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金建立400周年︱八旗次序安排依據陰陽五行?
北京內城八旗方點陣圖清代的博學鴻儒們自然曉得傳統的陰陽五行學說,八旗以顏色為區分,顏色本身就具備五行屬性,於是一個可以彰顯統治者上順五行生剋之道、下存安定民生之心的詮釋赫然出現在雍正年間成書的《八旗通志》之中:北方屬水,黃色屬土,則兩黃旗居北方取土克水之意;東方屬木,白色屬金,則兩白旗居東方取金克木之意;西方屬金,紅色屬火,則兩紅旗居西方取火克金之意;南方屬火,藍色屬水,則兩藍旗居南方取水克火之意。然而,事情真的是這樣么?清入關前修建的大政殿十王亭中八旗的方位也大約如此,難道說不明白幾句漢話的後金決策者們也深諳五行之道么?探究其事,還需一番推本溯源,從八旗制度的創立談起。牛錄:八旗制度的幹細胞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作為一種體系,八旗制當然也不是一夜之間神傳天授的,它的創立與完善經歷了頗為複雜的發展過程。在清代官方的描述和人們的通常認識中,牛錄(niru,初音譯為牛錄,後改漢稱為佐領)是八旗制度的基礎單位,雖然這種說法還值得商榷,但它確實是八旗制度體系中最早確立的組織單位。牛錄本意為「大箭」。女真時代人們外出狩獵需要集體協作,十個人結成一組,出獵時每人出箭一支交給推舉出的負責人,負責人被稱為「牛錄額真」(niru ejen,箭主),這樣的群組被稱為「牛錄」。這種牛錄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具有一定地域性的組織,但它是行獵或出征之際臨時組建的小組,帶有明顯的軍事化色彩。隨著征服的深入,努爾哈赤所屬的部眾日益增加。公元1599年他征服了人口眾多的海西女真哈達部,並將其部眾「悉編入戶籍,遷之以歸」,有學者認為此時建州女真所轄的人口數量應該已經過萬。面對人口的驟然增加,特別是為數眾多的「敵國」人口可能會帶來的諸多潛在問題,努爾哈赤不得不慎重考慮如何統御這些來源不一的「諸申」,牛錄這種頗具群眾基礎的臨時性小組成為他創新的藍本。雖然學界對牛錄製度的建制時間還有爭論,但史書中所記載的努爾哈赤第一次對牛錄的改造在1601年。此前的牛錄多是依據「來投」或「征服」時的族寨而設,牛錄額真也為臨時推舉產生,至此努爾哈赤則規定每300人為一牛錄,並任命了若干「牛錄額真」來統轄部眾。
左:正黃旗滿洲四甲喇十三佐領圖記。右:銅印及滿漢合璧印文每牛錄300人的定額將來自不同哈拉(hala,姓氏)、不同部族的人混編在一個牛錄之中,勢必會削弱部落時期以血親為基礎模式的牛錄內涵,同時推進了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向地域性組織(國家組織)的轉化。此外,這種改造還將傳統牛錄組織中的自願原則和臨時性質徹底打破。通過行政權力的干預,改造後的牛錄成為一種滲透著強制力的封閉性、常設性組織。根深蒂固的狩獵基因朝鮮使臣申忠一於公元1595-1596年期間曾經出使建州,在其《建州紀程圖記》中記錄了建州女真的兵制:「正月初四日,胡人百餘騎,各具兵器,裹糧數斗許,建旗出北門,乃煙台及防備諸處擲奸事出去雲。旗用青、黃、赤、白、黑,各付二幅,,長可二尺許,初五日亦如之。」這次記述發生在努爾哈赤改造牛錄前,旗分五色,各有兩幅,即百餘人分布於十面旗下。這大約可以看做是傳統的十人一牛錄的寫照,這裡提及的旗也應該是牛錄的旗幟而非後世的「旗」。可是,此時出現的為何偏偏只有五種旗色?為什麼不是我們熟知的八旗呢?民間有一種說法,稱女真人習慣上以紅色代表太陽、黃色代表土地、白色代表河流、藍色代表天空、黑色代表鑌鐵。而有了太陽、土地、河流、天空和鑌鐵鍛造的工具、武器,女真人就可以生存發展,所以以這五種顏色為旗幟。此說的對錯暫且不論,女真人對「五」這個數字的情有獨鍾卻是源自於部落時代的行圍狩獵方式。
木蘭圍獵圖彼時行圍之始,人們以牛錄為單位自圍底(fere)向兩翼推進,其中距圍底稍近處為圍肩(meiren),更遠處為圍兩頭(uturi),諸牛錄向各預定位置行進的過程叫「撒開圍」,當處在圍兩頭的牛錄奉命「合圍」後,一個圍場便順利形成。
基於這種圍底、兩圍肩、圍兩頭(或稱圍端)五部分協作的狩獵習慣,為了適應更大規模的軍事活動,建州女真兵制中逐漸衍生出牛錄的上級建制——五牛錄。《清太祖朝滿文老檔》中有這樣的記載:「將五牛錄編為一隊,行則一處行,止則依次下馬,攻佔時一齊進攻。」 此時的五牛錄儼然便是日後甲喇(jalan)的前身(甲喇的說法在皇太極時期才見於史冊),而這種五進位也成為八旗制度的最初規制。及至固山制度的初步確立,即以五個牛錄為一個甲喇、五個甲喇為一個固山。而固山內五個甲喇的滿文名稱,則完全是以行圍中的方位次序來命名的:
然而女真人對狩獵之俗的沿襲並未止步於此。固山制度發展至八固山時,仍保存有行圍制度的習慣,如駐防屯兵、朝班晉見時往往以兩黃旗居北,取圍底之意;兩紅旗居西,取右圍肩之意;兩白旗居東,取左圍肩之意,兩藍旗居南,取兩翼圍端之意。即使在經歷了幾次大規模的換旗事件後,鑲黃旗還留存有「頭旗(fere gvsa)」的別稱,大約是出於對鑲黃旗曾經是努爾哈赤親率之旗的一種紀念吧。
瀋陽故宮大政殿十王亭布局圖由此而論,開篇時提及的關於八旗在駐防時旗色方位的安置次序源自「五行生剋」之說,實在有演繹附會之嫌,難以取信。塔坦與穆昆1601年經努爾哈赤初次改制後的牛錄及五牛錄(甲喇)等組織架構帶有著明顯的軍事色彩,至少在公元1615年以前尚不可以被籠統地看做是後世八旗制度下集軍政為一體的基層組織。在這個期間內,女真社會還存在另一個社會權力體系——塔坦穆昆組織。
塔坦本意為臨時搭建的帳篷,應該類似於今天鄂倫春人的「撮羅子」塔坦(tatan)本意為臨時搭建的帳篷,後派生出「農幕」之意,即女真人從事採集、農業生產時候的一種社會組織。在塔坦的體系內,人們一起進行生產活動並參與利益的分配,它與牛錄有著相似的性質,但規模更小。在實現民族統一前的女真社會,塔坦在結構上隸屬於噶善(gaxan,意為村寨)或穆昆(mukvn,意為氏族)。因此,當努爾哈赤以部族為單位招徠人口時,這種以血緣或地緣為紐帶的生產組織形式得以保存。《滿文老檔》卷79—81中記述了公元1609年以塔坦穆昆為單位分配敕書的情況,這一時期努爾哈赤的治下共分為3個穆昆、37個塔坦。「穆昆檔」的出現說明此時的穆昆已經突破了血緣組織的性質,逐漸轉變為一種新的政治權力體系,並且與牛錄製並存。至於如何理解這種並存現象,王景澤先生曾作出過兩種推論:「第一,男丁被陸續編入牛錄,以適應日益艱巨的軍事鬥爭的需要,其餘人口則繼續留在穆昆中;第二,編入牛錄的男丁,或許他們既是牛錄成員,同時又屬於某個穆昆,具有雙重身份。」竊以為,隨著努爾哈赤汗權的確立與加強,舊有的「穆昆」含義中政治味道逐漸淡化而家族屬性逐漸增加。即在八旗制度最終確立前,塔坦穆昆是民政組織而牛錄是軍事組織,日後人們常說的「出則為兵,入則為民」正是1615年努爾哈赤第二次對牛錄製進行改造後,牛錄與塔坦穆昆制相結合的真實寫照。四固山與八固山朝鮮史籍《事大文軌》卷48、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六月二十四日條中記載了建州女真與海西女真烏拉部爆發的烏碣岩大戰,其中有「奴酋軍兵,分屬三將,各持青白旗為號」的說法,劉小萌先生參酌三田村泰助的觀點提出這裡的青白旗應該是「固山」出現之始。固山是滿語gvsa的音譯,後被統一譯為旗。當「旗」作為一種編製出現後,經歷了由四旗向八旗擴大的過程。公元1611年,舒爾哈齊及長子阿爾通阿、札薩克圖被殺,努爾哈赤將他們所轄的第三穆昆部眾加以整合,又增添一部分劃分為獨立的第四穆昆,交由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統轄。這時的「四穆昆」正是日後「初設」四固山的直接來源,即努爾哈赤親率的黃旗、褚英統領的白旗、代善統領的紅旗和阿敏統領的藍旗。
八旗旗幟及「禮服」鎧甲1615年,在正式稱汗的前夜,努爾哈赤對牛錄製進行了第二次改造。他將承擔軍事職能的牛錄製與承擔社會經濟職能的塔坦穆昆制相融合,正式確立了八固山(八旗)的規制。「太祖乙卯年,以削平諸國,每三百人設一牛錄額真。五牛錄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設一固山額真。每固山額真左右設兩梅勒額真。初設有四旗,旗以純色為別:曰黃,曰紅,曰藍,曰白。至是鑲之,添設四旗,參用其色,共為八旗。」在成書於雍正年間的《八旗通志》上述記錄中完全看不到塔坦穆昆制的影子,但《老滿文原檔》中卻清晰記載了牛錄以下的組織結構:「牛錄額真下面,設置兩個代子(daise),四個章京(janggin),四個村拔什庫(gaxan boxokv)。將三百男丁分與四個章京管理,編為塔坦。」塔坦成為牛錄的下級單位,也是清入關前八旗制度中真正的基礎單位,每一個旗人都隸屬於某牛錄下的某一塔坦。而「村拔什庫」的職位更是直接體現了塔坦的生產、社會職能(這種職能在入關後逐漸消失)。此時的牛錄額真完成了由單純軍事職能向兼具行政職能的轉化,他們開始承擔編審丁戶人口、組織農耕、記丁授田、保證賦稅、軍備屯田等諸多職司。牛錄組織軍政合一的社會職能至此日趨完善,為我們熟知的八旗制度正式登上歷史舞台。參考文獻:1、滕紹箴:《努爾哈赤時期牛錄考》,《民族研究》2001年第6期;2、王景澤:《關於穆昆與滿洲「前四旗」問題——兼析八固山的建立》,《佳木斯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8年第4期;3、劉小萌:《滿族從部落到國家的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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