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訟閱讀|法庭是劇場,辯護人要學會這些講故事的技巧

文/鄧楚開

來源/微信公眾號 「厚啟刑辯(houqilawyer)」

有人把法庭比作劇場,這種比喻頗為形象。在庭審中,檢察官、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法官以及證人等各種角色均粉墨登場,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表演,上演著各種不同的戲劇,劇情或長或短、或悲或喜。

更確切地講,庭審就像是話劇表演,並且是一個有評委作評判的以講故事比賽為內容的話劇,哪方故事講得好,講得更符合邏輯,更符合情理,便贏得比賽。當然,比賽的結局有時也並不完全取決於法庭上的表現,潛規則會時不時地跳出來發揮作用。

在這個講故事比賽的話劇中,存在一個必須交代清楚的前傳:作為評委的法官事先已聽過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由比賽的進攻方——公訴人——通過移送案卷和起訴書的方式在比賽前已經給法官講述過一遍。在這樣的前提下,作為比賽的防守方,辯護律師應該一種什麼樣的方式講述自己的故事,方能贏得比賽?

不少律師把法庭辯論階段作為主戰場,作為戲劇的高潮來表演。他們對法庭辯論最為重視,事先做好非常充分的準備,在一些複雜的案件中準備的辯護詞長達幾十頁,用幾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來發表辯護意見,試圖通過系統、全面的辯護意見來說服法官來接受自己的故事。

從認知心理的角度分析,無論是作為裁判者的法官還是其他人,都不可能這麼長時間集中精力來聽取這樣的辯護意見,辯護人這種講故事的方法很難在法官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在法官事先已經聽過公訴人的故事版本,公訴人在法庭調查中又不斷強化這一故事的背景下,如果辯護人又主要是在辯論階段講述一個讓法官不能集中精力的、冗長而又無趣的故事,那麼講故事比賽的輸贏結果幾乎已經明了。

根據自身從事公訴及刑事辯護工作的經驗,結合對我國庭審過程的分析,如果將庭審比作一場話劇,那麼,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及被告人對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進行陳述,相當於戲劇的開端;公訴人與辯護人交叉訊(詢)問被告人,處於戲劇的發展階段;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時,戲劇達到高潮;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後陳述時,已進入戲劇的結局階段。

如果要再湊上序幕與尾聲的話,宣布開庭及法庭調查前的相關程序屬於序幕,而庭審結束後那個無法預測時間與結果的宣判(在法治健全國家這本應是庭審不可或缺的結局部分)大致可以作為尾聲吧。

從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那一刻起,話劇表演就已正式開始,講故事比賽已然拉開帷幕。

起訴書宣讀完畢,意味著法官又聽了一遍公訴人的故事,該故事在法官內心進一步強化;

進入訊問被告人環節,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對被告人進行具體發問,使自己所講的故事更加豐滿、更加可信,讓這個故事在法官心中留下更為深刻的印象;

當庭審進入到舉證質證階段時,公訴人會向法官展示各種有利於指控的各種證據,第三次向法官鞏固他所堅持的那個故事;

而在法庭辯論階段,又是公訴人先發表公訴詞,搶先對全案進行總結,以確定無疑的口吻告訴法官,他所講的那個故事真實無誤。

在公訴人已通過各種方式向法官五次重複自己故事的前提下,辯護人如果把重點放在法庭辯論階段,在此時才完整地講述自己的故事,僅僅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即可大致斷定法官會接受哪個故事、哪種說法了。

在這場講故事比賽中,作為反擊者的辯護人,存在著後發的劣勢,需要利用所有的法律機會動搖公訴人給法官預先所講的那個故事,向法官講述一個存在部分差異甚至完全不同的故事。

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並訊問完被告人後,辯護向被告人發問時,要把公訴人沒有問、不願問但對被告人有利的問題全部拋出來,通過被告人的嘴修正甚至完全改變公訴人所講的故事,把劇情逐步向前推進。

舉證質證階段是劇情發展的決定性階段,公訴人需要在這個階段以證據來證實自己所講的那個故事真實可信,辯護人則應當在此階段使盡全身解數推翻公訴人所講故事的證據基礎,排除公訴人提出的非法的、不真實以及不相關的證據,尤其應當注意把公訴人提出的具有可采性的證據中有利於被告人但公訴人沒有表述出來的內容,以強調的口吻儘可能詳細地向法官宣讀,引起法官的高度關注,如有可能,還要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辯方證據。

通過這一系列的努力,削弱、動搖甚至推翻公訴人的故事,在法官面前構建起一個不同的自己的故事版本,必要時還可適當地對故事內容進行法律評價,將整個劇情推向高潮。

通過法庭調查,辯護人的故事已然形成,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時已無需大費周章,只需把法庭調查中查明的事實以流暢的語言予以歸納總結並進行法律評價,同時對公訴詞中的錯誤予以針對性的批駁,再一次向法官強化自己的故事即可,被告人則在辯護人所總結的故事基礎上作最後陳述,整個戲劇表演就此結束。

對於辯護人而言,整個庭審過程就是一個部分或者全部否定公訴人所講故事的過程,公訴人所講故事建立在其所舉證據的基礎之上,辯護人在庭審中的主要著力點應當集中於法庭調查,尤其是其中的舉證質證,通過削弱甚至推翻對方證據以達到修正甚至否定對方故事的目的,在此基礎上講述一個能被法官接受的故事版本,而法庭辯論主要是對法庭調查中所形成的辯方故事進行總結與升華,強化其在法官內心的印象。

質言之,在刑事審判這一場以講故事比賽為內容的話劇中,法庭調查中的舉證質證才是劇情的高潮,法庭辯論已屬於結局部分的內容,辯護人要在法庭調查階段就講好自己的故事,而絕不應等到法庭辯論時才完整地講出自己的故事,這樣才能為最後贏得講故事比賽打下堅實的基礎。

編輯/董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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