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早期民族觀念中民族、國家、文化認同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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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華夏民族觀念中,民族、國家、文化在內涵上往往相融互滲。從國家的建立與功能看,國家是階級壓迫的工具,也是社會整合與穩定的工具。歷史上,國家的產生與演進,除了其維護階級利益和階級壓迫的功能外,還有著諸如治水、禦侮、賑濟、維護內部規範等公共職能。從世界古代幾大文明的歷史演進看,國家內部的階級、階層的衝突,與它在外部的環境、生態、人口、種族等壓力下各民族為生存、發展而導致的族群的融合,是國家形成、發展的重要內外部原因。在世界古老文明中,外在環境壓力及內在階級衝突往往相互作用,促進社會矛盾的激化和由此形成的社會機制的一體化。上古時代的民族觀念在中國,據文獻記述,早在距今四千多年前的堯、舜、禹時期,華夏大地就是一個水旱頻仍的時代。《淮南子·覽冥訓》記當時「四極廢,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載;火爁焱而不滅,水浩洋而不息;猛獸食顓民,鷙鳥攫老弱……」。同時又是一個部族戰爭十分激烈的時代。史稱堯、舜、禹曾「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尚書·堯典》),所謂流、放、竄、殛,實際上是對共工、驩兜、三苗、鯀等戰敗部落的處置,可見當時部落間戰爭的頻繁與激烈。酷虐的自然條件以及部落間無序的爭戰,嚴重威脅史前華夏人類的生存與繁衍,並由此產生出以堯、舜、禹部落為主體的龐大的部落間聯盟,其主要作用與職能就是對肆虐的自然和無序的爭戰的一種應對機制,即以各氏族部落相互凝聚的共同力量,來抗拒單個氏族、部落所無法抵禦的洪水、乾旱;通過聯盟內的社會整合,達到同一地域部落集團的有序化,消減內部爭戰或抵禦其他部落入侵。《尚書》中所記「四岳」、「百姓」,就是指這一共同體內的眾多成員;他們所討論的治理水害、驅逐三苗等,當是其時形勢所決定的兩大主題。而在這種內聚型的各部落間的融合過程中,社會整合所必須的權力基礎也出現了。權力基礎導致階級衝突的劇烈化。據文獻記載,禹完成治水後,「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貢」(《史記·夏本紀》),「置萬國」(《莊子》),「諸侯歸之,然後禹踐天子位」(《史記·五帝本紀》),並誅戮了不服從的屈驁、有扈等氏族,通過鎮壓等手段撲滅反抗勢力,建立了國家。可以說,衝突與融合是華夏民族與國家形成的強烈動因。由此產生的國家與民族共同體,在某種程度上也具有共同的因素,即國家是氏族部落共同體在內外壓力下階級衝突與社會整合之結果;而國家機器的整合與固化又保證和加強了這一共同體階級分層的有序化及各種機制的一體化,建立起強大的「公共職能」,使它具有內在凝聚力量和外在禦侮功能。目前考古中發現許多古城、古國、古文明,以及標誌等級關係和族屬關係的禮器、符號,可以認為是完成這一轉化的中介性的物質與精神的載體。由此「早熟」地產生出以堯、舜、禹部族為主體的龐大的部族聯盟。這種部族聯盟職能的本質,就是對自然水旱災害、氏族間戰爭以及階級分化的社會壓力下的一種應對機制。當這種部落聯盟體延續到禹之子啟時,就形成了早期「夏」國家。而由這種部落聯盟體族群轉化的華夏民族共同體也幾乎同時隨「夏」國家的產生而出現。夏王朝的民族觀念夏國家與華夏民族幾乎同時形成,國家及其「公共職能」成為民族共同體的外殼,並維護著早期華夏民族的發展,正逐漸為學術界所關注。「夏」與「華夏」這種國家與民族互生耦合的關係,在中國古代諸多文獻中不難見到,同時也是作為一種古代中國人的族類共識和生存理性(即所謂民族集體理性)而存在的。夏王朝建立的許多傳說、文獻記載及出土文物可以直接證明這一點。《淮南子》認為「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闕,導廛、澗,平通溝陸,流注東海,鴻水漏,九州乾,萬民皆寧其性」,這裡的「萬民」,主要即指「華夏」、「諸夏」之民,說明治水和地域性國家與民族有直接關係。而這個關係形成的過程,即政治和民族形成過程又是通過政治認同與民族認同來實現的。《尚書·禹貢》:「九州攸同,四隩既宅,九山刊旅,九川滌源,九澤既陂,四海會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財賦,咸則三壤成賦。中邦錫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禹錫玄圭,告厥成功。」孔穎達疏:「正義曰:昔堯遭洪水,道路阻絕,今水土既治,天下大同,故敘今九州所共同矣。」這些說法雖有後人臆想之弊,但其所反映的自大禹治水後九州大地同風、「諸夏」萬國同貫、「聲教訖於四海」的思想,卻與《詩經》、《左傳》、《國語》等記載大致同一,說明它至少有著西周春秋時人口碑相傳的依據。而國家與民族共同體的發展,又是通過人們在觀念上的國家認同和文化認同來實現的。從國家認同看,自夏以後,民族與國家往往糾纏在一起。夏作為民族得名,即有國家認同的背景,也有同一地域(「中」國)、同一心理(「大」邦)相交融之民族共同體認同之意。自夏之後,許多在夏初尚能普遍見到的族名、部落名幾乎消失了,說明這些部族已逐漸消融在夏民族中。同時,政治理念與民族理念也往往交織在一起。如春秋時,「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這一時代主題交叉點的坐標就是「尊王」、「攘夷」,將以周天子為代表的周王朝與華夏族的共存興亡結為一體,鮮明體現了當時政治與民族這兩大主題。而文獻所記載「裔不謀夏,夷不亂華」;「內諸夏而外夷狄」;「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將「中國」與「華」、「華」與「夏」並舉,亦就是將民族存亡與國家利益、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合為一體的觀念化表現。民族、國家、文化之間的一致性從文化認同看,古老的華夏大地上的幾大族群如炎黃、東夷、三苗等,在相互爭戰與接觸中,漸漸形成以炎黃族群為主體的一種生產、生活方式及文化品性。這種生產、生活方式及文化品性既是基於抵禦內外自然災害、戰爭壓力以及階級鬥爭等所需要的一種共同的生存理性及應對機制所致,同時也是各族群相互交往中生產、生活方式雜交、嫁接下形成的一種文化優勢品格。這種文化優勢品格在早期中原地區如東夷、三苗等各族群你進我退、你出我入中,通過凝鍊各族群的優秀文化因素,而逐漸成為該地域主體族群炎、黃部族的文化內涵,成為我們民族的經脈、血液,從而貫穿、流淌於以炎、黃為主體的「華夏」民族共同體及「夏」國家組織的機體中。這種文化品格經久沉澱,則使史前中原地區先民的原始宗教、社會規範、民間風俗早早進入到一種准制度化社會層面中,這就是「禮」品性。也就是說,自我們民族誕生之日起,就實際存在了一套以宗法血緣為核心,以社會控制和整合為目的的華夏「禮儀」性文化。這種文化的特色是融合當時各大族群多文化因素的綜合體,它來自各族群生產、生活方式與社會規範,又通過雜交、嫁接而提升為一種更先進的文明。而隨著國家與民族演進的加速,這種「禮」品性的文化系統則被有意識地渲染、固化為一種民族認同與民族識別的基本標準,超血緣地升華為華夏民族的標識。《禮記·王制篇》曾以生活和文化方式解釋華夏與周邊民族的差異即「夷夏之別」。在《禮記》作者看來,國有不一,族(血緣種族)有所別,各族間「語言不通,嗜欲不同」,但「中國」與四周戎蠻夷狄的區別,正在於華夏民族文化的先進性。且不說殷周時人們以文化價值論判別夷夏之別的大量文獻記錄,即使在春秋戰國時期,這一以文化認同作為民族認同和識別的基本準則仍無變化。當時,凡服膺中原文化、禮儀的,則稱為「夏」、「諸夏」;凡服膺「夷」禮的,則稱為「夷」、「蠻」。《國語·周語》下:「有夏雖衰,杞、鄫猶在。」即杞、鄫等國為夏之正宗後裔。但其後杞用夷禮,故《左傳》稱「杞,夷也」。其後杞又朝魯,復用周禮,時人又稱杞為「諸夏」之國。吳與周天子同姓,其公族為周太伯虞仲後人,服膺周禮,為周室正宗後裔。以後這一族到南方,入鄉隨俗,接受當地蠻夷文化、禮俗,則被稱為「蠻」、「夷」之國。如《史記·天官書》即謂:「秦、楚、吳、越,夷狄也。」這種情形表現在華夏國家、民族、文化稱謂的概念、名稱上,則是以文化為內涵,國家為外殼,民族為主體而形成的一致性的認同定義。「華夏」作為民族(華夏族、諸夏、夏族)、國家(夏朝、諸夏)、文化(華夏文明、夏禮)之相應的一體化稱謂,是當時一種新生的民族共同體在其國家、文化品格上的一種自我定位。《左傳·定公十年》疏云:「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尚書·顧命》中「華玉」與「文貝」並稱,可見「華」確有美好、文采之意。王念孫《讀書雜誌》「君子安雅」:「雅讀為夏,夏謂中國也。」「雅」與「夏」互訓,說明「夏」亦有文明、「文雅」之意。「夏」還通「大」,除了空間之大,地域之大,亦作壯大、偉岸之褒稱。《方言》卷一:「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物之壯大者而愛偉之,謂之夏。」《楚辭》中的《涉江篇》、《招魂篇》有「夏屋廣大」、「夏之為丘」的說法。而《說文》則將「夏」與中國之「人」「民」相聯繫,「夏,中國之人也」。可見,不論在地域空間、民族觀念、文化品性、國家定位,古人均以同一的理念形式將三者合而為一。在「華夏」這一稱謂中,文化價值論傾向是很突出的。同時,這種文化價值中心又進一步體現了國家、民族觀念上的一體性。中國最早的階級國家「夏」朝的建立者禹及部族,本身不姓「夏」而姓「崇」,但為了表現出這種「天地之中央」的民族、國家、文化的一體性,則改國名為「夏」。這與當時以氏族姓氏名「國」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故《爾雅》:「夏,大也」,《尚書正義》:「華夏,謂中國也」,都與上述理念有關。夏作為民族得名,應該既有國家認同的背景,也有同一地域(「中」國)、同一心理(「大」邦)、同一文化(「雅」)交融之民族共同體認同之意。因此,夏既有國家初始大一統之義,而針對當時的諸多氏族、部族、族群而言,亦有民族之壯大(「大」「廣」)義。當然,夏之得名亦與夏朝中央政權初建在夏邑這一地域有關。自夏建立後,國家(夏朝)、民族(華夏族)、文化(夏禮)三者同體而異用。此後,國家的政治稱謂不斷帶動民族與文化稱謂。如劉邦封漢中,建立漢朝,於是四方之人稱華夏民族為「漢人」,漢官、漢軍為「漢吏」、「漢兵」。「華夏」、「諸夏」之變稱為「漢族」便由此原因而起。晉朝建立後,四方之人稱漢人為「晉人」,唐朝時又稱為「唐人」。至今世界各國都有的「唐人街」,便當得名於唐代時四方國家與民族對漢族、漢人的稱謂。明朝時,又稱為「明人」。但漢朝自大統一後立國久遠,故「漢人」之名稱便源遠流長而流傳至今,漢文化、「漢禮」也作為華夏正宗文明而代代遞嬗。因此,在古代中國,人們常將政治國家、民族、文化三位一體,視作不可分離的民族、國家之象徵。而華夏禮儀則作為區別「華夷」、「夷夏」最基本的民族識別的價值標識,三者緊密結合,表現出傳統中國在民族、國家、文化這三方面與其他各國不同的特殊性。(李禹階 作者單位:重慶師範大學歷史與社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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