錢則名為「光緒通寶」,背面是滿文「寶廣」,「寶」為機制銅錢之名,後一字則是造幣廠所在地的簡稱。廣東造幣廠的銀元銅幣銅錢影響全國,各地均開廠制幣,各地自製也就有了輕重大小厚薄以及成色、年份、地名的差異,但所有銀幣都有龍紋,「龍洋」就是中國銀幣系列的代名詞,銅錢系列則有了「寶福」、「寶吉」、「寶浙」、「寶川」、「寶直」、「寶沽」、「寶奉」、……等等,一文銅錢枚重一錢,因缺銅減重後也得耗銅七八分,而且因物價上漲還是難以保本,所以先後停罷,而銅幣系列二文的面值都算是小幣,當十文、當二十文的更是銅耗少的高值幣,穩賺不賠,所以各地機制銅幣的積極性蠻高,其品種也是繁多。
當初張之洞主持試製銀元,每元耗銀七錢二分,不料各地積極效仿,銀元迅即廣用,這種以「元」為單位的計量方法與傳統歷來配套的以「兩」的計量體制發生衝突,多了道折算的程序,應當改制統一,哪知卻引發維本崇洋政治文化色彩的爭執,十一省持「兩」,八省主「元」,朝廷就此定為以「兩」計,並一畫成色份量審慎安排試製試行。原以為「兩」、「元」之爭已經塵埃落地,又因為光緒皇帝與慈禧太后的薨故而再起波瀾,宣統二年,崇洋呼聲響亮,銀元仍定前名,銀幣一元為主幣,另有重量遞減的五角、二角五、一角三種;鎳幣五分一種;銅幣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種,為輔幣。銀幣系列值價相當,倒也無大妨,至於想當然的低價值的銅幣系列,則決沒有哪個省的造幣局會去干蠢事!
晚清國人不甘外國人在中國開銀行吸資牟利,盛宣懷奏請開辦通商銀行,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官商合資商辦官督的中國通商銀行成立。是時,朝野眾議東西洋各國皆有國立銀行,能主持國內外財政,光緒二十九年(1904年)允戶部奏,翌年,朝廷控股的「大清戶部銀行」總行成立,並在各地設立分行,光緒三十四年擴股更名為「大清銀行」。其時,相伴隨從的還有四川浚川銀行、信成銀行、浙江興業銀行、交通銀行、殖業銀行等等各類合資合股民辦私營銀行相繼成立。就在「大清戶部銀行」成立的同時,官府還開辦了紙廠、印刷廠,朝廷發行的銀票紙幣再次回來,據記載,在短短六年間,共發行銀兩票五十四億餘兩、銀元票一百二十四億餘元!這還忽略了各分行發行的銅錢票,至於各銀行發行的地方性行業性流通的也可充作臨時性鈔票的各類各種銀票兌換券有價證券票據就更是五花八門無法羅列!
光緒中葉,英國的英鎊騰長昂起,原來一英鎊兌華銀四兩一錢六分五厘,後來竟漸增至八兩以上!而殖民盜匪又往往強行要求貿易結算和戰敗賠償折用英鎊黃金,如此狀況令國人深感不安,痛惜國家幣制不完善!出使大臣、朝政御史、地方巡撫紛紛建言提議:積金籌幣;內用白銀一統幣制,外用黃金對等易值!光緒三十年,戶部已明確蓄金造幣備用諸策,納官者亦可用金,然而,朝政不穩,及至皇制終結也未能企盼得以施行!
民國新立,但貨幣混亂依舊,當時財政部有文書錄述:「現在各省貨幣,複雜異常,不能劃一。福建慣用日洋、站洋;東三省通行羌帖、老頭票、正金鈔票;西北各省行使銀兩之習慣未除,偏僻地區習慣用制錢之風氣未改」!後來的南北兩府軍閥割據的政治狀況更是助長延長了幣制混雜!
雲南一直是清朝產銅製錢時間最長產出最多的省份,民國初年,雲南東川錢局鑄行了一批兩種為「當十」、「當一」的機制「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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