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三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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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沙廉政網發布時間:2014-04-15 14:37堅決轉職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黨章、黨內法規和行政監察法賦予的職責,準確定位,科學履職,把工作著力點放在督促責任部門抓執行、抓落實上。規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機構設置,適當整合和調整內設機構,進一步明確內設機構職能,突出查辦案件和執紀監督。出台相關辦法,嚴格規範紀委書記和紀檢組長的職責分工。加快轉方式。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做到依法限權、治權、用權。強化「再監督」理念,處理好參與和監督的關係,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防止工作越位、缺位和錯位。進一步轉變辦案方式和行政監察方式,更加註重抓早抓小、快查快辦和監督實效。建立對區縣(市)和市直部門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履職情況約談制度。全面清理、精簡和退出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糾正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象。切實轉作風。以群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著力解決工作作風不實、服務意識不強等問題,堅決糾正「四風」。健全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帶頭改進作風等機制,積極開展紀檢幹部下基層活動,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增強服務大局、爭創一流的意識,以實際行動爭當服務先鋒、幹事模範和廉政標兵。——摘自十二屆市紀委第五次全會暨全市反腐敗工作會議上的工作報告。【相關鏈接】什麼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三轉」「轉職能」,就是要認清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的再監督」的職能定位。「轉方式」,就是把履行監督職能的切入點從配合政府部門開展業務檢查轉變到對政府部門履行職責的監督檢查上來。「轉作風」,就是要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鍛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鐵軍。紀檢監察機關應該干哪些事?紀檢監察機關是專門的執紀監督機關,履行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基本職責。《黨章》、《行政監察法》,對紀檢監察機關「應該干哪些事」作出了邊界明晰、重點突出的職責規定。具體有:「三項任務」。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五項經常性工作」。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五項職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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