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穿的少,處處性騷擾?

衣服穿的少,處處性騷擾?

2012-06-21 09:29:03|分類: 性情法理 |字型大小訂閱

上海地鐵7號線列車內再現色狼事件,一男子對一女子裸露下體,被當事人喝止,並被周圍乘客合力扭送至軌交公安。

據警方統計,不算該事件,自今年5月以來,地鐵「咸豬手」猥褻女乘客案件已接報6起,查破5起。

為什麼地鐵車廂內頻現「色狼」事件呢?

有專家認為,天氣熱了,女性的穿著也更加單薄,放眼望去,到處「肉隱肉現」。女性乘客在愛美的同時,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特別要區別公共場合和私人空間穿著的不同要求,避免引起不法分子「想入非非」。

專家的話也對也不對。

對的是:衣服穿的少,難免被騷擾!

不對的是:衣服穿的少,也不能騷擾!

有人說中國人素質低,這種事特別多,其實不然。

我們知道,性騷擾這個流行詞其實是個外來詞。可見外國也早有性騷擾!

不過性騷擾已經為國人熟知,「春眠不覺曉,處處性騷擾。碰上咸豬手,煩惱知多少!」

有人說大陸人素質低,其實也不然,台灣女性維權者甚至打出了「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的口號!

有人說性騷擾是近幾年才有的事。這也不是近幾年才有的事。

只不過原來沒有這個詞而已。

《詩經》中有一篇名為《野有死麇》,「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這還要翻譯嗎?

「行者見羅敷,下擔捋髭鬚;少年見羅敷,脫帽著帩頭。耕者忘其犁,鋤者忘其鋤;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陌上桑》),這是不是赤裸裸的性騷擾啊?

按北京大學朱蘇力教授的說法,人民紅軍早在組建初期也早就規定了嚴禁性騷擾。那就是「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裡頭第七條,「不調戲婦女」。

各國都有一些法律規定(如刑法、民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來禁止性騷擾,但規定歸規定,要根治性騷擾卻不是容易的事兒。

地鐵、公共場所的性騷擾固然多發,但容易被發現,往往色狼輕則一頓暴打重則送官究辦,當然還有些身敗名裂。

難的是職場性騷擾,由於某種原因甚至成了職場潛規則,真是欲說還休。

最近媒體就報道了這麼一例。故事的主人公叫安妮。

現年45歲的安妮·喬普里安曾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首府薩克拉門托市慈善醫院的一名外科醫生助理。

從媒體刊發的照片上看,她長相一般,就是個平常人(當然,不排除其因精神打擊等外在因素導致變化)。但身為普通人的她最近成了「名人」!何止名人啊,她是可能寫入美國司法史的人!

這首先緣於她的不幸經歷,她就遭受到了職場性騷擾!

2006年至2008年期間,她頻繁地遭受到了所地醫院裡一些醫生和工作人員的性騷擾。

都是同事,這事說來都不好意思,哪怕是在主張性自由和性開放的美國!

「經常會有人對我動手動腳,要不就是從背後摸我,要不就是隨便攬我的腰,甚至還有人強行把我拉近他的大腿處,用下流的語言騷擾我。」

咸豬手、下流口,長達2年了,這何時是個頭啊!

最終安妮忍無可忍!

她寫信將自己這兩年來忍受的種種不堪報告給了醫院人力資源部的負責人。

誰知,燒香引來鬼!她的舉報不但沒有得到醫院的重視,她反而在一周之後被醫院辭退了。

據院方的記錄顯示,安妮被辭退的理由是她曾有某個周日沒有按要求來醫院工作。

典型的罪罰不相適應,這個理由怎麼能服人?

安妮堅持認為自己被辭退正是因為那次性騷擾舉報。

醫院也承認因此就辭退安妮可能是院方處理不當。

但雙方對處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

遭受性騷擾又失業的安妮沒有自暴自棄,也採取極端手段,也不知道美利堅合眾國有無婦聯等給維權組織支持安妮。

總之,安妮最終走上了法庭!

打官司,特別是事關風月的花邊官司,安妮真豁出去了!

聯邦法院陪審團最終決定判處醫院所有者西方天主教會醫院賠償安妮1.25億美元,另外還要求院方再賠償4270萬美金作為安妮的失業補償和精神損失費。(2012年3月2日英國《每日郵報》)

1.68億美元補償使該案成為了美國歷史上賠款數額最高的職場性騷擾案。

1.68億美元,合10億元人民幣了!

相信群眾看到這個數字,都會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難道說因為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性騷擾就可以賠償如此之巨?

看來,解決中國的性騷擾問題,特別是職場性騷擾問題,不下點重拳是不行的。

人生很多事,都是出於有所顧及才謹慎。

無法無天,往往是無所顧及,性騷擾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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