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快評:3.8萬理個髮刑罰不能缺位
□范子軍
日前,湖南長沙曾女士在開福區萬達廣場逛街,一位女子上前與她攀談,聲稱由幫明星做過頭髮的造型師免費設計髮型,而且還是最後一個名額,這個說法讓曾女士心動了,曾女士跟著店員來到了萬達廣場附近這家名為「Mr.rope」的美髮店。可是說好了免費設計髮型,但最終曾女士卻花了將近四萬元。(10月25日澎湃新聞)
事後,曾女士覺得事有蹊蹺,前往交涉後對方退回了3.3萬元,但剩下的5880元就不能退,對方稱做這個髮型就需要這麼多錢,而且已經很便宜了。
類似天價宰客現象近年來頗為常見,鬧得沸沸揚揚的青島天價蝦事件就不說了,前往南京江寧出差的北京市民王先生,在一家美髮店遭遇了離奇的「天價點痘」,說好的免費體驗卻成了一顆痘59元,為臉上100多顆痘付了近一萬元才得以脫身;深圳市民李先生到龍華新區一家美容店免費試用精油,隨後卻被收取了1600元,招牌上顯示一滴精油98元,報警協商後店家退了800元……
天價宰客事件之所以頻發,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規風險成本過低,即便遇上較真的消費者或者在相關部門介入處理後,大多退還款項了事,即使被罰款大多情況下相比巨額不法利益也無關痛癢,吊銷營業執照同樣可以改頭換面繼續如法炮製,這就使得極個別不法之徒有恃無恐,變本加厲欺矇宰客。
按照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最高法有關司法解釋,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顯而易見,上述天價宰客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因此不能止於一般的行政處罰,更不能調解了之,而有必要祭出刑罰重拳,根據不同情節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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