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警惕新聞敲詐成為「職務行為」

 上海市公安局日前偵破一起以輿論監督為幌子、通過有償新聞非法獲取巨額利益的特大新聞敲詐犯罪案件。21世紀網主編劉某、副主編周某以及部分采編經營人員,聯合公關公司,以21世紀網為主要平台,採取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進行非法活動。警方已對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9月4日《新京報》)

  新聞敲詐已經不是新鮮話題了。21世紀網的這起新聞敲詐案特別之處,是其「特大」的性質。不僅因「獲取巨額利益」,可能也跟涉案者層級之高、範圍之廣有關,從主編、副主編直到普通采編經營人員,差不多是連鍋端了。過去,實施新聞敲詐行為的多是普通新聞從業人員,而這家媒體居然將新聞敲詐當成正差,從上到下抱團作案,結夥打劫。法律不許、也有違從業規範的非法活動,竟成為他們的「職務行為」。

  在當下,這種新聞敲詐的「職務行為化」,有上升的勢頭,應當引起我們的警惕。

  新聞採訪活動是一種職務行為,而有償新聞、新聞敲詐從來不被從業規則所許,是一種反職務的行為,但凡有良知的新聞工作者都以之為恥。像21世紀網這樣,將新聞敲詐作為媒體生存手段,連主編、副主編都赤膊上陣,在以往是不可想像的。近年來,媒體生存環境日趨嚴峻,可謂烏雲壓城。新媒體的跨越式發展,對傳統媒體形成強力衝擊。一些媒體廣告客戶銳減,經營壓力加劇,又沒有多少好的贏利辦法,於是以生存、發展之名、借輿論監督手段來「打家劫舍」,就成為他們解困的生存法則。這種新聞敲詐的泛職業化,後果相當嚴重。在新聞媒體這樣的公共行業,如果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擴散為集體意識,成為一個單位內的「職務行為」,那就讓人非常擔憂了。

 作為一名新聞人,我對當下的媒體生存環境深有體會。21世紀網的集體淪陷,並不代表媒體行業整體形象危機。但新聞敲詐從個體行為向集體行為的這種轉變,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生存,是第一位的。面對經營困難,一些媒體把壓力轉嫁、傳遞給普通采編人員,打一些「擦邊球」,雖然其情可憫,但終是有悖於新聞規則。媒體是社會公器,公信力是行業生命。新聞敲詐的泛職業化,不是救命稻草,而是催命的毒藥,飲鳩止渴會毒化媒體的形象和公信力,加劇新聞行業的生存困境。

儘管傳統媒體生存環境嚴峻,新聞機構還是要堅持走正路、樹正氣,保持優良形象和公信力,堅決扼止新聞敲詐的「職務化」;同時積極探索轉型發展,應對新媒體挑戰,創造出新的贏利模式。21世紀網的新聞敲詐案,為媒體的轉型發展提供了反面典型,這一警鐘當為所有中國新聞人記取。

推薦閱讀:

「天網2018」再次布下天羅地網! 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顫抖吧!
職務侵占罪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要件之再解讀
詐騙第三人型職務侵佔行為定性之分析
熊秋紅:監察體制改革中職務犯罪偵查權比較研究(上)
動態偵查:職務犯罪偵查模式轉型

TAG:新聞 | 評論 | 行為 | 敲詐 | 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