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海報貼滿所謂「民主牆」,但很快就敗給了這股「神秘力量」

編輯/蘋果

正值開學季,香港多所高校卻「不太平」。

近幾日來,校園中竟不斷上演著「港獨」鬧劇,而且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據環球時報官方微博消息,昨日下午5點左右,中大內地學生自發組織了抗議「港獨」活動。在抗議活動結束後,前任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卻在民主牆,與內地學生發生激烈爭執。口中不斷用粵語辱罵內地學生,在其言論中,甚至出現了「支那」這樣的侮辱性詞語。

File photo: The Chinese Unicersity of Hong Kong

據《南華早報》報道,9月4日為香港中文大學本科生開學典禮,然而,當天上午校園內出現大幅中英文版本「香港獨立」橫幅,隨後被校方保安拆除。隨後,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校園內所謂的「民主牆」上也不斷出現「港獨」宣傳標語。

日前,香港中文大學一位內地女生怒而撕掉「港獨」海報,並用英文「吊打」了張貼海報的「港獨」學生,一時間引起網路熱議。

視頻來源:觀察者網

內地女生用行動捍衛國家統一的做法得到了大多數網友的讚許,還有許多熱心網友提醒稱應注意安全、應向這名勇敢的女生提供幫助等等。但是,仍有一小撮誤入歧途或是別有用心的人,指責這位內地學生干涉他人「言論自由」。

在接受觀察者網採訪時,手撕海報的這名內地女生曾表示自己在香港飽受「網路暴力」之苦,並且覺得很害怕。7日下午,她聯繫觀察者網表示:「看了大家的評論,我知道了我的背後有一個強大的祖國,無論何時都不應畏懼。」其實,除了網路上的聲援,更多友軍已經抵達了現場,用獨特的方式對「港獨」海報進行反擊。

效果…拔群。

Photo: AFP

我方戰鬥力呈現出「碾壓」的趨勢,「港獨」分子很快就扛不住了… 據香港媒體大公網消息,自內地女生單挑「港獨」手撕標語後,反對「港獨」的聲勢越來越浩大。香港中文大學的播「獨」者見勢不對,派人急忙清除「港獨」標語宣傳品,神色慌張道歉走人。

Gif viaorangenews.hk

甚至李毅吧的吧友們自發組織,要為女生伸張正義,在9月8日當天晚上有超過3萬人在香港中文大學Facebook下面進行留言,具體留言內容大家看下圖吧!反正我是看的非常解氣。(甚至當晚香港中文大學的Facebook評分一度降為1.1分)

高舉「自由」大旗,就可以發表宣揚「港獨」、分裂國家的言論嗎?香港媒體《南華早報》對此作出了解釋:

Is it illegal to advocate independence for Hong Kong?

宣揚「香港獨立」是違法行為嗎?

Under the Crimes Ordinance, anyone who utters, does or prepares to do anything with a seditious intention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liable for a fine of HK$5,000 and two years in jail.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性文字或發布、刊印、出售、展示煽動性刊物,均屬違法,違者可被判罰款五千港幣及監禁兩年。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incipal law lecturer Eric Cheung Tat-ming said those provisions were 「outdated」, and could contravene other legislation, including the Basic Law and the 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Ordinance, that protect freedoms.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這些規定「過時」了,而且可能會違反其他法律,包括《基本法》、《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等保障自由的法律。

But Executive Councillor Ronny Tong Ka-wah, a former chairman of the Bar Association, disagreed.

但香港行政會非官守議員、前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湯家驊對此持反對意見。

He said under Article 19 of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was subject to certain restrictions, such as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ional security or of public order」.

他表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規定,行使言論自由權受到一些限制,例如「保障國家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

Should the independence issue be discussed in schools and universities?

學校和學生應該參與「香港獨立」問題的討論嗎?

The Education Bureau warned that teachers could be fired for advocating independence in secondary schools.

香港教育局曾警告稱,教師如在中學宣揚「香港獨立」思想,將被開除。

Under the previous administration, Chief Executive Leung Chun-ying and education minister Eddie Ng Hak-kim repeatedly warned that promoting separatism violated the Basic Law and should not be allowed in schools.

前任香港特首梁振英以及前任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都曾多次強調,宣揚分裂主義屬於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在校園中應該禁止。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vice-chancellor Professor Peter Mathieson had said that while institutional autonomy and academic freedom were HKU』s cornerstones, the debate about Hong Kong independence 「would not be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university.」

香港大學副校長馬斐森教授表示,雖然機構自主權和學術自由是港大的基石,但關於「香港獨立」的辯論「與學校立場不符」。

▲Via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南華早報》

到了該承擔法律責任的時候,這些高舉「言論自由」大旗的人可不要忙著跑路喲。

據香港東網報道,香港觀塘區議會昨日召開會議,會上區議員何啟明提到,社會上出現「違法達義」的意念,他提及中大近日懸掛橫幅一事,他作為中大舊生及校董對此事感到心痛,希望警方能依法處理涉及「港獨」的事件,並應依法執法。

會上,香港警方也回應稱,宣揚「港獨」違反《基本法》,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均會嚴正執法。

對於「港獨」鬧劇,香港媒體大公報發表評論文章稱:

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尊重言論自由,認同它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但言論自由不能無限大,不能超越法治……今日有人以實際行動在大學校園內公然鼓吹『港獨』,其行為已觸犯基本法,與言論自由無關。事實上,正因為知曉其行為已觸犯法律,這幹人只敢躲在陰暗角落,趁黑夜張貼『港獨』標語。若然『港獨』分子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光明正大沒有違法,何不大鑼大鼓行之?趁黑夜掛標語,擺明出得嚟行又唔想還,完完全全是懦夫、縮頭烏龜行徑。

大學絕不能以言論自由之名,充當『港獨』分子保護傘。必須對在校園內掛出及張貼『港獨』標語及海報的『港獨』分子採取行動,大學管理層必須主動向警方報案,交出相關閉路電視資料予警方作深入調查,將躲在暗角的「港獨」分子繩之以法,還大學校園安寧。

據觀察者網報道,7日晚間6點半左右,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沈祖堯首度就「港獨」問題表態,向全校師生髮公開信,信中強調「港獨」不但違反《基本法》,也與他個人意願相違背。港中大學生向觀察者網提供了公開信內容截圖。

最後,小編想說,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這張流傳甚廣的動圖?

(2014年6月19日,4名港人擅闖駐港部隊軍營案庭審宣判,在進入法院前3名成年被告帶頭在庭外呼「港獨」口號,隨後一名香港籍男子從人群中衝出將帶頭者「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掌摑倒地。)

Photos: mil.huanqiu.com

中國只有一個!

任何企圖分裂我們國家的人都是痴心妄想!

源:環球時報GlobalTimes,內容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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